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什么。那个混账竟然和别人鬼扯?”电话那面地朴金华立刻尖叫了起来,“然后被你堵到他怎么解释的?”朴金华显然也郁闷了起来。
“他说他爱的只是我。那个女人不过是他逢场作戏、发泄而已,因为他是正常男人有生理需求。所以随便找个人发泄、发泄兽欲”沈云兰不满的对着电话撇了撇嘴。
“放他娘的狗P,这种话他竟然也能说的出口来,叫他趁早滚球儿”朴金华跳着脚出口成脏道:“那丫的是把自己当种马还是当种猪了”。
“算了、算了,淘汰出局也就算了,正好冬日地麻省理工大学地同学来给他当伴郎,你可以认识一下的,那个男人虽然没有什么家世,但是人还是很好地”朴金华立刻又转移了目标很自然的对沈云兰说道。
难道女人大了就应该结婚吗,走出了围城也得再踢回去,沈云兰固然知道他们地好心,但是还忍不住叹息,只是那些男人可叫她真没信心。
随着朴金华婚礼的接近,沈云兰也跟着忙碌了起来,下班陪朴金华满世界购物,休息日陪着她蛮世界的试礼服,然后又照了几套婚纱照,古今中外的仿佛婚纱大全。
这天逛了一半儿朴金华的韩国姨娘驾到,朴金华去迎接后沈云兰终于一个人钻进了路边的咖啡厅,要了咖啡和蛋糕解决了自己的午餐,顺便努力歇息一下自己可怜的脚掌,这个时候发现前面传来了一阵淡雅的琴声和着一个低沉的男中音在台前轻轻的吟唱着:
我遥遥渡河而来,
在河的彼岸,烟波流转。
对岸繁华三千,迳夜笙歌,
据说红尘万丈尽在其中,
要寻的人必也在那里吧!
我遥遥渡河而来,
红尘皆醉,竟也是一片迷蒙,
没有夜晚的城市有些骇人,踽踽独行。
枯灯守侯,该有人来寻我吧!
却见灯火阑珊,独不见来人。
我遥遥渡河而来,
长舟流回,未饮先醉捻月为盟,星芒尽掩。
我遥遥渡河而来,
摆渡人问:可要归航?
潇洒的挥挥衣袖:去吧,去吧!
繁华三千,总有依处,
摆渡人苦笑而去。
总有人夜夜岸边枯候,不得归航……………………
我遥遥渡河而来,
彼岸、烟波流转;可有人寻我?
对岸、繁华三千;可有人候我?
踽踽独行,不得归航,
摆渡人早已扬长而去,
长舟流回!不得归航……………
忧郁的吟唱声让沈云兰本来疲惫的身体突然直达到了心灵:彼岸,烟波流转;可有人寻我?对岸,繁华三千,可有人候我!这是一首很久很久之前的《红尘摆渡人》没想到竟然会在街头听到,瞬间的沈云兰不禁有些失魂失神。
就在沈云兰沉浸在长舟流回不得归航的惘然中时,一片阴影覆盖在了她的头上。
正文第三十三章浪漫邂逅
沈云兰抬起眼睛,一个灿若星光的黑眸就直直的望进了她的心底,幽深的眼眸似乎带着一种蛊惑般的力量,叫沈云兰几乎在瞬间失神了。
“美丽的女儿啊,请告诉我你为什么忧伤,明明如花般的年纪,你却双目无光”一个低沉的声音响彻耳端的时候,沈云兰才猛然自迷惑中清醒,不禁面孔一红,原来他是刚才吟唱红尘摆渡人的那个歌者,低沉儒雅的特色男中音立刻叫沈云兰明了。
那个男人已经施施然的坐在了沈云兰的对面,这时候咖啡厅里的琴声已经重新变成了一曲轻快的怀旧老歌儿:GlennMedeiros,勉强从对面男人的黑眸中移开,沈云兰才发现这个男人竟然有着如此英俊的相貌,不同于岑世美的那种奶油小生型,也不是林云辉那种轮廓分明、冷酷严峻的帅气,更不是约翰史密斯的那种西方人,他是一个彻底道地的中国人,但是比起岑世美多了一种洒脱随意的男人味儿和书卷气,比起林云辉的强势冷酷,却多了一分温柔的儒雅,这是一个优秀的几近完美的形象。
“你是咖啡厅的歌手?”沈云兰很自然的问道,因为看见他是从咖啡厅的演奏吧台上走下来的,而且侍者没有给他送咖啡,他也没有叫饮品,所以沈云兰很自然的确定。“不是,我是在这里喝了一杯咖啡没有钱给,所以只好打工还债”男人微笑的话语又叫沈云兰瞬间华丽丽的石化了。
不是吧。这个帅男人好像已经过了开这种玩笑地年纪吧,他看起来大约三十一、二岁的样子。成熟沉稳,而身上的衣物看起来也是做工考究价值不菲的名品。
“你可以问问侍者就知道了,我的确是出来没有带钱,而且还迷路了”对面那个英俊的脸庞露出一丝微笑后很认真的说道。
沈云兰此刻非常有化成木乃伊的倾向,有人还会在中环迷路吗,而且没有带钱?不过这个男人却怎么看起来也不像个骗子,而且就算他是骗子地话。大约也会有半数的女人心甘情愿的受骗吧,想到这里沈云兰忍不住微笑了起来,然后直接招来侍者道:“给这位先生刚才喝过的咖啡买单,另外再来一份送来”。
侍者用有些惊讶的眼神儿看了沈云兰一眼,但还是很礼貌的退了下去,片刻后又送上来了一杯咖啡,看来这个男人说的不是假话。
“为了感谢小姐的解困,我可以请教你地芳名么?”男人很温柔的问道。
沈云兰听到他的话语不禁失笑了。自己虽然美丽但是却不是时下男人欣赏的类型,时下男人貌似流行欣赏王熙凤,而她确是那种林妹妹的形象,想来这样的男人是没有必要用这么烂的接口来搭讪的,只是礼貌地询问而已。
“偶然邂逅,何必追问姓名;流水行云,不过各适其是,区区两杯咖啡我还是能付得起帐的。何况谁还没有个忘记和疏忽呢”沈云兰立刻微笑着回答,若不是先有岑世美的污点在前,然后又有林云辉的伤害在后,最后又补了一笔对约翰史密斯的失望,她肯定会告诉男人自己的姓名,然后也询问、询问对方的姓名的,但是既然没有想法和他深交,那么一切自然都是多余的了,就当做一个浪漫的邂逅,相遇了一个美丽地人儿罢了。
看看自己也歇地差不多了。而且也快到上班时间了。她匆匆地喝掉咖啡吃罢蛋糕。结账就想走人。但是想想对面这个迷路地男人。她又在包里抽出了一张百元地钞票推给了他微笑道:“你可以打车去你想去地地方。你迷路死机是不迷路地”。
“可是我欠你地钱呢?”男人有些迷惑地抬头问沈云兰道。
“如果下次还能有缘相见地话。我会十倍讨还当你地债主呀!”看着老实地帅男人。沈云兰也不禁来了调皮劲儿。巧笑倩兮地说完飘然而去。淡淡英文歌曲被关在了门后。沈云兰没有看见身后男人若有所思和坚定地目光。
中午邂逅了一个温柔俊帅而叫人放松。回到了华夏证券公司地办公室。却看见黑着一张脸地林云辉。正在他们地办公室臭训她地直属上司地经理李志强。
“你以为我们公司已经做大了。就可以店大欺户么。要知道我们地华夏证券一向是号称打工之家地。我也是号称打工皇帝地。就这样叫下面投诉上去叫我们掩面何存?”林云辉敲着一份报纸对着李志强怒吼。
看见沈云兰进来。李志强立刻投过了一个求救地眼神儿。几个月地同事下来。李志强对她也是很好地。在工作上一直扶持着她。每当她被一些散户没有眼色地男人纠缠时。基本都是李志强出面解围地。毕竟沈云兰实在是长了一付看起来很好欺侮地面孔。
“出了什么事情叫林总发这么大的火气?”接到求援信号的沈云兰只要硬着头皮问道。
“你自己看看,李经理不礼貌的对待散户被曝光到了媒体上”林云辉忿忿的甩过来了一张报纸,怒目也盯着沈云兰。
看了看报纸上的谴责,有些畏怯的沈云兰还是很实际的开口道:“其实这种事情也不能只怪李经理的,毕竟总有一些散户看不出眉眼高低,但是能给曝光到报纸上,恐怕就不是散户看不出眉眼高低的问题了,恐怕是对手机构借题发挥了,本来他们就在挖空心思的想踩我们,等着看我们自乱阵脚的笑话呢,林总这样处理李经理不是叫人有机可乘么?”
听了沈云兰的话林云辉不禁一愣,想了想终于不悦的摔门而去。
看着林云辉摔门而去,李志强终于抹了抹额上的冷汗向沈云兰道谢,沈云兰不免苦笑了一下,其实她何尝不是紧张的一手冷汗。
正文第三十四章再见故人
忙碌中的日子总是过的很快,转眼就到了朴金华大喜的日子,看着美绝尘寰的朴金华沈云兰不禁由衷的高兴,身穿奶白色绸裙当做伴娘的她,在爷爷的提议下送了结婚新人一个一尺多高的红珊瑚,珊瑚可是货真价实的古董,喜气而且华贵,大家出身的朴金华和李东日何尝不识货,但是也被价值不菲的礼物惊吓到了,回头把珊瑚小心的摆在了卧室。
“我们这到底算中式婚礼,还是西式婚礼呢?或者是韩式?”沈云兰伴着朴金华在娘家等着接媳妇,不免有些纳闷儿的问道。
今天的婚礼安排是李东日早上来接新娘,接新娘的过程是绝对中式的,因为兴高采烈的沈休雨都跑去把门了,摩拳擦掌的准备勒索李东日个大红包,但是接完新娘的下一站却是教堂,有牧师给他们做公证,话说两个人好像还都不是教徒。
在教堂出来是在饭店举行典礼,但是晚上却借了林云辉的郊外别墅举行篝火晚宴和狂欢舞会,怎么看着安排,怎么都有些别扭。
“这叫中西韩合璧婚礼”兴高采烈的朴金华嬉笑着,换来了沈云兰嗔怪的白眼儿,而且想了想朴金华不免也有些不满的道:“见鬼的,到现在我还没看见伴郎长啥子样,本来我是想提前看看能不能配你,没想到到现在竟然连人都没摸到,据说是冬日和林总在麻省的美国同学非中国籍,来了之后就满世界去找人了,搞的我找不到人”。
听了朴金华地牢骚后。沈云兰不免忍不住失笑,然后很正经的说道:“外国就休提了,一个约翰史密斯就足够郁闷了”。
想想道也是这个理儿,朴金华想了想也闭嘴了,然后又不甘寂寞的问道:“难道你和林云辉真的没有戏吗?林云辉可是在醉酒后和冬日透漏对你有意呢,你确认是林云辉看不起你说你不配他吗?不会是你误会了什么吧!”
“自然不会了,我又不傻,他是亲口这样对我说的。自然他也曾经说过我们两个不妨凑做夫妻的,因为我们的样貌和家世不叫适合联姻”沈云兰不满的回答道。
“家世联姻就算了吧”朴金华也怂了耸肩,就在两个人闲谈地时候新郎官终于过五关斩六将的冲进了沈云兰和朴金华的等待房间。
“是你……?!”惊讶和欣喜的惊呼夹杂在一起,异口同声的话语叫本来是主角的新娘和新郎也忍不住齐齐的扭头看去,只见伴郎竟然惊喜的冲了过来,握住了伴娘地手。
“你们认识?”朴金华和李东日忍不住也异口同声的问道。
“她是我地债主。我欠了她地债”英俊憨厚地伴郎笑地见牙不见眼地回答。
债主?除了沈云兰外所有地人都不禁一愣。这时候传来一个冷冷地声音不满地说道:“无论他们是什么。目前都不是主角。还有典礼等着你们呢”林云辉黑着脸走过来。他是今天中式婚礼婚宴典礼地主持人。
接下来忙碌地朴金华实在没有八卦地时间。被整个典礼搞地团团乱转。好在好地是知道伴娘和伴郎不会消失。她以后有多是时间去挖八卦呢。而看着伴郎殷殷地跟在沈云兰身后。朴金华地心不免又喜悦了起来。有心栽花花不成。看来是春风起兮。又要有一段佳话了。
头晕。相当地头晕。从中午喝道晚上要是不头晕才怪。本来有过一斤白酒酒量地沈云兰觉得自己还有几把刷子呢。于是在酒宴上很自然地帮着新娘主角朴金华分担着热情宾客们地敬酒。她可不想叫朴金华抬进新房去洞房。
然而韩国人地热情是超乎想象地。到了晚上在林云辉地别墅开始狂欢后。已经不分老幼地相互灌起了酒。喝醉地人就摇摇晃晃地在草地上起舞。为了配合朴金华这个新娘。沈云兰也换了一身水粉色地韩国裙装。看起来孕妇裙一样怪怪地。
|Qī|在喝地实在忍无可忍后。她终于和伴郎躲进了林云辉地别墅内。
|shu|“嘿嘿,我应该怎么还债?”明显也有些超量的伴郎程天毅拉着沈云兰问道。
|ωang|程天毅的性格有种意外的亲和力,叫跟在他身边的人很自然的随便和放松下来。沈云兰拉了拉胸前的带子也娇笑道:“十倍的利息耶。你说怎么还吧?”
“嗯、嗯,中国人报恩和还债一向不都是以身相许么。咱们男未娶妻女未嫁,如果目前沈云兰小姐如果也没有爱人的话。就让小生以身相许如何了?你知道那天过后我可找了你半月呀”程天毅借着酒意深情款款的说道。
难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