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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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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欧阳曼突然失去了精神的样子,李晓月有些不忍,但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明白曼团与援朝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不明白她的打算,她要如何帮她? 
 虽然她现在的状况看上去比2年半以前好了很多,可她并不快乐! 
 何况,曼团这种状态,即使想要开始新的生活,恐怕也必须与过去有一个了断,她才可能恢复投入进去。 
 2年半的时间,够了!她已经30岁,她还想这样不死不活地过多少个2年半?即使曼团愿意,她李晓月也不愿意! 
 想起前天宣妈妈给她的电话:“晓月,宣妈妈什么都不求,只求她真正地开开心心地活着,这两年她表面笑,可是她并不快乐!问她,她却什么也不说!我多想看到以前那个没心没肺,不管不顾,只图自己开心的曼团!” 
 暗自咬咬牙,两只手扶上欧阳曼的双肩,稍柔和了语气,半诱哄地说:“曼团,告诉我,你跟援朝倒底怎么回事?为什么分开?2年半前你为什么离开?半年前为什么回来?为什么要进星软?你想要什么?你有什么打算?” 
 语气是柔和的,但一个个尖利的问题,让欧阳曼感觉喘不过气来,她似乎想张开嘴帮助呼吸,可想到了什么,马上紧闭着双唇,一边慢慢调整呼吸,一边摸索到沙发边,平躺下来。 
 李晓月看到欧阳曼突然变得脸色苍白,胸脯剧烈起伏着,自己跑到沙发上躺平。 
 心里一慌,赶紧跑到沙发边,蹲下身,一把抓住曼团的手,只觉得满手的湿冷,不由心下发凉,一迭连声地问:“曼团,你怎么了?你别吓我!” 
 说到后来,声音里居然带上了哭腔:“曼团,我不逼你了,你别吓我!” 
 慌乱中,莫名其妙又加了一句:“虽然我比你个大,可你知道的,老娘没你经吓!” 
 欧阳曼这时已感觉到自己呼吸已平稳,听到李晓月最后那句戏剧性加上去的话,居然“扑哧”一下笑出声来,轻声说:“真应该让外面你那些下属们看看你现在这德性!” 
 李晓月听到这一声笑,感觉简直有如天籁,看到曼团虽然脸色仍不好,但明显胸口不再那么大起伏,这才把心放回肚子里,立马作势要掐曼团的团子脸,低声咆哮着:“说,为毛要吓老娘!” 
 欧阳曼听着这句在大学里自己的常用语,心里不由一暖,反手紧了紧李晓月的手,勉强自己脸上浮出一个笑容来:“晓月,我没事!” 
 顺手又把李晓月那只手放上自己的脸捂着:“晓月,幸好你还在!” 
 李晓月却记得刚才的事,脸上一板:“欧阳曼,刚才你那副鬼样子是怎么回事?别告诉我没事!” 
 欧阳曼脸上堆起一个狗腿的笑:“真没事,好几年的老问题了。就是一紧张就感觉喘不过气来,以前不懂,就傻傻地张嘴呼吸,结果医生说这种情况不可以张嘴呼吸,容易引起全身抽筋,只要平躺下来,慢慢调整呼吸就没事了!” 
 说到这里眼珠子一转:“嘿嘿,下次你可不能再造成老娘紧张了哦,现在是老娘不经吓鸟!” 
 又捏着鼻子叫:“奴家还是很柔弱滴!” 
 李晓月又好气又好笑,可看到曼团明明勉强却还要逗她开心,也不愿再逼她。 
 再想想那个人今天找自己去,不如跟他说开,好过逼曼团。心里有了计较,便把这事暂时丢开。 
 没有人说话,房间里安静却洋溢着温暖。 
 突兀的电话铃声却打破了这份宁静。 
 李晓月缓缓站起身,走到办公桌前,不慌不忙地拿起听筒,以平常标准的李总声音开口:“你好!” 
 听到话筒里传来并不陌生的女声,李晓月心里冷笑:“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全来了!”






正文 第八章  郑亚琴眼里的他



打这通电话之前,郑亚琴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她不能让援朝对她有所误会,更不能让他误会她为了往上爬而不择手段,什么常务副总,就算是集团总裁,她也不稀罕! 
 她稀罕的,从来就只有他林援朝这个人而已! 
 他们两家是世交,对小时候的林援朝,她一直没什么印象,后来,因为上高中就出国了,两人更是再无交集。 
 然而,3年前,她回国后第一次见到他,就爱上了他! 
 那是一次她陪父母而去的林家的周末家宴。在林家那宽大的客厅里,听着父母们的谈笑声,她完全插不上话,只端着礼貌,在一边微笑、倾听。 
 百无聊耐之际,听到大门开启的声音,抬头见到进来一个身材高大但略显瘦削的男子,上身里面一件蓝色圆领T恤,外面敞套着一件白色休闲衬衣,下身牛仔裤,运动鞋,使他整个人显得阳光帅气。 
 只是他身上的衣着,都不是她所认识的牌子,倒象是地摊货,这让她着实有点诧异:象这种家世的人,怎么会穿这样的衣服? 
 她一直以为这种体型的男子一般都是轮廓分明,外表略显尖锐的,那一身的非名牌,让她更以为他是一个叛逆型的公子哥儿。 
 然而,接下来的林援朝却彻底颠覆了她的观念。 
 “不好意思,有点事回来晚了。”温润的笑容,不急不躁的语气,让他全身都散发着一种高贵的书卷气。 
 饭桌上,林援朝的话很少,举手投足中的规行矩步,显示了他从小所受的良好教养和习惯,这让郑亚琴开始重新审视起他。 
 自然而然的,两个年轻人聊起了各自的工作。 
 当林援朝了解到,两人居然是同行,而且她在美国同类公司已工作8年,并已有3年的管理经验时,她在林援朝眼神里看到了一丝隐含的惊喜。 
 晚餐后,他邀请她到书房详谈。她侃侃而谈,从国外行业的现状,到她所在的公司的情况,从她最得意的项目案例,到她对这个行业企业的管理认知。 
 整个过程中,基本是她说,他听。 
 他非常专注地听,他不时的注视着她,偶尔点点头。 
 她从他的眼里看到了欣赏。到后来,他一边听一边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等她说完,他也似下定决心地站起来,郑重地说:“郑小姐,我想请你考虑下,可不可以来我公司帮我?” 
 没有想到,第一次见面,就能让他提出这样的要求,郑亚琴心里不禁对他的决断能力有些佩服。 
 看着他专注而带着笑意的眼神,郑亚琴几乎已经确定自己会答应了,但她却以一种郑重的口气说:“我会认真考虑你的提议!” 
 “好,我不急。你也可以详细了解我们公司的情况以及我的管理风格,如有需要,可以打电话给我。” 
 只见面前递过来一张名片,她看到了一只白晰而感觉稍厚实有肉的手递过来,她不觉恍然想起妈妈说的:“手上有肉的人有福气,是富贵命!” 
 后来,她正式加盟了他的公司,职务便是星源下属新成立的星辰公司的CEO。 
 刚到公司的一段时间,他把重心也放在星辰上,跟她一起开疆拓土,他们一起带着团队做方案、投标、见客户。 
 几乎有三个月的时间,他们每天在一起的时间超过12个小时。






正文 第九章 沙扬拉拉



有一次,将近午夜,他们从公司出来。他伸了伸腰,对着她微笑着说:“又感觉到了当初创业的时候的那种激情,真好!” 
 这是她第一次看他这样真诚的笑,笑里还带着一点回味。他平时对每个人都微笑,但那只是温和而礼貌的笑,带着一种疏离。 
 这笑里的真诚让她心里的因为忙碌而压抑下的情感一下子喷薄而出。 
 她情不自禁地向他怀里靠去,他微微一怔,似乎犹豫了一下,手还是扶上了她的肩,却是伸长了手,将胸口与她的身体拉开了一点距离。 
 她感觉到他的僵硬。正要离开他的手臂,却听他说:“这第一个项目拿下后,星辰就算开张了。以后我只会在拿项目的时候,场面上出席一下,具体的运作就靠你了!” 
 她慵懒地“恩”了一声,他沉默了一下,似乎在犹豫着什么,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 
 然而,当她周末再去林家时,林伯母却很开心地跟她说:“唉呀,我终于见到我家媳妇儿了,这个死小子,要不是我亲自上门,还见不到呢。” 
 “不怕你见笑,这死小子忙得找不着北,媳妇儿怀孕了也不知道,我得赶紧催着他们把事儿办了,嗯,先把证领了,等他忙过这段时间,还要举行婚礼呢。” 
 她只觉得脑袋里轰然一响,什么也说不出来。 
 再见他时,他的左手无名指上霍然已戴上了婚戒。 
 然而,当她恭喜他时,却从他的脸上看不到新婚和将为人父的喜悦,反而时时浮现一丝哀伤。 
 三个月后,他手上的戒指却不见了,她不敢问他,去了林家,林伯母除了叹口气外,什么也没说。 
 再后来,她从公司里仅存的几个创业时就来了的老员工的口中,了解到,林援朝的太太走了,移情别恋了,孩子也没了。 
 虽然表面上看不出来,但只有她知道,他忘不了那个女人。 
 那个女人离开的那年的平安夜,她在喧闹的酒吧里发现了他。 
 他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喝酒,似乎所有的热闹都与他无关。 
 等她走近,才发现他早已醉了,外表上看上去安安静静的,但眼神却涣散,手上无意识地将酒往嘴里倒。 
 她抓住他握杯的手,他醉眼朦胧地凝视着她,扯开一个笑,把酒杯放下,两只手去揪她的脸,嘻嘻笑着说:“团子,你来啦!” 
 在她怔愣的当口,他却一把把她揉进怀里,死死地按住她的头,嘴里喃喃地说着:“你看,你说了平安夜要出来疯的,你看这些人多疯!” 
 那语气里的痴迷让她心里一疼。 
 她一支手纣撑住他的身体,想挣脱出来,他一震,却更收紧了手臂,轻声说:“你不是说要把我从虚伪的大神变成快乐的凡人吗?为什么我变成凡人了,你却不见了?” 
 “你再不回来,耗子和峰子又要说我越来越没人气儿了。” 
 她刚要说什么,这时旁边却坐上了两个人,是李晓月和她的老公安峰,李晓月皱着眉对安峰说:“他喝多了,峰子,把他送回去!” 
 她从他的怀里挣出来,他却拉住她的手,凄迷地望着她,那眼神里有委屈,有眷念,有不舍。 
 即使这样,他仍然是安静的,安静地望着她,安静地任安峰和李晓月将他拖走。 
 她瞟到沙发上落下了一个钱包,应该是林援朝的,她鬼使神差地打开了钱包,里面夹着一张照片。 
 那张照片上是一个女孩的侧面照,坐在一株法国梧桐下看书,那应该是秋天,满地的金黄,女孩的脸却看不清,因为她低着头看书,短发垂下,遮住了半边脸。 
 画面很安静,也很唯美,连郑亚琴都觉得这样的照片应该有什么诗来配才好。 
 翻过背面,果然有一句:“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好似一朵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一看就是林援朝的字。 
 尽管嫉妒,郑亚琴却不得不承认,这句徐志摩的诗很好地诠释了这幅照片的意境。 
 转头,她又带点幸灾乐祸地想:当初摘这句诗的时候,他有没有想过,其实这首诗的名字叫“沙扬拉拉”,也就是再见的意思呢?这是不是注定他们要分开呢? 
 那时她就想,这么好的一个人,那个女人怎么会舍得放弃?如果这人能如此待她,怎么样她都愿意。 
 那以后,在外人看来,她与林援朝经常出双入对,商务上的酒会基本都是她作他的女伴。林伯母也有意无意地拉拢他们二人。 
 私底下,她约他吃饭,有时去酒吧,他也从不拒绝。只是,她再也没见他醉过。 
 她知道,他其实也喜欢跟她聊天。就算那个女人还在的时候,他其实也喜欢跟她在一起的。 
 至少,他欣赏她,她也确实能在事业上帮他。 
 但是,跟初见他时相比,她总觉得少了什么。他仍然温文尔雅,彬彬有礼,生意上睿智却不浮躁。 
 缺乏的是什么呢? 
 她想起第一次见面时他的决断,风度翩翩中却带着一种犀利,言辞中句句直击重心,一语中的,也让她心动不已。 
 是少了这种犀利吗?好象不完全是。 
 她又想起,他们刚开始合作时,虽然他面上仍是温润如玉,但他的骨子里却透着一种四射的活力,能感染带动所有人的一种近似于疯狂的热情。 
 每当有阶段性成果,他表面云淡风轻,但那笑容里透露出来的喜悦和真诚,却让人如沐春风。 
 是少了这种热情和活力吗?好象也不完全是。






正文 第十章 再探



她想到平安夜他喝醉了说的话,是的,他缺的就是如安峰他们所说的“人气儿”----“做为人的热呼气儿”。 
 明明就在眼前,他却永远如一个高高在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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