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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珊的这张专辑,是由金地公司旗下的唱片公司里的乙组工作室来打造的。这个工作室我接触过很多次,相当了解,有一流的灌音设备,一流的混音师。”
他又喝了一口茶,突然问道:“林小姐,你也是这个圈子的人了,你知道如果像你这样一个完全没有音乐基础的人,想要出唱片,成为歌星,需要什么吗?”
林岚一怔,摇了摇头。
“钱。只要有钱,那简直就是太容易了。”
他嘲讽地一笑。
“你长得不错,又有好身材,再请专业包装公司给你一包装,保证可以电死大批的青年男女;然后请顶级的音乐人给你写词写曲,或者高价征集词曲,保证你有最好的音乐作品;嗓子不好?这年头,喝过硫酸的人都可以出唱片,你总没有喝过硫酸吧?顶级混音高手可以摆平一切,想要圆润就圆润,想要高亢就高亢;合不上拍子?更容易了,混音师会用剪、插、拉、挤四招帮你搞定;唱片出来后没人知道?这个更好办了,有专业公司帮你全方位推广:报纸、电台、周刊——吹你;电视台娱乐节目——秀你;腾迅、新浪、搜狐、百度、谷歌等大型平台——捧你。只要人类一睁开眼睛,就一定会看到你的身影、你的名字、你的报道,当然也会听到你的歌声。”
“所以,只要按照上面的步骤去做,别说林珊了,无论是哪个家伙都会红的。当然。我无法保证一直会红下去,因为要维持红的局面,就必须要有源源不断的资金填进去。”
林岚有些惊讶于他犀利的言辞,丝毫不亚于她曾经见过的那几个“明日之星”的“毒舌”评委,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林小姐,实话跟你说吧,我并不看好林珊的这张大碟。”雪松语气淡淡,“金地公司曾经与我接触,想请我做这张大碟的监制,但是我拒绝了。你知道为什么?”
不等林岚回答,他就笑了一下,继续说道:“因为我已经厌倦了,厌倦了将各种各样原本头脑简单,利欲熏心的人打造成最后出现在公众面前的所谓‘yu女歌手’和‘忧郁王子’什么的,假得让我作呕。我现在的工作室,一年可以不出一张唱片,但一旦出了,就必定完全是以实力为后盾的精品,我不能保证是经典,但绝对是精品!让你在十年之后想起,心里还会涌起感动和怀念,而不是像现在这种满街泛滥,三天之后就可以扔进垃圾桶的大路货。”
“那这次林珊……”林岚问道。话讲到一半,就苦笑了下,不再继续了。
他也笑了下,靠在椅背上,看着她。
“林珊这张碟,缺少两个条件,一是优秀的词曲。这些曲目,我看过,不过是一些二流的创作团队短时间内拼凑出来的,根本就算不上‘创作’;二就是没有后期宣传的资金保证。你也知道,一个新人。就算是再好的碟,没有持续的后期宣传,也很难成功,更何况这是张并不怎样的碟呢。”
“金地公司既然出了这张碟,后期宣传难道不会跟进吗?”林岚有些不解。
他又笑了,仿佛她问的问题很是可笑。
“会有后期宣传的,但金地公司根本不可能会出大钱持续不断地投入到这样一张碟片上去。出这样一张碟,对于有现成资源的金地公司来说,根本花不了多少成本,这张碟的质量如何,他们自己比我也更清楚,难道你会指望他们花几倍,甚至十倍的成本去宣传这样的一张碟吗?实话说吧,这张碟可以上榜一个星期,但也只有这么久,之后就会像泥牛入海一样被淹没地无影无踪。而一旦失败,指望让金地公司再次帮林珊制作大碟的机会,就微乎其微了,除非她自己支付成本,但那时,成本就是非常昂贵了。”
林岚呆了,想了半天,才问出一句;“既然这样,金地公司为什么现在还要给林珊出这样一张几乎注定会失败的专辑?”
雪松摇摇头,叹了口气:“林小姐,你以为金地公司只替林珊一个人出了吗?除了她,还有其他的很多新人,反正也费不了多少成本,十张这样的碟中,总会有一两张因为某种原因而受到关注,红起来的,只要有一张红了,那么,他们就成功了,可以继续为那个幸运的人打造下一张专辑,打造下一个神话,现在你懂了吧?”
林岚无话可讲了。只是默默盯着面前桌上那杯早已凉了的绿茶,狭长的茶叶已经完全舒展开来,静静地躺在杯底,偶尔漾动一下。
“那么,我现在只能希望,林珊就是十个当中的那一个幸运儿了?”
半晌,林岚抬头,望着已经恢复往日冷肃的雪松。
他抬了抬眉头,道:“你也可以出资为她宣传打榜,只要你愿意,并且有这样的资金能力,我说了,什么样的垃圾都可以上榜,进入听众耳朵的。”
“我想没那个必要。”林岚叹了口气,又展眉笑道:“于先生,谢谢你今天抽时间来见我,也非常感谢你前段时间对林珊的指导,虽然她现在还不明白,但我相信终有天,她会知道的。”
雪松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反倒是看着她,颇有些感兴趣地问道:“我倒是有些奇怪,据我所知,你与林珊并无任何血缘关系,你对她倒是出乎异常的关心啊,林小姐,呃,我应该称呼你‘林岚’呢,还是‘林仙瑞’?”
“林仙瑞是我的艺名,朋友们都叫我林岚,如果你也愿意的话。”林岚笑道,“至于我和林珊,我们确实没有血缘关系,但我把她当自己的妹妹看待,所以就难免比别人多了些关注,仅此而已。”
他笑了一下,站了起来,伸出左手,林岚知道他是要告辞了,便也站起身来,伸出右手,握了一下。
他的手并不宽厚,但指节突出,十分有力。
“好吧,林岚,那我先走了,和你聊天很愉快。”
他微微颔首,转身离去。
林岚目送他。
他走了两步,突然回头,笑道:“这里的绿茶并不好,我那里有最顶级的碧螺春,什么有空,可以一起品下。”
林岚点头一笑,见他到了服务台结了帐,便离去了。
她有些不好意思,是自己请他出来的,结果却是对方买单,想想又释然了,和他争着付钱似乎也没必要,等以后有机会再回请吧。
54。待见故人
雪松离去后,林岚仍然独自坐在位置上。看着静静躺在棕色实木桌面的手机,沉思了良久。
最后,她只拿了手机,站了起来,就离开了。
她决定不打电话给林珊了。
林珊现在正在兴头上,说什么也是多余,还是让她自己慢慢体味这一切吧。
看下时间,中午还没到,林岚便打了辆车,大约过了半个小时的样子,才开到一处正在建设的工地外面,停了下来。
林岚下了车,抬起头,仰望了下简易围墙里的正在建设的大楼,大楼已经结顶了,但仍像个骨架般地高高伫立在空地上,周围,是一排排的竹片支架和绿色尼龙网围成的护罩,中午了,工人们应该都去吃饭休息了,工地上人并不多。但围墙的口子里,仍然不时有黄沙水泥车进进出出,门口泥泞一片。
林岚踩着地上的木板和预制水泥块,避开进出的工程车,小心地进入工地,她环顾四周,看见大楼的后面,有一排蓝色瓦钢搭成的临时简易二层楼,应该是工人们的住所和吃饭的地方,门口有几个人,蹲在那里正吃着饭,旁边还有几个小孩跑来跑去,孩子们都很脏,但显得很快乐。
林岚朝着他们走去,走到跟前,停了下来,微笑着问道:“师傅,请问有个叫杨小龙的年轻人,在这里做工的吗?”
吃饭的工人们抬起头,上下打量着她,眼睛里是毫无掩饰的好奇。这样的工地,乍然出现一个衣着入时的年轻女孩,确实是不多见的。
“杨小龙……;”其中一个工人皱着眉头,想了下,突然点了点头,“哦,你说的是他啊。他上个月还在这里呢,不过后来出了点事,伤了胳膊,干不了重活,就走了。”
林岚一下子呆了,小心地问道:“他伤得怎么样?好了吗?你们知道他现在去哪里了吗?”
那几个工人奇怪地盯着她看了半晌,一个大约三四十岁的男子才嘟囔着说:“他胳膊被水泥板砸了下,好是好了,反正是干不了活了,至于去哪了,我们咋知道,要么你问下他的老乡阿四,他倒有可能知道。”
林岚本已失望了,听到这话,一下子又有精神了,连忙问道:“阿四在哪里?”
“去拉黄沙了,等下才回来,要不你就在这等好了,等他回来,我会告诉他的。”那男子又看了下林岚,笑着说:“那小子。艳福倒不浅,有这么漂亮的姑娘来找,喂,你是他什么人哪?”
“我是他的姐姐。”林岚面不改色,对于他的调笑也是置若罔闻。
几个工人是明显不信的表情,却不再说话,只是继续低头吃饭,不时抬头看下林岚。
林岚找了个稍微阴凉的地方,向工棚里的一个大婶借了条板凳,就坐了下来,等着阿四回来。
她的心里有些自责。
对于小龙,那个她被人绑架的时候放了她的年轻人,她一直是心存感激的。难以想象,如果不是小龙在最后关头放了她,在她身上会发生什么样的可怕遭遇。那晚离开时,她也曾对小龙说,如果有需要的话,让他到金地公司来找自己,但一晃这么久过去了,始终没有见到他来找自己。
他对自己的恩,林岚始终铭记于心,既然他不来找自己,她就打算自己去找他,看看有没有可以帮得上的地方,就算没有,也算是探望下救命恩人,了却一个心愿。
于是前段时间,在方朝雍打电话告诉她林珊的事情,两人的关系似乎缓和了之后。她便向方朝雍打听有关小龙的消息。因为他是林岚知道的最后接触小龙的人,所以也只有他才有可能知道小龙的下落。
大概一个月前,方朝雍告诉她,小龙在那次绑架事件被保释后,就辗转到各个工地去打零工了,目前这个工地,是他所能得知的他打工的最后确切地方。
林岚听了这个消息,谢过方朝雍,心里就一直记挂着回来找他。好不容易现在有了三天的空,早上刚见完了雪松,立马就赶来这里,没想到,竟然还是来晚了,碰不到人。
幸好还有个叫“阿四”的老乡可能知道他现在的下落,总算没有白跑。
工人们早已经吃完了饭,没有休息,就立刻又去复工了,工地上又响起了挖掘机和起降机发出的嘈杂声。林岚一直在那里等,没有吃中午饭,肚子却丝毫不觉得饿,只盼着阿四早点回来。
等了大约半个多小时,才看见刚才那个工人领着另一个三十多岁的黑瘦男子过来,老远就扯着嗓门喊:“喂。姑娘,阿四来了。”
林岚精神一振,急忙站了起来,看向阿四。
他的眼睛里也是好奇的神色,只是望着林岚,却没有说话。
林岚笑道:“阿四师傅吗?请问您知道杨小龙现在在哪里吗?我有急事找他。”
阿四点了点头:“恩,他跟我一起住,晚上才回来。”
“那他有没有手机号码什么的?”林岚急忙问道。
阿四咧嘴一笑:“妈哩个X,手机被小偷偷了,他就不用了,反正也没多大用处。”
林岚很是失望。转念一想,已经等了这么久,也不在乎再多等一个下午,反正知道了下落,难道还怕他再次消失。于是和阿四说好,等他下午五点下班的时候,林岚再过来,跟他一起去住的地方找小龙。
告别了工地的热心师傅,再次小心翼翼地走出工地大门,林岚看了下时间,下午一点还不到。
感觉肚子有些饿了,到路边饮食店随便吃了点东西,就随意慢慢在街边游荡着。
她戴了副太阳镜,一顶帽子,一身休闲打扮,在五月初的H市街头,这丝毫不惹人的眼。
这里和许行舫的绿意教育机构并不远,本来是打算到那里看望下他这个老朋友的,不巧今天正是周末,有些课应该是在上的,但以从前的经验看,估计他应该不在的,只好作罢。
街道两边的时尚服饰店,饮食店,大门里不断有顾客进进出出,显得很是热闹。不时有一两对脸上洋溢着快乐的年轻男女从自己身边走过,笑容简单。
林岚并不想买什么东西,只是随意看看,消磨着时间。
突然,前面一家奶茶店里走出两个人,穿着情侣装,一人手上一杯奶茶,正说说笑笑向自己走来。
林岚有些吃惊,这,这居然是Jarson和小汪!
什么时候,他们两个居然好上了?印象里,这两个人就跟猫和老鼠似的。一直是一对冤家啊。
林岚大汗,自己居然一直以为Jarson有那个偏好……,真是晕死了。
躲闪也来不及了,他们已经看见她了。
惊诧片刻,小汪“哇”地一声扑了过来,抓住林岚的手,就叫了起来:“林姐,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不是在北京拍戏吗?什么时候回来的,不声不响,也不告诉我们一声。”
林岚笑道:“哦,昨天晚上才回的,是剧组临时放假,才三天,过几天就又要出去了。”说完,望了眼恨不得立刻消失的Jarson;促狭地“呵呵”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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