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唬到俏娘子-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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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唬到俏娘子
  作者:董妮
  男主角:于百忧
  女主角:方笑颜
  内容简介:
  遇上方笑颜之前,人家给于百忧介绍的姑娘,每个他都挑得出毛病──
  高的说像木栓、矮的说像猴子,胖的像皮球、瘦的像竹竿;
  可方大小姐不过开口说句话,他心弦撩动,整个人发软,
  唉,谁教她光是声音就迷得他神魂颠倒,
  让他这大男人也会脸红心跳,根本就是非她不可;
  既然如此也别浪费光阴,他还是快快求亲去……
  这于百忧确实是个俊公子,面如冠玉、风采翩翩,
  就是落难,也是好看,况且他生得俊、心肠也好,
  算一算还真是找不出缺点,若她是普通姑娘,
  必定要嫁个如他这般的夫婿──可她偏不是普通姑娘;
  要是他发现她的“真面目”,知道她白日当方家小姐,
  夜里还要兼差扮女侠劫富济贫,还不吓得逃之夭夭、
  回家娶别人?唉,不如无缘呢……
  正文
  第1章(1)
  寿春医馆外头,悬壶济世的布招随风飘扬。
  布招下,一队长长的人龙绕着大街排了三圈,人数还在增加。他们都是冲着流浪大夫——十两金和三块玉来的。
  十两金和三块玉不是人名,也不是收费标准,是两位大夫早年拜师学医送的束修。
  十两金,本名袁清妩,是个二十五、六岁,身材高、浓眉英目的姑娘。
  三块玉今年二十四,名唤于百忧,身材颀长、精瘦强健,凤眼、胆鼻、薄唇色红,容貌极佳。
  他们都是槐树村人,六年前,袁清妩在道旁救了一个昏迷男子,他清醒后,自称医圣,说可以生死人、肉白骨,愿以一身艺业相授,换取三餐一宿。
  一开始没人相信。让死人复活,那是神仙做的事,不是人。但医圣本领不凡,村里人不管大病小病、大伤小伤,一经他手,没有不痊愈的。
  当医圣以一手金针绝技救活了于百忧那刚难产断气的表妹后,槐树村整个轰动,原来死人是真的可以被救活。
  于是,袁清妩备上十两黄金、于百忧赠送三方碧玉,一起拜入医圣门下。
  医圣号称有教无类,只要有心,哪怕送上一条鱼,他也收。
  医圣曾同时教育一百二十一名弟子,但大浪淘沙后,真正通过训练的也只有一斛珠、十两金、银元宝和三块玉。这是医圣给他们取的绰号,够直白。
  于百忧曾讽医圣贪财,大违医者的仁心仁术。
  医圣说:“我现在是开馆授徒,不是行医。做先生,当然要贪财。”
  于百忧觉得医圣是颠倒黑白。
  他又道:“黄金有价、玉无价。美玉该在金银之上,为什么我的排名却是最末?”
  医圣言:“个人喜好不同,我就爱黄白之物。”
  于百忧气结。他是最不喜欢居于人下的,偏偏就因医圣“喜好”,他变成了永远的小师弟。
  医圣门人,艺业稍成,便得行脚天下,名为“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于百忧认为医圣真的把教书和传艺搞错了。
  因为袁清妩心善,希望悬壶天下,于百忧与她情如姐弟,便伴她一路义诊到柳城。偶然,他们救了寿春医馆主人的老母亲,馆主感激,便将医馆送予二人,于是他们在这里停下脚步,转眼三月……眼看着病患越聚越多,于百忧只觉他们很难走出柳城了。
  “二师姐,你觉得今天要看到什么时候?”于百忧给袁清妩传音入密——喔!他这身功夫也是医圣命他学的,说可以让他活久一点。
  于百忧曾怀疑,既成名医,还有什么病痛、伤势可以令自己早死?
  现在他知道了,一个名医,尤其是一个稍有良心的名医,很容易因为病患过多而累死。
  他已经很久没有就着月色入眠了,每天都是鸡鸣方歇,床没躺暖,又匆匆喝碗米粥,继续看诊。
  要是没有一身好内力顶着,他八成已经入土为安。
  大夫真不是人干的工作。
  袁清妩咬牙切齿没说话。她面前的病患因酒色过度、不举而来,他一边求大夫救命,一边目光贪婪地扫过袁清妩的胸部。
  于百忧怀疑那个病患的脑袋被马踢坏了。都已经不行了,还来猥亵大夫,白痴!
  他请对面的大婶稍等片刻,踱步到男病患身边,附耳说了几句话,对方兴高采烈地走了。
  袁清妩瞪他,传音。“那种色中恶鬼,你还救他?”
  “你不救他,又不赶他走,留着干么?虐待眼睛?”于百忧传音。
  “我——”她外表帅气,内心却很温柔。
  “我开给他的是加强版春风化雨。”于百忧贼笑,回到自己的座位,听见大婶是来求治生脚皮的,她希望有一双白嫩嫩的脚。
  于百忧心底流泪。真好,他已经变成柳城的万家生佛了,这里的人只要有点头疼脑热、脸黑、肚圆、生麻子,任何问题都来找他。
  再继续下去,他直接在这里起坟头算了。
  “春风……化雨?”袁清妩瞠眸。“那个只有三天功效,之后得休息半年,才能再展雄风耶!”
  “我就是要他休息。那种身体再亏空下去,会早死的。相反,他若能清心寡欲、休养生息,还能多活几年。”
  袁清妩想了一下。“这确是最好的解决之道。”
  但于百忧认为,那男子是不会休息的。他会仗着身体强健,更加糜烂,结果,提早把铁杵磨成绣花针。
  可那已不关于百忧的事,他救过男子一次,之后男子要怎么消耗自己的身体,是男子的事。大夫不包永生,就像媒婆不包生子一样。
  “二师姐,我受不了了。”他继续传音。
  “嗯?”袁清妩也传音以对。
  “我们究竟要在这里义诊到什么时候?”他绝望地发现医馆外的队伍又多了两圈。
  “我知道你很累,但这里的人需要我们。”
  “你确定?”于百忧看着眼前的老翁,他抱着一只老母鸡,请大夫治母鸡不生蛋的毛病。
  “这个……”袁清妩额头冒汗。“你觉得他们的毛病为什么越来越多?”
  “因为我们看诊不收钱,连药都免费。”结果大家享受惯了,不懂得珍惜。
  “那怎么办?”
  “我们走吧!”
  “可这么多病患——哇!”袁清妩吓一跳,一个老婆婆突然从队伍的后头飞过来,摔向她面前的几案。
  于百忧手一撑,及时把人救下。这白发苍苍的老人,若摔实了,恐怕没命。
  他把人交给袁清妩,倒想看看谁这么大胆,敢来砸场?
  袁清妩愣住了,竟没接人。
  这时,一双素手搭过来,和缓的语气带着低低的音调,有一种微风拂过柳树梢的感受。
  “把人给我吧!”她说。
  那一瞬间,于百忧怔住了。
  “怎么了?”姑娘问。
  于百忧背脊一颤,酥麻得腿都软了。
  他没听过这种声音,不清脆也不娇柔,却有一种低沉的磁性,她说的每一个字都像一颗小石子,投入他的心湖里,投出一圈圈涟漪。
  于家是尚善国最大的玉商,于百忧是家中独子,曾被绑架过一次,救回来后,一直藏在乡下老家抚养。
  自从他满十八岁起,爷爷、奶奶就每天给他介绍亲事,恨不得他娶上十七、八个妻子,生下数十孩童,为于家开枝散叶。
  但无论人家给他介绍什么样的姑娘,他都不满意,高的说像木栓、矮的说像猴子、胖的像皮球、瘦的像竹竿,他挑剔得要命。
  可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他嫌人家姑娘嗓音不好听。
  爷爷问他,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他也说不上来。他心里只有一个声音,对了那个频率,他才有感觉。
  在此之前,他谁也不要、谁也不爱。
  家里逼婚太紧,他就威胁要出家做和尚,于是他活到二十四岁,没上过青楼,连跟小姑娘牵牵小手也没有。
  如今,他的心弦被拨动了。
  他好紧张,居然脸红了。
  他把老婆婆抢回去,抬眼怔怔看着姑娘。
  那是个充满活力的女子,她双眼有神,眼尾微微上挑,鼻子很挺,嘴唇稍厚,身着青衣。
  她本来伸出手准备接人了,突然落空,怔了下,然后对于百忧扬唇一笑。
  她的笑容很爽朗,不似一般小家碧玉的姑娘。
  “我没有恶意。”
  又是那种让人全身酥软的声音,于百忧不觉就把老婆婆交出去了。
  姑娘立刻为老婆婆揉太阳穴、掐人中。
  他这才注意到,老婆婆被那一折腾,已晕过去了。
  姑娘熟练地救人,让于百忧怀疑他俩到底谁才是大夫?
  老婆婆呻吟一声,醒转过来。
  姑娘说:“她没事了。”
  于百忧差点脚软,她声音的影响太大了。
  “你们哪个是十两金、三块玉?给大爷滚出来!”一串粗鲁的话语砸下,围满医馆的人群迅速分散两旁,留下中间一条大道,地面几只鞋子是闪避不及的人们留下来的,可见这些人走得有多慌张。
  “是王老虎!”
  “他怎么又回来了?”
  “难道两位大夫得罪他?”
  百姓议论纷纷,随着一个白脸汉子走过来,他身后八个家丁同时挥舞拳头,人声立消。
  白脸汉子喝一声:“还不走?等着上坟啊?”
  人群立刻跑得一乾二净。
  “原来他就是王老虎。”袁清妩说。
  于百忧先把青衣姑娘护到身后,才问:“二师姐认识他?”
  “柳城最大的恶棍,前阵子听说举家搬到京城,百姓们连放三天鞭炮庆祝,想不到他又搬回来了。”袁清妩一边解释,一边对那青衣姑娘微笑。“方姑娘,别来无恙。”
  于百忧热血沸腾。二师姐居然认识青衣姑娘?快点,给他们介绍一下!
  王老虎走过来,看看袁清妩,又瞧一眼于百忧。“你们就是十两金和三块玉?”
  于百忧想把他打死。他正想探问青衣姑娘的名姓,却被打扰。
  “我就是三块玉,你有什么事?”
  “你们跟我走。”王老虎手一挥,他底下八个家丁就想过来押人。
  “只听过抢亲,倒没听过抢大夫的。”于百忧气坏了,一拳就把一名家丁打趴。“你有事就说,再动手动脚,别怪我不客气。”
  “身手不错嘛!”王老虎就不信柳城里还有人敢不听他的话。“押回去!”话落,他冲过来捉人。
  于百忧把袁清妩和青衣姑娘、老婆婆一起让入医馆内。
  “你们先避避,我去把这些人解决。”他决定好好教训王老虎一番。
  第1章(2)
  于百忧把王老虎一干人等打发走后,再转入医馆,袁清妩在、老婆婆在,就是青衣姑娘不见了。
  他当场无力地蹲下身,手指在青石地砖上戳着。
  “怎么不见了?我们没缘吗?亏我还一‘听’钟情……我这辈子第一次动心啊!老天爷,祢行行好吧!我还不知道那姑娘芳名为何……”
  “小师弟,你在干什么?”袁清妩问。
  于百忧没答她,又一个人碎碎念了半晌才站起身。
  “二师姐,我刚刚好像听见你叫那个穿青衣的小姐方姑娘?你们认识?”
  “方姑娘?喔,你指的是方笑颜吧,认识谈不上,但她来买过几回药。”袁清妩会记住她是因为别人一听舍药,便直接拿药走人,她却给双倍药费,说是为此次义诊添些助力,是个挺精细又善良的姑娘。
  “方笑颜。”他喜欢她的名字。“那你知不知道她住在哪里?家中都有些什么人?”
  “方姑娘家是开玉坊的,住在西市,家里……听说只有父女二人。”
  “还有三个姨奶奶。本来是四个,前阵子病死一个。”老婆婆在旁边补充,柳城里的家长里短她最熟了。“方家那些姨奶奶都是狐媚子,每天穿金戴银逛大街,前些日子,三个人在云裳衣铺,为了抢一件绣裙大打出手,简直把方家的脸都丢尽了。要说家里没个女主人就是不妥,看,门风都败坏成什么样子了,他们……”
  于百忧没继续听老婆婆的话,反正他想知道的都知道了,其余八卦,听不听无所谓。
  他拉过袁清妩,悄声说道:“我决定在这里多义诊些时候。”
  “为什么?”她疑惑,他一会儿要走,一会儿又要留,改变也太快了。
  “因为我想留下来。”他喜欢上方笑颜了。
  “可是……”
  于百忧没给她说完话的机会,把她推到老婆婆面前。老婆婆倒不在乎说给谁听,横竖她只是无聊,想找人消磨时间。
  袁清妩一边听老婆婆介绍方家诸事,连方老爷最喜欢夜宿哪一位姨太太的房,她都知道,另一边,心里也着急。他们在这里义诊、舍药,已经把身上所有钱都用光了。
  她赶在于百忧出门前,给他传音。“我们现在一毛钱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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