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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剑道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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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江湖
江湖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当年看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时,一下子便记住这首诗。剑寒九州,白衣胜雪的侠士形像,深入脑海。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这种豪迈,在武林的世界里,被体现得淋漓尽致,江湖梦,一个让自己做下去不愿醒的梦!
我来自川东的农村,那时不像现在有很多种选择,小的时候连电视都没有,想看电视都得走上两公里,一台14寸的黑白电视前可以围上数百人,那种壮观的场景到现在都挥之不去,因为没什么消遣,小说便成了儿时唯一的精神食粮。
我读书的学校是那种跟居民同院的乡村小学,也没什么玩的,每学期老师都会组织一次听评书,英雄美人,荡气回肠。我的记忆力不好,一首四句的诗,短短二十几个字,都经常记不住,经常被老师留堂。但很是奇怪,听过的评书,回到家后,我能从头讲到尾,讲给我妈听,讲给我们院的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工人听。这个老工人也是个武侠迷,每看完一本书,就会对我们这些小孩子讲,也许我的武侠情结就是被他们带起来的。
我到现在还记得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是我堂兄买回来的《十二寡妇出征》。那时刚上小学三年级,我花一整天的时间,将这本书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的看完。心里很开心,很有成就感,觉得这么厚的一本书,一天时间就能看完,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嘛。从此看小说成为我生活的一部份,因为家里没钱,也不能去租书,就向同学借,故我要看小说只能是课堂上看。到小学毕业时,金梁的小说除白马啸西风(这本书到现在都没看)外全部看完,那时除古龙的小说不怎么看外,只要是武侠,谁的都看,怕家长骂,经常躲在被窝里看。
初一时,一次跟同学在课堂上默写曾经看过的小说,要写出小说名、作者名、主要人物名,这三项齐全才算,而我竟然写了一百八十多部,以致我说记忆不好时,同学们都骂我是装的。初中时我看的小说非常少,只看过古龙的书,其他基本没看,自我感觉写得好的小说基本都看过,没必要再看了。
高中时,因为家穷不想读书,老想着出去打工挣钱,补帖家用,而我妈又不让我退学,心情非常苦闷,整天就看小说,目的就是想混个高中毕业证出去打工算了,这三年可以说是什么书都看,看过的没看过的,好看的不好看的,健康的不健康的,都看,经常借着路灯看通霄,上课时打磕睡,怕老师骂,竟然练成睁眼睡觉的习惯。
命运往往有点开玩笑,原本不想上大学的我,竟然在升学率只有百分之几的乡镇学校考上大学,虽是大专,却是我们家族的第一个大学生。在大学的这段时间,看小说就不像以前那么杂了,而是转向精了,反来复去看的都是金梁古这三位的书。
看得多就有点想写的念头,恰好这个时候,有个同学租本书回来,里面包括端茶倒水的,所有人物加起来不到二十个,我说这样的小说,你也看?真是没水平,然后我同学就说一句,有本事你写一部出来。我说,写就写,有什么大不了的,于是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写下这部《碧血残阳》,那时不懂电脑,家里也没钱买电脑,就爬在床上,一笔一划地写出来了,算是对自己的武侠梦做一个完结,从那以后的十几年里,基本没再看过小说。
毕业后到广州打工,结婚生子买楼买车,一大堆的事让自己喘不过气来,直到去年,工作突然变得清闲,才想起这个曾经的武侠梦,于是开始整理将他上传。
武侠虽已没落,但我无悔,正如自己说的:写的是武侠,圆的是梦,耐的是寂寞!
一如既往:继续我的武侠梦
不知不觉这部小说已更到差不多四十万字了,还有几章便要完本,感谢各位朋友长期以来的支持,这部小说的特点就是从头打到尾,下部小说准备这几天上传,还是传统武侠,主要是权与谋,侠与义为主题,多一些人生感悟,希望各位朋友能一始既往地支持!
一剑光茫九洲寒,剑气冲霄汉。不问今朝落寞,笑看他日破天!
情海恨涛卷巨澜,侠义存人间。流尽满腔碧血,还我清平世界!
再次感谢各位朋友!
第一章 映血残阳照破箫
夕阳西下,天空只剩下一抹残红,宛如利刃割开的一道血口——残阳如血!
断崖上,一位身着黑袍的中年汉子,静静地望着天边的那一抹残红,冰冷的山风吹散了长发,零乱的黑发中,露出一张苍白而又疲惫的脸。他的左手握着一柄非常普通的月形弯刀,在江湖中它不叫弯刀,它叫——鬼刀。
七年前,独斩“阴山十二鬼”,三年前血战“沙漠飞狐”范天霸,用的正是这柄弯刀。而此刻这柄弯刀所面对的却是沙漠飞狐的十八个弟子,江湖人称“十八孩儿”。换作平时,鬼刀于七当然不会把十八孩儿放在眼内,只可惜连日拼杀,身心皆疲,武功已是大打折扣。所以当十八孩儿将他围在断崖边时,虽未回身,但握刀的手此刻却握得更紧。
十八孩儿,各执利刃,小心翼翼,呈半圆形慢慢地围了过来。鬼刀于七猛地一个转身,右手抽出弯刀,划过一道完美的弧线。刀锋过处,血光乍起,早有三四人应刃而倒。其余之人,急退三步,惊惧异常。
鬼刀于七驻立原地,弯刀斜指向下,鲜血顺着刀锋流下,慢慢地滴落在地,触目惊心。而他的右手衣管中同样有一股鲜血慢慢地流了出来,沿着手背往下滴,同样的触目惊心。刀锋上的血是别人的,而手背上的血却是自己的。刚才回首一招,虽说出其不意地伤了几人,但手臂上的伤也随之迸裂,血流如注,伤势委实不轻。
十八孩儿不但注意到了刀锋上的血,更注意到了他手背上的血,原本惊惧的心顿时放松了不少。十八孩儿之首的断刀范方道:“兄弟们,大家别怕,鬼刀于七虽然厉害,但已是强弩之末,不足为惧!”范奎接道:“大哥说得没错,看他伤痕累累,疲备不堪,只要咱们小心应对,必可夺得碧玉箫!”
鬼刀于七没有说话,他不想在十八孩儿身上浪费更多的力气,哪怕是说一个字的力气,此刻都弥足珍贵。自三天前夺得碧玉箫以来,便拼杀不断。十八孩儿这种三流角色都能追踪到此,那自己的行踪自始自终都没逃离别人的眼线。当务之急只能尽快解决眼前这些人,离开此地方为上策。
想到此处,弯刀一展,一招“人鬼殊途”,幻起道道光圈,一圈套一圈,一圈强一圈,直扑十八孩儿。范方见状惊叫道:“鬼刀十八斩,大家小”“心”字尚未出口,一道匹练闪过,血光冲天四溅,一颗头颅已飞向残阳,落在断崖的最深处
范方说得没错,这正是鬼刀于七赖以成名的“鬼刀十八斩,神鬼亦难闪!”只见刀锋过处,惨叫不绝,血箭四射,肢肉模糊,漫天飞舞,与天空那一抹残红,共同勾勒出一副惨绝人寰的画面!
随着最后的哀叫消失,大地在刹那间恢复了沉寂,空气亦在刹那间开始凝固,浓浓的血醒味却在残阳的冷风中四处飘散
鬼刀于七长长地嘘了一口气,漠然地站起身来,除了手臂的伤口迸裂外,胸前又有几处创伤迸裂,鲜血早已湿透了衣衫。胸口沉闷异常,伴随着一阵剧烈的咳嗽,竟然吐出了几口鲜血。本想就此离去,但双腿着实乏力,找了块大石坐下,简单地处理了一下身上的伤口。又从怀中掏出了一支只剩半截的玉箫,通体碧绿,在残照的映射下,更是碧光四射,耀人眼目。望着手中的碧玉箫,鬼刀于七的嘴角挂着一丝苦涩的笑意,喃喃地道:“碧玉箫啊,碧玉箫,想我鬼刀于七纵横江湖二十余载,何等荣光。没想今日为你亡命江湖,逃至这荒山野岭亦不得安身!”
稍加休息后,缓缓地站起身来,望望天色,又望着南边,心中暗道:“再过两个时辰就到神仙谷了,望天怜见,佑我逃过此劫!”
将碧玉箫放回怀中,望了望地上乱七八糟的的尸体,微微地叹了口气,举步南行。没走几步,忽又停了下来,眼光落在了十八孩儿那散落的包裹上,上前捡起其中的一个包裹打开,里面除了两套华丽的衣服外,竟然还有几件寻常农家的衣服。心道:“果然没有猜错,十八孩儿是想得手之后异装而行!”
换上农家衣服,又用一件破旧衣服将弯刀包好,在脸上抹了一些黄泥,不似先前那样苍白。向南大约走了三里路左右,忽见三人联袂而来,年纪均在三旬上下,均是白衣锦袍,一人手持折扇,二人身背长剑。鬼刀于七久经江湖,虽未见过三人,但就三人装束及脚底那份轻功亦断定对方是“太白三英”无疑。内心自是惊骇莫名,以“太白三英”的武功,纵算自己未曾受伤亦无全胜之把握,自己既处对方视线之中,想要避开已然不及,只得硬着头皮,佯装若无其事地迎面走了过去。
三人中除拿折扇的白衣人回头看了鬼刀于七两眼外,余下二人甚至连正眼都未瞧过,相背而去。鬼刀于七深知此处离断崖也就三四里路,太白三英一旦看到十八孩儿的尸体,一定会猜得自己异装而行,很快便会折回。自己有伤在身行动不便,逃离不是办法。当下按原路返回,走了大约一里左右,藏在一块巨石后面。刚藏好没多久,便见“太白三英”又急匆匆朝南追去。
见三人走远,鬼刀于七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慢慢地从巨石后转了出来,远远地跟在“太白三英”的身后。“太白三英”在前面追赶,当然不会想到自己要追的人就在自己身后。鬼刀于七正得意间,忽听一声尖锐的破空之声,一颗烟花冲天而起,在空中绽放出五颜六色的光茫,是那样的绚丽多彩,那样的赏心悦目。
瞧在普通人的眼中,这烟花是美丽的。但瞧在鬼刀于七的眼中,这烟花就是一道催命符。因为碧玉箫走到哪儿,这烟花便会跟到哪儿。三天前,当他看到这种烟花的时候,他从别人的手中夺得了碧玉箫。三天后,当自己精疲力竭时,他再次看到了烟花,看到了死亡,也似乎看到了碧玉箫的秘密。既然走不掉,也就没必要再走。在一处相对干净的地方盘膝坐了下来,在强敌尚未到来之前,尽可能多地恢复点精力,以期最后一搏。
最先到的当然是“太白三英”,当他们看到鬼刀于七时,还疑惑着为何鬼刀于七还落在他们身后,接着到的是小霸王周冲、西北人熊段飞,还有几个不知名的江湖武人。鬼刀于七缓缓地睁开双目,在众人面上一扫道:“诸位都到齐了吧?”
太行小霸王道:“该到的都到了,没到的全都在路上躺着。我等来意,咱们俱是心照不宣。正所谓:帮有帮规,贼有贼道,坐地分账,见者有份!兄弟们听说于大侠得到一件稀世之宝,所以也想来分一杯羹,不知于大侠意下如何?”
鬼刀于七当然明白小霸王说的是客气话,虽说自己身受重伤,但也不愿弱了名头,从怀中掏出碧玉箫,淡淡地道:“于某为了碧玉箫,杀人过百,也不在乎多你们几个!”西北人熊段飞道:“江湖中谁不知你鬼刀于七武功高强,鬼刀十八斩更是神鬼莫测,现如今你身受重伤,可谓是脱毛凤凰不如鸡呀!”
鬼刀于七左手拿着碧玉箫,右手却紧紧地握着他的鬼刀,躁动的心也慢慢开始平和起来,仿佛这柄刀能带给他无穷的信心和力量!
不错,刀——的确能带给一个人无穷的信心与力量,即使一个生性怯懦的人,在面对凶徒时,只要手中有刀,腰板多多少少会直一点,更何况是他——名动四方的鬼刀于七!
“脱毛凤凰不如鸡!”鬼刀于七接道,“段兄说得没错,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遭犬欺,可惜你西北人熊连虾犬都不如,被人卖了还在帮人数钱!”段飞不解地道:“此话怎讲?”鬼刀于七道:“每个人都想争夺碧血箫,但碧玉箫就这半支,目前在谁的手中都一样,来夺箫的人,都是敌人,只有最后活着的人才是它的主人,来的人中,谁的武功最高,你在看看他现在站在什么位置。”
来的人中武功最高的当然是太白三英,但太白三英没有站在前面,反而站在最后面,很明显想坐收渔翁之利。鬼刀于七的一番话,顿时让众人惊醒起来,眼前的敌人不只鬼也于七一个,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的敌人。太白三英当然知道鬼刀于七是想把茅头引向自己,秦百川缓步上前道:“于兄说得没错,在场的都是敌人,不过敌人也得分高低,也得分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