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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夜晚,注定不会平静,普通的市民应该还在享受自己正常的人生,哪知道就在自己家的外面,一次围杀的行动,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
在车里,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自己和程天鹤在一个山顶打架。我们都是赤手空拳,都是不要命的打法,我和他的脸上都有很多血。
“叮铃铃……铃……”突然间,一阵急促的电话铃,把我从梦里惊醒。
车里的音乐还在放,匆忙间看了一眼车里的电子表,我睡了刚才一个半小时。
抓起电话,看到正是孙乔打过来的,没有细想,拿起来放在耳边。
“喂,小乔,什么消息?”
“沙狞,你现在还在外面吗?”孙乔的声音很冷静。
“嗯,在车里听音乐呢!”
“我觉得你还是休息吧,这种事,我安排人做就行了!”孙乔柔声劝我。
“快说什么消息吧,老婆,这个天火对我非常重要,不能玩死了,我还要从他的嘴里掏出点东西呢!”
“咳咳。沙狞,你想,想从天火嘴里知道什么啊?”孙乔突然把话题转了,但是我还是从她的语气里听出一点不对头的端倪。
“小乔,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我皱起眉头。
“其实,也没什么事,就是你不可能从天火那里知道什么了!他死了!”
“啊?死了?”我噌地就坐起身,一脸不可思议的样子,“他怎么死的?SHIT,他不能死啊,他死就糟糕了!”我的声音也大了起来。
第二百一十二章重焕新生
“从玄武堂那边传来消息,有几个兄弟在西环东南角的下水道里发现天火,同时也被天火发现。双方打了起来,天火杀了我们一个兄弟,他自己也被我们兄弟失手干掉了!”孙乔也很无奈,这种突发情况神仙也没办法。
我没时间再犹豫,立刻关掉车中的音乐,又发动起车子。我要试试,看看自己还有没有机会亡羊补牢。
“小乔,详细地点在哪里?”
“西环百灵路中段!”
我开到西环区百灵路的时候,正好是夜里十一点四十。在百灵路中间一个十字路口的旁边,有一个管道盖子翻开。在管道入口旁,还站着几个神色精狞的打手,看到我从车里下来,又走过来,那几个打手横身拦住我的路。
“都闪开,我是青龙堂主,现在要下去看看情况!”这几个人我也没当回事,伸手就想把他们拨开。
不过我没有成功,这几个打手横在我面前就像几座山,看来是成心想要挡我。我的脸色沉了下来,要不是现在身体情况不允许,我打到他们连妈妈都不认识。
“都给我闪开!”没有拳头,我还有别的武器。
想都没想,伸手入怀悍然拔出自己的警枪,顶在离我最近的了个打手的头上。
我森冷的眼神依次扫过这几个打手,他们也看出来我没有开玩笑的意思,要是他们再不让开。我绝对会开枪。
几个打手神情先软下来,又互相看了看,这才一齐向后退,一直退到那个管道入口地后面。
我再没管他们,把枪收起来,纵身就顺着管道口向下的铁梯,爬了下去。
西澳的地下管道里并不狭窄。但是光线很暗,各种潮湿和腐败的味道扑面而来。地下的脏水能有一厘米厚。
踩着这些水,发出叭叽叭叽的声音,安静的环境让人心里发毛。
我顺着管道大概走了能有三十多米远,才看到人。
十几个人站在那里,为首地是玄武堂蒋不乐的副手宝塔,宝塔地面前有两个人躺在地上,已经断气了。
听到后面有人过来。这些人一起回头,所有的目光刷刷地投在我的身上。
我只是淡淡地看了我们一眼,就自顾自走上前,伏下身,仔细地观察那两具死尸。
第一具死尸很陌生,脖子已经被拧断了,七窍流血;第二具就是天火,他死了还睁着眼睛。眼神里透着愤怒和不甘。
没想到,几个月没见到天火,再见他已经是这种局面,这人世间的事,何其难以琢磨。
天火是死于刀伤,一刀正中心脏处。现在伤口还在泊泊地流着残血。而那把凶刀就在天火尸体左前方的地上,很长的一把三棱尖刀,上面沾满了血。
“你们是现在就把详细的经过对我说说呢,还是要我回总部问孙小姐?”我拍一下大腿,站起身,嘴里自言自语地问。
宝塔好像没有听到我地话,只是从鼻子里轻哼一声,接着一招手,带着自己的手下转身就走。
“宝塔,有时间我会让大雷找你好好谈谈的!”我看着宝塔的背影。冷冷地说道。
因为管道里很静。所以虽然我的声音不大,可还是清晰地传进了宝塔的耳朵里。让他知道我现在对他很不满。但是我不屑于与他争执,大雷和飞过海曾是我在青龙堂的副手,他们和宝塔之间肯定有很多的“共同语言”。
宝塔带着玄武堂地人走了之后,我自己在管道里打了一个电话给杜方我,让他派人来收拾现场。就报成黑社会内哄,在警局内部低调就行了,死了两个流氓,对西澳也算好事。
随着天火的死,西澳这一颗危险的钉子也总算是被拔去。虽然他在死时也同时带走了很多秘密,但是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秘密是绝对的,总有一天,当时机成熟的时候,那些秘密会重见天日并且真相大白。
更何况,有一些秘密,我已经有点端倪了。
这个晚上,本来我想回医院的。但是孙乔打电话给我,说医院那边已经替我办完出院了,让我回西环凌云总部去住,她也好照顾我。
我略微沉吟,还是答应了,因为我想不出拒绝孙乔地理由。当然,这件事不能让警局那边的人知道,否则的话,堂堂反黑组长住在凌云社的总部,传出去麻烦可大了。
这一次,我在西环一住就是半个月,直到自己的身体彻底恢复。
这半个月里,我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让谁都找不到我,就这么静静地渡过这段时间。孙乔知道我的心思,有一些事我不需要说,她就知道办,她已经安排小三,从青龙堂抽调五十多名兄弟,潜在粉念吧周围,以防不测。
半个月的时间,我也不是什么都没干。只要孙乔有时间,我就拉着她聊天,别的不聊,就聊她小时候从有记忆开始,一直到认识我这么多年里,她所能知道的一切凌云和香港东升之间地事。
我有一个意识,最近越来越强烈,那就是我觉得凌云和东升之间肯定有点什么猫腻,而且这个猫腻还是现在一些乱子地源头,只要找到这个猫腻就能解决一切。
半个月后的一个早晨,我大清早就起了床,走到别墅外地草坪上,扭扭腰,伸伸胳膊腿。一套军体操做下来,就觉得精神变得非常好,身体也好像恢复得如同从前一样了。
突然,我两只眼睛贼溜溜地四下转了一圈,发现自己的周围,视线之内没有人。
也许只是闪电之间,也许是在梦境中,我双臂张开,像只大鸟一样猛地振臂上下一摆,接着整个身体矫捷地腾空而起。在空中,身体绷直,一只手放在脑后,一只手放在胸前,陀螺似地快速立体旋转720度。
落地的时候,我已经恢复了腾身前的姿势,稳稳地站在地上,就像是十字架上的耶苏。
“呼……”我从嘴里长长地呼出一口浊气,他妈的,休养这段日子里可憋死我了,终于我们哥们又能出山了。
“呵呵,怎么大清早就这么好的兴致?”伴着娇笑声,孙乔只穿着一身奶白色的睡衣从别墅的拐角处绕了出来。
“是啊,好日子总会过去,我还得上班呢!”我又抖抖手腕和脚踝,微笑着回应孙乔的话。
“哦,你今天要上班……”听到我的话,孙乔的神情黯淡下来。
“小乔,不要这样!”我伸手揽住孙乔的腰肢,把她拉到自己怀里,另一只手又顺着她的睡衣伸进去,贴在她光滑的玉背上,“警察是我的终生职业,我很喜欢,学生时代也一直为这个目标而努力。”
“可是我是匪啊,我们怎么办啊?”孙乔似乎有点茫然了,伏在我怀里,一动也不动。
“那些事是以后的事,我现在不想考虑那么多,毕竟台湾那边还有一个蠢蠢欲动的程天鹤。如今蔡炎在我们手里,程天鹤势必不会甘心,我想他应该也在准备,准备玩一次大的,只是不知道他会如何出手。还有那些日本人,这几天我想过了,他们十有八九是山田组的,在程天鹤的行动里,这帮山田组的肯定也要插一脚进来。”说着,我忍不住低下头,在孙乔的秀发上吻一下。
“还有东升呢,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态度?真是奇怪,顾望京死了儿子,怎么没太大反应呢?”
孙乔的话让我心里一惊,看来孙乔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没错!”我点点头,然后搂着孙乔,走到一个秋千处,让孙乔坐下来,我轻轻地推着她荡来荡去,“如果只有程天鹤和山田组的话,他们就算来硬拼我也不怕,毕竟西澳是我们的地头。现在我最害怕的就是东升,他们就像一条隐藏在暗处的毒蛇,平常你看不到他,但是没准他们就会噌地一下冒出来,等你明白过来的时候,已经被毒牙咬一口了。”
“嗯,你放心吧,最近我会注意点香港那边的动静,有什么问题我及时通知你!”孙乔想了想,细声细语地对我说。
“好了,我们去吃早餐,应该准备好了吧?”大清早的,我不想话题太沉重,影响我的好心情,脸上又笑起来。
“傻瓜,早就准备好了。不过是我做的,昨天王妈请假了。”孙乔也花颜绽放,显宝似地说。
“啊?”我闻言脸色巨变,“你做的?那还能吃吗?”
“讨厌啦!”孙乔挥起拳头就捶在我胳膊上,“你爱吃不吃,哼!”
“哈哈哈……”
还真别说,这顿早餐孙乔还真就做的不错,有牛奶,有面包,有果酱,还有一个红红的大苹果。牛奶呢?是送奶工人送来的,在微波炉里叮一下就可以了;面包是买好的切片面包,有多士炉,全自动的;果酱也是超市买好的;只有这个苹果难度大一点,最起码需要洗干净才行。
第二百一十三章陌生新世界
吃着这种早餐,我还得伪心地夸赞孙乔一通。什么面包很香啊,什么牛奶很甜啊,什么苹果很漂亮之类的,不然的话,下次再想让她做东西吃,难比登天啊!
吃完早餐,孙乔又给我一次惊喜。这次是真正的惊喜,她这几天有空的时候,上街为我买的新衣服和新鞋,从上到下都是新的。别看孙乔做饭不行,对衣服的品味可是一流的,尤其是对我,孙乔给我买衣服和鞋,不需要我亲自去,她只要打眼一看,就知道大小合适不合适。
本来今天心情就很好,再装上新衣服,我简直感觉自己都快要上天了。给孙乔一个GOODBYEKISS,自己就大摇大摆地走出总部别墅,到外面的停车处去拿车。
“嗯?”我在停车处转了三圈,硬是没找到自己的车。
我抓了抓头发,真是怪了,还有小偷到凌云总部来偷车?这是什么小偷啊?吃错什么药了?但是停车处虽然车子不少,可也不能转了三圈也找不到自己的车吧。我那辆公车很显眼的,破破烂烂不说,还是那种最土的普蓝色。
要不要报警呢?不过,好像我就是警察哦!
我穿着一身新衣服,正站在停车处一筹莫展的时候,突然从一边缓缓地驶来了一辆车子。
这是一辆外型很普通的车子,暗银色,甚至连车标都没有。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连我这种行家都没见过这辆车子地外型。可是这辆车子偏偏是一辆新车,非常新,车表面应该是刚刚打过蜡,在太阳光的折射下,直闪人的眼。
我第一个反应就是,这辆车是九成九是改装车。
车子在我身边停下来。从车子里下来一个染一头黄毛的小混混,下车之后。哈着腰跑到我面前,给我行了个礼。
“狞哥,嘿嘿,狞哥,我给您送车来了!”
“送什么车?”我一头雾水。
“狞哥,这车是小姐吩咐兄弟们为您准备的,您快开车上班吧!”小混混嘻皮笑脸地对我说。
“小姐?她给我准备车子干什么?我的车呢?”我更糊涂了。
“嗨。你那破车已经扔废车场了,狞哥,那车也太破了,别说您了,我开着都嫌丢人!”
“什么?”我当场眼珠子差点冒出来,脸都绿了,“你们,你们……把我的车。扔了?”我地声音已经颤抖。
“啊?狞哥,你,你怎么了?”看到我的反应,那个小混混吓了一跳。
“你们这帮混蛋,那是我地公车啊,你们扔了。我怎么向局里交待啊?”这个时候,我恨不得把这个王八蛋阉了算了。
“不会吧,狞哥。那,那,那怎么办啊?那车……车已经扔了三四天了,估计,估计现在已经被当成废铁处理了!”
“消失,马上在我的面前消失!”我板着脸,一字一顿地说。
我的话真好用,话音刚落。那个黄毛小混混就没影了。跑得比野狗还快。
看着面前的车,我的苦水一股一股向上涌。我今天见到总警监可怎么向他解释啊。莫名消失近一个月不说,还把公车弄没了,上帝啊,打个雷劈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