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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样下去,你会不会娶我?」我问他。
「会。」他温柔地说。
我流下泪来。
林日在香港逗留了两星期便要离开,她说要到以色列找一个朋友,她很想念他。在机场送别,她拥着我说:「如果我弟弟对你不好,便跟他分手。」
「我会的。」我说。
她跟林方文又相拥了许久,才进入禁区。
林日走了,她带来的伤感却仍然留在屋里。林方文大部分时间都留在制作室里,与他的歌恋爱。我开始后悔跟他住在一起,朝夕相对,多么绚烂的爱情也会变得平淡,那原不是我想要的关系,我不想做一个每天晚上等男人回来,却不知道他会不会回来的女人。
我尽一切方法讨好他,我烧饭,煲糖水等他回来吃,甚至打起毛衣。那时的我,一定是一个会吓走所有不想安定下来的男人的女人。
那天晚上,正在机械地打毛衣的我,突然讨厌自己,林方文开门进来,我狠狠地把毛衣掷在地上。他没有理会我,迳自走入睡房,我负气拿起皮包离开,回到我自己的家,哭了一个晚上。是不是时间久了,我们都变得懒惰?懒得去爱得好一些?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没有找我。
他是一个不会向女人求情的男人,最终还是我回去。
我开门进去时,他坐在沙发上吹奏我送给他的口琴。看见我来了,他并没有停下来。
「我只是来看看我的飞机。」我走到鱼缸前面,捞起一只飞机。
他一手拉着我,紧紧地抱着我,我在他身上,嗅到橄榄油和松节水的味道,那是费安娜的味道,我不会忘记。
「你跟费安娜见过面,是不是?」我瞪着他。
「没有。」他说。
「你为什么要说谎?我敢肯定,你刚刚跟她见面。」
他很惊异,他不知道女人通常有一个很好的鼻子。
「是不是?」我问他。
他不说话。
「你答应过我,不再见她的。」
他依旧不说话。
「为什么?」我流着泪问他。
他还是不说话。
「为什么!」我向着他呐喊,「为什么要找她?」
我彻底地失望,两年来,我所付出的爱,仍然无法满足他,他并不需要象我这样一个女人。我冲进房间里,收拾属于我的东西。
他坐在那里,并没有制止我。
我把东西胡乱地收拾好,走到厅中。
「我们分手吧!」我哭着对他说。
「你真的走?」
「你是骗子。」我骂他。
他的本领是不说话。
「为什么还跟她上床?」
我本来只是想试探他,没想到他竟然不说话,他果然跟费安娜上床。
「除了沉默和谎言,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还有什么?」我含泪跟他说。
我打开大门离去,他没有留住我,我要走的时候,他从来不会留住我。
我抱着行李,在尖沙咀闹市的人群里无助地流泪,璀璨而短暂,是我的初恋。
回到家里,拉小提琴的瓷象老人苍凉地垂下头,奏着艾尔加的《爱情万岁》,是一百年前的山盟海誓,不会再有除夕之歌了。
迪之知道我跟林方文分手,只说:「不是没有男人就不能过日子的。」
她好象庆幸我可以陪她一起失恋。光蕙仍然跟孙维栋拖拖拉拉,她未找到另一个男人之前,决不会放开他。偏偏那个时候,一个噩耗同时打击我们三个人。
宋小绵要结婚了。在我们三个也失意的时候,她竟然找到幸福!
她首先把喜讯告诉光蕙,她在电话里甜丝丝地问光蕙:「我想知道你的地址有没有更改。」
一个很久没有见面的朋友突然打电话给你,问你地址,毫无疑问,她想把结婚请柬寄给你,并且以为你会替她高兴。
「她丈夫是医生!」光蕙语气充满妒意。
「她也可以嫁医生?」迪之一脸不屑,「她不过很普通啊。」
「近水楼台先得月嘛!」光蕙说,「你们还记得她妈妈吗?她很会把儿女推向上层的。」
「我不妒忌她嫁给医生,我妒忌她出嫁而已。」我说。
「条件越普通的女孩子越早嫁出去,我们三个质素这么高,三十岁也不知道可否成功嫁出去。」迪之认真地说。
光蕙最不开心,因为她一直希望嫁得好,找到一个牙医,却无法勉强自己爱他,而小绵竟然找到一个西医。迪之妒忌,因为她一直找不到一个好男人,她想嫁的人,无法娶她。我妒忌,因为我得不到同样的幸福。小绵若知道我们妒恨她结婚,一定后悔把婚讯告诉我们。
婚礼在跑马地一所天主教堂举行,我们三个刻意打扮一番,光蕙相信在那种场合可能会结识一位医生,迪之除了抱着猎「艳」心态之外,还要显示自己比新娘子漂亮。我是失恋女子,当然也要打扮得漂亮。乐姬与男朋友一同来,听说是富家子弟。倒是小绵的丈夫把我们吓了一跳。
站在祭坛前,穿着黑色礼服焦急地等待新娘子的男人,便是小绵的丈夫,他的体形象一只放大了三十万倍的蚂蚁,虽然已经放大了三十万倍,因为体积本来就细小,所以现在也不过身高五尺二寸,脖子短得几乎看不见,背有点佝偻,四肢长而幼,越看越象《超人》片集里那只机械蚂蚁大怪兽。小绵就嫁给那样一个人?我们立即不再妒忌她。
小绵的家翁和家姑都拥有一张异常严肃的脸孔,他们大抵以为大蚂蚁是他们的得意杰作,是许多女人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
神父带领来宾一起唱《祝婚曲》--「完美的爱,超越世间的一切……恒久的爱,愿永为他俩拥有……天真信赖。生、死、痛、疼无惧……」
我投入地唱出每一个字,那是爱情最高的理想,也许太投入了,我从第二句开始走音,迪之和光蕙见惯不怪,我身后却传来一声笑声,站在我后面的,是一个架着金丝眼镜的男人,他友善地向我微笑,那时,我没有想到,他是我第二个男人。
小绵和大蚂蚁去欧洲度蜜月两星期后回来,我接到小绵的电话。
「有一个人很想认识你。」
「谁?」
「我先生的同学,也是同事,他叫徐起飞。在我结婚那天,他见过你,对你印象很好。」
「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你当然不知道他在留意你,我没有告诉他,你已经有男朋友,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况且也只是交个朋友,不一定要谈婚论嫁的,多一个选择也好。徐起飞是个很好的人,不然我也不会介绍给你,他跟女朋友分手了两年,一直没有恋爱,今年三十岁,是做外科的。这个星期六晚,我们一起吃饭好不好?」
「很尴尬的,好象相睇。」我说。
「人家是钻石王老五呀,很多人争着介绍女朋友给他,他就是看不上眼。」
「他看上我,我便一定要跟他吃饭的吗?」我负气地说。
「当是跟我吃饭好了,这点面子你不会不给我吧?」
想不到小绵才嫁了两星期,连说话的口吻也象个少奶奶。
「好吧。」
我其实提不起兴趣去结识另一个男人,林方文在我心里,仍然是刺骨的痛。但,女人总有一点点虚荣,有一个男人对自己表示仰慕,还是禁不住有点兴奋。林方文背着我去找费安娜,我光明正大跟徐起飞吃饭,也没有什么不对,我是故意向他报复。
晚饭的地点是丽晶酒店的西餐厅。
徐起飞穿着深蓝色的毕挺西装,结了一条墨绿色的斜纹领带,浓密的头发梳得十分整齐,脸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身上散发着一股消毒药水的味道。
「我刚下班赶来。」他说。
他站起来跟我握手,个子很高,身体强壮,十只手指却很纤幼,是一双很适合做手术的手。
「程韵是我的中学同学,我们都是排球队的。」充满少奶奶味道的小绵说。
大蚂蚁的名字叫关彦明,跟徐起飞是小学到大学的同学。
「徐起飞以前是香港学界排球队的队长,你们有共同嗜好呢!」小绵积极推销。
「入了大学之后就没有打球,怕弄伤手指。」徐起飞说。
「丽丽的手术就是他做的。」小绵说。
「可惜她送来医院时已经太迟。」徐起飞说。
「我真怀念丽丽,她没有谈过恋爱便死去,真可惜。」小绵说。
「那是最幸福的死法。」我说。
说出这句话,他们三个人同时望着我,好象我说错了话。
「难道不是吗?无牵无挂的日子其实是最快乐的。」
整顿饭小绵说话最多,她已是少奶奶,不用保持矜持,大蚂蚁很少说话,笑容也很少,他好象背负着全世界的忧患,徐起飞只在适当的时候说话。吃过甜品,小绵拉着我陪她去洗手间,她的目的当然不是如厕。
「你觉得徐起飞这个人怎样?」
「不错,但,我对他没有感觉。」
「他是医生,当然没有才子那么浪漫,但他很会照顾人,而且很有诚意。医生最有安全感。我听迪之说,你跟林方文分手了。」
迪之这个长舌妇!
「如果我有不治之症,他也无法救活我。」我说。
「你有不治之症吗?」她凝重地问我。
我的不治之症是爱着一个不能给我半点安全感的男人。
小绵见一顿饭吃过,我和徐起飞之间好象没有通电,显然有点失望。大蚂蚁的车泊在丽晶,跟他们分手后,我和徐起飞步行到新世界停车场取车。一组工人在新世界门前那株银色的圣诞树挂上七彩的灯泡,准备迎接圣诞,原来已经进入十二月了。
「快到圣诞节了。」徐起飞说。
「是的。」路上风很冷,徐起飞把他的外套盖在我身上。
「谢谢你。」
「除夕你会做什么?」他问我。
「你呢?」
「过去几年的除夕我都在医院度过。每年的那一天,医院都很忙碌。很多人乐极生悲。」
「我在婚礼上好象没有见过你。」我说。
「我看见你。你跟两个女孩子一同来。唱圣诗的时候,我站在你背后,你唱歌走音。」
「我想起来了,是你笑我。」
「对不起,我没有恶意的。」
「不要紧,我是五音不全的。」
「很少人五音不全,却唱得这么投入。」
「你是讽刺我,还是?」
「不,我觉得你很可爱。」
就在那一刻,我碰到林方文,他戴着鸭舌帽,是我认识他的时候,他一直戴着的那顶鸭舌帽,他又戴上那顶帽子。他正向着我迎面走来,而且已经发现我,我跟徐起飞正并肩而行,身上并且披着他的外套,我不知所措,他看了我一眼,在我身边走过,经过那株银色的圣诞树,冲过马路,失去踪影。分手后第一次见面,却有一个很大的误会。
徐起飞的车子从新世界驶出,踏如十二月的周末晚上,车子在路上寸步难移。大厦外墙的灯饰一片霸道的红,交通灯天长地久地红,汽车不准前进,千百辆车子尾后亮着制动器的红色车灯,所有红色,形成一条绵长没有尽头的红色灯路,欺人太甚。电台提早播《Jingle Bells》,我想起林方文的脸和他的背叛,掩面痛哭。
「你没事吧?」徐起飞给我吓了一跳。
我胡乱找了一个藉口说:「我讨厌被困在这里。」
「我想想办法。」
不知什么时候,他把车子停在一个避车处,把车子的天窗打开。
「现在好一点没有?」
因为哭得太厉害,所以也抽搐得很厉害,根本不能回答他。
「你怎样来到这里的?」我问他。
「犯了很多交通规则,幸而没有给警察抓住。你是不是有幽闭恐惧症?」
「不,不是的,能载我到一个地方吗?」
「你要去哪里?」
「只是停留一会。」我说。
我请他把车子驶到林方文住所对面。二十楼的阳台亮着灯,林方文一个人站在阳台上喝啤酒,头上戴着失恋的帽子,我头一次,觉得他看来有点可怜。我不能回去,我想起他压在费安娜身上,我便不能原谅他。忽然刮起一阵寒风,林方文的帽子被风从头上吹走,在风中下坠,他在阳台上消失,该是下来找帽子。
「我们走吧。」我跟徐起飞说。
那夜之后,徐起飞没有找我,他大概知道我心里有一个人。越接近除夕,我越荒凉,难道我要为一首歌跟林方文再走在一起?他从来不求我,不求我复合。我也许会回到他身边,只要他开口,我会的。原来人的记忆有一个自动净化系统,把不快的记忆洗掉,我好象渐渐觉得他和费安娜上床的事不是真实的。
光蕙跟孙维栋去欧洲度新年,因为光蕙舍不得自己付团费。迪之早就预订我和她一起度除夕。
她最近抽烟抽得很凶,跟唱片公司的人,还一起抽过大麻。
除夕夜,我没有收到林方文任何消息,失望演变成悲愤,我和迪之锐意打扮一番去参加她一位同事在的士高的派对。
迪之把我的脸涂得很白,和光管的颜色差不多,然后替我描上夸张的黑色眼线,我的两只眼睛好象给两个黑色的括号括着,她又替我涂上茄汁红的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