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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力量-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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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想看看他们的窘样,可惜没机会,不过还是要狂笑三声。 
  剩下只有三块手表。我现在没有时间观念,想留一块看时间,不过只用一晚,明天买新的换掉,然後立即处理掉赃物,不留线索。 
  我不懂首饰,对手表这种最能体现男性价值的工艺品更不在行,本想留下一块没有特殊痕迹的普通手表,但富豪佩戴的手表怎会是一般货?必有独特之处。 
  我用足变异眼力,仔细观察这三块光芒闪烁的高级表。它们与我以前偶尔看见的别人佩戴的表和在各种商店橱窗外展示的表截然不同,处处透著高贵、典雅、精密和气派。 
  我虽然不懂表,但心里莫名其妙的有了这种感觉。以我的眼力,对这些表的每一处精密设计都能洞察毫发,实在不知如何挑选,任意一款表戴出去,恐怕都会引人注意,但只戴半天,无所谓。 
  我觉得其中两款表过于精细别致,有些女性化,便选择一块金蓝珐琅表。 
  我对这三块表的品牌、质地和价值毫不知情,否则恐怕会惊得心跳停止。它们的价值远远超过我现在收获的现金,甚至这些现金连表的价值的零头都不到。 
  我把剩下的两块表扔进皮包,浑然不知扔掉了数百万美金。 
  最後我只留下一套比较干净的备用衣服、一双合适的闪亮皮鞋、一件装著十八万元大钞和那些零钱的皮包以及我反复挑选出来的名贵手表。 
  我仔细检查後,把它们放在一张长椅上,然後把装钱包和饰物的皮包和另一件皮包放在一起,用剩下的衣物包好,夹在腋下,飞身下了小山坡,来到山坡一侧的偏僻阴暗角落处。 
  我用左手锋利无比的钩刃三两下挖出一个深坑,将包裹扔进去,上面盖了不少从山坡上揪下来的野花野草,然後盖上土,并用变异大脚踩实,又撒上浮土。 
  这应该够周到了。这里偏僻,罕有人至。就算有人来,也不会发现。我连气味都考虑了,牵来猎狗也没用。明天把剩下的赃物处理完,就万事大吉。 
  总算可以睡觉了。我飞身返回山顶,抱著装钱的皮包,一边想著以後的行动,一边昏昏睡去,晚上做美梦的时候都会偷笑。 
  至于变异,我太疲倦,实在懒得管它。也许明天天亮後,它就自动恢复了。就算恢复不了,我就硬闯出去,觅地躲藏。 
  毕竟这里还有一套肥大衣裳,再跑快点,用手捂脸,别人只当是公园马戏团的小丑跑出来了,应该不会惊世骇俗。 
  现在穿奇装异服者多了。有的前卫女孩穿著露著乳房和屁股的透明装就逛街,毫不害羞,我这点事算什么?现在民众的接受能力很强,也许毫不在意,我不必紧张。没人相信世上有怪物。 
  我不知何时会醒来,变异让我无法正常估计睡眠时间,但愿不要又睡几天。但我很疲倦,一定要好好休息,就算被人发现,送回医院当成怪物研究,又有什么关系? 
  人若太小心,便会胆小。我有变异力量,何必畏首畏尾。 
  就在我昏昏入睡之际,我隐约感到身体传来一阵痛感,左手钩刃慢慢收回,鳞片逐渐褪掉,右手恢复正常,头角缩回,通红的眼楮和面部肌肉恢复正常,胸背魔铠和双腿骨刺钢化逐步消褪。 
 
 
 
  
第一集 红星变异 第十章 日出东方
 
  变异终于结束,我放心了。或许是我劳累一晚,体内能量不足以维持,或许是我要睡觉,变异处于休眠状态。也许这些都是我梦中的感觉。 
  恍恍惚惚中,耳边传来一阵轻快的音乐声。 
  我终于醒了,睁开眼,发现天亮了。四周景物未变,我还是身处于公园山坡上的凉亭中,周围没人。看来这次我没有一睡数日,因为没人发现我。 
  此时正是朝阳初升的清晨,明媚阳光照耀大地,又是一个艳阳天。 
  从半夜到清晨,只睡了几个小时,真是谢天谢地。 
  变异确实已经结束,身体又恢复原先瘦弱的样子,仿佛十二点钟一过,白天鹅便要变回丑小鸭一样。身上的破布条衣衫,随著晨风飘扬,什么都遮不住。 
  我昨夜的猜测很正确,当我睡眠时,变异会自动结束。 
  不过变异对我的睡眠有很大影响。按照常理,经过半夜折腾,我可能睡很久,应该快到中午才醒,但清晨我便醒了,比有些正常人醒得还早。 
  也许基因变异使我的精力恢复时间缩短,进而导致睡眠时间变短,单看先前我的伤势恢复速度便知我的精力恢复速度可能同样惊人。尽管昨夜比较辛苦,但仅用几小时便能复原。 
  也许是变异使得我的感觉神经比以前敏锐,一大早便被远远传来的音乐声吵醒。 
  现在的我和昨夜判若两人,无人能认出我,很安全。我还是默默无名的流浪少年,但身上隐藏著莫名其妙的能力,而且有钱。 
  我站起身,打量四周情况,顺著音乐声传来的方向远远眺望,看看有什么能对我造成威胁。虽然我暂时没有变异能力,但眼楮并不近视,远处情况大致都能看清。 
  其实我多虑了。现在是清晨,公园内晨练的人很多,主要是无所事事的老人。现在都市里流行健身运动,一些老人很早出门,到公园锻炼身体,只凭老年证便可,公园不收门票。 
  我这里位于山坡上,很少有老人到这里锻炼。现在没人爬山,四周寂静无人,远处只有三三两两的人正向这边走著。时间还早,我不用著急,心情顿时轻松下来。 
  那些老人都在离这里较远的一处伟人雕像前的打磨得非常平整的用于溜旱冰的一块花岗石场地锻炼,看来那里是他们传统的锻炼场所。 
  他们有人在练剑,有人在打太极拳,还有人在遛狗玩鸟,都是成群结队,很有组织。有人专门领著大家练,还有专人带播放机,放著抑扬顿挫的音乐,让大家跟著节拍练,很有意思。 
  我刚才便是被这种音乐声弄醒的,否则恐怕还要再睡一段时间。 
  我笑了笑。这些人真是不愁吃穿的闲人。我既然醒了,就不能再睡,必须准备行动。我站在亭内,伸伸懒腰,简单活动几下身体,舒服极了。 
  听著远处遥遥传来的激扬音乐声,我精神一振,轻舒双臂,面向朝阳,仰天长啸,吐出一口胸中浊闷之气,吸入一口清新空气,无比清爽的感觉顿时涌上心头,竟有一种天大地大我最大的奇妙感觉,只是身上破碎的衣服条有些滑稽。 
  我现在还象乞丐,但新生已经开始。 
  几个人正要过来爬山,我赶紧坐到另一条长椅上,脱掉破碎的病号服,以免被人当成从精神病院里跑出来的疯子。然後穿上抢来的高档衣裤和鳄鱼皮鞋,戴上高档手表。 
  这种手表只能在身体正常时戴,变异後手腕变粗增鳞,便很难戴上去。怪物戴表,被人看见,就算没吓死,恐怕也要笑死。我难以抑止的一阵大笑。 
  一切装备完毕,我全身上下检视一番,入目皆名牌。名衣名表名牌皮鞋,顿时光华闪烁,气势逼人,再不复乞丐模样。 
  虽然衣服很肥大,不合身,但紧紧皮带,基本能凑合。三醉猪的身高和我相仿,长短正好,不会袖子太长、裤子拖地,当真幸运。 
  现在流行新潮,我这身虽然别扭,但不算狼狈。何况衣服很新,似乎刚换,我很小心,没有弄脏,确实光亮照人,式样新颖,绝对名牌,穿出去不但不丢人,还会让人羡慕。 
  只是脸还脏点,但不显眼,毕竟昨天洗过。一会儿找个地方洗洗就是。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不管什么人,穿上这身衣服,形象立即不同。 
  我把破病号服胡乱卷起,随身携带。病号服很显眼,不能随便丢在这里作线索。虽然不一定会被发现,但医院丢个大活人,谁知会出什么事。 
  我拿起装著巨款的名牌皮包,看看没丢下什么,夹著破衣服,沿著山坡上被人踩出的盘肠小道快速下山,心情愉快,脚步特别轻松,虽未变异,但依然健步如飞。 
  山坡不大,更不陡峭,主要适合游客登高休息和老年人攀爬,所以我下山很容易,简直点尘不染,连闪亮的皮鞋都没有弄脏。 
  当我下到一多半的时候,正好遇见登山的两个年轻人。 
  我极其自信的冲著他俩笑笑。从这一刻起,我不再是以前自暴自弃、自卑自惭的小豪。拥有力量的我将是这世界上最有自信的人之一。 
  对面两人看著我发呆,忘了向我回礼,大概在想:这么早就爬完山了。难道是连夜爬山? 
  我能猜到他们心中所想,顿时爽至极点,哈哈大笑,扬长下山。 
  我尚未注意到容貌和身体变化。 
  虽然我现在的脸依旧缺少营养而枯黄干瘦,身体依旧纤消瘦弱,但人逢喜事精神爽。我现在全身上下都充满自信,衣袖挥洒之间便有一种飞扬神采,瘦弱身材也显得飘逸不羁,潇洒难言,自有一种傲然风骨。 
  我的脸上充满阳光,朝气蓬勃。双眼虽然未经变异,但神目如电,烁烁有神,仿佛能看穿人的心灵,与我的枯黄脸色和单薄身体决不相称。 
  在别人眼里,我的枯黄瘦弱的丑脸和羸弱单薄的身体并非是我想象中那样不堪,反而充满一种别样风采和特殊魅力,仿佛经历了无数风霜雨雪、艰苦磨难方才形成,既成熟稳重,又睿智非凡。力量和自信便是这种风采魅力的源泉。 
  精神确实可以决定一切。现在的我便如同八九点钟的东升旭日一样,正在冉冉升起。总有一天,日出东方,骄阳似我。 
  片刻後,我来到山下,将病号服扔到垃圾桶里。名表的精致指针正指向六点三刻。时间尚早,现在商店都未开业,我还有片刻闲暇。 
  公园游客越来越多,三三两两到处都是,不只有免票的老年人,还有不少年轻人和带著孩子的家长,大概是休假来玩或锻炼。 
  这些人都需要买票,估计我现在出去,不会因为未曾买票而受到怀疑。看门人记不住这么多人。我潇潇洒洒、光明正大的从正门走出,果然未见阻拦,于是扬长而去。 
  我迎著东升朝阳,尽情呼吸著新鲜空气,随著晨练的三两人群,漫步在一条大街上。 
  各种送牛奶的人骑著单车络绎不绝。街边一些小饭店和不知是否合法的小商贩正向早起的市民推销早点,但购者寥寥,大概是受传染病风波的影响。 
  阵阵早点香气扑鼻而来,似乎不错,我有些饿了。我现在有钱,虽然吃不起满汉全席,但想吃什么早点都行。 
  我真想试试首次大手大脚花钱的感觉,肯定很爽。但我还是强行忍住这种欲望。我不想待会办事时,因体内有多余能量,突然变异。 
  难道为了光明正大的走在大街上就要饿著做事?我哭笑不得,无可奈何。 
  不过饥饿并不难忍,以前我总处在饥饿边缘,饿习惯就不饿了。何况我昨天吃得很饱,现在并非很饿。我的胃早就适应忽冷忽热、或饥或饱的不同状态,堪称天下绝胃。 
  我望著那些色香味美、近在咫尺却不可得的早餐,摇头叹气,忍住肚腹饥饿离开,但刚走四五步,身後却传来一些不堪入耳的不满骂声。 
  「我操!看半天,居然不买,还摇头叹气。嫌我做的不好,那你到别家去。在这叹什么气?这不影响我生意吗?看你那副德行,肯定是穷光蛋,还戴伯爵,穿乐士,脚踩贝斯伦敦,一副国际名牌大杂烩,装什么啊!宣扬小资文化,蔑视劳苦大众啊!」 
  不就是没买你东西吗?至于这样骂我吗?你生意能好才怪。幸亏刚才没买,否则得後悔死。我有钱,就是不买。人家店大欺客,他店小也欺客。 
  我都不知这些名表服饰的品牌,他全知道,到底谁是劳苦大众? 
  我的变异若在,真想揍他个满脸桃花开,满地找大牙,让他知道蔑视「上帝」的下场。力量真是伟大。没有力量,一个小瘪三都敢骂自己的上帝。 
  我现在用钱都能砸死他,但钱不能乱用。 
  我心头气愤,真想和他大吵一架。怎么变异後第一天就遇到这种事?不过想想还是算了,和这种人生气不值得。我未经变异,打架吃亏,也许挨揍的是我。 
  他大概有仇富心理,看我长成这样穿这身不服气。但这关他屁事?我乞讨时怎么不见你帮我?现在你来情绪了?这身衣服真能惹祸,一大早便惹来这场骂。 
  我若象三醉猪一样开奔驰,再带著保镖,估计他就不敢骂了,现在见我穿这身傻傻的站在路边,还用腿走路,显然装富,于是骂骂过瘾,但我倒霉了。 
  我回头瞥他一眼,见他正举著菜刀,在店门口骂骂咧咧,好在没追上来。他见我回头,还抡起菜刀向我示威,意思是:小样!你敢过来?我劈死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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