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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容劫难逃风月-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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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她脸上的红晕,再见她羞答答的模样,我心中已有了然。


本以为司空太君不喜欢我,必然在初次见面有意为难,却没想只说了一些吉祥的话,便差来训练有素的婢女带我下去,嘱咐我长途跋涉后理应好生休息,他日叫长卿带我四处走走,以便熟悉金陵,又说:“以后便是一家人了,悦容一切随意,若是有什么人欺负你都跟我说,老生替你做主。”随后若有所指地瞥了司空长卿一眼。


见此和睦场面,司空长卿似暗暗松了口气,面上佯装委屈地说:“娘亲,您就别再含沙射影了,孩儿疼爱悦容尚且不及,又怎会欺负她?”末了不忘讨好,又加上一句:“孩儿会与悦容一辈子孝敬娘亲膝前的。”司空太君连连说好,复而又小聊几句,将司空长卿和司空明鞍留下谈话,我便随婢女下去了,退至门口时隐隐闻得萧晚风的名,看来是要说郑鲁两家争斗之事,有意将我支开。


那周二小姐周妍也随我一同离开,路上与我闲聊,说对我闻名已久。本以为说的是关于我的那些流言蜚语。原是先帝妃嫔,后成常昊王妃,又因萧晚月与司空长卿抢亲之争,让我名达天下了,毁誉参半。孰料周二小姐却仰慕地看着我,一副偶像膜拜的模样,我不明所以,听闻她说:“我那大哥,从小恃才傲物,就连冬歌他们都不放在眼里,一直只服鲁公大人。”

“冬歌?”我中途插了一句。

“就是宰相大人家的长公子秦冬歌。”

“周二小姐与少宰太卿很熟吗?”我探寻地问,心里开始动起花花肠子。


“大哥、曲慕白将军、明鞍少爷以及冬歌他们四人是从小跟着鲁公大人一块儿长大的,感情都很好,小时候大哥曾带我与他们同玩,冬歌对我最好了,一直很照顾我,后来我们就成了好朋友,下次带他来见夫人,夫人一定会喜欢他的!”


我暗笑,喜欢那人作甚,又非是我的谁,倒是与秦冬歌会面是必不可少的。秦冬歌和周妍的身份都很特殊,我要给自己在金陵扎稳脚步,他们是我须得拉拢的人物,笑道:“那就多谢周二小姐了。”

周妍一见我笑,痴楞了半会,红着脸羞道:“夫人笑起来真好看,莫怪大家都说夫人是当今天下的第一美人。”


我一怔,啼笑皆非,这名号也不知是怎么来的,据我所知大经国美貌女子不下少数,当今的太后、已故的史妃、长乐郡主赵伊涟、萧家三小姐萧晚灯,以及眼前这位周二小姐周妍,都不比我逊色。我这名声啊,多半是卷入了新旧权术的斗争之中,以讹传讹沸沸扬扬给闹腾出来的。

虚应几声,复而重拾刚才的话题,问:“你家大哥怎么了?”


周妍才回归正题,红扑扑的脸蛋堆起难得一见的坏笑,道:“年前大哥和曲将军随鲁公大人出去办事,听说大哥在此行中被鲁公大人惩以刑法,挨了三十军棍在床上躺了三天,问其原因是办事不利,被鲁公大人交代要看守的人给算计后跑走了。后来回金陵祭祀的时候,冬歌每每登门拿此事取笑大哥,素来喜怒无色的大哥都会变了脸色,听大哥房里伺候的丫鬟们说,大哥时而噩梦都叫着那个仇家的名,竟是个女子,后来又听说是未来的鲁国公夫人,我便一直期待见夫人一面。”

我暗笑,原来周逸被誉为周郎将果然不是没有道理的,连度量都那么相似,当初不过捉弄他一次,竟恨我恨成了那样。

回道:“周二小姐要是不嫌弃,以后可以经常来天籁苑找我聊天。”天籁苑是历代鲁国公正房夫人的居所。

周妍睁大眼睛:“真的!?”又弱弱问:“可以吗?”

我反问:“为什么不可以,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朋友了,不是么?”

周妍先是有点惶恐,后不甚欢喜,也真是个单纯的女子。

一路随意闲聊,中途分道扬镳,她回了周府,我去了天籁园。


当晚,百官齐聚大殿,我与司空长卿行完亲礼,拜了天地,送入历代鲁国公所居的凌云轩。不到半会,司空长卿带着酒意回到喜房,外头仍是隐隐丝竹管乐靡靡,宴会并未散去,他是提早回来的,似乎很开心,喝了不少的酒,走路稍有不稳,醉眼迷离,颊若桃花,跌跌撞撞倒在我膝盖上,脑袋不安分地往我怀里蹭了蹭,迷糊地说着:“我终于娶到你了,你终于是我的妻子了。”


我好笑地看着他,将这大块头扶上床后倒来解酒的茶汤,才一回身,便见他呼噜睡去,嘴角含笑,巴咂巴咂地念着我的名字,偶尔傻笑。我见他这模样,扑哧笑了起来,笑完后又伤感起来,默默坐在榻旁,摸着他英俊的脸,喃喃道:“叫你别将我看得太重,不值得的,怎么就这么傻?”他又在梦里叫了声“悦容”,我黯然叹息,为他擦脸换去红艳艳的喜袍,自己也卸去繁重的凤冠霞披,在他身旁躺下。婢女们放下帷幔,熄灭烛火退出房间,四周静悄悄的,我呆呆看着床幔,一点一滴承受陌生的环境带来的不安和寂寞,突然很想在劫。


夜半朦朦胧胧感觉有重力压在腹部,醒来后对上司空长卿漆黑的眼眸,眼底有些悲伤,大手在我小腹来回摩挲。我问他怎么醒了,他说做了噩梦,我又问做了什么噩梦,他沉默少刻,说:“梦见孩子没了,你在流泪,我怎么擦也擦不干净,满手湿嗒嗒的,都是你的眼泪,后来都变成了血”我心里蹬了一下,随即斥他满嘴不吉利,又安慰道:“别担心,这是我们的第一个孩子,一定会平安出生的。”


他笑笑:“是的,我们将来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孩子,他们都要像你,一样的眼睛和嘴巴,我会永远爱着他们,教他们习文学武,让他们好好孝敬你。我们一定会白首偕老,儿孙满堂。”最后那句话,他低声反复念了几句,像是祈愿,更多的像在自我规勉,不经意透露的不安让我心生疼爱,捧着他的脸道:“别说了,今夜是我们的洞房花烛夜呢。”他怔了一下,说:“抱歉,先前太高兴喝得多了。”我笑着摇头:“没关系,现在还不迟。”俯首闻住他的嘴,他热情回应,舌头交/缠追逐,最后气喘吁吁地将我放开。

“不行,你有孩子……”

“我有办法可以让你舒服。”身中阴阳蛊,就算没有孩子,我也不能真正与他欢爱,却不想委屈了他。

撩起他洁白的寝衣,沿着胸口的弧线一路吻下去,停留在腹部,感觉他的下面的炽热,一顿,随即吻下去。他的喘息,随风飞扬的帷帐,交织出一幅声色并茂的旖旎春色。

※※※

三月,草长莺飞,金陵已开遍春桃,朵朵绯红艳丽。


我嫁来金陵已有一个月了,这段时间,司空家与萧家仍是纷争不断,虽说有战有和,仍是局战为多。萧晚风至今仍在昏迷,萧家事务已由萧晚月接手,并且跟司空长卿订下条约,两家划江而治,以北为金陵之地,以南为长川之地,纵有纷争,为表天子威仪,两家皆应允,在皇都内不可动武。此约史称“南北协议”。自此,天下局面大定,郑鲁两家暂缓战局,各自为势,分别讨伐大小诸侯联军,意图统一南北势力后,再定天下。


司空长卿一边征伐北州三十六郡,一边在金陵实行改革,依照我的提议在六月开恩科,建造黄金台广纳人才以稳后事之地。我帮忙订制科举各项规则,闲来时翻阅萧晚风赠与我的兵册《风痕》,看着他刚劲的力道一笔一画写出的篇论,愈发深入了解他,便愈发对他又敬又怕。

萧晚风在书中曰:“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夫未战而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

想他为人用兵之道,果真庙算天宇,往往事先便占尽先机,那么此番,他是否也算得堪舆,九死一生之际才在鬼门关口重回人间?

也不知云盖先生做了什么让萧晚风活了下来,但听说长乐郡主却病倒了,在病榻上躺了足足一个月。


每隔十来天,天赐会寄来书信,在劫却从来不曾,我也只是在天赐的只言片语中找到他的一点消息,似乎变得更加沉默寡言了。有关在劫的回忆,那个固执说爱我的孩子,有时会瞬间翻涌上我的心头,像海啸一般铺天盖地,无所遁形。

这天,我像往常一样收到天赐的信,只有寥寥一句:应允姐姐之事,我必会遵循。字迹凌乱潦草,显然写得极快,并且情绪些许激动。

暗忖,这孩子是遇到什么事了?

后去找司空长卿商议恩科之事,被告之在书房,又去书房,却未见其人,便在书房等候,顺手整理书案上堆积的书籍奏折。

一张紫色金边的帖子从一堆杂乱中掉出,以名贵的洛阳浆纸做成,带有天然花香,是富贵人家才用得起的名贵东西,往往用于重要筵席邀请身份尊贵的客人。

随手展开一看,我顿时心乱如麻。

这并非寻常的帖子,而是婚庆的请帖,由萧家和楚家联名发出,邀请司空长卿和我前来皇都赴宴。

就在昨天,在劫和萧晚灯已拜堂成亲了。


 


悦容劫难逃风月 【第二卷】 长卿篇 第一百二十章
章节字数:4810 更新时间:100527 16:48

我不是一个理性的人,很多时候是逼着自己理智,可真的遇到什么触动底线的事情,总控制不住情绪激动。但现在的我有什么资本感性?不再是闲庭花开笑年少的日子了,以后要走的路很长很艰难。


身后门开,那人走进来,我并没有表现出被欺瞒的愤怒和质问,只是静静说:“我的弟弟昨天成亲了,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我却是最后一个。长卿,你让我成了一个最不可亲的姐姐,连婚宴都没法出席。”


寂静少刻,有个平淡的声音回答:“我已经差人送去名贵的贺礼了,九州八郡再也找不出更名贵的东西,并不会让你太过失礼,再说你现在身怀六甲不宜长途跋涉,他们会理解的。”

“说出你真正的理由吧,别将我当做三岁可欺的孩子。”

他并不瞒我:“你现在还不能见楚在劫,更加不能见萧晚月。”说到后者,我在他脸上看到一种与萧晚风如出一辙的神色。他们都显得十分焦虑,但,为什么焦虑?

我无心细想,衣袖下握紧拳头:“在劫……他需要我的祝福!”

“不,他最不需要的就是你的祝福,那只会让他觉得自己的姐姐太过神圣,而他太过无能。”


肩膀一震,我松开了双手,嘴角蔓延出苦笑。是的,他说的很对,我总自以为是地认为怎么做才对在劫最好,却刻意忽视了在劫的骄傲,所以我做的事在他眼中都成了一种施舍的自我牺牲,他没能力阻止,总会痛恨起自己。可不这么做又能怎样?


门外有人通报,南边送来消息了。司空长卿从侍卫手中接过密函展开一看,随即泛出冷笑,对着我用一种怪异的语调说:“也真是你的好弟弟,一个过河拆桥,一个铺桥造路,为了让自家姐姐开心,真的不顾一切了,就这么搭上一辈子。”言讫,略带怒容拂袖离开了,书信在他转身后如白蝶般飘落在地。

我拾起来一看,眼眶瞬间灼热,呜哇一声哭了出来。

是皇都传来的消息,昨晚发生的事,今早才传来金陵。


成亲前夕,在劫消失了,人间蒸发一般遍寻不得。这场婚礼,宾客皆至,天下皆知,萧家和楚家都丢不起这个脸,于是天赐替代在劫娶了萧晚灯。没有人敢去计较,为什么新郎会由楚十一爷换成了十二爷,世间百态,不过再度上演一出荒诞的戏曲,而已。

终于知道天赐的那一封信为什么会写得那么激动,他在挣扎,剧烈地思想斗争着,然后,他做出了选择。

仿佛有两道声音在脑海中不断回旋。

在劫说:我宁可死,也不要吻我所不爱的人。

天赐说:我宁可死,也不要违背我允的承诺。


走出书房,抬头看去,那片天空总是那么宽广寂寥,很多很多年了,依旧如此,很多很多年以后,也依旧如此,而那两个曾说过要陪我看每一个日出夕阳的孩子,他们都长大了,找到了自己的道路,去了不同的方向。


我看到了太多成长带来的无奈和伤痛。人在选择一些东西的时候必然会失去一些东西,无论怎样完美的选择都不会尽善尽美。我、在劫、天赐无数次地选择,无数次地失去,有时候也真觉得,其实没有选择才是最幸福的。

这一天,我最终让自己感性了一回,想了很多。

想着,爱一个人意味着什么呢?

爱,便是为他的幸福而高兴,为使他能够更幸福而去做需要做的一切,并从这当中得到快乐。

想着,幸福又意味着什么呢?

幸福像一场斗争,这种斗争不论是如何的艰难,它并不是一种痛苦,而是快乐,不是悲剧的,而只是喜剧的。

天赐选择爱的方式,在劫选择幸福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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