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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青空之蓝 作者:沧月-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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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玄凛皇子气到了极处,反而狠狠地笑,“一个丫鬟也敢这么拽的和我说话!我倒更想看看你主子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是不是真的有足够的资本令她忤逆本公子?来人,给我上去把她拖下来!”
  “是!”他带来的侍从一声应答,便双双站起,直闯入内。
  “且慢!”忽然间,却听有人开口。声音虽然低沉,却自有一股威慑力。满座侧目之中,只见叶城城主放下了酒杯,侧过身,在玄凛皇子耳边低低说了一句什么。
  “什么?”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居然也变了脸色,脱口,“真的?”
  “真的。”慕容隽面沉如水,眼眸深不见底,低声耳语,“方才那个丫鬟说的并不算夸大即便是当今白帝,的确也不敢轻易踏入这座非花阁。那人手握天下兵权,我看皇子还是三思而后行,何必为了区区一个风尘女子给自己带来麻烦?”
  “”玄凛皇子倒吸了一口气,面色复杂。
  也曾听私下有传言,说如今的殷仙子早已成某权贵外室,被包养起来了,所以任是万金也难一亲芳泽。然而那个“权贵”到底是谁,坊间却流传着不下十个版本,谁也说不清传言未必是真,更像是青楼里编造出来用于有意无意抬高身价的。然而,此话今日从慕容隽口里说出来,意义却又不同。
  如果她真的是“那个人”的外室,起码在白帝尚在位的时候,谁又敢明着得罪?
  “难怪白帝如此好色,也不曾动过这个女人的念头。原来如此原来如此!”玄凛皇子露出一种恍然大悟的表情来,喃喃,“他奶奶的,等我两年后登了基”
  两个奉命冲进去抓人的连个玄衣侍卫僵在了帘幕边,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往楼上走。这边玄凛皇子踌躇了半晌,牙齿咬了又咬:“算了,今天就放过那个女人!走,我们换一家地方去喝酒!”
  “是。”两个侍从应声而退,如释重负。
  眼见玄凛皇子败兴而去,座上应邀而来的客人们也不便久留,退出了星海云庭跟随玄凛皇子去向别处反正在叶城里,歌舞升平追欢买笑的地方数不胜数,此处不留,自有别处。唯有老鸨看着满座狼籍欲哭无泪,又不敢追出去和这群大爷收钱。
  叶城城主是最后一个离开的。走之前,他微微停了停,转身望向低垂珠帘的楼上。
  非花阁里人影寂寂,似乎对方才片刻楼下发生的危机一无所知。
  夜来风雨重,声声催花落。
  他微微叹息了一声在叶城这样一个鱼龙混杂、纸醉金迷的地方,豺狼环伺、权谋交错。一个孤身女人,身负如此盛名,性格又如此孤高,要怎样才能护得自己周全呢?
  难道,真的只能从一个权势之手里逃到另一个权势之手?
  ─
  “三弟,你方才为什么停下来?”跟随主人离开后,两个侍卫中的一个忽地压低了声音,“皇子没有令我们撤回之前,你为什么不立刻冲上楼去抓人?”
  “你呢?你也不是没冲进去?”同伴反问。
  侍卫蹙眉,压低了声音:“我方才忽地感觉到了楼上帘幕后有一股杀气!”
  他的同伴微微一震:“你你也感觉到了?”
  “是的。”侍卫倒吸了一口冷气,失魂落魄地喃喃,“那股杀气之强烈,即便是都铎大统领身上我都未曾感受到过!那个女人果然是非同凡响,轻易碰不得!”
  “是啊,幸亏城主及时让我们住手,否则,只怕今夜会闹出一场大事来!”
  ─
  在楼下所有人都离开后,春菀才松了一口气。
  她转身上楼,只听得小姐在里面低低而歌,曼声唱着:“阴晴无定,一霎时潇潇飒飒倾盆盎 幸君家宝舟附往,顿教奴如承宠贶。纵无端邂逅,怎敢相忘?”
  那是《断桥》里“游湖借伞”的那一出吧?
  那个中州传来的白蛇的故事她耳熟能详。“游湖借伞”、“取伞订盟”、“酒变”、“盗仙草”、“水漫金山”、“扣金钵”、“奉旨拜塔”,“断桥”这些都不知道被小姐唱了多少遍,已经听得烂熟。
  春菀叹了口气,有些无可奈何:坊里都说了多少遍,禁止再唱中州的曲子,连傅寿姑娘都已经也不敢再犯规矩,可小姐却总是不听。
  她走到帘外,还没拉开门,房内歌声忽地歇止,传出了一个慵懒的声音,阻止了她的入内:“春菀,那些人都走了吧?我刚沐浴完,你先下去准备一下睡前喝的药。”
  “是。”春菀在门外应了一声,转身退下。然而,在退下前,她眼尖地瞥见了帘幕后一个影影绰绰的东西,不由猛然一惊,几乎失声叫出来。
  那是一双穿着靴子的男人的脚,正站在门后!
  小姐房里,怎么忽然出现了一个男人?
  她嘴巴张了张,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只是深深地看了一眼,然后默不作声地退了下去,彷佛什么都没有看见小姐一向是个我行我素的人,不为任何人可以左右,自己作为一个下人只要恪守本分就是,自当三缄其口。
  然而,擅自深夜留宿一个男人,若是被远在海外的白帅知道了,那
  她满怀疑虑,独自走下了楼梯。
  “好了,哥,你也回来吧,”听得侍女的脚步一路下了楼,房内女子懒懒地对门后站着的胖子道,“那群家伙已经走了,不用那么紧张,没事会吓到别人。”
  “切!”站在门口的人终于收起了眼里的杀意,啐了一口,转身进去,“那群龟孙子!如果刚才真敢上楼踏入这里一步,老子一定要他们一辈子都找不了别的女人!”
  “哈。”女子笑了一声,也不理睬他,重新曼声开始唱:“适才扫墓灵隐去,归来风雨忽迷离。此时哪有闲情意,柳下避雨怎相宜?寒舍住在清波门外,钱王祠畔小桥西。区区一伞何足介意,怎敢劳玉趾访寒微?”
  她口里随意地唱着,身上披了一袭淡紫色罗衫,上面印着精美的折枝梅纹样,然而袖子却长长拖在地上,几达三丈,这是中州戏剧舞曲里常用的水袖,柔软飘忽,全凭舞者的功力才能收放自如。唱着唱着,身形随之一转,水袖旋舞收放,登时如云绽开。
  水袖是舞中极难的一种,讲求的是指、腕、肘、肩四者的协调和统一,越长的水袖越难以舞好,而她随意挥洒,居然轻如无物。时而如流雪回风,时而似白云绕体,时而又像一条笔直的银河垂落九天一时间室内似有白云千叠,雪鹤回翔,令人心旷神怡。
  这样绝世的歌舞,正是方才楼下王孙公子们横施暴虐也未能求得一见的。然而,此刻唯一的观众却是大煞风景地打断了她:“好了好了,别跳了!晃来晃去的,看得人眼晕。”
  女子嗤的笑了一声,手腕一抖,三丈长的水袖如同白虹掠过,瞬地被她收回了掌心。她绕到屏风后,脱了外面的舞衣,里面却是一件白绫刻丝雪鹤明月的衫子走了出来,头上松松挽了一个雾影髻,斜插一支疏梅银簪,摇曳生光,与眸色交相辉映。
  那便是叶城乃至云荒最负盛名的美人:殷夜来。
  在世人印象里,殷仙子是出了名的孤高自赏、难以相处,有冰山美人的称呼。然而谁都没料到她居然是一个慵懒洒脱、甚至略带几分孩子气的女子。因为刚沐浴完,脸上脂粉不施,显得有点苍白,嘴里却叼着一枚嫣红的樱桃,坐下来微微蜷起身子缩在榻上,彷佛是一只纯白色的慵懒的猫。
  “哥,我方才跳得好不好?”她把下巴搁在案几上,笑眯眯地问对面的胖子,彷佛一个急着等待老师表扬的孩子,“是不是又有进步了?”
  “都忘了去年你跳的是什么了。”然而九爷毫不知趣地挠了挠头,“只是眼晕。”
  “猪八戒吃人参果,不知味道如何!”殷夜来撇了撇嘴,有些不甘心,“楼下那群人软硬兼施只想让我下去为他们跳一支舞,你却是看了都不记得。”
  “楼下那群王八羔子,谁配得上看你跳舞?”九爷骂了一声,又是拍案而起,“要是真的敢上楼来,老子来一个挖掉一对招子!”
  “别乱来。刚才那个是玄王的二皇子,如果你真的动手,只怕会引起滔天巨浪。”她叼着樱桃,含糊不清地喃喃,“这次幸亏有慕容公子帮忙调停,来日还得好好谢谢他。”
  九爷面露不屑之色:“慕容隽那个家伙口蜜腹剑、见风转舵,也不是什么好人。”
  “哦?”殷夜来笑着吃下那枚樱桃,“为什么我认识的每一个男人,似都得不到你的一句夸奖?”
  九爷冷笑:“你在这个风尘之地,又能认识什么好男人?无论慕容隽还是白墨宸,哪个是好东西来着?”
  殷夜来脸上笑容微微一滞,自顾自将樱桃梗子噙了,不说话。
  九爷四顾,打量了一下这个非花阁这些年,每次来,她住的地方都会来个天翻地覆的大变样。和青楼一贯的旖旎华丽不同,这阁里陈设素雅高华,以白为底色,朱、紫、黑为穿插,一眼看去只觉得清朗开阔,壁上贴着一丈宽的素纸,上面题着一首新写的诗:
  歌底无声算青春,此夜能不不伤神?
  总向他人矜无悔,可曾自家略安存?
  千里暗怀杀人剑,十步淡结芳草裙。
  如何狂尘俱净尽,冷雨朝阳一微吟。'注1'
  落款是“重阳风雨夕远寄,为夜来补壁。宸。”。墨迹纵横、气势凌厉,是个男人的手笔。整个房间隐隐有几分林下旷然之风,完全不像一个青楼花魁的居所。
  九爷歪着头蹙眉看了半天,也没认出上面的行草是些什么字。
  “得,在这种地方混了几年,果然是脱胎换骨了,”他摇着头,“你以前可是个皮粗肉厚、空有一身蛮力的丫头片子,哪里会这些文绉绉的东西?”
  “这些歌啊舞啊诗词啊的,其实也简单,就算从十七岁再开始学,倒也不晚。”殷夜来闲闲说了一句,岔开了话题:“真是奇怪,这几天我总觉得有点心惊肉跳,好象有人在暗中盯着我一般。”她瞄了一眼窗外:“在方才在沐浴的时候,我几乎就觉得有人在偷看了却不料是你这家伙从窗口里跳了进来。”
  “呵呵,吓了一跳吧?”九爷横里一躺,压得海南沉香木榻吱呀一声响,“不过严肃声明:方才我可没有偷看你洗澡!连你小时候光屁股的模样都看过了,老子还用得着偷窥么?”
  从来没有人敢和天下第一的美人如此说话,然而殷夜来却不以为忤,笑了一声:“好吧,那看来是我多心了这几天不知为什么眼皮老跳,总觉得要有什么事情发生。结果却是来了你这个混世魔王。”
  “哈,怎么,不欢迎我啊?”九爷和殷夜来隔着一个小案同榻而坐,“不过你也吓了我一跳:玄凛这般难缠的角色,你难道每天都会碰到几个?”
  殷夜来微微一笑:“这一行都混了快十年,这点风波怎能吓到我?”
  “也是。你也算是青楼领袖人物了。”九爷挠了挠头,“不过你的心气那般高,眼里不揉一粒沙子虽然有本事有后台,但这般托大,少不得会招人嫉恨。”
  “不遭人嫉是庸才。你们男人哪,总是喜欢那些难以得到的女子。”殷夜来把下巴搁在案几边缘,继续抱着小腿蜷缩在榻上,不以为然地嗤笑,“而且,我也不必怕那些家伙,是不是?”
  “啧啧,还真的是不一样了”九爷摇头苦笑,点了一下她的鼻尖,“小丫头长大成女人啰!”
  “是啊,就如你长大成胖子一样,都无可挽回了,”殷夜来大笑,跳起来倒了一杯酒给他,“又是一年不见怎么,今天想到要过来看我?”
  九爷喝了一口,随口回答:“来叶城观潮的,顺路看看你。”
  “别假撇清了!”听得这样的回答,她忍不住笑了起来,“方才你前脚进来,傅寿的丫鬟后脚就到了,把你的糗事一五一十对我全说了哎呀呀,真有意思!~堂堂空桑剑圣清欢,居然被一群流氓追得落荒而逃?此事若是传了出去,云荒游侠们还不笑掉了大牙?”
  '注1':此诗乃是小椴写滴~
  
  人生有味是清欢。空桑剑圣清欢,是云荒上所有学剑之人心里的一个传奇,无不将其视为武道之圣者、剑中之逸仙。自从先代剑圣兰缬去世后,他继任了剑圣的位置,虽然大肆扩张剑圣一门,本人却一直低调神秘,难免令人遐想。加上他的名字如此皎皎出尘,在世人心中,这位当世的剑圣定然是个飘逸英俊、剑胆琴心的年轻剑客,玉树临风的美男子。
  然而此刻,榻上的胖子只翻了个身,整个木榻便沉了一沉。
  清欢舒舒服服地躺着,在肚子上放上了一杯酒,眯起眼睛猛地一拍,肚子上的肥肉应声一弹,那杯酒瞬地飞起,居然准确无误地落到了嘴里!
  看得他这一手越发熟练的“绝技”,殷夜来忍不住苦笑。
  清欢叼了那盏酒,稀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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