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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以爱相易-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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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从会馆签完合同出来,她心里紧绷的那根弦终于彻底放松了,逛完了只在书页插图里看见过的克里姆林宫,又被对方代表载到了切巴尔库尔市附近的一个已经结了很厚的冰层的湖泊,对于即使在冬天也见不到多少雪的她来说,眼前的景像不可谓不壮观。她小心翼翼地走在冻结的冰面上,心里无比的兴奋,回头刚要招呼对方代表拍照留念,却见有一团火球极速飞来……
 

她已经在医院住了近一个月了,这期间,她一句话也没有讲过,她崩溃了。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在一个因打架脑袋被开瓢的小太妹的身体里面苏醒,当她看见镜子里那顶着一头五颜六色短发的一张五官还算漂亮的黝黑的小脸时,她的脸更黑了,她坚信了三十多年的唯物论一朝给了个现身说法,彻底摧毁了她的世界观,这年头,不只男人靠不住,连马列主义也靠不住了。

医生告诉她的现任爹娘说,因为脑部淤血压迫脑神经,虽然清理的及时,但也造成了部分神经损伤,有可能导致手脚活动不像以前那么灵活,需要通过复健才能恢复,大脑也会有部分记忆暂时缺失。如果说复健是身体上的折磨的话,那么接收这具身体记忆的过程就是梦魇,经受肉体精神双重折磨的她过得苦不堪言。她不止一次的问候贼老天,为什么不干脆让她死去,彻底忘了前世,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这具身体名叫归琰,爸爸是鑫鑫电子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妈妈是颜开花店连锁加盟店的董事长,两个人在她十岁的时候就离异了,她被判给了爸爸,俩人为了让她得到父母完整的爱,一致决定让她半年住爸爸家,半年住妈妈家。只是两个人工作实在是太忙了,只能够提供丰沛的物质生活,根本无暇顾及她幼小心灵对感情的需求,对她不停的闯祸十分头疼,却从不舍得责备半分。十二岁那年父亲再婚,娶了恒运信息传播有限公司的千金兼公关部经理钟雅,从些归琰就有了一个24小时全天候的移动保镖兼保姆,那就是钟雅的弟弟,只比归琰大八岁的法律上的小舅钟秀,她的父母彻底放手搏事业去了。

钟秀对于从天而降的小包袱千分不情万分不愿,这哪里是需要被人保护的纤弱女童啊,他去了也只有在旁边观战的份儿,关键时刻出手拦下她,免得把别人欺负的太惨第二天还得去老师办公室喝茶。七年下来,他喝茶的地方一路从老师办公室升级到校长办公室,又从校长办公室升级到警察局,他的人脉一度以极快的速度扩张,现在连警察局的门卫看到他都从点头握手到喝茶聊天办私事了。要说他能坚持这么多年,完全归于见归琰的第一面她对他的熟稔,以及后来她对他的无限信任无限粘人无限无赖,那种只有父母才能享有的亲昵撒娇泼皮无赖的待遇他是第三个共享的,而且至今为止只有他们三个人才有这种待遇。他们对她过度的宠溺最终导致她走上了一条不归路,香消玉陨了,当然了,他们并不知道眼前的这个女儿已经换了芯。

三十五岁换十九岁,她是占便宜了?还是吃亏了?

归琰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望着窗外整理着脑中的资料,忽然被老师点了名,匆忙站起来。“还有三个月就要高考了,你缺了这么多课,再不认真听,到时候连个高职都上不了。”

是了,她现在是高三的学生,出院后一直住妈妈家,因为妈妈的第二任老公顾叔是高中物理老师,顺带着给她补习功课,另外还给请了家教。她的爸爸也已经帮她联系好了学校,只希望高考时不要挂灯笼,太丢他的脸。可怜她一个经济管理系的研究生还要做高考补习,真是伤不起啊!
 
今天是和爸爸一起见那大学的校长的日子,归琰早早就准备好了。现在的她严然一名清纯的高中生,一头黑色的齐耳短发,身着一套粉色的淑女休闲装,斜挎一只双扣可爱小背包,脚蹬一双粉色的高帮休闲运动鞋,坐了司机老张的车到了城郊的别墅。爸爸住的是双拼别墅,就是由两个单元的别墅拼联组成的单栋别墅,占地有600多平米,一共有三层,有很大的一个花园,典型的欧式风格,建筑就是现在特别流行的Townhouse,既不远离城市,又留有自己的一片私密天地。

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喝着果汁,看着电视,听着钟姨在二楼隐隐传来的打电话的声音。钟姨就是爸爸的继任钟雅,两人的结合是纯粹的利益联姻,互惠互利,这个女人,美则美矣,还是稍嫌锋芒太露了些。结婚这些年两人只顾着事业,连孩子都没有一个。看来老妈还是幸福的,顾叔和她是青梅竹马,这年头儿这样执着的爱情太少了,才更显得弥足珍贵。俩人的爱情结晶都五岁了,是个小帅哥,没有继承妈妈的精明强悍,反而有着顾叔的沉稳,在一群稚嫩的同龄人中间很出众。钟姨自归琰进客厅就看见了,冲她摆摆手,接完电话下楼到她面前拉着她的手,让她在面前转了一圈,满意的点点头:“就该是这个样子!走吧,你爸和钟秀已经在圣龙等着了。”


第二章
钟姨携归琰到酒店时,Z大的校长也正好刚到。

包间里五个人中,Z大校长和钟秀,是归琰醒来后第一次见。钟秀有两条浓重如山峰的眉,杏核般大小的眼睛,漆黑漆黑的,坚挺的鼻子,有着和钟姨一样漂亮的嘴唇,不薄不厚,只是面容有些冷,确切地说,是有些阴冷,现在他们家的企业任总经理。和记忆里有些不一样,记忆中他是温暖的。归琰在心里揣测着这种面相人的性格,倔强,但应该是温柔细腻的人,却不知为何今天是这样的一副表情。

归琰出事那会儿,钟秀正好在邻城谈一个项目,回来后归琰已经进了医院。在重症观察室外面看到里面被白布包裹着人事不省的归琰,他气极了,胆敢欺负他的家人,就得付出沉重的代价。虽然归琰也有错,但他就是个护短的人。所以这几个月里钟秀一边忙着请道上的朋友帮忙查那天参与打架的黑道混混,一边联系警察局处理善后,更加深刻反省了自身。这次的事件根本就是这丫头挑衅,还带着一帮人去砸人家的场子,想到这儿他气就不打一处来,看来这几年他太宠着这丫头了,都十九岁了还在高中瞎混,前途堪忧啊!他下定决心要改变一贯的态度,对她严格要求起来,这才端起了冷脸。

只是在归琰进门后,他着实愣了一下,以为是认错了人,比起以前的假小子混痞模样,她今天的这身打扮简直像换了一个人,一个天下一个地下啊!连她爸爸都连着看了好几眼,才抚着下巴笑眯了眼,第一次感觉这个女儿被打了也许是件好事。
 
“老师,您真是越来越年轻了。”钟秀起身迎到门口热情地握住校长的手恭维道。

这才知道钟秀是校长当教授时的得意门生,毕业后也一直联系密切,学校的一些科研项目经费都是恒运集团赞助的,Z大也为集团输送了很多优秀的人才,当年的教授也以最快的速度爬到了校长的位置上,难怪会让钟秀来坐陪。

这次吃饭的主要目的是想让归琰读Z大医学院的护理系,将来安排到医院当个小护士也容易。这一顿饭她吃得特别郁闷,她不想当护士,她想当医生。钟秀看她闷闷不乐地,菜都没吃几口,夹了她最喜欢的水煮鱼到面前的碟子里,归琰抬起头眯着眼睛冲他亮出一口白牙,硬扯出一个笑容。看着眼前这张憋屈的小脸,钟秀心里一阵无奈,抬手放到她的头顶想要揉下,却没舍得蹂躏那头整齐顺溜的短发,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看得到她今晚的这种乖巧模样?他快端不住了。

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归琰从那晚后一直是中规中距的邻家妹妹的打扮,除了不再主动惹事生非外,撒娇耍赖粘人的性子倒是一点儿没变。偶尔归琰也会想去探究下她能进入这具身体的原因,脾性相投估计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吧。这样的人都很护短,她也不例外。现在的她,变化的只是心境,如果把以前的归琰比作是个一点即燃的炸药包的话,现在的她就像一汪波澜不惊的湖水,即使投进一块石头也很快没了踪影,只留一片涟漪,片刻后又归于沉寂。

不再无故惹事的归琰让她的父母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了,齐感叹道:“叛逆的青春期终于过去了!丫头终于懂事了。”

时光荏苒,归琰以高出分数线20分的成绩进入了Z大的医学院临床医学系。这个成绩突然让大家意识到她还是只潜力股,归琰谦虚地推脱说老师是押对了题,只她自己明白,就这个成绩还是她计算着分数答的。
 

Z大座落于这座城市的西北角,是全国排名第三的综合性大学。学校一共由人文学院、理学院、医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四个分院组成。归琰报的是医学院的临床医学,之所以选择这个专业,缘于上世的几次看病经历让她明白了一个道理,掌握自己的健康比掌握自己的命运重要多了。

Z大的教学楼和校园内布局以及各种设施已经让归琰咂舌感叹:这学校真有钱!进了学生宿舍她直接瞠目结舌了,这哪里是宿舍啊,这就是一小户型的房子啊!难怪校门口打的横幅上写着:家里的私塾欢迎你!每间宿舍住两个人,房间是两室一厅一卫的格局,一间是卧室,两张床两个衣柜;一间是书房,书房有两张学习桌,拐角处放了一台电脑,供查资料用;厅里放一张双人沙发,沙发对面的电视墙上挂36寸的壁挂电视,浴室和卫生间共用。

归琰在宿舍转了两圈,挑了一张床,一个衣柜,归置好了行李要去校园逛逛,打开门就有人一头撞了进来,把她撞了个趔趄。归琰的身材比较高挑,有168公分,来人只到她的鼻子处。

“对不起,对不起!”来人赶忙道歉,吴侬软语,煞是动听。

“我叫孙恬,是你的室友。你是归琰吧?老师说你是本地人,我是苏州的,以后我们互相照顾。”

归琰闪身让她过去,没有答腔,细细打量这位室友,她娇娇小小的身材,脸只有巴掌大小,却长着一双像关之琳一样的大眼睛,一扇浓且长的睫毛上下扑闪着,人如其名,很甜美的一个女生。接触下来才发现,孙恬的性格和前世归琰的闺蜜一样,做起事情来风风火火,干净利落,又很会照顾人,是贤妻良母的优良种子选手。归琰自然和她多亲近了几分。


第三章
大学的教室都是流动的,一般可以容纳一百多人,座位也是流动的,去的早就可以挑自己想坐的座子。归琰和孙恬每次都会早早去占座,时间久了,她俩的位置基本就固定在了每个教室的第四排正中,身边的人流水似的换,开学一个月了,旁边还没坐过同一个人呢。要说重生在这副身体里最大的好处就是有副好眼睛,不近视,能清晰的看世界对于一个常年生活在模糊美的世界中的人来说比中了大奖还是兴奋。归琰非常的爱惜这对用生命换来的好眼睛。正臆想着,头顶有温润的声音响起:“同学,这里有人吗?”

归琰抬头,旁边站着一个戴着眼镜看起来很斯文的男生,白净的脸,笑起来半边脸上有个深深的酒窝。

“我叫鲁岱。你叫什么名字?”得知没有人,他坐下自我介绍道。

“归琰。”归琰看看男生细腻白嫩的皮肤,再看看自己小麦色的胳膊,心里暗暗叹了一口气,连男生都比不过。

接下来的日子,鲁岱都会坐在她旁边,下课了也和她们一起走,中午去饭堂打饭也会凑巧碰到。虽然没有说过什么,但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她似乎被人追求了。很快这个想法就被证实了。

Z大校园里,归琰最喜欢的就是未明湖了。未明湖是Z大建校时圈进来的一个活水湖,湖水碧绿碧绿的,沉静的宛如一块祖母绿的玉石。湖的周边栽了一圈垂杨柳,树下随意摆放些形状各异的大石头。风和日丽的早晨,归琰喜欢坐在大石上,看随风摇曳着长长的枝条,感觉夹杂着湿润水气的晨风扑面而来,再微微眯上一会儿眼睛,心就会变得清明。最近的一段时间,她总是刚坐下,就能看到鲁岱拿本英语书问她借地方,她丝毫不怀疑他早早便在某个地方等着她出现,再假装不经意的遇见。这种六十年代的追求方式,不聒噪不扰人,归琰还是蛮享受的,他的存在至少时刻提醒着,她正是花朵般的妙龄少女,而不是三十五岁熟女。

只是默默陪伴与等待从来都不是青春的主旋律,热烈和张扬才是青春的主流。

这天晚上,孙恬接受了一个男生的邀约,正在梳妆打扮准备赴会,回头看见归琰拿了一本书要去看,不由地调侃道:“鲁岱真像他的名字一样有够古老的,每天早上都在未明湖等你,却从不挑明,连封情书都没有,枉费我告诉他你早晨的行踪!”

“我就知道是你出卖了我,”归琰哼了一声,故意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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