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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方钟一记飞踢使身体失去了重心,楚恒猛地扑了过去,一拳将方钟按在地上,随后双手抓住方钟的肩膀猛地一甩,摔上了天上,在空中,人是没有办法改变方向的。
方钟无奈,为了不挨下一击狠的,只有用出异能,浑身黑气缭绕,能力爆发!
第十一章杀之
方钟缭绕的黑气汇聚于双手,两只手的黑气越来越浓郁,仅一两秒的时间,就覆盖了双手,两只手握拳,蓄力,猛地击出。
“暗影炸裂!”黑气竟然没有附着在拳头上,而是从拳头上喷涌而出,每一丝黑气都炸裂开来,虽然看似威力不大,但是被黑气包裹住的楚恒感觉最清晰,这黑气的炸裂威力着实不小,他能明显感觉保护层在剧烈震动,当然这个能挡住当初翟隐那种刺杀暴击流的好几次,当然不会被这一个招数给清理了。
其实楚恒之所以敢这么跟这些有异能的变异进化者打,主要就是因为这些变异进化者的异能是属于刚开启,都不是很强,像王彪的巨龙血统,只能局部龙鳞化,还是那么薄薄的绿龙甲,孙家铭的冰系异能也只能抓住人的时候才能发挥,其他实战也就一个突然出现的冰锥了。
所以,这些异能只能起到辅助或者出其不意的效果,现阶段都比不上一个好武技实惠,如果一个苦练八极拳等拳法的人成为进化者,楚恒相信,那会是十分强悍的存在。
“不可能!我的魔焰不可能一点作用都起不到!”
“很抱歉,我的异能是能量防护。”楚恒对外总把超市赐予的能量层说为异能。
“原来如此!那你再试试这招!”
“魔炎爪!”方钟整个手掌被黑气缭绕,形成黑色巨爪的形状,对楚恒展开狂风骤雨一般的猛攻。
楚恒躲闪,一爪直接抓在一个只要一米粗的水泥柱上,只见水泥柱瞬间被捏爆,而碎块沾染到黑气的就开始燃烧起来,最后消失殆尽。
“魔焰!我的魔焰烧尽万物!”
“怪不得叫破坏王,破坏力的确挺高,但也就如此而已了。”
楚恒抽出腰间的两把战刀。
“看看你的爪子硬,还是我的刀硬。”
方钟一脸疯狂的冲了过来,楚恒也毫不避讳的一刀斩了过去,方钟竟然真的自负到用手去抓刀,光芒闪过,黑色火焰飞溅。
方钟的手凌空飞了起来,方钟跪在地上,抓着断肢发出野兽般绝望的叫声。
楚恒嫌刺耳,另一把战斗挥舞而过,方钟的头颅飞起,被楚恒,抢到了手里。
最近零研究翟隐的尸体已经有了突破,有了这个,估计能让孙家铭进化了吧。
他期待的倒不是孙家铭变得多强大,而是期待孙家铭的异能变强大一些。
一个异能充分发挥的进化者,才是一个真正的强者!
“你敢杀了方钟!”洛佑华眼睛红了,方钟是他叫过来助阵的,现在死了,他脱不了干系,就凶手是这个楚恒,但是方泽为人他很清楚,喜欢迁怒于旁人!
“杀了洛佑华,砍了洛清涛的两只耳朵。这剩下的杂碎每个人砍下一只胳膊,把这些砍下来的装箱,和无头的方钟尸体送到总参谋部,告诉方泽,这是惹恼老子的下场!”
楚恒用平淡的语气说出这番杀气腾腾的话后,转身向着紧闭店门的红阳珠宝店走去。
“竖子尔敢!我是大华商行的会长,你敢杀我,方泽不会放过你的!”
看着特战队员抽出匕首走了过来,一刀砍下一个手下的手臂,洛佑华崩溃了,老命一条的跪在地上,泪流满面的求饶:“放过我!我有无数的物资,我给你,都给你!别杀我啊!”
特战队员在洛佑华绝望的骂声中终结了洛佑华的生命,周鸣指着两个暂时没有战斗力的进化者,问道:“这两个呢?”
“带回去,愿意加入的,就收下,不愿意的,每人写下一张五万晶核的欠条,放走!”
人类的进化者,杀一个少一个,没有必要,他不会太过杀戮的。
“怎么样,这番登场,足以震慑青州基地市的高层了吧。”走到叶邵文身边的时候,楚恒问道。
“倒是足够震慑,可是你真的不担心跟他们撕破脸么?”叶邵文反问道。他起身把背包递给楚恒。
“哼,我既然选择了得罪方泽,就得罪倒地,至于其他两个势力,葛伟平是聪明人,他会选择和我们合作的,至于汪同声和张鸿铭,他们只要不傻,这次以后,不会主动与我们为敌了。”
“青州基地市高层之间明显在相互扯皮,能形成今天这局面,唐大川要么就是一个春傀儡似的存在,要么就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我可没时间跟他们成天大小会议开个没完,什么事情,就要快刀斩乱麻!”
“他们一直以为,我们就是一个小地方来的杂碎!不展示一下我们的力量永远得不到尊重!既然低调做人没人信,那何苦装什么好脾气的人,我们就展现出我们的强大,我想一个拥有超过十个进化者的势力,尤其是我们此时身在青州基地市内,他要掂量掂量怎么对付我们!”
“恩,那我们没办法,那就逼他们做决定,这倒是个好办法,那我们就回酒店等消息了?”
“对头,告诉丁锐不用低调了,弟兄们把身为进化者的傲气散发出来,留一个小队以防唐大川脑袋进水真的围剿我们,其他人散出去,给我惹是生非,记住,别骚扰普通人,玩玩什么英雄救美,劫富济贫什么,就是给我在青州市折腾起来,让他们这帮高高在上的掌权者,尽快做下决定,不会跟咱们再扯没有营养的东西。”
“这是个好办法,你这是要大闹天宫了。”
“嘿嘿,大闹天宫?我是孙猴子,可惜没有如来佛啊。”楚恒喜欢这个比喻,嘿嘿的笑着。
楚恒汇合的惊魂未定的蒋瑶,离开了商店街。
而这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被砍了胳膊,吓破胆的大华商行打手们以及商店街上的伙计们散播了出去。
回到嘉信酒店的楚恒,尽显‘王霸之气’,直接命令两名特战队员占了酒店门口,大摇大摆的走上了十楼。
而随着消息的散开,青州基地市的高层真的震动了。
第十二章变异丧尸
暴雨洗刷着青州市的街道,青州市的市立医院停车场,被陨石砸成了一个硕大的坑,在这个陨石坑里正有一只猎手丧尸在徘徊,他与其他的猎手丧尸略有不同,他的皮肤相比那些病态的红而显得有一丝淡淡的白色,整个身体也要比一般的猎手小上一圈,整个身体整洁而无一丝溃烂,双眼清晰的瞳孔也是灵动的转着。
他盯上了一只灰白皮肤的丧尸统领,这只丧尸统领十分喜欢陨石散发出的辐射,就一直在医院附近徘徊。
猎手的异样没有吸引丧尸统领的主意,他虽然有智慧,却区分不了这种来自同类的危险,猎手很容易的走到丧尸统领身前,一把抓起来。
这时候丧尸统领才感觉的危险,试图用精神冲击攻击这只诡异的猎手,但很可惜,猎手的精神力也很强大,竟然只是脑袋微微一晃,就再没有感觉,它一把抓住丧尸统领,手臂上伸出无数肉刺,诡异的刺入丧尸统领的身体,丧尸统领的身体在十几秒内就被吸收殆尽,血肉没有丝毫浪费,全部被吸收干净。
而吸收完丧尸统领的猎手整个身体都痛苦的跪在地上不断的锤击地面,好似发泄来自身体内的痛感一样,无数普通丧尸被这猎手散发的恐怖气息吓得倒退,没人丧尸敢靠近。
猎手丧尸在不断的变小,可见吸收了丧尸统领后让他产生了变异,一个猎手形态的丧尸正逐渐的变‘成’人类形态!
整整过去了一个上午,暴雨都渐渐的小了,猎手丧尸的变化终于停止了,他已经成为一个人类成年男子大小的身形,正躺在地上喘着粗气。
完成了么?我终于再次变成了人类形态了?
我叫什么?
我怎么不记得了。
我只记得我是一个人,一个由人变成丧尸又有丧尸变回人的人。
有些拗口啊。
我为什么会知道拗口这个词汇的意思呢。
青州,这里是青州。
我是一个青州人,我好想想起什么来了。
我姓任,但叫任什么呢?
不记得了。
任我行?
这个名字不错,但好像不是我的名字,算了,我以后就叫任我行吧。
任我行站了起来,他感觉身体充满了力量,前所未有的力量,他能感觉到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好像都在听命与他。
他脑海里好像有一个细胞记忆体,能让他记住所有接触过的细胞,拿什么去接触呢?
他感受到皮肤上面毛孔一张一吸好像吸盘,毛发好像倒钩。
他尝试用手按在地上,竟然很牢靠的吸住了。
他记得他作为猎手时的攻击,思维传输到记忆体,他整个左手变成了利爪,骇人的利爪,心念继续转动,右手也变成了利爪。
他感受着浑身上下细胞游走和变化的那种感觉,好像他比正常人厉害许多啊。
话说,为什么一想到人这个词,我就想到吃呢?
不明白,不明白,我不就是人类么?吃同类好么?
这在我身旁徘徊的是什么啊,破破烂烂的身体,毫无规律转动的死体,散发的气息倒是跟我相似,只不过好弱小哦。
为什么会感觉到弱小,难道我很强大?
任我行竖起变成利爪的右手,抓住一个丧尸,控制不好力度,抓取的瞬间,就被利爪切成了碎块,任我行摇了摇头,又轻轻的抓过来另外一只丧尸,这个丧尸在挣扎,但是任我行却观察起来。
浑身上下都腐烂了,好丑啊,还是我看着顺眼啊。
任我行自恋的看着自己光溜溜白皙的身体,笑着捏爆了手里的丧尸。
任我行再尝试着控制自己的能力,他发现这个能力可收可放,好有意思,这个爪子好丑,还是人类的形态好看些。
不过我怎么感觉不应该这么光着身子呢?
他看着那些被他捏爆的丧尸身体上穿着衣物,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
原来人是要穿衣服的。
现在任我行确定了几件事,那就是他的名字,还有他是个人。
再有就是他跟一般人好像有些不同,他好像很强。
为什么记忆体告诉我我还很弱,什么叫做利爪形态?什么叫做战锤形态。
他不懂,他真的不懂,他只知道要穿件衣服。
他捡起被他捏爆丧尸掉落的衣服,他直接穿在身上,而那血肉都被他皮肤和细胞吸收掉了,衣服上连点血渍都看不见。
任我行不知道在原地思考了多久,他累了,他饿了,他想吃东西。
但是吃什么呢?
他看了看地上丧尸的碎肉,灰黑色的,不好吃的样子。
他看见对面楼的一个房间里,有冰箱,他一跳就过去了,十几米的距离轻轻松松的跳了过去,一把抓在墙上,皮肤上吸盘一般的毛孔和汗毛如倒钩一样稳稳的把他固定在墙上,需用些力气,才能移开。
他走进房间,打开冰箱,冰箱都臭了,这股味道很不好闻,他失望的观赏冰箱。
记忆力不是说,这个叫冰箱的东西里面就有食物么?
突然他看见了一直猎手,粉红的皮肤看上去好好吃的样子。
他看距离那只猎手有一百多米的样子,他蓄力一跃,撞碎砖混的墙体,飞射而去,在空中他感觉空气阻力很大,竟然凌空一踩,再次加速,一抓直接就把猎手抓住了。
只不过猎手有些力气,挣脱开了任我行的手,任我行很不高兴,双手变成利爪,潇洒的挥舞过去。
猎手就成了碎块,而任我行咀嚼着肉块,味道一般啊,只不过细胞身体细胞好像很喜欢,他就不吃了,让那些细胞自行吞噬,肯快一只猎手就被那一条条红色的细胞实体吞噬干净。
任我行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细胞有一种很充实的感觉,只不过他那种肚子饿的感觉还是没有消失。
它只好在城市中漫游,寻找能吃的东西,但是在这城市里没有人主动攻击他,也没有他心仪的食物,终于他停在一个超市面前,这上面写着大润发的字样,他知道这是一个提供食物的地方,就走了进去。
里面货架上的东西大多数都坏了,散发着一股股腐败的味道,任我行没有理会,走到膨化食品区,他看见那一个个铺满了灰尘,鼓胀的口袋,感觉里面的东西还能吃,他拿起一袋薯片,撕开后放进嘴里。
恩,这个东西味道好,这个身为人类的身体还蛮接受的。
接下来,他就扫荡了全超市的小食品,但很快他就吃腻了,他要找其他的食物,这时候,他竟然听见翻箱倒柜的动静,原来有其他生物进了超市。
这是一家在青州市郊区的超市,一个小型冒险团冒险进了这里。
任我行看见有四五个人类再粗暴的翻查货架,他倒是无所谓,但是他感觉到由记忆体控制的细胞蠢蠢欲动,好像这些人类是多么美妙的食物一样。
既然身体需要,他不介意杀掉这些人,他冲过去,这些人好像在说什么,他听得懂,但是却说不出来,什么别动,怪物,杀你什么的,反正是不讨人喜欢,任我行一把抓住一个人,任由细胞吞噬起来,这些人用一种叫做枪的东西打出的子弹打在他的身上,都被细胞包裹住之后吐出来,虽然会让细胞活跃的运动起来,但是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