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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让生活轮了-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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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怎么去形容她。她来了起初是在门口站着,那三个人就有一个人出去接她,那男的就搂她的肩,我本以为那女的就乖乖从了。毕竟只是搂搂肩膀,还没有摸她的屁股。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然而那女的不这么人物,一把就甩掉了那男人的手说:“别动手动脚的。”那女的和老板娘范一样的毛病。也是又鼻音,我隐约的就听成了“别动手动掉的。”当时我就懵了。我也没看见那男的干什么啊。怎么就开始动了。

第二十四章
那女的做到椅子上。旁边接她那个男的也有点喝大了,就把手放到了那女的腿上,那女的还是那句话“别动手动脚的。”之后那女的对面的人就问她吃点什么。那女的看着满桌子的狼藉,应该是反胃,反正我看着是反胃了。那女的说“来碗面吧。”面好了我就去上菜。接着我就从近处看见那女的脸上抹了厚厚的一层粉底,那男的还能判若无人的一脸色迷迷的看着她。然后我又看着满桌子的狼藉,我差点没吐到面里。
我强忍着恶心赶紧到店门口望了望风,心想,国泰不该封,男人也就不会疯了。我大约望了五分钟的风,进店得时候我就看见谈崩了的场景,我听见她对面那男的说:“今晚上你打算和谁走啊。”接着那女的就特不屑的说:“当哥哥的我见得多了,还跟谁走,你有这个实力,有这个资本么。”接着那男的就语塞了。那女的就特猛的屁股一扭一扭的拎着包就出去了。
女的走了,我就坐在椅子上开始研究这几个男的,有一个脖子上挂了一条也不知道是不是金子的金链子。手上也带了个不知道是不是金子的戒指,手腕上还带了个一看就知道肯定不是金子的手表,因为是黑色的。然后我就看了看我自己的手表,心想,你的还没我的好呢,你还当哥哥的呢。我的好歹还是个钨钢的呢,子弹头都是这玩意做的,真要是做成子弹打死你丫的,然后我就在脑海里想我拿着把沙漠之鹰用我手表做的子弹把他们三个都打死了,因为我一向对黑社会和自认为是黑社会的人很反感,原来我们哥几个走在路上,看见几个小青年都要忍不住感慨一下,黑社会啊黑社会。然后我估计看见我们哥几个在路上走的也会感慨两句黑社会啊黑社会。
虽然我一向反感黑社会,但总有人觉得我第一眼看见就不像好东西,因为我虽然只有十七岁但是就长了浅浅的一圈络腮胡子,并且我还爱穿黑颜色的衣裤。而且我还有点塌肩膀,所以就有很多人这么说。
我反而觉得自己是个好东西,像非诚勿扰里葛优的征婚启事“杀人不犯法我也下不去手,总体而言还是属于对人群对社会有益无害的一类。”
想到这里我就开始想我这么多年究竟怎么对社会有益了,想来想去我也就想起来汶川大地震我捐了二十块钱,学校里有个白血病的我捐了二十块钱。再好像也就没有其他的了。然后就感慨自己丫的活得真失败。
吃了饭老板就对着他养得两只小王八傻笑,我本来都打算把桌子收掉了,老板说“等等,我看它吃不吃。”接着老板就开始在衣服里摸索,然后掏出个小王八来,当时没把我下一个哆嗦,心想,这一什么人啊,还把王八往身上放,然而老板娘或许已经见多了说“那你是哥的宠物。”养宠物的多了。有养狗的,养猫的,养猪的我都见过。但这王八怎么说也只算个观赏品吧,也就是和店门口的关二爷一样是个精神寄托,居然还能当宠物养。
前文我提过门口的关二爷说老板老板娘没有因为拜关二爷双双送葬,我仔细对着关二爷一阵端详,发现原来是关二爷手里没拿青龙偃月刀,而是拿了个金元宝…

第二十五章
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就像我干的饭店要和旁边的一家川菜管争。我下班路过的道边一家烧烤要和满天星争。然而我发现花朵们就相处的非常好,那么多店得人凑可以凑在一家店里打麻将,其实平常下班我走红灯区的这段路是很匆匆的,连看都很少去看,然而这一次我注意了是因为我不想好东西的穿了一身黑,不想好东西红灯区里的花朵就朝我拍窗户,拍了拍见我不理,就出来了个花朵说:“帅哥,进来按摩吧。”我就开始想,到底是谁摸谁。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喜欢看电影还是游戏玩腻了,应该是倾于后者,吃了饭我只能去看电影,然而我前面说过,我又不是权威,没有什么话语权,不会像权威一样放个屁都是香的,我也不是媒体,动动笔,动动嘴皮子就可以把人捧上天。
想到权威我就想起了文化届的一个人,那个人具体是谁我已经想不起,但是我清晰的记得,这个事例是初中的语文老师说的,说这个事我必须要先说说我初中的语文老师,我简称他为π,因为他姓亓。π可以说是一个愤青,好歹也算是一个老愤青,每个人都有看不惯的事,但每个人对于看不惯的事情有不同的解决办法,比如说我看不惯你在那瞎叽歪,我一可以选择沉默,听你继续叽歪,全当时放屁,二我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三我可以义正言辞的对你进行说教。
然而π作为一个老师,所以说倾诉面特别广,有两个班百十来人。π很喜欢看新闻,看了新闻就又特别多的看不惯,看不惯就要向我们倾诉,说是倾诉,不如也说成说教。
我也忘记了是初几。π在前天晚上的时候看了一本书,或是一个新闻,看见了一个文化届的权威改了一个字的读音,就像好好的系(ji)鞋带不说要说什么系(xi)鞋带,然后π就特别看不惯,大骂这帮权威都是垃圾,(用的可能不是垃圾这个词)自己什么本事都没有,只能改先人的,把中国文化改的狗屁不是。π花了半节课左右对我们灌输中国的文化动不得,然而π对于权威的做法只能嘴上说一说,唯一能做的就是灌输我们,应该是希望我们可以出一个正常点的权威。然而不说我们班以后会不会出权威,就算出了权威又能怎么样,所以我认为这种说教是毫无意义的,造成的唯一结果就是当天语文课程没有完成,所以晚上语文作业特别多。
我需要在这里声明一下,我对π还是很尊重的,因为他正直。
我实在不知道应该选择什么电影,就像我思绪混乱写不下去的时候我朋友对我说让我看国外的老电影一样。
我在优酷上翻来覆去调了好多便。正调着的时候,我忽的一下就想起了古惑仔,原来古惑仔风靡的时候我想过去看,但是我也不知道当时看的是几,上来就是砍人,并且画质很不清晰,然后我就觉得特低俗。我看的是古惑仔三,我先看的依旧是评论,我觉得有一条说的特别好“是很好,但我实在搞不懂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小孩子要去学古惑仔。”
我倒是不觉得这句话有什么深意,不会有人看了这句话就不学古惑仔了。只是觉得这个搞不懂用的好,因为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有太多搞不懂了,甚至可能都有人搞不懂自己为什么活着,然而我就特别低俗,我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第二十六章
古惑仔三里没有太多砍人画面,唯一血腥一点的就是陈小春也就是火鸡拿着大哥大把骆驼打的头破血流流了一点血。
我就想起了我对我楼上的说我搞不懂为什么有人晕血,我看见血反而特别兴奋,结果我楼上的说我打架肯定虎,然而我打架又不虎,我前面说过我怕疼,连点痦子都怕。然后我就又搞不懂了,我为什么不怕血打架又不虎。
看电影不过是排解寂寞。打篮球是为了锻炼身体,看着微微隆起的肚子,我决定打篮球,然后我发现一个人打篮球是很好的,因为篮球可以一直在自己的手里,不用传球,然而不用传球自己打就特别累,累就要休息,休息就闲不住,就要点根烟,然后我就特无聊的想,我打半小时篮球抽根烟这种方式到底健不健康。篮球场隔壁有一家结婚的在放音乐,记着原来结婚放的音乐都是“好运来”一类的,现在不愧是时代进步了,甚至连结婚都开始放dj,然后我就开始笑,我想我已经达到了书里面的境界,看见小孩子看见美好的事物会笑,虽然我看见的不是小孩子,但是他们会造出小孩子不是么。
我正打着篮球手机就响了,电话是老板打来的,说他们不再周村,在水库玩呢。说今天放假。
放假是好的,只是放假了我就开始迷茫,不知道干什么了。
我继续打了一轮篮球,然后抽了根烟。
回家的时候电脑里正好在放马天宇的“依然在一起”的结束,我脱了鞋,歌就放完了,接着就唱陈奕迅的“好久不见”,我想是好久不见了就决定去学校看看。或许我的离开真的比隔壁死了只猫离奇,每个人都和我打招呼,我朋友就对我感慨,“看看,看看。你走了人气高了不少。我就想我要是原来人气这么高的话我或许就不走了。
我有必要说一说我为什么选择不念,首先要说我不是被逼迫的,我是纯自愿的,甚至说我还被反逼迫了。我选择不念有多少原因我也不太清楚,最主要的一个是,觉得没意思,然而我也不知道干什么有意思。又觉得干什么都比上学有意思,所以我宁可去选择干什么。也不愿意去上学。我去学校的时候正好是下午结束到晚自习之间的一段空闲,教室里人并不多,都去吃饭了,然而这并不多的人就个了我莫大的安慰,让我知道了我没有在这个学校白白蹉跎了好久的岁月。晚自习一开始我就离开学校了,虽然许多人让我留下上一晚上晚自习,然而我对于晚自习实在是过于厌恶,一帮人傻逼呵呵的坐在教室里,什么也不干,我上学的时候反而觉得自己不是傻逼,因为我有事干,我可以手稿写一写小说,虽然说写出来的东西并没有人去看罢了,甚至连我自己都不太愿意重读一遍。记着当初写小说也没有什么大纲,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写着写着就把人物写丢了,然而又不能突然的出现,我只好让他去死,死又不能死的太烂俗,于是当时我脑海里整天构思着让他怎么死。正当我构思的时候有人来打断我的时候我便说“你想怎么死?”所以我觉得写小说是最好的,杀人不犯法。
虽然不犯法,但我杀了太多的人就落下了一个坏名声,总是有人对我说“你说你写个小说都把人写死了。你丫的就是一个侩子手。”
原来写小说的时候总是喜欢写悲情的,越悲越好,最好是主角杀了亲爸上了亲妈那种的,但这种的我只是想一想,一直也没有动笔写。

第二十七章
我喜欢在夜间出没,因为晚上遮住了我太多的瑕疵,而这太多多是指我脸上的斑点。前面说过,我喜欢穿黑色的衣服,其实不只是因为它耐磨经脏而已。还有就是我认为黑色很有型,毕竟,朦胧的灯光下站着一个一身黑衣身形魁梧的“大汉”还是很有震撼力的。
我不只喜欢在夜间出没,我还喜欢照模糊的镜子,比如说车玻璃,比如说街边小吃店的门,我相信不只我喜欢这样,而是很多人喜欢这样。忘记了是在哪本书上看过“女人,不要照太干净的镜子,不要对自己太苛刻。”虽然我不是女人,但我对自己同样不是很苛刻。最多也就是对着镜子感慨感慨自己为什么还不长大,青春痘还在往外冒。就是因为我深知这个道理。所以晚上我见到美女可以远观,绝对不可以近玩。近玩也不过是去搭讪。
我想起了昨天晚上去吃饭的一帮发廊的小孩,说是小孩,也就是我这么大,其中有两个是东北的,满嘴东北腔,而东北腔又被我初中的语文老师看不惯了太多遍,然后我就被灌输的看不惯,所以,虽然我是东北的,却说普通话,东北腔淡的很。
其中一个东北的我认为他追求特低,崇拜的也特低。他说“我特崇拜我们店里的陈哥,来好看小姑娘洗完头就管人要手机号,要搁你,你行啊?我老崇拜他了。”当时听了我也没说什么,毕竟我只是一个服务员,我又没有什么值得让他崇拜的。
虽然没说,但是我想了,要真是按他这个标准,就应该特崇拜原来的我。连一夜情开房的钱都不是我出的。大家一起蹲在地上唱快乐崇拜。唱完了接着唱征服。
我从学校出来就开始逛步行街,对着糖葫芦的店门甩了甩头发我就开始逛,步行街上的店我除了奶茶屋和饰品店其它的店我是一律不进的,记着上学的时候我经常和小小逛街,逛得还是现在我逛得这一条,原来特喜欢小饰品。戒指,项链,小小也特喜欢,然后我俩就臭味相投,一起扫荡了街上的所有饰品店,说是扫荡还是有点夸张的,毕竟当时囊中羞涩,也只是看见特别好看的才对不起自己的钱包。现在不囊中羞涩了,小小却不在。小小给我打电话说,再回来一次就要出去实习了,要走三个月,然后我就特惆怅,三个月,蛮长的。
我在来一杯要了杯奶茶,然后就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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