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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行 作者:杜水水-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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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先试试这难香管用不管用。”
  “别别,我说我说。”以前多清透的一小孩儿,如今学坏了小老头儿仰天长叹。
  边走小老头儿边说:“天地生灵万物,共受五颗神珠庇佑,金木水火土谁能拥有这其中的任一颗,都能雄霸一方,成为万人之上之人。而那颗木灵珠,是在你诞生时天帝赐予你的,他本意是让三个儿子各持一方,使得这天地相互牵制、平和共处可惜命运使然,因意外事故,天帝被困于天池之中不能脱身,而天后借此机会,把你贬入凡间,而那颗木灵珠么,因已认主,他们驾御不得,只能暂存于九天殿宇之内谁知您本天族,只在人间走过一世便又自行回归,因此尾火虎星君才欲盗此珠,便是想让您重掌权利,在天界有一席之地呀。”
  原来,是这样呀,笨大红,要这无形的破权利有什么用,回天界又有什么好,偏你痴心不改
  桃花瑾三又红了眼圈,再问:“天大地大,我到哪里才能找到木灵珠呢?”
  小老头想想,“木遇土而生,而土灵珠应在吕竖国皇族手中,这样找起来应该容易一些。”
  “逢水也能生木,为什么不让我去水灵珠?”
  小老头儿唉了一声,“不可能的,因为那水灵珠在、在天君手里!五颗神珠早就各自一方了土灵珠自盘古开天,就留在了凡间,火灵珠在冥君手里,而金灵珠与天帝一起,困在天池底下。”
  哦,怪不得他那么自信满满的让自己下界去找,哼,扶皝扶皝,你穷的就只剩下权利和野心了
  “对了,堂堂天帝,无所不为,有什么能困住他呢?”
  天帝是父亲吧?自己没见过,那种飘渺无痕的亲情,自己也不曾尝过。
  但心底的渴望,对那种亲情和爱的渴望,却是连自己都不能忽视的
  早就想问了,两个嫡子撑管天地,而作天帝的怎么会无影无踪,作父亲的又怎么会任自己的大儿子欺负小儿子?即使这个小儿子是上不得台面的私生子。
  原来,他本身就身不由已!
  “桃君呀,”小老头儿执住桃花瑾三的手,“此事牵扯上代恩怨,不是您能管得了的连天君冥君他们都束手无策,所以,不知道就不知道吧。好吗?”
  小老头儿都这样说了,桃花瑾三也不便再难为他或者将来有一天,自己会去找这位作父亲的,去救他,去陪他享受天伦但现在,自己能力卑微,连自己都拯救不了。
  桃花瑾三闷闷招来七彩祥云,纵身欲上,又被小老头儿眼泪汪汪的拉住衣袖,“您,您就这么走了吗?”
  勉强一笑,桃花瑾三拉住小老头儿的手,低低叮嘱,“桃花园那儿,就烦您去说一声吧,凡世间最痛苦的就是离别,而且,很可能是永别,何苦让她们图增烦恼弄不好,还得受我连累。”
  “那个人呢?”小老头儿指指露出一檐飞角的绿宇大殿。
  “那个人”桃花瑾三咬咬嘴唇,“巴不得再也见不到我呢算了,没情没义的就不去套什么近乎了,而且我和他的仇都还没算完只是天界这些人性情难测,您这样帮我”
  小老头儿拍拍手打断他,“放心吧,孩子,小老头儿在这里怎么也算德高望重,要动我,他们得三思而行”
  “那您保重吧。”松开小老头儿的枯手,桃花瑾三纵身飞上七彩祥云,头也不回的飞向大地。
  就如那人离开寝室时一样,头也不回,没有再看上一眼。
  今天,苦瓜脸老王比哪天起的都早。
  他挎着个小菜蓝,缩着脖子、揣着袖子,到早市上去买菜。
  天气并不是很冷,大七月的,即使是北方,又怎么会冷。
  苦瓜脸老王的人也不是很老,他只有二十五岁,人虽然不是很壮实,但也算年华正好。
  苦瓜脸老王的脸也不是很苦,甚至称得上清俊,秀眉秀眼的,蛮斯文的一个青年。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本身就叫王苦瓜,而且,今天心情确实不太好。
  苦瓜脸老王就一直这么缩着脖子、揣着袖子,皱着眉头,一幅冬天模样的挤进摆列在东条胡同的菜市场。
  “哦,这不王哥儿吗,怎么,今天又惹您家爷生气啦您不来只鸡?”卖鸡的一位很眼尖的在第一时间看到了苦瓜脸老王,哈哈地打着招呼,都不顾手里的鸡咯嗒嗒的惨叫。
  苦瓜脸老王给了他一白眼,揣袖往里挤,边挤还边嚷:“谁有南瓜,金黄的、熟透的那种?”
  好在菜市场比较大,比较大的好处就是,立即有人举起手,“这边儿,王哥儿,这边有。”
  人们自动给这位主儿让开一条羊肠小道,苦瓜脸老王苦着脸走过去,放下菜蓝子,拎起金黄的大南瓜仔细的检查,“透了没,不熟透,我可砸你的摊儿。”
  那人陪笑的哈下腰,“哪敢呀,给您府里那位爷吃的东西,哪敢不是最好的。”
  “就它吧。”苦瓜脸老王连称都没称,直接把南瓜放菜蓝子里,掏出一串钱扔过去,“如果真能让爷高兴,会再赏你。”
  南瓜的主人欢天喜地的捡起钱放怀里,“放心了您呐”又小心翼翼凑过来问,“王哥儿,您又怎么惹着您家那位爷了?”
  苦瓜脸老王大大的打个哈欠,抹着眼泪道:“我怎么知道昨晚直接把翠绿鹦哥盘子扣我头上,今天就让我来买南瓜,我还纳闷呢。”
  那人没敢笑,讪讪的递过一把绿葱放进菜蓝,“自家的,今天早上才拔的小的就不明白了,就一南瓜,它能做什么呢?”
  它能做什么我还想知道呢。
  “卖你的菜多嘴!”苦瓜脸老王不打算多停留,拎起菜蓝子开始往外挤,等他懒懒的走远,人们才开始议论起来——
  “每次苦瓜脸老王亲自来买菜,都能从琮王府里传出几道新菜这次不知道是什么”
  “他家那位爷越来越难伺候听说,前段就遣散了一半的家人”
  “不是听说,是真事儿,我们村就有被遣回去的而且连这些年收的那些哥儿呀、姐儿的,都给遣了,听说,遣散的当天,那些花朵一样的人物都又哭又闹又上吊的,比出殡还热闹呢”
  “什么出殡老郝头儿,你千万得管住你的嘴,不要脑袋啦!”
  “对对对,这嘴,该打!”
  “不过,听说呀自打被宫里的那位抽了一百鞭子后,这位爷性情就跟变了个人似的,虽然没事儿也四处溜达,但不抢人不上勾栏院家里还只养庞物不养人把燕子当鹦鹉一样养,挂房梁上”
  “可不是吗,都新鲜啦有人亲眼见过他家的鸡追得一条大狗满院乱跑”
  “瞎掰,哪有鸡咬狗的再说了,堂堂王爷府,怎么会养鸡呀狗的这些下贱货”
  “真的,真的我家隔壁的小三子的三姐夫的弟弟亲眼见着的”
  
  因为人多,苦瓜脸老王走的不算快,所以不是没听到这些议论,他只是假装没听到,但一张脸,却哭笑不得的抽搐几下,越来越象菜摊上早上才拧下的顶花带露的苦瓜
  他家那位爷,还真是越来越唉!
  他无奈的叹气。
  那些市井闲人说的没错,琮王府的九连银环上,确实眷养着一只燕子,它每天象鹦鹉那样立在上面,不用链子拴,也不会逃跑,自己喝水自己吃食,舒服的很。
  这燕子,与琮王之前的那些大举动比起来,实在不算什么,但已经习惯于茶余饭后谈论琮王府逸事的人们,还是把之当成乐事,津津乐道了很久。
  尊贵的琮王殿下也不是不知道自己府上这点破事是多么的引人注目,但他实在没时间管那些市井小人怎么说。
  他每天很忙日上三杆才起床,还得喂他的猫,喂他的燕子好吃、好喝、好待遇的,伺候得那猫和燕子毛光体亮,身型硕肥。
  今天,旁人眼里让琮王爷亲自伺候的那只燕子,忽然就开了口、吐了人言——幸亏周围没人,不然不是被它吓死,就是被琮王爷吓死,因为那位爷,跟和人聊天一样,和一只燕子聊得那叫个热闹。
  只听那只燕子娇娇切切的说:“桃君呀,您能不能把我挪个地方,不知道哪来一只野猫已经盯我好几天了还有,您能不能不要老喂我东西吃减肥很麻烦的。”
  某琮王满嘴的桃,桃汁都流出来了,还理直气壮道:“只要本桃君不嫌你胖,谁个敢嫌胖?”
  燕子无语望天。
  琮王爷怀里惰惰打咕噜的拐腿黑猫很惬意的翘胡子笑了你见过猫笑吗?没吧,可琮王爷见过,琮王爷还和猫一起笑。
  其实,琮王爷最闹心的事情不是喂燕子,也不是和猫一起笑,更不是前段时间遣送的那群哭哭闹闹的哥儿呀姐呀他最闹心的,是宫里住的那位,死活不肯见他。
  桃花瑾三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三个多月了。
  自住进这个身体,他就没消停过。他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人再有生理需要,干嘛要一下子养那么多伴侣。
  桃花瑾三知道伴侣这个词,只适用于自己的上一世,或者叫上上一世。而不适用这个世界,这个遥远的、古代的、自己不知道是哪年哪月哪个朝代的世界。
  但是,养这么多的人,却只为一种关系,不叫伴侣,哪又应该叫什么?
  当自己第一时间醒来,看到这么多惊喜的、哭泣的、妩媚的或高傲的脸时,自己当时就傻了,甚至,自己一度以为,自己这个身体的前任主人,不是死于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而是精尽人亡的。
  现在,好容易打发掉了那些脸。
  又要发愁见不到那个在这个身体的屁股上打了一百鞭子的那个人。
  其实,自己也不是真的想要见那个人,而是想要见到守在他身边的、寸步不离的、据说是吕竖国第一勇士的另一个人。
  根据太白金星老头的小纸条和自己打探来的小道消息,无论是相貌品行,还是行为做派,那个吕竖国第一勇士的另一个人,应该就是大红。
  唉!
  尊重的琮王爷,或者桃花瑾三长长的叹了口气。
  然后叹气的尾音未落,就看到苦瓜脸老王苦着一张清俊的脸、拎着他独有的菜蓝子,自回廊那头缓缓走过来。
  菜蓝子里自然是那颗苦瓜脸老王起了大早,赶了早集,轰动了很多人,才买来的金黄大南瓜。
  桃花瑾三坐在靠背大椅上,忍不住扑噗笑了。
  苦瓜脸老王没好气的把蓝子顿的一声放在案上,震得案上装满好茶的茶杯一颤。
  “说好了,关于南瓜的任何菜肴我一样不会做,”苦瓜脸老王如是对他的王爷说,语气多少有些放纵。
  桃花瑾三显然不介意他的放纵,摸着那棵大南瓜满意的点点头,“看来,得本王爷亲自下厨了,不过本王爷做的菜,谁才有资格吃呢?”
  他饶有兴趣的望着面前的苦瓜脸。
  苦瓜脸老王的脸抽了抽,立刻低声慢语道:“我说爷,这天底下能吃你亲手做的菜的人现今儿只有一位但那位爷,他不是不见你嘛,所以了,一人儿乐不如众人乐这无论是道什么菜,还得是属下和您一起吃才有乐趣,对吧,我的爷?”说到最后,那苦瓜脸已经变成菊花大脸了。
  桃花瑾三见过馋的,没见过这么馋的,鄙夷地裳他一枚大白眼。
  正是知道他馋,所以每次饭菜不合口,或者自己心情不爽时,就罚他去菜市场买菜,因为,每次见他皱成苦瓜脸,自己心情都会立马转晴。
  谁见过堂堂四品带刀侍卫买菜的?仅琮王府中这独一份。
  苦瓜脸老王是驾鹤西去的那位前琮王的乳哥。
  去,不是乳鸽,是乳哥。
  ——就是乳娘的儿子,比前琮王大一个月,俩人一起吃一个人的奶长大的,所以关系那叫个亲。亲的,比宫里的那位亲哥都不差多少。
  在一年前,因为一段纠纷,苦瓜脸老王曾经离开过琮王一段时间,等他再回来,以前的琮王爷已经变成了如今的桃花瑾三。
  好在,前琮王的性情本来就叫一个怪,曾经做出过许多件惊天泣鬼神的精奇古怪的事情,即使和他一起长大的苦瓜脸老王都算不出他的爷下一步又想干什么,再加上三百六十五天的距离所以桃花瑾三的冒然到来,并未引起这精明的苦瓜脸老王生出多少疑虑。
  而且,桃花瑾三怀里一直揣着临来前,太白金星老头儿给自己的琮王爷的生平事迹。他处处留心,所做的到与这琮王差不了多少。
  而且,即使有疑虑,苦瓜脸老王也会认定是因为那件事,琮王爷才性情大变的,打死他也想不到,面前这人呀,只留个旧皮子,换了新里子。
  琮王爷留下的这副皮囊不错,美如冠玉,丰神俊逸,桀骜不驯且自带一股天生皇家的高贵气质。颇是吸引人眼睛。
  琮王爷留下的这副皮囊桃花瑾三也认识虽然那时候只是一面之缘,虽然那时候这皮囊还是一个梳冲天小瓣的四五岁童子,但与月满小朋友的抢灯笼之仇,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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