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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我们男人是不是也可以像你们女人那样有权利拥有自己的爱情观,若可以,我不相信没有面包也能长久幸福的爱情。在我的世界观里,没有什么东西是纯粹感性的,也没有什么东西是可以超越理性的。”
“铭,我真的不能接受你所谓的事实,因为它太残忍……”
“所以你宁愿逃避宁愿自欺宁愿相信谎言……”
“铭,为什么你总会曲解我的意思……”
“好吧,我沉默。”
“铭,你太固执了。”
“不,那叫执着,那叫自我,那叫坚持原则!”
“好吧,我沉默。”
“也许,我们不该谈这个话题的。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有意思的人和事儿多得去了,我们干嘛非要在这儿刨根究底呢?”
“呵呵,是啊。还是铭聪明,三言两语便打破了尴尬。”
“你这是在搞盲目的个人崇拜!”
“那又怎样,我就是喜欢,要不你把我给打倒啊!”
“哈哈哈……”
我们笑得前俯后仰,顿时被围观了。那些跑步的踢球的玩扑克的都暂停自己的事情,目不转睛的盯着我俩,那一刻,我们真是万众瞩目。意识到这一切之后,我们赶紧止住了那猖狂的笑声,作低调状,安静地听音乐。那些人像是被人解了穴道,一个个又容光焕发龙腾虎跃起来。我们这才敢放轻松。我不由得感叹到:“刚刚还真是惊险啊。”
潘辰不解地看着我:“你说惊险是什么意思,莫不是你担心有人误会我们在一起了,你怕你们的LZ知道了,你会惹麻烦,是这样的么?”
“我……”我本想说不的,可是,略作沉思之后,我压制住了这股冲动,“嗯,是的。兰心的事儿已经够我吃不了兜着走的了,我不想再掺和你跟LZ的事,这些本来就跟我无关……”
“什么!你说这事儿本来就跟你无关?铭,你真是个孬种!”她打断了我的话。
我看到她眉尖上挑,眼袋紧绷,小嘴紧闭,牙关紧咬,很卡通。要不是怕她生气,我一定会拿出手机把她这副表情保存下来,那是多么经典啊。
我已经习惯了被人说成是“孙子”、“混蛋”、“孬种”之类的丑角,任她再说一次也无妨,反正在我的词典里,它们已经归属于“啊”、“哇”、“擦”之类的语气词了。
见我无动于衷,她也不好意思再继续说下去,于是跟我一起沉默。
好久,好久……
“铭,当心!”
我还没反应过来,只听得“啪”的一声,随即,潘辰便倒在我肩上了。我这才意识到,她刚刚是在告诉我有一只足球正向我飞来,结果,她英勇地挺身而出护住了我。她额头上鼓起一个很大的包,看上去挺吓人的,我扶着她的肩膀,不知道该说什么心疼的语言,她脸上没有表露出丝毫痛苦的表情,反而微笑着眼睛看着我,像是安慰我自责的心。可是,她不知道,我宁愿她“哇”地哭出来然后哗啦啦泪流满面,那样我就可以用纸巾帮她擦眼泪,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不知所措一味沉默。
“对不起啊,我们不是故意的……”
那几个踢足球的人跑过来跟我们道歉,站在最前面的哥们儿深深地埋着头,沉默不语,很显然,那罪恶的一脚肯定是他的杰作,潘辰抬起眼,看着那哥们儿,目光久久停留,那不像是一种看陌生人的眼神,我突然想起来,潘辰说过她的前男友是足球队的,莫不是眼前这哥们儿就是那个她曾深爱过的人,这真是冤家路窄么?
“噢,没关系的,一点小伤而已,我包里面有治外伤的药水,效果很好的,抹一下就好了,你们快去玩吧。”
那些人又寒暄了几句,便又欢呼雀跃地奔向了球场。
潘辰从包里拿出一瓶紫色的药水,见我目光有些怪异,便问道:“你干嘛这么看着我?”
“很少见女孩子随身带这个的……”
“呵呵,我也不想的啊,可是这个已经成习惯了,习惯可不是那么容易改掉的哦。每次出门,我都会毫无意识地随手把它放进包里,你说我是不是有病啊?”
我笑而不语。
、不欢而散
那瓶药水满满的,应该没用过几次,她使劲地拧那瓶盖,怎么也拧不开,我接过来,发现上面满是药水,我最讨厌这种黏糊糊的东西,但也不好意思退给她,只好强忍着把它拧开。那气味很难闻,我忍住呼吸,递给她。她用手指蘸了一滴,在额头上轻轻抹匀,由于看不到,所以涂抹的部位有点偏差,我想大方地说“我来帮你”,可是,我怕自己承受不起为此要付出的代价。她无助地看着我,可怜巴巴地,这是因我而起,我却为了明哲保身把自己置身事外,我憎恶这样的自己。所以,我勇敢地夺过了她手里的药水,然而,她握得很紧,像是在跟我赌气,我懒得跟她纠缠,便用另一只手掰开她的手,夺过了药水,用手指蘸了一滴,她却转过头,依旧反抗,可能是一时冲动吧,我竟张开胳膊把她揽在怀里,她一时间动弹不得,我还没来得及为自己喝彩,就意识到自己刚刚的行为有多么猥琐,没有想很多偶像剧里那样来一个深情对视,我便立刻放开了她,不过,接下来的剧情倒挺合那破烂剧情的,我再为她抹药水时,她不再躲闪,温顺得像只小猫咪,还假装无意地把脑袋往我这边凑,我不由地想,女人还真是善变啊,风,你真了不起!而且,我得出了一个反传统反科学反人类的结论——女人天生有被暴力制裁的渴望!我也隐约明白了为什么当年潇总是对我那么冷淡,因为我对她太温柔!我这该死的温柔! “铭,你刚刚很有型!”
在她眼睛里,我看到了膜拜的眼神。我曾以为男人都喜欢犯贱,没想到女人有时候比男人还贱。
“呵呵,您过奖了。”
“铭,你知道么,刚刚那个男孩跟我的前男友长得真像,尤其是他那双水灵的大眼睛。我想,也许他就是他!”
“也许?你不能确定么?”
“嗯,从我决定跟他在一起的那一刻起,我就没有刻意记过他的样子了,所以我只能说也许。”
“你以为这是在演偶像剧啊,您用得着这么玄幻么?”
“不,铭,我说的都是真的。”
“那你平时是怎么认出他来的?”
“铭,如果你真的爱上一个人的话,你跟他走到一起的时候,那感觉一定会很特别,就像某首歌唱的那样,爱情是盲目的。”
我望了一眼那些在足球场上奔跑的年轻人,可是,我却无法辨认出刚才那个出现在我们面前的他,我回过头看着潘辰,又一次笑而不语。
我把药水还给潘辰,潘辰接过后,随手便丢向了那足球场,我吃惊地看着她,问她为什么这么做,她笑笑说:“我想我已经不需要它了,铭,谢谢你。”
我起身,跑进汹涌的人群里,帮她捡了回来,递给她,她的脸突然间晴转阴,乌云密布,一场倾盆大雨即将降临,她接过那瓶药水,起身,要走。在我们擦肩而过的刹那,我眼角的余光瞥见她眼角的泪光,我想她眼角的泪光一定也映出了我眼角的余光,她一定会怨恨我显露无疑的的冷艳,我以为我会情不自禁地伸出我的手拉住她的手,夺过她手中的那瓶药水,把它丢得远远的,然后紧紧抱住她,吻着她芳香的秀发说“让我爱你”,可是,当时的我头脑竟跟平时一样冷静,理性还在支配着我的行动,我傻傻地站着,看她走过,无动于衷。
我以为在背后丢下一句“铭,我恨你,我恨你,一辈子!”,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开,
我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心理准备,一动不动地站着,双眼紧闭,等待她恶毒的诅咒。
过了很久,不过也可能只是过了几秒钟,我耳边没有传来任何响声,我慢慢睁开眼,慢慢转身,慢慢望向远方,她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我坐下来,躺在草坪上,翻开手机,调出音乐播放器,插上耳机,按下了播放键,还是那首熟悉的歌——《红豆》,我突然想起来,我的手机上只存了这一首歌,便不觉得奇怪了。
我抬眼望着天空,此时已是黄昏,夕阳西斜。其实,我一直幻想能够有机会安静地躺在大草原上,赏一次火红的黄昏,如今,我如愿以偿了,尽管有点寒碜。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我用双手遮住眼睛,从指缝里窥伺天空,效果很神奇,我越来越佩服潇,这个是她讲给我的只言片语中的一句,尽管她当时只是无意间说出的,但我记得特别深刻。想来还真有些后悔呢,我当初一直说她是一个傻姑娘,没想到他这么聪明呢。“呵呵”,我不由得笑出声来。我感觉得到我的嘴角在轻轻上扬,呈平稳的小船儿状。
夜幕降临,月儿已经渐渐浮现出了轮廓,像是一个含羞的姑娘,披着青衣若隐若现,我望着她,只觉得若即若离。星星也成群结对地跳出来点缀天空,不一会儿,整个天空成了一个大大的舞台。我静静地欣赏着,像个花痴。
田径场上的人还是很多,喧哗声此起彼伏,像一阵阵能量巨大的波一次次向我横扫,我似乎能感觉到身子随它轻轻飘荡,像是荡秋千,昏昏欲睡。
“不要在我寂寞的时候说爱我,除非你真的能给我快乐,拿过去的伤总在提醒我,别再被那爱情折磨……”
我打开手机,看到潘辰发来的一条短信,我知道,一定不会是什么类似“你在哪儿”、“周末快乐”、“晚安”之类的闲话,好吧,不管是什么,我都不惧。
“铭,我以为两个人若是一起出生入死过,他们一定会深深地爱上彼此,在我们遇上歹徒的那晚,你虽然没有像英雄一样勇敢地站出来,甚至表现得有些猥琐,可是,你知道么,我并不会因此嘲笑你不像个男人,因为我并不觉得只有那样才算男人,我心目中真正的男子汉是那种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追求有自己的梦想敢爱敢恨的的男人,而你无可辩驳地符合了这些。铭,当你说去帮零的忙的时候,我知道,那只个借口,你是去帮我捡玉坠了吧。从那一刻起,我对你的感觉就变了。我会留着那瓶药水,是因为我还没找到可以替代他的东西,当你今天抱起我的时候,我以为你已经接受我了,所以我把它丢了,为什么,你硬是要把它找回来?你是在暗示我你不是那个对的人么?铭,你不肯接受我,是因为你们的LZ,还是因为你不舍得丢掉你身上一直带着的的那瓶药水?馨儿已经不在了,但你的生活还要继续,铭,你不可能这样一个人过一辈子的!铭,我并没有让你做谁的替代品的意思,这只是客观事实!我承认,我不知道,假如我跟我的前男友并没有分手,当其他的一切依旧发生的时候,我是不是还会爱上你,但这只是一种假设,而且永远都不会成为可能,你是在介意这个么……”
看着她的短信,我差点掉眼泪。我觉得,我们就好像地球跟火星,在时光流转中,一次又次地擦肩,可是,我们却一直行走在各自的轨道上,永不相交……
“对不起,我不适合你。”
我毫不犹豫地按下了发送键,等了很久,没再收到她的回复。
我知道,不解释比掩饰还要让人憎恶,可是,我没的选。
我起身,拍拍身上的灰尘,顿时觉得一身轻松,我快步走出了田径场;却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我觉得肚子有点饿,估计食堂这时候已经没有吃的了,所以我决定出去吃。
一个人出来吃饭,这还是第一次呢,以前想要人陪着出来吃饭,总得编出个理由,还真累。想来想去,还是一个人好,想去哪家就去哪家,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我走到学校附近的一条街上,它是一条很有趣的街,小情侣们常在这儿出没。街边摆了很多来自全国各地的特色小吃摊,有烧烤、臭豆腐、烤冷面……每次路过借口,都会嗅到各种各样的味道,不过还好,有时还能修到家乡的味道。这就是生活在首都的好处吧,我也因此觉得这儿有几分亲切感。
我很少在路边街摊上吃东西,主要是对它的卫生持怀疑态度。我边走边看两边,想找一家合适的店。真应了那句古话——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走到街角的时候,一家叫做“人之初”的拉面馆赫然映入我的眼帘,可能是因为它的名字吧,我觉得只有四个字能够描述我对它的第一印象,那就是一见钟情。无论对人对事,我都曾以这种标准来判别喜恶,可能是因为我对人如其名这个成语情有独钟吧。我当初会那么突兀地喜欢上潇,也是因为这个怪癖。那家店门面一般,门口内测站了两个女服务员,年龄跟我相仿,外貌不是多漂亮,身材也不是太好,不过都还看得过去。我走到门口,伸手去推门,不料被门把手狠狠电了一下,我猛地缩回手,把她们吓了一跳,我想,她们一定以为我有神经病呢。
“欢迎光临!”
她们的声音没有想象中的甜美,不过比想象中的多了几分温馨和静谧。
我刚迈进步子,另一个服务员便迎面走来,带我到一个空位子坐下,然后拿菜单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