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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掩初弦月-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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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晨风并没有回答,直接打了个手势,“哦”,一阵哄笑,“蟑螂妹妹!”乐曦尴尬得恨不能找个地洞钻进去,这种事情也拿出去宣扬,真是郁闷至极。暂停暂停,隆重介绍下:“乐嘻,快乐的乐,嘻嘻哈哈的嘻!”
她狠狠白了苏晨风一眼,“是音乐的乐,晨曦的曦。”
“晨曦的曦啊”,一片哗然,石头跳起来敲了下苏晨风的头,“阿风,人家是晨曦的曦哦!”意识到另有所指,乐曦的脸刷的一下红到脖子根。
“他们都喜欢开玩笑,别介意啊,不过不要辜负这么快乐的名字,又乐又嘻,怎么哭个没完呢?”说着,招呼同伴,“不早了,收工!一起吧,我们都住你楼下”。
追追打打的喧闹声漫上心头,赶走了久积心中的阴霾,芝麻绿豆放到眼睛跟前,也会觉得很大,一旦拿开,就不过是点微不足道的小事,不顺心谁都会遇到,有时候是人为的放大了。和一群快乐的朋友说说笑笑,这一天经历的小波折很快化为过眼云烟。
走着走着,她开始觉得有点不对劲,“你们不是坐地铁回家吗,怎么走到了出口?”果然一跟辨别方位扯上关系,反应就开始迟钝。
石头凑过来,“今天晨曦的晨专车送你回家,哈哈哈!”特别把“晨”字音咬得很重,掩面、低头、不语是最好的回应,她慢慢摸索出了应对的规律。
“上来吧,还拿着这些干什么?”苏晨风一手夺过乐曦手里的礼盒跟碎片,走到垃圾桶边,潇洒的一转身,哐当一下,“听见了吗?扔掉烦恼的声音,一切都会好起来!”
灯火阑珊,三辆单车一前一后穿过天桥,清爽的夜风徐徐掠过,撩起行人单薄的衣衫,大地终于肯罢休,收敛了整日的暑气。
“嗨,你到底是做什么工作的?”乐曦漫不经心地拨着吉他琴弦,一边仔细等候对方的回答。
“猜猜看,我有很多工作的。”猜不出来哎,不说算了,乐曦瘪了下嘴巴。
踩着单车的苏晨风自然注意不到这些细节,松开车把手,掰着手指给她列举着:送外卖、灭蟑螂、唱唱歌、做个夜话主持的知心哥哥偶尔安慰下……不等他说完,车后座的琴头猝不及防地戳过来,毫无准备的车龙头一下乱了阵脚,左右摇晃起来,情急下,乐曦一只手牢牢抱住了他,慌乱之举又引发一阵哄笑,乐曦干脆脸一板,严肃点!
“是”,齐声回答,“晨曦的曦,是要劫财、劫色,还是要IC、IQ卡?哈哈哈”,也罢,沉默是金,他们人多势众,乐曦识趣了。
苏晨风敏感的察觉到了些什么,随即调转了话题,讲起了他们一群人怎样漂泊、如何相识的经历,也让她对宁城有了更多的了解。
说起来大家同是天涯沦落人。苏晨风跟石头是老乡,家在乐曦以前工作过的杭城,距离乐曦的老家月湖镇一百公里不到,在同一所大学学着跟软件编程相关的专业,比她早一年毕业,来宁城已经三年了。
这里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地方,用石头的话来说,宁城看似宁静却波涛汹涌,它更像是一座有着怪异癖好的围城,因为这里的人初次见面寒暄,都不说“你好、你早”,而会说“你是哪里人,来这多久了”;更因为在这里生活的人,心情郁闷了,可以随便去闹市大吼大叫的发泄,不会有人在意,甚至在一起住了十几年,也不知道邻居姓甚名谁;很多人在这里圆梦,也有更多的人在这里折翼,而他们就是其中微小的部分,一群百折不挠的追梦人。
刚来宁城,他们住在三环以外,那里租金便宜,可是治安很差,来回挤公车就要耗上差不多大半天,每日披星戴月地辗转于公司和宿舍,一年前,才搬进市中心的白领大厦,以单车代步,腾出不少时间得以喘息,后来虎子虎妞搬进来,就又多了两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他们是真正热爱音乐的人,我们也就打打闹台”,苏晨风发自内心的说。
“你们怎么会想到去……卖唱?”乐曦鼓足勇气,抛出了心底的疑问,他没有立即回答,沉默了片刻,“等下你就知道了”。
石头虎子也接二连三的不出声了,难道伤及了他们的尊严?一时的冲动让她后悔不已,直来直去大大咧咧的个性始终是改不了,在报社的时候不知道吃了多少亏,就是不长记性。
抬眼间,“白领大厦”四个大字跃过眼帘,“嗨,走过了”,乐曦死拽着他的衣服高喊着,不知道谁插了句“阿风,这是把我们当人贩子,要把她拉去卖了呢!”哈哈哈,苏晨风爽朗的笑声适时缓解了大家略带低落的情绪。
中心医院?“没错,走,进去吧”,苏晨风邀着她一起。
乐曦怎么也没想到,他送外卖,他们一起拼命的工作,流浪着卖唱,竟然是因为这个。“磊子,我们邻居,也住你楼下,乐曦,我的朋友。”简单的介绍过后,苏晨风开始询问着病人恢复的情况。
躺在床上的女孩是磊子的妹妹小可,他们家境很困难,小时候一次医疗事故让她从此丧失了说话的能力,好不容易哥哥念完大学来宁城工作,带妹妹出来见见世面,不料小可突发眼疾,需要大笔的手术费,一时之间束手无策。
“拿着,这是公益基金,哥们之间还说这种话”,苏晨风动用了命令的语气,“你现在辞了工作,小可动手术要吃有营养的东西补补身体,安心照顾她,有什么难处尽管开口。”
磊子的哽咽深深的印在乐曦心里,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我们走了,哥哥过两天再来看你”,小可竖起了大拇指,弯曲两下,像是点了两下头,后来她才知道,那是手语“谢谢”的意思,一切尽在不言中。
走出医院,乐曦跟在一行人身后放慢了脚步,“晨曦的曦,想什么呢?”,回过神来,她倏然跃至他们中央,举起手,坚定地说:“我要参加!”
石头诡异:“不怕被卖了?”虎子厉声:“小姐,报上名来!”
苏晨风最实在:“你会做什么呢?不用上班吗?”
核对清楚,苏晨风石头二人,周一周五白天工作,夜间送外卖,周末就换过来,白天送外卖,夜间活动,虎子虎妞在进修学习就只有周末有空,“我在兼职,每天八小时,简单的体力劳动,剩下的时间可以……帮你们送外卖,还有……”,她想了一下,“外面吃的贵,我负责你们饮食,反正我一个人也要做,多做几个人的无所谓。”
“能行吗?”问得真有默契,每次都不约而同预备齐,放心吧,乐曦拍了拍胸脯,“我保证,绝对没问题!”
空旷的医院门口顿时响起了雷动的掌声,静一静静一静,苏晨风发话了:“试用期一周,到时间投票决定,生活费用嘛,我们回去合计合计,就这么决定,哈哈哈!”
“试用就试用,怕你!”
“生气了?”乐曦怪怪的表情苏晨风有点拿捏不准,“开玩笑的,小气鬼,以后不用挨盒饭了,耶耶!”
归去,一路欢笑一路歌,乐曦蓦然发现,快乐其实就这么简单,老爸起名字的时候是不是也想过,自己的女儿以后的每天都是快快乐乐、嘻嘻哈哈的呢?所以才叫,乐曦。

第六章 做我女友

加入大家庭以后,生活变得越来越充实,也更加忙碌了。
“晨曦的曦”,一个多月来,大家都习惯了这么叫她,虽然四个字四个字的确实很麻烦,“我觉得你那酸辣包菜简直绝了,醋的比例恰到好处,明天还做这个行不行?”虎妞依依不舍的将最后一块夹进嘴里。
“瞧你那点出息”,虎子一语击中要害,大伙都乐了,津津有味地欣赏着他们精彩的“二人转”表演。
“你小子今天怎么了,闷闷不乐的有心事啊?”石头嫌身边的苏晨风过于安静了,以往下班回来,大家围在一起聚餐,他是话最多的一个,没他的高谈阔论吃饭少了很多乐趣。
“乐曦”,苏晨风一本正经的直呼其名让所有人暂停了手里的活,诧异地看着他,平时嘻哈惯了怎么突然转变风格?他迅速排除了这些异样眼神的干扰。
“我同事有个朋友在一家杂志社做网络技术,他们那边现正在招文字编辑,你要不要去试试?”
“当然要!”乐曦几乎脱口而出,喜出望外了,来宁城两个多月,她太渴望一份稳定的工作,兼职毕竟不是长远之计,迫不及待地问:“是一家什么杂志社?在哪呢,离这远吗?”
旅游方面的,就在你派传单的附近,她开始警觉:“你说杂志社地点在天一?”苏晨风点头默许。
“那我不去了”,态度一百八十度的陡转连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为什么啊?”每个人脸上都写着个大大的问号。
乐曦讲起了那天在天一难忘的经历,她是怎么被误会是小偷、还被请去接受调查,以及那里的老总多么冷酷多么没有人情味……
“你说的老总是凌云?”这是她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回忆起那日与保安的对话,“好像是姓凌,叫什么就不清楚了。”
虎妞从柜子里翻出一堆旧报纸,五花八门什么类型都有,这些是上一个,或者是更久前的住户留下的,一直没人管,大家闲来无聊时,顺手翻出来消遣。
“找到了,就是这个,我说我有点印象呢”,虎妞从里面抽出了一张,拿在大家面前一晃,异常醒目的标题印入眼帘——海归骄子凌云入主天一集团,跃升为第一大股东。
没有照片啊,哎,还想看看什么三头六臂的人物;切!有什么了不起的,还不就是个人,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议论开去,只有乐曦的脑子里不停的重复着那个与她对峙的眼神。
报纸里对他的介绍并不详细,寥寥数语,30多岁,美国某大学商科毕业,曾供职于华尔街一家金融公司,后自立门户,三年前回国完成一系列并购重组,坐上了天一的第一把交椅,此外,便是集团的情况和一些溢美之词。
“不用担心”,苏晨风拍了拍她肩膀,“这个杂志社只承担天一集团一些旅游项目的广告宣传业务,所以才把办公地址设在那里,别的栏目跟他们没任何关系,门槛不会设得很高,考虑一下吧。”
这一夜,乐曦翻来覆去辗转难眠。
苏晨风对她工作的事情那么上心,而天一集团太高不可攀,这段日子所受的打击还不够吗?一般公司招文编都诸多挑剔,何况是和天一沾亲带故的,想都不用想,却又不愿意辜负他一番好意,如何是好?
越想心越乱,索性听听歌,于是伸手掏包里的mp3,一张纸片正好卡在耳机绳上,她扯下来一看,上面写着天一集团后勤部范义。想起来了,那天临走的时候范师傅再三叮嘱她收下,说有事可以找他帮忙,要不要给他打给电话?这是一个太需要人脉关系的社会,不过这个念头只在脑海里停留了短暂的一瞬,毕竟在她看来这不是一件心安理得的事情。
“怎么一天萎靡不振的样子?”苏晨风照旧下了班专车接她回家,这已经是多日来约定俗成的习惯,他们每天一起上下班,一起逛市场买做饭的食材,然后回家准备晚餐,吃过饭,不太累的话,乐曦会帮他一起送外卖,乘着单车戴月而归。
“我昨晚没睡好”,她没精打采的伸了下懒腰。
“昨天跟你说的事情,考虑得怎么样了,去试试看?”苏晨风从车座上别过头一脸期待地看着乐曦,可她却怎么也提不起精神。
“别这样啦,又不是很丢脸的事,要不这么着吧,你把简历发给我,我让同事给那个杂志社的朋友看看,他觉得行就帮你投过去,不行的话我们以后绝不提这事,我保证!”盛情难却,乐曦甩掉心里的包袱,横竖豁出去了,没有比这更坏的结果,于是点头答应了。
一到下班,超市就拥挤起来,到处挤满了采购的人潮,比肩接踵。
苏晨风在门口停好车,陪她一道推着购物车,艰难地在人群里走走停停,来到了蔬菜架前面,“曦曦,我们今天拍黄瓜?”她伸手摸了下,摇摇头,黄瓜已经不新鲜了,再看看吧。
“西红柿怎么样?”苏晨风又恢复了往日的嘻哈,一会提议买这个,一会又说买那个,原本琳琅满目的商品就够让人眼花缭乱的,再加上他的掺和,乐曦就更头晕晕眼花花了。
绕着超市逛了几圈,终于把购物车填得差不多了,“大功告成,我们买单吧”,逛街真是个体力活,她已经明显感觉到透支了。
“小苏”,一个热情洋溢的声音从超市的角落里传过来,慢慢地走近,“跟女朋友一起买菜?”
“女朋友?不会是说我吧”,乐曦像被人点了穴,立在那里一动不动,静静听着下文。
“杂志社的事跟你女朋友说了吗,有没有兴趣试试?”确定无疑,乐曦的脸霎时比超市里进口富士还要红,苏晨风也出现短时间的局促,幸好超市灯够暗,掩盖了他略微的不安。
苏晨风用手肘轻轻碰了碰她,“这位就是我昨天给你说的同事,陈鹏,这是我女朋友乐曦。”说到最后一句,他尽量压低了声音,尽管如此,乐曦也清清楚楚听到了这句告白。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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