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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成传说守护你-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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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洛,你这么漂亮,做我女朋友吧。”

那一个冬天,有一个男人,他仿如梦幻剧里从天而降的男主角,他搂着哭泣的我,他深情款款地说:“嫁到陈家来吧,我喜欢你很久了。”

那之后,我成了陈信的女朋友,他带我出入各种各级场合,我从来没想过,平淡如画的洛城,居然也会有另一个声色犬马的繁华世界。

一次陈信和周辉等几个朋友来学校接我的时候,我和任家月正好从社团出来,那天周辉一身白色西装,帅气逼人,任家月马尾飘飘,言笑盈盈,一来二去,他们也凑成了一对。

陈信有一次对我说:“你说你好朋友和你很像,我一直都不信呢,这一见,才觉得还有几分相似,不瞒你说,周辉三番几次想挖我墙角哦。”

我嘴里的果汁喷出来了。

陈信哼了一声:“洛洛这么漂亮,我当然不会让给他,还好他现在喜欢上你同学了,要不我非跟他绝交。”

我笑他:“不是都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么?你怎么能为了女人抛弃兄弟呢。”

陈信揪揪我小巧的鼻子,抱着我说:“你不是衣服,你是我身上的肋骨。”

又是一年夏,陈信喊了一群朋友,要给我过十八周岁生日,地点在他家的别墅里,排场很大,也不知他花了多少钱,光是那些香槟,就喷得我心痛。

我拉住他说:“你有心意就够了呀,花这么多钱,太浪费了。”

陈信才不理我,从一个精致盒子里拿出一条黑色礼裙,让我穿上,他说这是特意让人从北京带来的,出自新德里首席服装设计师之手,原本就定做了一条,特意为我做的,哪知周辉那混蛋看到后爱不释手,也去定了一条要送任家月。

我说:“不要紧啊,反正我们是最好的朋友,穿一样的款式更像双胞胎了。”

陈信在我脸上亲了一口:“有你这样的心态真好,我上个女朋友,就是因为礼服和别人撞了,吵着要和我分手。”

我心中鄙视,这上流社会的姑娘们也太讲究了吧,然后我跟着陈信去宴席上招呼他的朋友们,陈信说,都是年轻人,大家放开了玩。

可是我找了半天没找到任家月和周辉,按理说,他们俩那黏糊劲儿,走到哪里都该在一起的啊,我穿着那条极漂亮的小礼裙,我问陈信:“阿信阿信,阿辉怎么没来?”

陈信说:“阿辉去用餐了哦,洛洛不用等他。”

陈信又去应付一群狐朋狗友们,我傻傻地吃完蛋糕,还是没等到任家月,我心里奇怪,家月本来就在我对面的房间里换衣服的啊,不至于这么久的,我趁着陈信不注意,就溜上二楼找她,那些金色的灯光刺的我眼睛发痛,不知怎么的,我心里咕咚咕咚地跳,她那间房门没有锁,我一拧就开了,然后我看到的,是一墙壁的血……以及眼睛红得像恶魔似的周辉,还有嘴巴被堵住的任家月。

周辉揪着任家月的头发,不断把她的头往墙上撞去,任家月像个失去灵魂的木偶一样,浑身都是鲜红的血,很多年后我才从老任的帖子里知道,原来这个时候家月已经怀上了周辉的孩子,可是周辉不愿意负责。

我当时就吓傻了,我一辈子都没见过这种场面啊,那还是家月吗,那还是周辉吗,我站在那里,我尖叫起来。

然后周辉扔了任家月,他朝我走来,同时楼下也是一阵骚乱,我记得陈信急急忙忙跑上来。

再然后,我唯一的意识是躺在医院白花花的病床上,密闭的病房里,各种大号针筒推着不知名的液体注入我的体内,除了麻,就是痛。

灭口、医疗事故、追查、出国、屁民……各种词语不断地闪现在我的脑子里,我全身痛得像要炸开了一样,我想孤苦一人的妈妈,我想葬身大海的爸爸,我想远在地球另一端的少年,我无力地伸出手,我抓不住任何东西。

我以为我死定了,可是意识再度回到身体时,我躺在精神病院里,我妈说,是一个医生最后良心发现把我送进来的,挨过几年就好了,山高水远,他们找不到我们。

我疑惑的问:什么他们?什么医生?我怎么了?

我失忆了。

后来我们离开故乡,离开我带着它的名字出生的城市,我们远去了北方,我遗忘了过往。

可我没想过,过往会再一次找上我。





、第十九章·结局

我讲完故事的时候,最深的夜已过去,窗外的天色渐渐开始亮了,恍惚间,十八年岁月竟如一夕,在我如火灼烧的喉咙里,那些绵长的思念被酒精点燃,在雾雨乱红的灯火中,飘摇,没有终点。

我轻轻推了一把今良义的胳膊,他正望着窗外出神,我如此近距离地望见他耸拉的眼皮与松弛的眼袋,它们无力又滑稽地闭合着,让我分不清他是假寐还是真睡着了,也许每个人的故事只有自己才念念不忘,在他人耳中,再长久的情深与刻骨,也许不过些许同情,一场笑话。

“Don't tear me down
for all I need
make my heart a better place
give me some thing I can believe……”

驻唱女歌手的声音,似乎展了一夜,又似乎在刚刚响起,我这才注意到酒吧乐台上那位有着海藻一样浓密长发的女歌手,这刻唱的是我非常耳熟的一个英文旋律,可我又想不起来歌曲的名字,经过一夜的回忆,我的脑袋就像被掏空一样,那种脱水般的,干涸又难受的感觉,让我无止境地在胃里灌满白兰地。

我按耐住了上去询问歌名的冲动,十八年的记忆卷土重来,我仿佛也在这一夜间苍老了十八年,知与不知,又有什么区别?这一生再无痛,再无憾,再无忍与不忍,空旷的心中,只有钝钝的麻木。

可是今良义的一句话就让我像被针刺了一样。

他说:“那你为什么坐在这里?你为什么……”他抬起头,原来他并未睡着,他垂老苍黄的眼中,映着我从未有见过的灯光,他说:“人最宝贵的财富,无非就是活着,你们都还活着,还有什么是绝望的?”

一瞬间仿佛所有的灯光都旋转起来,我想起我曾经犯的错,想起我逃避的种种,想起景深为我付出的那些——今良义,这位昔日的冒牌大师,如今的落魄老人,他坐在我面前,他告诉我活着,就是最宝贵的财富,而景深为我几乎失去了生命,在最后的关头,我却还想着那些情爱,那些愧疚,那些种种的不敢面对他,我甚至都没有胆量陪他去医院,再看他一眼,我几乎是逃也似的离开他身边。

今良义最后站起来,走过我的身边,缓慢又神游般地走出去,我耳畔最后听到的,是他曾在各大电台广播中,那催眠般让人极度沉迷的声音,他说:“活着的人,不要软弱。”

我当时想,他骗了一辈子的人,终于也算是说了句人话。

他神游一样的背影,恍惚似的飘出酒吧的玻璃大门,他消失在天明时分的雾雨中,我心想一个人良心未泯说的也就是如此吧,他用他那张装神弄鬼玄乎了一辈子的嘴,告诉我活着就是希望,我想他这回不会骗我。

可我当时不知道,这位教我不要软弱、给我希望的大师,自己先绝望了。

“Don't break me down
I want to believe
that this is for real
save me from my fear……”

女歌手的嘶哑声音,一直盘旋在我脑海里,直到我结了账也晕晕乎乎踏出酒吧准备搭车去找景深的时候,眼前还恍似是那一头在旋律中激荡的浓密长发。

时间约摸是黎明4、5点的时候,空气中还飘着细细的雨雾,我才走出酒吧没几步,新鲜的空气灌入肠胃就让我清醒不少,当然,这种宿醉后的清醒很难受,我扶着墙只能慢慢地走,脑袋中的旋律挥之不去,又疼得像是随时要裂开一样。

我就保持着这种状态,走过一排未开门的店面,到了街口我已筋疲力尽,实在支撑不住,想想离那诊所还有一些路程,我一个醉鬼这样走非车祸不可,小说中常有车祸后失忆的情节,我一个幸能活着的并且一天前刚恢复记忆的人,可别淌了这出狗血。

于是我摸出钱包准备打车,这黎明时分的出租车并不好叫,站了半天才等来一辆,可我手刚摸到车门时,就想起在酒吧里所有钱都用来结账了——今良义那个混蛋闷声不响地走了,甚至不招呼一声,我直到最后要走的时候才发现他喝的那些酒账,全部算在了我头上。

亏我当时还以为他大彻大悟重新做人了,结果最后还是被他蒙了一把,而且他也真能喝,比我还能喝,我把祝欢钱包里所有大钞零钞都掏出去时,真是恨得咬牙切齿,现在,钱包里仅剩的几个硬币,让我连打车的钱都没有了。

就在我欲哭无泪的时候,司机爆了句地道的东北粗口绝尘而去,我愣愣地望了那车尾消失的方向好久,直到风夹杂着一阵冷雨吹进我敞开的领口,在一家咖啡店紧闭的茶色玻璃前,我照见了自己失魂落魄的模样,干了又湿、湿了又干的衣服上,点点殷红的晕染如印花,又有谁能想到,这么美丽的印花,是一个男人的血呢。

忽然喉咙里泛起一阵奇怪又难受的滋味,我终于扶着墙开始大吐特吐,一宿的酒气,灌满初晨的冷风,我翻江倒海,原本就没进多少食物的胃,这下连苦胆水都给吐了出来,眼泪鼻涕跟泄了闸似的往外冒,那一滩污秽物散发着让人厌恶的气息,可我更厌恶的,是自己的过去种种。

夏洛,你爱他,你又不说爱他,你一次又一次欺他伤他辱他,白洁说得对,你配不上他,你只是个下贱的、不值得怜悯的女人,比起可怜的人,你是个更可恨的人,在他为你负伤为你流血的最后,你依旧不敢面对他,你甚至不敢面对你自己。

——有那么一刹那,充斥鼻腔的酸臭味让我无比的厌恶自己,无论是为人,还是过去,我几乎没有一个值得他原谅的地方,我想起那夜他苦苦劝我离开陈书俊,而我由着陈书俊一脚踢在他的腹部,由着他倒下的身影消失在车窗外,我瞒他,骗他,我自以为是找到了爱情,我想起他手臂上那一道道狰狞的伤口,我真是恨不得一头就撞死在墙上。

夏洛,夏洛……在我失忆时的梦境中,我总能听到潮水拍岸的声音,以及那大海尽头传来的遥远呼唤,那么温柔的声音,我想我从此再也无法听到了,景深,倾我一生恐也无法报答你。

更别说,我奢望的爱。

当我终于吐得歇口气时,汽车喇叭声在我身后响起,我头晕眼花地看过去,居然看到了一辆红色的小车停在路边,这车沧桑的外表以及脱离时代的样式,让我极其眼熟。

我抓抓头发,呃,这不是老任那辆二手夏利么?正好这时车门开了,走出来的男人,轮廓也是像极了老任,我弄丢了眼镜这会儿看什么都跟装了模糊滤镜似的,待他走近,一声熟悉的带着玩笑口吻的“夏洛小姐”传进我耳里,我才看清他的面目。

“老任啊,真巧。”我吐了一地被他撞见,这还真丢脸,不过也正好搭他的便车。

我没有去过他的家里,只知道住址,一想这还真是他上班的必经之路,只不过由于一阵接一阵的严打风波,杂志最近销量大跌,老任也不得不起早贪黑更加卖力地工作。

但我没想到,他的卖力,会卖力到这种程度,这时间点,最多也才清晨5点多的样子,他居然就要去公司了……我这个睡到傍晚五点才起床还要拖稿的人,看着自己的鞋尖,我更加无地自容,原来我不止对不起过去,我也对不起现在,景深给了我命,老任给了我饭碗,我又何以为报,我又情以何堪?

“洛洛你……喝酒了?你出什么事了?天啊!”老任原本玩笑的声音,忽然就严肃了,一双大手用力扳住我肩膀向后扭,迫使我不得不抬起头面对他,而我看到的,是一双带着明显黑眼圈的眼睛里,震惊代替了疲惫。

“天啊……”任家海用力瞪着眼,嘴巴开了老大没有合上,半晌才说:“洛洛,你身上的都是血?天啊,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你到底怎么了?难怪我昨天打你电话都不通,你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我低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他廉价的山寨西装脱下来,整个罩在我身上,他叹了口气,说:“你没事就好,哎,快去车里吧,别淋雨了。”

我默默地跟在他的后面,默默地由他打开车门,默默地坐在副驾驶座位上,我想起一天前,我也是坐在这个位置上,坐在陈书俊的奢侈跑车里,离天堂最近的,是地狱。

老任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上,轻轻拍打我后背,我想哭,却已哭不出眼泪来,好像全身的细胞都已在这一天一夜里干涸了,只是生平第一次感受这辆破烂的二手夏利车里,也会有充足的温暖。

“你回家吗?”任家海问我。

“我要去医院,就在前面路后右转三个红绿灯的地方,老任,你载我去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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