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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魅力,洁白的棉布头巾和宽松的雪白长袍穿在他身上显得格外高雅,难怪少女们见了他要疯狂,要为了他拚个你死我活。
“嗨,卡布斯,好久不见,我以为你要把我撇在这边不管了呢!”欧阳萱莎开玩笑地说。
可惜卡布斯就像朱玛所说的,很无趣,根本无法响应她的幽默感。
“以全能之神阿拉的名起誓,我们彼此既已许下承诺,我绝不会背信忘义,”他板着脸一本正经地否认她的“指控”。“倘若我背弃了承诺,阿拉会诅咒我死后入火狱受惩罚!”
老天,这家伙彻头彻尾就是一根漂亮的木头嘛!
欧阳萱莎差点笑出声来。“好好好,那你来找我做什么呢?”
卡布斯正了正脸色。“我是来通知你,明天即将举行我们的婚礼……”
咦?
“……朱玛已为你赶制好新娘服……”
新娘服?!
隐在面纱后的笑容陡然僵住,欧阳萱莎不可思议地瞪住卡布斯,无法相信他竟敢在半个多月不见后,莫名其妙突然跑来通知她这种事,他是看她过得太爽,存心想吓死她吗?
“慢着、慢着,为什么要这么急?”她气急败坏地打断他又说了一大堆她根本没听进去的交代。“等我们找到箱子以后再行婚礼也还不迟呀!”
“我明白在如此仓促的情况下行婚礼你可能不太满意,但你也同意了……”
她同意了?
胡说,什么时候?
“……一切要按照规矩来,或许在你们回疆对女人外出的限制不大,但在这里,除非是在丈夫或亲人的陪同之下,女人是不能出门超过两天的……”
没错,她同意了,他向她求婚那时候!
可是,当时她以为他说的是戴面纱呀!
“……所以除非我们尽快举行婚礼,否则我无法带你一起去找那两个箱子。”
“但……”
“原本我是不能来见你的,可是我想亲自向你解释为何会在如此仓促的情况下举行婚礼……”卡布斯朝在不远处“监视”的朱玛瞟去一眼。“现在,我解释过了,希望你能谅解。如果还有什么问题,你可以问朱玛,她会向你解释。”
仍张着嘴,欧阳萱莎瞠目结舌地望着匆匆离去的颀长背影,不解到底是哪里出了差错?
她真的过太爽了?
冷静一点、冷静一点,先让她搞清楚现在是什么状况!
欧阳萱莎在帐篷里走来定去,努力厘清思绪。
首先,卡布斯说的没错,在这里,除非是在丈夫或亲人的陪同下,女人不能出门超过两天,所以正经的男人不会带她去找导引器;会带她去找导引器的男人不正经,不正经的男人多半没安好心眼,换句话说,除了仰赖卡布斯以外别无他法,但若要卡布斯带她一起去,就得先和他结婚……
啊哈,简单,那就不用带她去,请他去找回来给她不就行了!
先前她是打算一找到导引器就立刻离开这里,但现在倒不急着离开了,所以她可以在这里耐心等待,只要他在期限之内把皮箱找回来给她就可以了,没错,就是这样!
主意打定,她安心了,正想出去找朱玛,不意门帘一掀,朱玛先进来了,手里还捧着一件绿色长袍。
沙漠贝都因人男女的长袍颜色不一,男人披头巾、戴头箍,但在阿拉伯半岛东南方的部落里,男人一律穿白袍,缠头巾不戴头箍;而女人一律穿黑袍,不过所有的阿拉伯人的新娘服都是绿色的,代表丰饶和繁盛。
“来来来,先来试穿看看,哪里不合身可以马上改。”
试穿?
老天,新娘服!
“等等,朱玛,我……”
“不能再等了,现在不修改,明天就来不及了!”朱玛一边替她脱下黑袍,一边叹息地呢喃,“真高兴是参加他的婚礼而不是葬礼。”
葬礼?
欧阳萱莎皱眉,原先要说的话吞回去,改问:“你为什么这么说?”
朱玛放下黑袍,瞥她一眼,再拿起绿袍,“这件事……”犹豫着。“卡布斯说最好不要告诉你……”
“告诉我!”欧阳萱莎语气坚决地要求。
人家愈说不要给你知道,你愈想知道,这是女人的天性。
朱玛又看她一下,轻叹。“好吧!不过你不能让卡布斯知道你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以阿拉之名起誓,我绝不会让他知道。”欧阳萱莎把右手放在胸前发誓。
朱玛点点头,放回绿袍,侧眸望住她。
“你……刚刚没有注意到卡布斯的手腕上包着绷带吗?”
欧阳萱莎蹙眉回想了一下。“唔……好象有,怎么?是谁伤害他吗?”
朱玛摇头。“不,是他自己。”
“耶?”他是自虐狂?
“这是他清醒过来后才告诉我们的……”朱玛低喃。“他告诉我们,在你失去意识之后,又继续背着你走了两天才碰上我们,在那之前,他担心你会支持不下去,只好……”
欧阳萱莎咽了口唾沫。“只好如何?”不会是让她喝他的尿吧?也不对,当时他们都已经尿不出来了,哪里来的尿给她喝?
“让你……”朱玛迟疑一下。“喝他的血。”
简简单单四个字彷佛一支大铁锤般往她心头重重的捶下去,瞬间敲断了她的呼吸。“喝、喝他的血?”欧阳萱莎捂着喉咙,窒息地喃喃复诵了一次朱玛的话,一时无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朱玛点点头。“当我们找到你们的时候,你满嘴是血,虽然有脱水的现象,但只要喂你喝水,你就能够自己把水吞咽进去,情况还算不错。但他不仅严重脱水又失血,只来得及告诉我们你是他的未婚妻,并交代如果他死了,无论如何要代替他好好照顾你,然后就昏迷过去了……”
她叹了口气。“我想他一定让你喝了不少血,所以你的状况比他强,而他一昏迷过去就完全没有任何知觉,我们喂他喝水他都没有丝毫反应,沙勒米只好用灌的,希望他多少能够吞进去一点,我们都好担心他会撑不下去,当你可以离开帐篷到处逛的时候,他都还没有清醒过来呢!”
难怪他会削瘦,难怪他会过这么久才来找她。 “为、为什么都不告诉我?”欧阳萱莎哑着声音问,一股奇异的悸动开始在胸口来回撞击。
“起初是不想让你担心,因为那时候你的身体尚未复元,后来你的身体复元了,他虽然仍未醒来,但情况已经好多了,我想不需要让你担无谓的心,他清醒后更特别嘱咐我们不要让你知道,所以我们什么都没告诉你。”
说完,朱玛为她穿上新娘服,这边拉一下、那边扯扯,嘴里嘀咕着袖子要改短一点,衣襬要放长一些。
而欧阳萱莎,因胸口那一股无以名之的悸动愈来愈强烈得令她有点喘不过气来,使她生平第一次失去思考的能力,甚至无法理解自己这种异常反应到底是什么?又是为何而来?
“我怎么了?”她不自觉地脱口问。
“呃?”朱玛抬眸,讶异地发现她双颊潮红、呼吸急促,两眼散发出奇异的光芒。“你怎么……啊~~我知道了,女孩子举行婚礼前一天都会这样,紧张嘛!”
紧张吗?
不,这不是紧张,这是、这是……不,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但绝不是紧张。
欧阳萱莎阖上眼,努力想要按捺下这份异常激昂的心情,但,徒劳无功,这份悸动,还有连带而来的激动,怎么也无法被压抑下去,她知道必须做些什么,却又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做什么。
“不用担心,”朱玛摸着下巴打量她的腰围,一边漫不经心地安慰道:“每个女孩子都会为了新婚夜而紧张,这是很正常的,新婚过几天以后就没事了。”
为新婚夜而紧张?
不,不是那样的,她是、是……对了,她想再跟卡布新多相处一段时间,想再多认识他一点,想知道他在漂亮的外表下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这一份突如其来的想望是这么的强烈,如果一定要和他结婚才能达到这个目的也无所谓,就当是一夜情好了。
二十一世纪的人不流行陌生人和陌生人结婚,但二十一世纪的陌生人和陌生人一旦看对了眼,来个一夜情也不算什么,不是吗?
很奇怪的,一经做下这个决定,她的心情也莫名其妙的平静了下来。
没错,这是一夜情,不对,是暂时同居,一旦满足了她的想望,三个月后她照样可以回到二十一世纪,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只要她不说,也不会有人知道她在十八世纪结过婚。
对,就这么办!
“好,大致上这样就可以了。”朱玛终于决定好要如何修改了。“啊~~对了,你知道我们部落的结婚习俗吗?”
结婚?
不对、不对,她是同居……呃……结婚……
欧阳萱莎尴尬地咧了咧嘴。“不是很清楚。”
“那我最好大略告诉你一下……”
翌日中午,阿拉威部落里开始热闹起来,欧阳萱莎的帐篷外,年轻女人们忙着挑选最漂亮的小骆驼,并为牠们装饰,年长的女人们则忙着调理婚宴的食物。
直至日阳开始西下,奴隶们才牵着戴有驼轿的骆驼进帐篷里,欧阳萱莎颤巍巍地爬上驼轿,在小骆驼的簇拥下前行,部落里的女人们齐声唱着歌,欢声吶喊着护送她到新郎的帐篷去。
朱玛和女儿们在帐篷前依照礼节欢迎和接待新娘,再由朱玛代替卡布斯已过世的母亲牵着欧阳萱莎进入帐篷里,为她换上红领的翠绿新娘长袍,戴上红色缀金环的头巾,掩上金线编织的面纱,饰有金线的白披风在她肩上飘动,将她装扮得有如一朵含苞待放的沙漠玫瑰。
在朱玛的引领下,欧阳萱莎拖着长长的礼服裙襬走出帐篷,停在一匹雪白的老战马旁,马背上铺着白羊毛毯;处女羊毛毯,这是由新娘带给新郎的结婚礼物。
然后,一位满头白发、白须的老贝都因人把一只才一星期大的小羊放在她脚边,并割开牠的喉咙,作为婚礼的献祭,再用羊血在白马的颈部画上阿拉威部落图腾,随后,欧阳萱莎咧出苦笑,在旁人的扶持下,心惊胆战地爬上白马背上。
“老天,好高!”
她呻吟着抓紧了木笼头,如果不是奴隶牵着她的马,她根本动不了,即使如此,随着马步走动,好几次她都差点滑下去,因为贝都因人不用马衔也不用马鞍,不会骑马的人根本坐不稳。
马匹慢慢行过营区,身材高大的黑人在她旁边护送,并通报众人——
“这是卡布斯的新娘,这是那位处女!
哦!阿伊莎的眼睛和阿雅的牲畜!
哦!为了那位黑黝黝的英雄和他的新娘!“
游行队伍绕过整个部落营区,大家在新郎帐篷前排队,当新娘骑着白马通过时,不管开不开心,她们都得对她大叫,“恭喜!”
最后,白马停在新郎的帐篷前,倘若不是卡布斯扶了她一把,欧阳萱莎差点直接摔下马,由于自觉太丢脸了,她根本不敢看他,兀自低着头,狼狈万分地从白马背上抓下白色羊毛毯,手忙脚乱的将它铺在新婚的床上,然后消失在帐篷后面,等待新郎呼唤她。
于是,被请来观礼的亲戚朋友们陆续离开帐篷,每个人都依照习俗留下祝福。
“祝你精神饱满,愿真主与你同在!”
直到最后一人出去后,卡布斯立刻拉下门帘,再转向后面。
“阿伊莎,可以出来了。”
挂毯后立刻探出一颗小脑袋,两颗黑白分明的眼睛眨呀眨的。“都走了?”
“都走了。”
“天哪!终于结束了!”欧阳萱莎呻吟着走出来。“没想到还要骑马。”
“阿拉威部落的习俗是骑马,其它部落不一定。”
“幸好不是骑骆驼。”欧阳萱莎喃喃道。
“我帮你。”卡布斯好意要帮她卸下披肩和头饰,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一接近她,她就开始脸红心跳起来。
“谢谢。”她喃喃道,双眼凝住他伸过来的手,腕脉上还绑着绷带,未知所以然的,胸口那股奇异的悸动突然又开始鼓躁起来,她慌忙退后两步。“呃,还是我自己来就好了。”奇怪,之前都不会这样啊!
卡布斯收回手,“你不会骑马吗?”他问,顺手脱下金线镶边的白色大麾扔在床上。
“叫我牵着牠走可能比较容易一点。”欧阳萱莎咕哝,两手忙着拿掉头饰,一双眼却斜着偷瞄他,纳闷之前虽然觉得他很好看、很有魅力,但最多也只不过是个“高级艺术品”而已,然而此刻,她却觉得他不只很好看,不只很有魅力,而且还迷人得教她喘不过气来,为什么?
“你饿了吧?待会儿朱玛会送食物来给你,你先吃,累了就先睡。”
该死,连他那低沉的嗓音都会让人心儿怦怦乱跳。
欧阳萱莎收回偷觑的眼神,不敢再看他。“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