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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莲华果然大怒,但她不是大舅妈,虽然也没读什么书,但是毕竟做了一辈子生意,从十几岁起就和人打交道,比起大舅妈来,那见识自然不同。不会傻到当面落人脸面,但也不会有什么好话。
“管他好不好,一年到头,也就过年才回来,孝敬也就几天,伏个低也是应该的。”
正话反说,这就是正话反说。
楚天歌哭笑不得,她还没嫁呢,就说这些话,见大舅妈就要发作了,连忙打岔。
“家家,妈,现在说这个是不是太早了?”又把碗里的肉丸子夹到大舅妈面前的碗里,笑着向于志扬说:“多吃肉肉,长得高。”
大舅妈只当楚天歌是喜欢于志扬,立马就高兴起来。
“这孩子就喜欢吃肉,没有肉就不吃饭。”又说:“你上回寄回来的奶粉还有一罐多,他喝惯了这进口的,国产的挨都不挨。我想着,总花你的钱也不好,我还是拣好的买了一罐,一百多块钱,他死活不喝。不然,我也不好意思再麻烦你。”
都两年了,每次说要给钱,却从来不拿钱出来,外婆看不过就要给钱,楚天歌哪里会要老人家的钱,最后自然是不了了之。楚天歌知道她是说漂亮话,钱不给,话总还是要说的。这样明着要也不是第一次了,楚天歌也不愿意和她计较,反正也要给外公外婆买奶粉,只当多买了一份。
“那喝完了再给我打电话,小孩子正是长骨头的时候,牛奶还是不能断。”又问起外婆,道:“您和爹爹的奶粉还有多少?没了您就给我打打电话,总是要买的,一回寄回去还省事些。”
外婆就连忙摇头,说:“我有钱,哪里能总用你的钱,你还在读书呢。”
大舅妈生恐外婆这一拒绝,连带着于志扬的奶粉也没了,连忙就说:“肆肆开着那么大的公司,这点小钱还没有?”
外婆却难得地当面没给大舅妈脸面,立时就沉下脸说:“说的什么话?公司再大,挣的钱再多,那也是肆肆的。他们还没结婚,用他的钱,那不是平白的给人看轻了?你也是几十岁的人了,以后说话也注意一些。这是在我们面前,都是自家人,你外甥女也不会怪你,你在外面也这样说,叫她怎么做人?”
大舅妈头一次被外婆当面训斥,好半天没回过神来。心里的气那是一波一波往上升,可再一看于莲华和楚天歌,又没好意思说话。她又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自然知道自己说错了话。
楚天歌当然不会真等着大舅妈和自己道歉,略顿了会儿,就问起家里的收成以及一些生活小事,把话岔开了。
吃完,于莲华收拾,楚天歌就拉着外婆去客厅,陪着两个老人聊天。
三天后办酒席,于莲华预算去喜铺定些糖和毛巾,吃席的时候给客人。外婆却心疼钱,自己私下算了算,就一定要自己买盒子和糖回来自己包装。于莲华拗不过,想着找个事儿做一做也好,省得每日坐着无聊。晚上就去超市称了糖,买了毛巾等东西,娘伙几个一边包糖盒一边说闲话。
“家里姊妹几个,你算是出了头,以后只管享福。”大舅妈捏着明肆送的那条一米多长的珍珠链子舍不得松手。
楚天歌有些头疼,于莲华怎么就这么喜欢炫耀呢?不知道低调才是王道,他们家已经很出挑了,不需要这些外物再来证明什么。
“几点了?怎么还不回?”外婆再一次问时间。
“九点过三分,火车还没进站呢。您别急,舅舅和熊熊都过去了,出不了什么事。”楚天歌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屏幕。
“颂颂说是开了年下半季中考,还是出生的时候见过,也不晓得长什么样。”于凤华嫁得远,几十年都没回过娘家,性子最像外婆,一说起于凤华,想起她在外这么多年,受了什么委屈也没个人给她出头,外婆就流眼泪。
楚天歌连忙把床头柜上的面巾拿过来,抽出一张递给外婆。
“马上就见到了,这是喜事,该高兴,您可别哭。不然,大姨见了该不好想。”
于莲华也说:“回回打电话,都说成绩好,那肯定是好。”
水城的人多重男轻女,于凤华生子之路不太太平,结婚五六年都没孩子,即使丈夫维护,那几年的日子也过得不怎么好,后来一胎生了个儿子,才好起来。
外婆最不放心二女儿,听了这个话,自然是高兴,眼泪没干,就又笑起来。
“好,都好。”这一说,外婆就又坐不住,拿起楚天歌的手机,塞进她的手里,说:“给熊熊打个电话,看到了没?说不定火车提前进站了呢。”
楚天歌明知还没到,也不愿意却了她的意,毕竟十几年没见,哪里能不想。也没去拿床头柜上的电话,直接拿着手机拨了号,一接通就递给了外婆。
自然是还没到,外婆却是满心欢喜。
挂了电话,楚天歌就说:“要不给大姨打个电话,您和她说会儿话?”
外婆却又连连摆手,说:“别别别,他们坐了一天的车,哪里还有那个精力,让他们歇会儿,过会儿回来还怕不能说话?”
楚天歌和于莲华对了个眼,眨了眨,于莲华则撇了一下嘴,母女两个都笑起来。
这就维护上了。
这会儿,外地打工的人开始回乡,已经在春运里面了,江城又是打工仔比较密集的城市,车晚了半个小时,于凤华一家到十点半才到。
楚天歌的记忆里,两世加起来,于凤华的记忆相当少,连面容都模糊不清,更别谈这位大姨夫和表弟了。
别人都说于莲华姐妹三人长得像,楚天歌姐妹也像于莲华,但是楚天歌从来不觉得她们长得像,但是声音一样倒是真的。
大姨夫不会说普通话,几个人鸡同鸭讲,问候了半天,煮了豆丝他们一家三口吃了,已经近十二点,吃了就赶紧都睡了。
第一百六十二章
第一百六十二章
第二天,米娜和米海兄妹两个就过来了。
实在话,自小姨夫带人来闹了事,自家就和小姨夫家里算是闹翻了,去年也没过去拜年,但是米娜过来拜了年,于莲华也没有为难她,面上还是一样热情,但是心里还是疏远了,待米娜比小姑妈家里的两个表弟还要差,两个表弟的压岁钱是三百,给米娜的却只有一百。
因为于莲华的偏向,从小,楚天歌除了楚天云外,几个姑妈姨妈家的表弟表妹,最亲近的就是米娜。于今,却怎么也亲近不起来,即使明明知道和她没有任何关系。
打开门看见他们两个人,还愣了愣,方才让开请两人进来。
“过了早没?”
米娜笑着喊了声天歌姐姐,米海却没有那么好的素养,见楚天歌笑容淡淡的,知道是不太欢迎自己姐弟,他知道两家的矛盾,本来也不愿意来,脸上一点笑容也没有,哼了一声,转身就要走,被米娜拉住,才不情不愿地进门换鞋子。
外婆坐在沙发上扭头看见进来的米娜,面上一喜,待没见着于菁华或者米三洲,那笑容就淡了两分,是失望。这样好的机会,这个小女儿却不知把握。做了错事,还要别人服软,个性也太强了。
“你爸爸妈妈呢?还没休息?”
“不到二十七,哪里能歇业?知道爹爹和家家过来了,二姨二姨父也回来了,我爸爸妈妈叫我们过来接您几位去我家里玩。”又笑得甜甜的喊了一圈。
“是娜娜吧?都长这么大这么漂亮了,海海我还没见过呢。”于凤华一向和于菁华亲厚,这回是老娘亲自交代过,不然,她就直接去于菁华家里了。
“是的。”
于凤华把自家儿子拉过来,说:“这么大的人,见了也不知道喊人。”
雷颂翻了个白眼,十分无奈。他就算要喊人,你也没给机会了。不过,形势比人强,谁让这是他**呢。
“姐姐,海海。”
刚才来了货,于莲华下去了,楚天歌就又问了一次两人吃了没,米娜还没说,米海就说:“刚起来就过来了。”
楚天歌早料到他们没吃,于菁华特别宠儿女,两人不上学的时候,不睡到中午不起床,今天估计还是被于菁华拉起来的。
“家里有豆丝,有粉和面条,你们喜欢吃什么?”
外婆连忙就起身,说:“我去你们煮。”
米娜连忙拦住,过来拉着楚天歌往厨房走,说:“我自己来。”又和楚天歌说:“是不是家家拿来的豆丝?就吃这个,外面卖的都掺了假的,一点也不好吃。”又问候于莲华。
虽然不像从前亲密,但也相处了那么些年,还是有些感情的。米娜还是从前那样,楚天歌也不好冷漠,你问我的生活,我问你的学习,两人相处得倒也和谐。
于莲华赶在做午饭之前回来,看见两人,无惊无喜,应该是早料到了。
留两人吃了中饭和晚饭,饭后,米娜和米海自然是要回去,便邀请外公外婆等一众人等。
于莲华出面拒绝,说:“后天请你爸爸妈妈过来吃酒,再过去你家里玩。”又说了酒店的名字和摆酒的时间。
于菁华本来就是打的这个主意,楚天云考学摆酒根本就没请他们,他们也不愿意这样服软上门道歉,所以就叫米娜米海过来以请外公外婆等人过去玩为由上门。当着父母兄弟姐妹的面,于莲华无论如何也必须说这个客气话。只要于莲华说,她就敢过来吃酒。于莲华肯定不愿意家丑外扬,到时候她面上亲亲热热的,别人自然当她们姐妹和好了,至于真实情况,谁在意。
米娜和米海自然满口应承,又说到时候一定来,她爸爸妈妈亲自来接等话。
于莲华早就伤透了心,即便已经猜到,也不在意。姐妹不合,又不是什么好听的名声。既然于菁华想要,她就成全她。
其实,于莲华还是心软了,毕竟是自己最疼爱的妹妹。
到了正日子,米三洲并没有来,只于菁华带着一双儿女过来。
这回,于莲华是不必说了,就是外婆也失望之极。
于菁华也是长袖善舞的人,席上,帮着于莲华招待客人,于莲华也随她的意。
下午,于菁华就邀请外公等人,外公外婆都拒绝了,于凤华一家却过去了。还劝外公外婆一起过去,外公气怒之下,连于凤华也骂了一顿。
也不知道是不是商量好了的,今年的事就是多。楚天云的酒宴一完,接着就是张锦绣出嫁,然后是楚天涯结婚。加上二伯一家诚心邀请,楚正礼和于莲华一商量,决定今年回老家过年。
于凤华一走,过了几天,就包了一辆车连着外公一家一起回去。
从知道这个决定,一直到上车,还有路上,大舅妈逮着机会就要楚天歌他们一家人就在她家里过年。
没有出嫁的姑娘回娘家过年的,外面的人看了还不说闲话,何况,大舅妈又是这样的一个人,四外婆也不是一个清白人,于莲华当然不会同意。不过,能和外婆多呆两天还是愿意的,算一算时间,玩几天还是可以的。
大舅家里说是做的两层的楼房,但是是两干的屋子,一层就一个通房加一个客厅,根本没地方住。
楚天歌几个就说直接回家,而且,张锦绣出嫁也就在这几天,楚正礼夫妻和楚天云都可以不去,楚天歌和楚天烈两人却非去不可。
毕竟,高中三年一直都打搅三姑妈,这个人情可不好还。
楚天彩早已把楼上四间房打扫干净,见只有他们姊妹三个回来,就问:“你爸爸妈妈呢?”
“在我家家家里呢。”
大姑妈、二姑妈、四姑妈和小姑妈都在家里,商量后天去桐县的事。
小姑妈一手拉一个,说:“我们正商量去桐县的事,你妈妈也不回来,是不是不去?”
四姑妈就笑着说:“你爸爸是舅爷,这外甥出嫁,他不去那哪里能行?后天熬夜不是没得人。”
“本来说好了要去的,还不是我舅妈,硬是把他们留下来了,不是他们家里不宽敞,绣绣姐又是大后天出嫁,我们都回不来。”二妈倒茶来,楚天歌连忙接住,说:“不要紧,有大伯和二伯撑场子也够了,人多他那里也摆不开不是?”
几个姑妈和大妈二妈听了这话,都笑起来,小姑妈就指着楚天歌笑骂道:“果然是读了书的人,以前说个话蚊子叫似的,现在这么会说话。”又问:“你妈打算给多少?”
“我妈妈没说,叫我问大妈和二妈。”
小姑妈摩挲了会儿,就把楚天歌手上的镯子摸出来了。
楚天歌本来一向是戴那只紫檀木的镯子或者不戴,一向不管这些事的于莲华今年却过问起来,还亲自选了现在戴的这一对黄金龙凤镯。
还好,楚天歌现在还年轻,皮肤也白皙,戴黄金也挺好看的。楚天歌嫌累赘,戴在一只手上,看着十分惹眼。
“这是肆肆买的吧?”
楚天歌现在是真怕见这些亲戚,也很怕听见肆肆这两个字。在他们眼里,只要是她身上的东西,不管是穿的用的戴的,总能和明肆拉扯上关系。
更郁闷的是,这镯子确实是明肆买的。应该说,她所有的首饰都是明肆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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