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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是你吗?是你来找我了吗?”她发出一声幽远的叹息,轻抚着石椅喃喃自语,眼眸深邃如梦。
会吗?美梦会成真?
她有预感,这一切绝不是巧合,没有人会在屋里放上两根神木,更加没有人会在屋里挂上一块写有“青峰寨”三字的石板牌。
“是我,是我来找你了,睿儿的娘。”
她的心脏一下子提到了喉咙口,她站的地方正好背对着声音来源处,她竟紧张的不敢动,生怕一动,背后说话的那个人、那个她朝思暮想的人就不见了。
“过来,妤儿。”背后的那个人再度说话了,声音浑厚好听。
惊疑交错,她费力的转过身去。
然后她看到了他。
他穿着笔挺的黑色西装,俊挺更胜从前,浑身散发着危险与威胁的慑人气息,他脸上的伤疤仍在,依然无损她对他的依恋。
那是她的丈夫、她孩子的爸爸,她最爱的老虎。
蓦然之间,羽馨在两年前讲的话,像闪电一样劈进她心里。
“他的脸上有一道从左至右的长伤疤,淡淡的,不是很明显,也不影响他的俊容……
“还有,他留着一头长及腰部的黑发,腰间总是系着一个丑丑的Kitty香包,左手中指戴着一只手工拙劣的铜戒。
“比较重要的是,他有一个小孩。”
她脑中不停回荡着那些话,许多线索掠过,却又折不到头绪。
她一下子飞奔到他面前,扑进他宽阔熟悉的怀里。
她紧紧的抱着他,许久许久。
他一动也没动,任她抱着、厮磨着、满足的叹息着。
然后她抬眼看着他,脸颊发热发光。
他的黑眸一点也没变,还是那么锐利深邃……她热烈的吻住了他的嘴唇,她必须给自己一点真实感。
这是一个热情、疯狂、缠绵又甜蜜的长吻,她觉得自己快窒息了,不是因为这个吻,而是因为他的出现!
长吻结束,他们凝望着对方,都觉恍如隔世。
“你怎么会来?你怎么会来?你怎么会来?”有股热浪直冲进她的眼眶,她又哭又笑,感觉仍然像是梦境。
他拥抱住她,半刻也不舍得松手。
“你是我的结发妻子,我当然要来找你。”他悸动的轻抚她的脸庞,深情的眼波与她交汇。“你可知道,我已经等你很久了,久到几乎快忍不住去找你,可是我又拼命告诉自己不可以,一定要等你先来找我。”
“为什么?”她的眸光无法离开他,一直停驻在他英挺的面容上。
他笑了。“如果你甘心嫁给韩厉人,那么我们的爱情在你心里又算什么?我和睿儿在你心里又处于什么地位?”
“韩厉人究竟是什么人?你又为何会在他的宅子里呢?”
她心中有太多太多疑问了,这些都需要他的一一解答。
他抱起了她,像过去一样,笔直走到石椅上坐下,让她一如往常地坐在他腿上,与她十指交缠。
她柔情似水的模样使他禁不住紧搂住她,再度深吻她。
“老公……”她抓住他的衣襟喘息着,体内莫名骚动,她知道那是她内心深处对他的渴望。
“让我把一切都告诉你。”他一瞬也不瞬的看着她。
在她坠海之后,他就像疯了一样的找她,却始终一无所获。
她就像空气一样的消失了,只留下她戴在手上的手表,退潮后,醒目地出现在海滩上,这个小小的线索使他更加疯狂。
他过了整整一年行尸走肉的日子。
隔年,他将寨务交给权丰换,七夕当晚,他抱着睿儿在七点七分跳下大海,因为她曾说过,她从游轮坠落的那天也是七夕,她消失不见的那天也是七夕,他决定赌一赌。
他没有想到后果,如果能穿越时空见到她,是他们父子的福气,如果不幸见不到她反而淹死了,是他们的命,反正失去了她的他们,生命已无任何意义。
可是没想到,他们是来到了现代,时间却往前拉了好几年,那时的她,才不过是个十岁出头的少女,这点对他恍如青天霹雳,他受到严重的打击。
但他并没有因此而颓丧,他买了个身份,卖给他身份的是与他分租房子的男子,他叫韩厉人。
韩厉人正准备偷渡到国外去,永远也用不着他在台湾的身份证,他用带来的金条买了身份,开始他的新生活。
“我想,或许是睿儿生辰的力量,我们才有办法来到现代。”
睿儿与她同月同日同时生,相貌又十分相似,如果命盘如此的人,都有穿梭古今的潜能,那么他赌赢了。
接下来的日子,他耐心等待她的长大,同时运用他的才能开始堆砌他的金钱王国。
他要在他们重逢之后给她过最好的生活,她曾说过她坠海当时是西元二OO一年,所以他必须等到那之后,她自己去经历古今穿梭,才会与他相认,否则就算正面相逢,也是相逢不相识。
“我多怕你会忘了我们之间的一切。”他亲吻着她的耳垂,灼热的唇又攫住了她。
“你太傻了!”她满足的叹息一声。“为什么不早点来找我,你可以对我说明一切啊,那么我们就可以早点在一起了。”
如果他没有来到现代反而和睿儿一起沉尸大海怎么办?今生今世,她不会忘记他的情深义重。
“时间未到,就算我来到你面前,把一切都告诉你,你也只会斥为无稽之谈。”
她想了想,同意了他的话。
“也对。”她柔柔一笑。
他无法抗拒她美丽动人的笑容,他深情的吻住她,缠绵的不肯罢休。
许久,就在她沉溺于久别重逢的浓情蜜意时,他沉声在她耳边,丢给她一条新家规——
“往后每年的七夕,你与睿儿都给我乖乖地待在家里,不准到任何有船有水的地方,听清楚了吗?”
白色教堂里,一新人正举行婚礼,观礼的有政商名流、达官贵人,每个人都寄予新人深深的祝福。
夏胜昌手挽着美丽的女儿,缓缓走过红毯,后头,机灵的睿儿牵着母亲的白纱,俊挺的小五官一直带着微微笑意。
夏太太感动又感激的看着这一幕,女儿出嫁喽。
他们不知道女儿为何突然对于嫁入韩家这件事变得积极又热烈,但他们都由衷地为了她的高兴而高兴。
夏胜昌将女儿牵到牧师前,交给他英挺出色的准女婿韩厉人。
夏妤火看了丈夫一眼,内心充满喜悦,他也对她微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关于韩厉人的真实身份,将永远是个秘密,可是她会找本历史小说给他看,他一定会很高兴他侄子打退了匈奴,让汉室江山拥有了不曾有过的干静。
“妈咪。”睿儿轻轻拉了拉母亲的美丽纱裙。
“什么事?”夏妤火蹲下身听儿子讲话,神情温柔,不顾一干观礼宾客的看法。
“我等一下想去吃麦当劳,你陪我去。”睿儿软甜地说。
“好。”她温柔的揉了揉儿子的头发,同时,镁光灯啪啪啪地闪起来,来采访这场世纪婚礼的媒体起码有二十几家。
夏好火如沐春风,她在心里一笑。
这一幕一定会传为佳话吧?
继母温柔以待继子……哈哈,这是她的小小快乐。
没有人知道,她不是睿儿的继母,她是他的生母,如假包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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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确定妳还要继续兴奋吗?群英好象在瞪妳了。”言洛宇很抱歉地泼来一盆冷水,浇熄她的亢奋。
女同事吐吐舌,赶紧闪人,继续拖她的地。
等了半个小时,她下班了。等她交完班,他和她一起走出快餐店,手里还拿着没喝完的可乐。
“渴不渴?”他将喝一半的可乐递到她嘴边,她三两口吸光,丢进垃圾桶,一起走向她停车的吔方。
等红绿灯时,他无言地伸手握住她。她轻轻一颤,抬眸对上他,而后,将他才拿过可乐,微微泛凉的指掌——牢牢交握。
回到家,才刚停好车,他低低唤了声:“群英——”
她一回头,便落入一道温热的胸怀。她听到一声浅浅的叹息,然后,唇上一阵酥麻,他低头封住了她的讶异。
他的吻,有些迫切、有些狂热,这接触对她来说还是很陌生,她懊恼自己有些拙于应对,紧张地揪紧了他胸前的衣服。
而后,他稍稍退开,搂在她腰间的手还是没放,灼热的视线盯视着朱唇,水嫩,微肿。
“今天——不是我生日。”她声音微颤。
“我知道。”
“那是你生日?”
“不是。”
他轻抚着她留长的发,低低叹道:“原来,全世界,真的只有我不知道——”
爸、妈、她的同事,身边所有的人,都知道。见到他的那一刻,她眼中的喜悦、热切,从来就不是秘密。
“不知道什么?”她一脸迷惑。他学到她没逻辑的说话方式了吗?
他俯下头,轻吮了下粉唇。“知道吗?群英,吻妳的理由,不是只有生日而已。”
吻妳的理由,不是只有生日而已。
只是简单一句,他懂,她也懂,不需再说更多。
这一句话,成了每个思念的夜里,最温柔的甜百,最暖心的蜜语。
她依然忙兼差、忙赚钱;而他也依然忙课业、忙社团、忙家教……两人见面的次数,并没有比以往增加多少,但是夜里,拖着疲惫的身躯,从电话那一头听到对方的声音,便能感觉心暖暖地、踏实地律动。
每隔一阵子不见,他又会不期然地在电话里问起:“妳要不要来台北走走?我可以带妳到处玩哦!”
拐哄利诱到最后,甚至不知所云得连这种话都出来了——“想不想看现场活春宫?我同学告诉我,哪里常有车床族出没哦,妳不必再向同事借“爱情动作片”了。”
他把她当什么?世纪女色魔吗?
后来问的次数一多,她恍然领悟到——
他,是不是想看看她?
大三下学期的某一天,当他们又讲起电话时,她在另一头听出他声音有些沙哑,还不时夹杂几声轻咳。
问他怎么回事?
他说最近日夜温差大,不小心感冒了。
“有没有去看医生?”她关心地问。
“有,还打了两支针,刚刚吞了药丸——”说到一半,旁边隐约传来开门与男孩子的说话声——
“言洛宇,你还在讲哦?刚刚才吊完点滴,“破病”的人还不早点睡,真那么想她,不会叫她上来看你?”
话筒好像被掩住了,对话声变小,她必须很仔细才听得到。
“好啦,你先去睡啦,我还没讲完。”他刻意压低了音量。
“真是受不了你。”室友翻翻白眼,哼着歌离去。“爱情的力量,小卒仔有时也会变英雄……”
这绝对是调侃。
言洛宇任人取笑,拿回话筒又继续。“我们刚刚说到哪里?”
“说到你该睡了。”她没好气地。都生病了还逞强,任性的死小孩。
“哪有?我还没告诉妳,那个护士有多残暴,把我手臂戳到瘀青了,现在手还肿一块,室友说要帮我热敷,结果差点把我手臂烫熟,这些人都好恐怖……”
丁群英静静听着,唇畔泛起浅笑,头一回有股冲动,好想飞奔到他的身边,紧紧抱住他……
一直到走出台北车站,她都还不太敢相信,自己真的做了这么冲动任性的事。
嗜钱如命的丁群英、从不请假的丁群英、要她放弃全勤奖金简直要她的命的丁群英——这次居然发狠地一口气请了四天假,店长、同事的下巴全掉了下来,扶不回去。
在她告诉言婶,她要到台北找洛宇时,言婶欣慰地笑了,对她说:“妳早就该去了。”
她,真的该好好的,正视自己的渴求,顺着心意认认真真地争取一回。她,想要牢牢地把握住他。
依着言洛宇来信所写的寄件人地址,她对照了一下门牌,按下八楼A栋的门铃。
开门的是一个长相还算帅气的男孩子,年龄和言洛宇相近,他打量着她,眼神困惑。“请问妳找谁?”
“言洛宇是住这里,没错吧?”
“找洛宇?”男孩又多看了她两眼。“哦,我知道了,妳就是那个让他没日没夜抱着电话、用拳头谈恋爱的“野蛮女友”!”
丁群英斜瞥他。“那你现在是要自动请我进去,还是要让我的拳头开路?”还野蛮女友咧,电影看多了!
“啊,请进请进!我对妳好奇很久,早就想见见妳了!”
她一移动,他这才看得更清楚,瞪大眼意外道:“咦?洛宇不是说妳从不穿长裙的吗?”她穿啊,而且还很好看。
丁群英脚步一顿,回过头。“他到底把我形容得多野蛮?”死小孩,真的是皮在痒了。
“呵、呵呵!”比言洛宇机灵一百倍的男孩立刻倒退一大步,绞尽脑汁想转移注意力。“啊,我想起来了,难怪我老觉得这条裙子很眼熟,就是去年他发神经,突然把一票人挖出去,叫我们帮他挑来送妳的生日礼物嘛!妳知道他怎么说吗?他说他没帮女孩子挑过衣服,不大会选,要我们帮他出主意,免得挑丑了,让妳有借口不穿,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