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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个好名字实在太可惜了,但什么名字才配得上这么神奇的剑术,着实很费脑筋。”思索了一会儿,想出几个名字都觉得不合意,只好暂且搁下,以后有空再想。
“二弟,你放弃攻击,让大哥发泄一下如何?”秦夕落心里也认为这话太无耻,但不发泄一下又不舒服。
大部分观战之人既觉得他的话太无耻,又很希望秦朝能答应,潜意识里很想要见一见秦朝狼狈时的模样儿。亲近之人想起他的凌波微步,便知道答不答应结果都有一样。
秦朝想了一想,谦虚道:“我这点修为在大哥面前算什么,就算我的剑术能挡住,那也是螳臂当车。”
秦夕落见秦朝当众自认修为不如他,难堪至极的同时,亦觉得倍有面子,心想自己从小苦练这么多年,一身修为已经登峰造极,挑战人体极限岂同一般,哈哈一笑道:“不错!剑术毕竟只是剑术,再高也只是剑术。这是个很大的弱点,只是平时被剑术掩盖。当到了不得不直接比试修为之时,这弱点就成了致命之处。在这方面,老哥的剑法就比你的好多了,一分内力能发挥出两分的防御能力。”
认为秦夕落太无耻的人听他这么一说,觉得刚才还远远低估了他的无耻跟自大。
第七章 转化转折大逆转
哈哈哈
木婉清和钟灵的肚皮都笑痛了!
两女都曾亲眼见识过那北冥神功的秘笈,而且都止不住读了十遍还不止,对修为的重要性十分清楚,但是眼下,秦老家主越是认可修为的重要性,越像是在自己甩自己的耳光,越甩越狠。
“比什么不是比,你何苦要比修为!”
钟灵从他那张苍白无血的老脸上很容易看出和木婉清一样的傲气,不一样的是秦老家主所拥有的底气明显要更加充足,这使他现在的样子显得既可怜又可恨。
最可恨都还是灭不了可怜,却又稳压在可怜之上。
“唉!比修为,你才真该找个地洞钻下,永远都别再出来丢人现眼呀!也别说什么公不公平,自从有了北冥神功,内功修为还有什么公平可讲吗?”木婉清心道。
一想到北冥神功,木婉清就有种将逍遥派弟子全找出来痛打一顿的冲动。
虽然秦朝知道她的心情后已经对北冥神功做了修改,现在女人也能修炼,只是因为男女天生相异,北冥神功最怎么左右逆转,女人修炼都失去了吸人内力的最大作用。
其中原理就像男人最怎么修炼都不能生孩子,除非变成女人。秦朝怀疑‘天山童姥’巫行云的‘八荒**唯我独尊功’便是因此而来,只可惜,终究还是没能成功转化。
另外,秦朝怀疑现在西夏国‘皇太妃’李秋水的小无相功也是因此而来,但试验的是另一条不男不女、亦男亦女的中庸之道,只可惜,也还是没能成功转化出另一套北冥神功来。
可是这么一来,‘欲练神功,挥刀自宫’,《葵花宝典》便有了新的由来,而非真的是为了那些太监。但它还是没有能够完全获得成功,否则就不必要求修炼之前先自宫。
虽然它们都没能成功转化为另一套给女人修炼的北冥神功,但都在某一方面超越了北冥神功。特别是《葵花宝典》,这让秦朝想起了明朝的东厂、西厂,太监横行天下。
做男人竟然不如做太监,中国人的根从此中断,再难接上。就算接上又怎样?
这么一想,秦朝顿时有一种整个中华民族的未来成败全都压在了自己身上的感觉。
相比之下,做主人不如做奴才,都已不算是最大的中国病。这是历史的转折点。
秦朝再不敢有任何一丝小瞧了北冥神功,它在无形中的影响才是它最大的杀伤。
“女人的北冥神功少不了通过男人来吸收各种各样的内力,而男人的北冥神功亦少不了通过女人来阴阳调和、转化自然、混元一气。这才是最自然和谐的一种状态,何必非要让月亮变成太阳。”木婉清脑海里一遍又一遍地闪过秦朝的话,但不知为什么,心里还是非常地不甘心,总觉得还是自己吸收内力的好。这种念头就像一个魔鬼,老是想诱惑自己犯罪。明知它不是好东西,还是免不了受它诱惑,一次又一次想试着自己修改北冥神功。
“神农帮的帮主司空玄,无量剑东宗掌门人左子穆,就算不是什么天才,无疑都是同辈之中的佼佼者,修炼的又是本帮本派中最好的功法,再加上其它资源辅助,几十年修炼而来的功力,本来都应该远在我之上,转眼间却来了个大逆转,功力翻倍,内功使所有武功威力又翻倍,轻功用登天步一步登天,为什么你还是不知足呢?你才是天下第一恶。”木婉清心想。
她在想,钟灵也在想,但想的不是自己修改北冥神功,而是什么时候才能跟秦朝再次合体双修北冥神功,最好是更加亲密的那种,能将神功威力最大程度发挥的那种。到底是那种?钟灵努力展开想象,才一小会就又想到了三种很值得一试的新方法。
“秦大哥,你是世上最好的大哥,却也是世上最坏的夫君。女人都绝不喜欢浪费青春等待,那样只能眼睁睁等着希望越来越小。这道理太简单了,你难道会真的不懂吗?”
“为什么,一定要上了床,结婚生子,才算是秦大哥的女人?”钟灵又开始怪自己的思想太不纯洁。可越是这么想,脑海里越是冒出那些男男女女的画面,身体又开始出现那些不该有的奇妙反应。前些日子轻功一直在增长,那些画面也一直在几何倍增长,那些反应亦随之频繁出现。对付它们,想什么办法都不好解决,不想才是最佳解决方案。
登天步表面上最厉害的是那招一步登天,最管用的却是带动基本轻功的修炼。这才是真正使身体变得越来越身轻如燕的好法门。这才是让人放心地增长,实打实地进步。
而兴趣,果然是最好的老师!所以这段时间,轻功的进步确实很快,并且还很愉快。
一步登天的极限确实再难有什么极大的增长,轻功的基础却正在变得越来越牢固可靠。用秦大哥的话说,这是下限。轻功的下限像走路一样化为本能,变作越来越不像轻功的轻功。
什么是轻功?
父母解释了一大堆都解释不清,秦大哥只用了两块磁石就将之解释得一清二楚。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秦大哥说的果然又没错。但这兴趣?这是兴奋还是兴趣?
“该死的李老头!”钟灵暗骂。如果不是那一次偷窥,从此就上了瘾,轻功最高都只会像之前一样努力避开,而不会一次又一次让各种借口找上门来,自己却藏在门外。
念头一转,偏偏木婉清就能忍得住!为什么?
难道真的像秦大哥所言,修炼小无相功的人,那方面的**都会变得比正常人猛烈十倍以上。虽然自己修炼的不是那小无相功,却也是同属那一脉。原来武功不但能影响人的相貌和性格,竟然连这都能影响,越厉害影响越大,好像这还很正常。
只要不是自己思想肮脏,十倍就十倍,百倍都不用怕,怕什么?
只要是人,不都得结婚生子吗?否则全天下人都死绝,才最干净。
目光再次聚集在擂台上,钟灵越想越觉得自己可笑。
闪电貂在一旁蹦蹦跳跳个不停,一双小眼睛又在对着秦朝的右腰发射红光。在秦朝剑下,没有谁吃过的亏能胜得过钟灵的宝贝闪电貂。它也因此而变得越来越聪明机智,弄得钟灵都不好意思再老是将它装在皮囊里。其实它早就能够独立自主,不需要钟灵再费心找毒蛇喂养。
秦朝为了保护闪电貂,曾经装模作样给它卜了一卦,对钟灵说:“你如果不想让它被万毒之王给吃掉,在它有能力战胜万毒之王之前,最好别让它离开身边百米之内。”当时闪电貂一样将他的话听在耳中,完全听懂是不可能,但现在却可能至少懂了其中一半。
自从卜了那一卦,在钟灵身边百米之内,它得到了从未有过的自由。但钟灵知道,就像自己长大了不喜欢老呆在家里,它更加向往的是百米之外的自由。所以,钟灵偶尔还是会给它一些百米之外的自由。又因为骗不了它对自己的感应,引起它更加地反感,只好让木婉清或母亲帮忙秘密跟踪它、保护它。但又不好经常麻烦别人,所以只好偶尔。
秦朝却觉得钟灵花在它身上的心思太多,影响了武功的修炼,所以书中闪电貂的死并不是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它现在还活着并不是对钟灵只有好处,真的没有什么坏处。
第八章 毒王绝对解相对
因为知道钟灵的闪电貂在书中完全不是那‘万毒之王’莽牯朱蛤之敌,如果再不想办法拯救它,秦朝好像越来越良心不安。在它成长为莽牯朱蛤之敌之前,想让它先躲一躲,却好像又是在好心办坏事。
保护女人,身为男人没什么好说,可是保护闪电貂,秦朝真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
为了预防莽牯朱蛤那种毒王在附近伤害别人,他甚至专门找了些巨毒之物放在自己房中当诱饵。真正做起来,才发现毒物不怕不毒,只怕解不了毒。见血封喉是可怕,却并没想象中那般神奇。
下毒容易解毒难,想死容易想活难,这才是毒术最可怕的地方,所以书中的无涯子更加有理由被二徒弟丁春秋偷袭得手。丁春秋的武功当然跟无涯子不在一个等级,甚至差了不止一级,但若借助最得意的毒功来偷袭,毒不死都不怕,没解药更不怕,只要管用就好呀!
就算对付无涯子一点都不管用,对自己不怎么管用,对付自己身边之人难道有可能都不管用了吗?秦朝越想越心惊胆颤,为了更好地研究解毒,突然下决定抓一只万毒之王来,自己养着做试验。
坐在家里干等当然不是办法,不如把闪电貂赶出门当诱饵,赌上一赌。他只用了一句话,闪电貂便成功地离开了钟灵的控制范围。却踏入了它一生中最黑暗的岁月之中。
直到那‘万毒之王’莽牯朱蛤出现,钻入另一个早就为它准备好的葫芦之中,闪电貂第一时间回到钟灵身边。从此只要有秦朝在的地方,它绝不主动离开钟灵身边百米。
那葫芦从此挂在了秦朝的右腰上,左腰上早就挂了个用来修炼酒功的酒葫芦。这葫芦计说出来挺简单的,用来对付莽牯朱蛤却已经足够,除非它能跑得比闪电貂蝉还快。
此计的初稿其实也是来自小说《天龙八部》中,一方面把段誉的肚子换成了一个上半边钻满了小孔的葫芦,另一方面,把那成就了丐帮下一任帮主游坦之的昆仑雪山千年冰蚕,换成了成就大理后代皇帝段誉百毒不侵之体的无量山‘万毒之王’莽牯朱蛤。
虽然不管是比智慧,还是比速度,莽牯朱蛤的表现都明显不如才三岁大的闪电貂。但秦朝只是随便在莽牯朱蛤身上用针取了一点毒,混在闪电貂的食物里,它就差点像书中一样挺了尸。那还是在钟灵母女怎么都不肯相信的情况下,秦朝才冒险用闪电貂试验了一回。
试验之前,秦朝心里面其实已经很清楚,以她们母女俩对毒术的精通,都绝不可能真的不信,只是更加地见猎心喜,比常人更加忍不住想要见识一下‘万毒之王’莽牯朱蛤的神奇。有秦朝代劳,她们自然更加不忍心亲自对闪电貂下手。
当然,闪电貂也称得上是毒中之王,而且还是专人培养的特殊毒王,却突然被这么小瞧,她们心里肯定都还憋着一股气。对那‘万毒之王’的称号,肯定也是抱着很大的怀疑和不服。
在毒功方面,秦朝的权威又一次受到了挑战。
这也难怪,万劫谷若不把主要精力花在毒功上,武功怕是早已更上一层楼。但若只论杀人,可能还不如普通毒功加无名毒药可怕。毒功这玩意入门太容易,精通太难。不研究则已,否则太容易越陷越深。陷入越深,便越不甘心就此罢休,越不愿承认在同一领域内自己不如别人。
若说这是傻,那秦朝学医也是傻,现在又分心研究毒功更是傻上加傻。但他最傻都比不上那位据说对各行各业无一不精的逍遥派掌门傻。但也只有那种最聪明的脑袋才能傻到那个程度。
秦朝如果非要给自己找个研究毒功的理由,其实解毒也还在医术的范围之内。
如果非要给自己找个反对研究毒功的理由,其实光是医术中的这一分支,就已经足够让所有人勤勤恳恳地忙上一辈子都还绝对忙不完。绝对!不用怀疑。怀疑没用。
若非秦朝和钟灵母女对解毒都颇有一手,试验前早已准备得十分充分,闪电貂已经被那一丁点毒给毒死。它是好运逃过了一死后因祸得福,身法变得更加灵活与迅猛,毒性变得更加剧烈和复杂难解,却从此像初恋般惦记上了秦朝右腰上那个淡黄色的葫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