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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花郎(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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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晓只是笑问:“我为什么要为妳作牛作马?”

祝晶笑着插嘴:“因为爱屋及乌啊。”

小春得意地点点头。“没错,就是爱屋及乌。”

破晓笑看着小春。“妳意思是,妳是“乌”?成天嘎嘎叫的那种?”

还真有点像喔。

小春正要抗议,祝晶却说:“错了,是“屋”。多谢了,阿晓,那些东西就交给你了、我们先走一步-”

“等一下啊,小公子,我还没跟他讲清楚,有关煮饭的事-”

“下回再说吧。”拉着小春往店铺外走时,祝晶清楚看见少年眼中的留恋。她想,他一定是听懂了,不然他不会嘴上调侃着小春,两只耳朵却红透似春天的樱桃。

对他来说,小春应该是重要的“屋”,而不是附带的“乌”吧。真没想到事情会朝这方向演变呢。

祝晶有点好笑地看着依然很不高兴、一路碎碎念的小丫头,忍不住心想:不知道会不会有那么一天,能亲眼目送妹妹出阁?

回到家时已是黄昏。

小春煮饭时,祝晶炒了几样鲜蔬。在外旅行的那几年,让她养成了自己动手张罗餐食的习惯。

早年娘过世后,她跟爹都不谙厨艺,邻居大婶见他们父女俩可怜,经常送来饭菜。后来爹干脆聘请邻居大婶包办家里餐食,解决了三餐的问题。

再接着,小春渐渐长大了。她不在家的这七年里,到了后几年,几乎都是小春掌厨了。

与小春协力炊饭时,祝晶不经意提起:“小春,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可以拜托妳继续帮我照顾爹吗?”

小春停下手边的动作,有点慌地瞪着祝晶。

“妳不是说妳不走了吗?小公子,妳不是说妳会一辈子留在我们身边吗?”

祝晶笑道:“我是说过啊,可是-”

“不要可是!”小春激动地摇头道:“小春不要听那些可是。”她绝对没有办法再看着她的小公子“又一次”离开她。她不要!

小春激烈的反应让祝晶无法再说下去。她安抚地笑了笑。“没事,别担心。我只是随口问问,别当真。”以后找机会再说吧。

“真的?”小春狐疑地看着祝晶,仍有些紧张,好像怕祝晶下一刻就会从她眼前消失似的。

见小春仍然不信,祝晶捏了捏丫头圆嫩的脸颊道:“好啦?我不开玩笑了。瞧,我弄了几样在西域学到的菜色,有酸酪甜豆、红椒烧肉呢,等爹回来,咱们一起尝尝。”

“只是开玩笑?”小春仍有些担心地一再寻求确认。

“傻瓜!再问下去,就要天荒地老了。妳很闲吗,丫头?”

几颗泪水在眼眶边打转,小春忙别转过身去,耸起双肩。“谁、谁叫妳要开这种玩笑,妳都不知道我这几年有多想妳……”

“那……妳今晚要不要跟我一起睡?”祝晶没奈何地提议。

小春抿了抿嘴。“妳房里那张床有点小。”是小时候睡的,还没时间换张新床呢。“不然妳来跟我睡吧。小公子,小春房里的床前两年才换过的,两个人睡一起没问题。”所以当然要一起睡喽。

祝晶噗哧一声笑出,故作犹豫。“可是,这样真的好吗?公子跟丫头……要给别人知道了,小春会不会嫁不出去?”

想到可以跟小公子挤一床睡,小春笑吟吟。“没关系!”毫不在乎地说:“小春只要有小公子就好了。”

祝晶不自觉敛起笑意。“妳是认真的,小春?”

小春很认真地点头。

祝晶却有另外的隐忧。她担心,万一以后她真的不在了呢,那届时小春、爹、舅舅,甚至是恭彦……他们会有多么伤心?

“小公子,妳怎么了?”祝晶脸上的表情让小春蹙起眉头。

“我哭了吗?”祝晶连忙摸了摸脸。没有啊,脸颊是干的。

小春歪着头说:“没,妳在笑呢。小公子,有什么好笑的事吗?”

啊,是在笑啊,那就好。多练习果然是有用的。人生短暂,早已决定要以笑颜来迎接未来每一天的祝晶放下双手,微笑道:“是有点好笑。因为我刚刚想到,不晓得破晓今天会不会过来家里吃饭哦?”转移话题有用吗?

一讲到那个喜欢吃白饭的大饭桶,小春便觉得气闷。“小公子妳故意的,对不对?”

“呃,有吗?”装傻。

“有。而且他今天不会来。”

“喔,为什么?;”小丫头说得好肯定呢。

小春笃定地告诉祝晶:“因为他每隔五天来一次,今天是第三天,他要后天才会来。”

“喔。”把日子记得这么清楚啊。祝晶掩着嘴偷笑。看来小丫头还是很在意的啊。怕小春尴尬,祝晶也没点破。

晚饭时,吕校书在坊门关闭前回到家中用餐。

祝晶在晚饭后拿出一对花鸟纹金手环送给小春,一块天然的璞石和一双织锦乌靴送给父亲。

两人看着礼物时,勉强地挤出笑容。

并非他们不珍惜祝晶的这份心意,而是因为他们都清楚,眼前那温暖笑着的人,才是他们心中的珍宝。

回来就好。小春想。

平安就好。吕校书想。

最重要的是,要长命百岁,一辈子相守,不要再分离。

夏日的长安城,空气干燥到一有马匹急驰过大街便会刮起尘土,漫扬街道。

睽违七年,走了一趟西北丝路,又搭着海舶从海上丝路回到长安,这样的冒险历程怕是许多人一辈子也难以想象的吧。

吕祝晶小时候曾经梦想过的事情,并没有在一趟陆路和海上丝路的旅程里彻底得到满足。她喜欢在西北沙漠里行旅观星,也喜欢在草原上尽情奔驰,丝路上每天都有新鲜事,日子一点也不无聊。

可回到了长安后,她发现,原来她也很爱能安稳地睡在坚固的屋檐底下,不用担心突然刮起的沙漠风暴或在无尽瀚海中迷失方向。

这样清闲的日子,不知还有多久可过呢?

安置了张竹床,翘着腿躺在自家后院的榆树荫下,她把玩着挂在颈项上的护身符,闲闲没事做。

花锦缝制的护身符上绣着几个日本字,意思是“住吉神社”,供奉的神灵是日本人所信奉的大海守护神。

搭乘波斯商舶自南海归来时,航程意外地顺利,仅仅一年半的时间便回到大唐,不知是否也有一点功劳是出于住吉大神的守护?

这护身符,早年曾见过恭彦随身带在身上,不知道是谁送给他的呢?应该是很亲近的人所送的吧。

耳边听着小春一会儿哼着歌,一会儿又与来讨饭吃的破晓斗嘴,祝晶嘴角一直挂着闲适的微笑,星眸半睁半闭,直到厨房传来一声好大的声响,状似打破了碗盘的声音,祝晶才猛然坐起。

正迟疑着是否要到厨房去看看那里发生了什么事,前门便传来急促的敲门声,祝晶改跑向自家大门。

“来了来了。”她喘着气喊道。

可能是听见了她的声音,门外的人不再敲门,静候在外。

祝晶拉开大门,迎接着她的,是一抹好思念的笑容。

正是井上恭彦。

“脚伤好些了吗?”他关切地问。

“已经没事了。”她轻松回答。

“那跟我去看夕阳吧。”他坐在租来的板车上,朝祝晶递出手。

祝晶咧嘴一笑。“好啊。”

关上大门,也没跟家里人交代去处,她将手放进恭彦手中,让他将她拉上车。

“驾!丰井上恭彦驾着马车,往东方长街驶去。

板车上堆放着一个小包袱,祝晶坐在恭彦身边,好奇地抱着包袱。

她侧看着他的脸庞,发现他驾轻就熟地操控着缰绳,速度既不太慢,也不至于过快。忍不住回想起他刚到长安那年,要去慈恩寺看花,走在路上时,恭彦担心她会被奔驰得太快的马车撞到,一直拉着她靠往路边,很窝心。

没去想恭彦怎会突然有兴致拉着她去看夕日,也没想他是不是还得在北里当乐师,她只想,好欢喜见到他,能跟他在一起,不管去哪里,心底都开怀。

轻便板车奔驰在宽敞的横街上,一路往长安城东的新昌坊而去。

进入新昌坊,转向坊内南街行进,街道开始进入平坦而渐渐拔高的坡地。

乐游原这片在地势平坦的长安城中突起的高地,是汉代长安的皇家苑囿,历经千百年,在前朝时已成为一片广大的坟地。前隋为了建造首都大兴城,迁葬了原有的古坟,并在此地立寺,命名“灵感”,以超渡亡灵。

现在这座寺庙已改名为“青龙寺”,是长安城中汉传密宗的三大寺院之一,与大兴善寺几可齐名。

驾车登上通往乐游原的道路,夹道林荫有阵阵暮蝉争鸣,晚风迎面吹来,令人无比舒爽。

祝晶掩嘴笑着,身旁青年不时偏过头看她嘴角昂扬的笑意。两人一路上虽然沉默不语,心却紧系在一块。

不是长安人惯出游的时节,近黄昏,乐游原上,人烟疏落。

青龙寺晚钟与阵阵炊烟迭荡入风中。

无车顶的轻便马车停在一片广阔平坦的古老高地上。

两人都没下车的念头,就坐在板车上,居高临下,眺望古原下笼罩在橙黄夕昭一中的长安街景。

天色晴朗,广阔晴天只有淡抹微云追聚在落日处。

数点鸦影掠过天际,徐徐凉风拂动挣出束髻的发丝。

无限美好的黄昏夕阳,透出光暖余晖暖照着祝晶的心。

禁鼓将鸣,一日将过,眼前美景却使她无暇去想自己还剩下多少年寿,目不暇给只专注品味此时此刻的这一份感动。

一会儿,身边青年下了车,自他带来的包袱中取出一瓶酒。

对夕日长声吟啸后,他以酒酹地,朗声清吟:“昔我逐日走,欲穷天尽头,乐游古原上,独我心怀忧;今我逐日来,此心喜忘愁,游子归故里,应不复远游?”

七年的思念,他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语来表达,只好以诗表情。

祝晶笑着走到他身边,与他看望同一个方向,清声和韵:“昔我欲远游,一意览荒陬,瀚海栖蜃楼,明月照沙丘;身在拂菻海,天涯似中州,相思不辞远,方寸记温柔。”

青年回过身来,看着沐浴在夕晖中的吕祝晶,蓦地眼眶一热。

她是真真实实站在他的面前,不再只是梦中的幻影。

“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我只是……很高兴妳回来了,祝晶。”一年半以前,康氏商队归来,祝晶却没有跟着回长安,让他日夜担忧,生怕她在异乡出了事,直到终于再见到她,忧虑的心这才得以放下。

“不要紧,恭彦。你看,夕阳这么美,好多年没一起来乐游原看夕阳了。”她站在他身边,丝毫不惧晚风的凉意,一颗心如火般炽热。“我们以前经常手牵着手的,你可以牵一下我的手吗?”

当然明白他因为知道她是女子的关系,因而在对待她时多了一些礼教上的拘谨。祝晶不会为此责怪他,恭彦毕竟是个知书达礼的士子,然而,她可也不愿意见他一直对她这么地“待之以礼”啊。朋友问是不需要这么拘束的。

青年看着兴高采烈的少女,犹豫了片刻,才如她所愿地牵起她的手。

她手温很暖,彷佛有源源不绝的热力正自她体内释放。

手被执起的刹那,祝晶紧紧回握住。

双手交握的瞬间,两人皆几不可察地轻颤了下。

他们皆以为,颤抖的人是自己,而非对方。

夕阳无限好。两人不约而同心想:若时间能就此停下,不知有多好?

但愿能一辈子维系这样单纯的友情。

只是,这种弹指即逝的快乐,为何如此令人感伤?

第十章春风不得意

开元十四年冬十月,来自全国的士子齐聚在长安城中,准备应试三年一次的常科科举,满城举子身穿麻衣,衣白胜雪。

这些远从各地赶赴京师会试的士子,清一色是取得解元资格(乡试第一名)的才俊之士。

开元年间,进士科录取门坎高,须通过“杂文”、“帖经”及“试策”三场试,而第一场“杂文试”近年来逐渐以“诗赋”为考试的文体,倘若出格犯律,就会被淘汰,及第相当困难。

然而因为考取进士后,不仅本人及全家人可以免除摇役,更可光耀门楣,真正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因此多数士人仍选择将一生青春及才华投注在这无情的试场中。

山东世族崔氏子弟以往多以参加“明经科”为主,开元以后,逐渐倾向让家族子弟改试“进士科”,以便在朝中与深受帝王宠信的进士科及第官员抗衡。

承担着这样的家族期望,两次落榜的崔元善,以国子监的生员身分,第三次赴考开元十五年正月于尚书省吏部都堂所举行的春试。

开元十五年春二月,春闱揭榜。

崔元善以第十七名的成绩,进士及第。

同年,远在洛阳司经局校书的阿倍仲麻吕被召回长安,迁左拾遗,掌谏议,官拜从八品。

春日,井上恭彦整理好学院的房间,换上春衣,打开屋内两窗、让春风吹进屋舍里。

又过了一年了。来到长安,转眼间,竟已是十年光景。

当年随船带来的本国衣服多数已经穿不下了。

二十五岁的他,比之十年前不知长成了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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