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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二代奋斗记-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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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宫二代奋斗记(一)
作者:江上余波

文案
他爹是白手起家、荡平天下的开国之君,面黑心狠、舐犊情深偶尔犯犯间歇性蛇精病;她爹是追随英主、名动天下的开国大将,可惜没能看到她十里红妆;一桩政治婚姻,两个各有烦扰的人,且看太子夫妇升职路
1。有历史原型,很容易看出,但为了避免掐架也为了少点考究,换到架空中
2。这本有存稿,可以放心跳坑O(∩_∩)O
3。这里的人物都有优点也有缺点,没有重生没有穿越,仅是余波一人之言,写的不好,请您轻拍砖

内容标签:平步青云 宫廷侯爵

搜索关键字:主角:孟婉;侯端 ┃ 配角: ┃ 其它:



  ☆、投效

  乱世是英雄的舞台,是普通人的炼狱,“宁为太平犬,莫作乱离人”。
  阳春三月,本应是山花烂漫、农耕劳作的好时节,然对于一个异族统治、沉疴日久、民乱四起、三年大旱三年涝一年蝗灾一年瘟的国度,也看不到甚勃勃生机,看到的更多是十室九空的村镇、合家带口逃难的难民、灾荒重的地方更是到了易子而食的惨烈。更何况从百年前北方的游牧民族用铁蹄统治了这片土地开始,镇压与反抗就从未停止,前年黄河决了个大口子,淹了千百里,征调数十万众,也仿佛点了最后一把火,腾地一下让压抑百年的火山猛然喷发,一时间揭竿而起者众多,攻州府、杀异族、打官兵、开粮仓……然后是你称王来我称帅,你占一城我占一地,兵戈四起、群雄逐鹿。
  每逢乱世,兵祸四起时也总少不了盗贼为祸,不管是因着饥寒所迫还是为官府逼上梁山,青壮年但凡子有点子力气和血气的,为了自己和一家不被饿死,不是去投了哪股反军也就入了绿林,除了想着乱世杀出一番功绩的志向远大人士,更多的人只为一口饭吃一条活路,哪怕最后都是死,总也要做个饱死鬼不是?
  南北相比,远离京都的南方反抗更为强烈,形势更为混乱,江淮之地更甚,称帅的就有十来家路人马,更别提还有称王者三四,勿论大小股盗贼无数。天下乱军中以一支名号为“聚义军”的名声最响,以驱除鞑虏、恢复夏人统治为己任,且军纪相对严明,天下英豪所投者众多。而江北就近几县的盗匪势力尤以刘八爷一股最是强悍,只最近红义军扩充底盘对它冲击不小,也只得去南边的和县打打饥荒。
  太阳初升,光束透过还不严实的树叶照到山间简陋的房顶上,袅袅炊烟升起,妇孺劈柴舀水做饭,孩童玩闹啼哭,偶尔还能听见几声鸡鸣狗吠,若不看山下山中持刀箭把守巡逻的汉子们,还当这里是天下未乱时寻常的村落,百余户的样子,不大不小。
  “远昭?远昭?”一五十多岁身着灰蓝布衫的妇人从厨房出来,利落的擦了擦手又弹了弹灰布衣,温声的喊着儿子,院中正在练枪的少年“唉”了一声,放下枪跑过来,“娘,啥事?”少年看起来十一二岁,眉清目秀的,很是精神,一笑右边一个酒窝。
  “瞧这一头汗,去山下看看你姐夫回来没有?”“得来”“你慢点跑,急个甚鬼头”,话没说完,少年已经跑出院,玉梁氏也不以为意,她生了三子二女,如今仅剩幼子次女存活,余者不是小时候没站住就是死于那年的大瘟灾中,如今见儿子健壮,二闺女已经儿女双全女婿又有本事,真是感谢菩萨保佑了。
  “外婆,外婆,娘要打我”,清脆响亮的孩童声从屋里传出来,紧接着跑出一个三四岁年纪、虎头虎脑的男童,脸上沾着两道黑,身上又是泥又是土,见到玉梁氏如见救星,泥鳅似地滑到她身后,提溜着眼睛瞅着追出来的母亲。
  “皮猴!”追出来的少妇淋着个笤帚头儿,看母亲又护着调皮捣蛋的儿子,知道今儿只能作罢,瞪了儿子一眼,对着母亲道“娘,你就护着这臭小子,一错眼的功夫就抹了大妞一脸泥!”又威胁儿子“再敢欺负你妹妹,看我不打烂你屁股”,凶悍的样子与清秀的样貌完全不搭调。
  “我是要和妹妹玩泥巴”男童不服的伸出脑袋辩解。
  “还敢说……”
  “好啦,好啦,男娃子哪有不淘气的,”,玉梁氏将外孙揽在怀里摸了摸头,又说女儿“看你,像什么样儿,你爹要活着看你这没一点娴静模样也得被气死”,夫家祖上也是大户人家,可惜蛮子南侵,祖上难逃避难,也逐渐败落了,虽比一般的农家强些,到底是远远地不如从前了,如今更是人丁掉落。
  “是是是,女儿受教了”,孟玉氏嘴上不好反驳母亲,其实心里不以为意,娴静能当饭吃?她嫁给夫家便和普通的农妇一样做农活、忍饥挨饿,如今更是随着丈夫入了绿林,要讲祖上那一套规矩架势早饿死了,人呐,就得到什么境地说什么话,“大郎,过来,去洗洗脸,换身衣服,娘,您进屋歇歇吧,大妞也快醒了”,好在丈夫能干,父亲当年便说丈夫绝非一般人、遇着造化定能成事,她是相信父亲的眼光的,而且,她颇是知足常乐,本来和现下的很多人比,她已是幸运很多了,女人不就是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嘛。
  拉过儿子进屋,不知丈夫此行是否顺利?有没有添了新伤?虽都习惯了他打打杀杀的日子,但每次还是提心吊胆,刀头舔血的日子也不是那般好过的,他们本是老老实实过日子的农户,哪怕穷点也无妨,安定就好,可这世道连这么点心愿都不给人留,逼得人去打杀活命,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儿呢?
  屋里桌椅床铺再无多余修饰,床帐也是洗的褪去了原来的颜色,床上小被子中一大概两三个月大的女婴正在安睡,小女婴已然过了月子里的黑黑瘪瘪的猴子样,粉粉嫩嫩的,正可人喜欢的时候,三人都自觉放低了声音,孟玉氏脸上也柔和了许多。
  “姐夫,和县外面的义军果然打的是程元帅帐下侯将军旗号?听北边来的兄弟们讲,他很是有些本事呢,临县的张家兄弟山头就是被他灭了”
  玉远昭拎着一块儿羊肉跟在一魁伟大汉身后走进小院中,大汉扛着半袋子粮食,二十四五岁,粗布短打,束发有些凌乱,笔挺的鼻梁、凌厉的眉眼,和英俊谈不上边,但甚是严峻,让人看过一眼也难忘,右手还拎着一把刀,脚下生风,臂膀结实,看着就很是有把子力气的,这个大汉便是这个小家的男主人,孟啸卿。
  “不错,就是那个侯将军,他必也是冲着和县来的”,孟啸卿已经不拿妻弟当做小孩子,岳父临终把他托付于自己,他也一直悉心教导,何况玉家仅剩了他一男丁。只是今天孟啸卿的语气有些冷淡,或者说是有些心事。见妻子迎了出来,紧皱的眉头方松开。
  吃过饭又饱饱的睡了一个时辰,孟啸卿算是彻底休息过来了。孟玉氏正给丈夫缝补衣服,见他醒来,托着腰坐起来打量了一下外面关起房门。孟啸卿遂转身到床头下拿出一桃木盒子并暗兜中私藏的金银一并交给妻子,看着孟玉氏接过,欢喜的将盒中金银数了又数,听她叨念着可换多少米粮,又道,“我已问过李家嫂子,她家大哥五日后回乡,这些可再捎给三叔叔,应是可好过些时日,只米又贵了,怕是老家里要更难捱些“
  “恩,你看着办就好”,妻子当年不曾嫌弃他家一贫如洗,后也从未亏待过他的弟弟一家,难得不小气,孟啸卿心里是清楚的。终于不愁吃喝,偶尔还有酒肉,仿佛过上了曾经梦中期盼的日子。但这已经不是他现下的志向。
  人和人终究是不同的,有些人乱世之中惟愿活命温饱,有些人却能想到这亦是天赐良机。
  他虽出身农家,家境贫寒,但儿时就有大志,才求人学了一身武艺,没钱没粮便给人干重活累活抵资,千难万难也没放弃;蛮夷朝廷几次禁废科举,读书人少之又少,他便逮着识字的人便求教,零零碎碎的学会了读写……他看不惯蛮子月族人欺凌他们夏人,夏人命不若骡马值钱;他的祖父母、父母一生勤快,从未敢懒惰却也从未吃饱过一餐;哥哥妹妹没有死在瘟疫上却死在了灾荒中……凭什么他要过那样的生活,凭什么他的妻儿子孙要过那样牛马不如的生活?
  即便他去抢去盗,也要让妻儿吃饱不被饿死!当强盗他一点都不后悔。只强盗绝非长久的法儿,不说哪一天可能失手死于非命,就说这几百人也会有人想着收编吞并或者干脆消灭,别说和那几位元帅几万人的军队相比,就是上千人马他们也不是对手。且,这帮盗匪忒得鼠目寸光,跟着他们不会有啥好结果,孟啸卿早已在寻求出路。
  离老家较近的几处势力,他都留心考校过,却终不满意,不是守着眼前城池龟缩不前就是内斗的厉害,这次出去“办事”,他便又留心了新近风头很盛的侯将军部众,孟啸卿严峻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点笑意,他觉得他终于找到了想找的人。
  孟玉氏抱着刚醒的女儿与旁边的玉梁氏互望一眼,再看一眼一旁抱着孟大郎坐的玉远昭,三个人又一齐望向孟啸卿,知道他把一家人叫来是有话说。
  “娘,远昭,娘子,我欲离开此处投效侯将军,一来绿林毕竟并非正途,二来侯将军背靠程元帅,势头正猛,且军纪较为严明,不知你们觉得可行?”孟啸卿叫期家人,开诚布公,接过女儿,笑的与别家慈父并无差别,小女婴样貌更像母亲,黑溜溜的眼珠明亮干净的仿佛不含杂质,挥了一下小手,与父亲对视。孟大郎见父亲难得少了些威严,扭着下地,也跑过去倚在他身旁。
  玉远昭一听就表示支持,“我也听说侯将军很是有些本事,姐夫所言可行”,他其实也有些看不上山贼的行当,更主要是他姐夫做什么都是对的。
  “我们只是妇道人家,姑爷既觉得可行便可,只投军后怕更为凶险,你当越发小心才是”,玉梁氏说话还是温柔和气,带着水乡女子独特的气韵,这个女婿性格果断刚毅,他说出来的决定必然已是深思熟虑的,同样也是不容反驳的,问问她们意见,也多半是尊敬她这个岳母罢了。
  “绿林确非长久之计,之前别的山头也多有被剿灭吞并的,与期等着别人来,不若我们在能选的时候选家合适投奔,也有个着落”,孟玉氏思虑了一下,这些事其实她也想过一些,只妇道人家也不好干涉那么多,如今丈夫提出来她是同意的,“夫君的眼光必是不会错的,只,头领是否会放你走?”
  孟啸卿得到家人肯定尤其是妻子同意,心中也是高兴的,女人还是大气些、听话些好,不似他的那个弟妹,死活不让弟弟和他一起出来,“娘子到不必担忧,虽说是盗匪,但当初有言在先,各人若有去处则是好聚好散,头领那里应不会强留”,他们本来已经多次意见不合,他看不惯他们目光短浅,他们也看不惯他想的太多,又是同乡,和和气气一拍两散正好。
  如此一家人说定,孟啸卿去与山贼头目辞行,玉梁氏母女三个便打点行装,三天后正式离开投奔侯军大营。
  襁褓之中的女婴不会想到父亲的这个决定会给她和她的家族带来怎样的一生。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坑了,欢迎大家捧场,旧坑等这本写完就填

  ☆、自立

  “那人可是前月来投叫孟啸卿的那个?”
  马上一身黑甲的侯破军抬起马鞭指向冲杀在最前方的那个人问身边的谋士,其便是侯将军,乃为处州程元帅之婿,此次攻打和县的右先锋,瘦高个子,比同在马上的谋士和随性高了多半头有余,长相倒是普通,下巴略长,黑糙的皮肤更像田中的农夫,只一双眼却是黑亮有神,千军之中指挥若定。
  “确是,此人武艺果然不凡,不输建德,又勇猛可嘉,不下俞州,几战均冲锋在前,恭喜将军又得一猛将”,谋士乃是一四十开外蓄须的精瘦中年男子,眸子中仿佛都含着算计,名张芳义,他早先带着家财族人来投,颇善谋略,又懂庶务,乃是侯破军帐下第一谋士。
  侯破军一笑,“猛将还是良将还需再看”,他也是从小兵一步步杀到现在的,谁打仗是不是有真本事他自己看的很懂,孟啸卿大有可为,但需要他自己寻找契机,“去建德处的探马可曾有消息传回?”
  “尚不曾,余再派探马去查探”,本来查探部署多日,元帅派出左右先锋共围和县,定计以左先锋诱敌打开城门、右先锋合攻、后路军外援,可惜战场本就千变万化,左先锋诱敌失利,侯破军只得先驰援左路,放弃攻打,后路军以为左路全军覆没,兼之左先锋乃是程元帅亲弟,便慌乱逃回报信,侯破军只得派人送受伤的左先锋程云龙回处州修养报信,自己收整残部,受命再接再厉继续攻打和县,才有现在这般吃力的境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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