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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路嚣张-第2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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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来到三鹿市开始,萧小天就一直有些被动,客场作战,优势全部不在。现在既然你不让我过的松心了,我也不会让你过什么好日子。


在接下来,就是全面反击的时候了。


过小帅还没有明确露面,不知道在背后搞些什么小动作。


不管做什么小动作,总归是先下手为强。


尤其是在这胖瘦二人竟然连自己最初是跟着过小帅混的,后来过小帅入狱之后才指定了潘彦森作为他拼爹会所的接班人的事情都说了出来。潘彦森,说白了只是这胖瘦二人的二级领导。




打赌 (6)

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潘彦森和过小帅搞到一起去了,对于萧小天来说利弊各半。至于弊端,当然是两人联手之后,出于两人都是萧小天的死对头的原因,比单独对付一个会阻力更大,难度更大一些。但同样的,只要萧小天手腕足够强硬,也满可以节省各个击破的时间,最好是两人一起连锅端,那就再顺心没有了。


萧小天现在担心的不是自己,而是他和潘彦森的妹妹潘伊茗早有约定,到时候放潘彦森一马。


按照潘彦森现在这个发展情形发展下去的话,萧小天真的有可能单方面撕毁这个约定,至于到时候怎么和潘伊茗解释,那就是以后的事情了。毕竟潘彦森现在的情况,已经有些不拿人当人了,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可以动杀人的心思,长此以往,就算萧小天不收拾他,他也难逃法网。


“放这个胖子回去,把瘦子交给警方。”萧小天略作沉思,说出自己的决定道。


胖子性格有些二傻,交给警方的话,人家警察还有个信不信这一说,但那个瘦子看着猴精猴精的,警方应该比较容易采纳相信他说的情况。


瘦子嚎啕大哭,抱着萧小天的大腿道:“你不能这样啊,怎么能把我交给警察呢?这件事决计不行,断然不行,没有商量的余地。您就看在我为人还算实诚的份上,——和胖子换换,换换。”


“换换?”萧小天反问一句道:“你可要记好了,想明白了……。”


萧小天挤挤眼,拽着那瘦子躲开胖子的视线来到一个角落里,这才凑近瘦子耳边,说道:“去警察那边,如果你表现的好,或许还有一条活路,如果回到你主子潘彦森那里,哼哼,一来你没有完成任务,二来你成了我们的俘虏。仅仅是这两件事来说,你说潘彦森还有留下你的必要么?——回去的话,就等于找死。你自己要想明白。”


瘦子顿时惊出一身冷汗,仔细一琢磨,哎呀,似乎还真的是这么回事!潘彦森的性子瘦子明白得很,那就是一个有些小肚鸡肠的小男人,甚至这家伙就不是男人,性格多疑善变,好像除了他自己,谁都不相信似的。在这样一个大佬面前,瘦子除了唯唯诺诺,唯命是从之外,完全没有办法。那女孩子只不过是知道了他有些那啥的小秘密,就被他毫不顾忌的选择了沉江——那女的还是一个小领导的女儿呢,虽然私生活混乱了一些,但这并不妨碍她爹爹是李肛这个事实。如果被潘彦森知道自己和胖子做的这点蠢事,那——死都是轻的。


“好吧。我不换了。我没有换的理由。”


“这就对了嘛!你这样去警局,保不齐他们还算你一个自首,给你点宽大正策。”萧小天继续诱惑道。




打赌 (7)

你二大爷那个田鸡腿儿的,单单是沉江或者jian杀少女这两件事中的任何一件,就足够让这两个活宝组合胖瘦尊者吃两粒花生米的了,还指望着有什么活路不成?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萧小天和蝙蝠兵分两路,把胖瘦二人分别送往警局和那个什么拼爹会所,蝙蝠甚至比萧小天还积极,理由是他晚上要有一个安静的睡觉的地方。


只有萧小天自己知道,这件事的始作俑者,跟自己有着绝大的关系,那潘彦森之所以御女失败,还是因为萧小天在潘彦森身上动了手脚的原因。


早已经托付潘伊茗转达了萧小天的意见,只要潘彦森肯低头认错道个歉什么的,萧小天保证他没有什么大事。只可惜这小子一步错步步错,早已经在错误的方向上泥潭深陷,越走越远。


光明的大道已经给你指出来了你不走,偏偏要选择那些泥泞的没有回头路的小路,就别怪咱不给面子了。就算你是潘伊茗的哥哥,也不行。


“去吧,看,那边一片光明。”萧小天的声音似乎从遥远的九天传了下来,把那挂着“三鹿市警局”牌子的大院指给瘦子看清楚。三鹿市警局大门洞开,外面光明一片,里面黑洞洞的看不清楚,趴在那里就像一只洪荒巨兽,似乎要吞噬掉所有一切敢于和他挑战的生物。


——


——


潘彦森忽然有些说不出来的烦躁。档里那个一项雄纠纠气昂昂的小兄弟如今就像吃了软骨散一般,软趴趴的一点也提不起精神来。找了好几个医生都说自己没病,没病。妹妹的,要是没病,他怎么这么不给力呢?!


尤其是在王京的中医诊所,更是令潘彦森感到郁闷。


唯一一个上班的男科大夫,竟然还是一个老婆子。


更有甚者,自己竟然被那诊所的一个据说是什么小姐的女孩子赶了出来,直接拒诊。


原本这股窝心气是怎么也咽不下去的,自己的兄长过小帅关键时刻竟然还掉链子,不给自己帮忙!


不过后来过小帅的举动还是令潘彦森有些感激的,这位哥哥联系了无数能联系的人,包括三鹿市的工商税务,药监药检,以及三鹿市卫生局的好几拨人马出面,说什么也得把那个王京诊所和连锁药店整的不能正常营业了才算收手。


潘彦森知道的是过小帅这是给自己报仇了,但他不知道的是,过小帅在打他自己的算盘,潘彦森,也不过是这个算盘上的一个珠子而已。


“潘少,有人找。”一个侍者敲敲门,在门外说道。


第405章大姨妈要来了


潘彦森端着一杯红酒,迎着昏暗的灯光照射一下,晃了晃杯子。鲜血一般的颜色,潘彦森宁愿把它想象成萧小天的血。




打赌 (8)

他喜欢醇酒和美人,酒这个东西,从他上幼儿园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了。用他爸爸潘基闻的话说,作为潘家的男人,从小不懂喝酒的话,那实在是太悲催了。


所以五岁开始,潘基闻就开始加入品酒的大军。最初是自己家产的一系列品牌的白酒,从浅缀一口到鲸吸牛饮,这期间的过渡时间,潘彦森用了五年。


也就是说,潘彦森小学毕业的时候,白酒这个东西,基本就和喝水没有什么区别了。


这不但在潘家来说,估计放眼整个黑北省,十来岁便能把白酒当成水喝的恐怕也没有第二个了。潘家的老太爷很是欣慰这个孙子的表现,从不大的时候开始,便已经有想法要把潘家未来扛大旗的重担放在潘彦森的身上。


可以说,潘基闻之所以能顺利接掌白酒潘的家业,和他有这么个能喝酒的儿子是分不开的。


后来潘彦森便被系统的传授了品酒的知识,白酒、啤酒、红酒、葡萄酒,料酒……甚至曰本的清酒,潘彦森也有接触。不过对于潘彦森来说,连国产白酒除了蒙酒还算有草原上粗狂的味道之外,其他的都和喝水没什么区别,这清酒,淡的有点太那啥了。用潘彦森的话说,喝清酒,还不如喝雪碧。


潘彦森虽然嗜饮,也只能说他比较会喝酒而已。却并不像某些酒鬼一样贪杯。那种“白酒就是我的命”的事情,在潘彦森身上,是别想见到的。


与白酒相比,潘彦森还有更重要的“命”——就是女人。


和喜欢白酒一样,潘彦森把白酒当水喝,把女人当饭吃。


有句老话说的好,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却从没有听说过不喝水饿得慌的。


现在潘彦森就有些饿得慌了。


饿了的时候,仅仅是喝水显然是不行的。所以潘彦森晃着杯中的红酒,迟迟没有放到唇边。


喝,还是不喝?


潘彦森心中忽然一阵烦躁,就像是得知自己曾经抛弃的女人小敏时间不长便又投入别人的怀抱的时候那种感觉一样。就像是自己很久不用的丢弃在墙角的一个物件,却被别人捡走了,空空落落的有些失落。


这物件有用吗?没有。那为什么没有用的东西却依然不希望被被人占有呢?


应该这就是那什么占有欲在作怪吧。


小敏给潘彦森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在慌乱的都市中,芙蓉牡丹竞相争艳,什么味道的女人,潘彦森没有经历过?在他二十多年的生命里,平均一下应该合得上一个月换一个了。就像女人的大姨妈来的时候一样的准时。




打赌 (9)

只有小敏,在潘彦森身边陪了大概小半年的时间,迟迟不来的大姨妈让潘彦森几乎以为自己怀孕了的感觉,那经·血迟迟不来的烦躁,就像现在的感觉一般无二。痛定思痛,潘彦森果断的选择了弃若敝履。


思绪飘飘荡荡,潘彦森突然对杯中价值不菲的红酒产生了厌恶的感觉,怎么看杯中酒,也不像是萧小天的血,而是像一个女人的经·血。


再一次旋转着杯子,潘彦森不知从哪里来了一股邪气,憋在胸腔之中,郁闷难耐。


拼爹会所楼下人声噪杂。原本拼爹会所还叫春宵会所的时候,是一个一个寂静的地方,大家静静的喝酒,静静的品尝美女,美食。


自从拼爹的人越来越多了以后,拼爹会所的成员也越来越杂,最近不知道什么人喜欢上了早已过时的摇滚乐,每天在楼下极力咣当的喧闹一两个小时,把一个高档次的会所整的跟一个酒吧一样。


这嘈杂的声音,令潘彦森心中怒火更盛。


“咄咄咄!”一阵敲门声传来,没等潘彦森说出请进二字,那半月形的拱门已经被人从外面打开,一个侍者打扮的男子出现在门外,打了一个躬道:“潘少,有人找。”


“滚!”潘彦森怒火正无处发泄,这侍者不听招呼就私自打开潘彦森的房门,犯了潘彦森的大忌。


我这是坐在这里喝酒,你撞进来了,我要是嘿咻呢!奶奶的,懂不懂什么叫礼貌?难道礼貌就是敲敲门就行了的?


潘彦森怒吼了一声,胸中的怒火得到了一个发泄地,便一股脑的喷涌而出,就像黄河大堤决了一个口子一般,一发而不可收拾。旋转了一下手中的高脚杯,忽然杯口倾斜,手腕一抖,半杯红酒便泼洒在那侍者的脸上。


侍者被泼的一愣,傻乎乎的站在那里还不知道这老总为毛发这么大的火。


潘彦森平时里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斯斯文文的大学生的模样,除了偶尔有些急色之外,对拼爹会所里的工作人员还是很尊重的。甚至有些年轻的女服务员还故意勾引他,以能和他春宵一度为目标。毕竟做笼子里的金丝雀对于某些人来说,也是求之不得的美事儿。


君不见,有女女能为了一个苹果四,甘愿卖·身一个月的事情都有么?


在拼爹会所侍者的印象中,潘彦森从没有像今天这样无故发怒过。


红酒泼在侍者的额头上,顺着他的鼻翼流到唇边,就像被人用半块砖头胡了一下似的,满脸开花,景象颇为壮观。


侍者忽然伸出舌尖,在唇边舔了一下,吧嗒吧嗒嘴道:“拉菲,可惜了。”


然后使劲的伸出舌头,慢慢的仰起头,好让那白酒顺着唇角流到自己嘴里。




打赌 (10)

潘彦森忽然笑了,这个侍者像极了上中学的时候的自己,那一次自己第一次接触拉菲这种品牌的红酒,觉得比国产的白酒有品位多了。当时也是慢慢的品咂,直至喝的涓滴不剩。


那侍者眼角的余光一瞥,见到潘彦森竟然露出了笑容,便知道自己今天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惹恼了这尊大神,至少现在暂时没事了。侍者心中一喜,更加卖力的伸出舌头去舔舐脸上的红酒,差点把舌头伸到耳垂下面去了。


侍者知道,潘少主持拼爹会所之前,有一个女服务生因为不小心把杯子打翻,半杯红酒洒在一个富二代的鞋子上面,当时过小帅是怎么做的?他摁住那女服务生的头,硬生生的把富二代鞋子上的酒舔干净了才算了事!


相比之下自己舔舔自己脸上的红酒,就算不得什么了。更何况这可不是一般的红酒,是拉菲。以自己的工资来说,恐怕这辈子是不会奢侈到去买拉菲来品尝了。


潘彦森被这侍者的举动逗得开怀大笑,道:“你真不应该在这里当服务生,有些埋没人才了,你怎么不去马戏团当小丑?”


侍者被潘彦森阴晴不定的状况吓得够呛,以为这潘彦森要借此机会开除自己,连忙趴在地上撅着腚把脑袋砸在地板上,光光的磕了两个头,脸上配合的流出一些泪水道:“潘少,潘总,我知道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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