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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全记录第一卷-和战之间-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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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月9 日,中共中央指示重庆中共谈判代表团,拒绝国民党方面将热、察作为停战例外地区要求,并向马歇尔声明,由于国民党在热、察发动进攻,内战尚未停止,美军应停止向华北和东北运送国民党军队。
  周恩来接到中共中央的电报后,立即会见马歇尔,向其表示了如下意见:(一)如中共承认政府根据中苏协定(不论有无)有接收赤峰、多伦的权力,这便给政府一个政治基础,依据同样理由来接收其他地点,如朝阳、古北口等地;(二)政府提出赤峰、多伦的理由是说要接收主权,但该地的主权已由中共部队接收,如中共的部队不能代表中国,则所有它已接收的地方将均被否定,如承认中共是中国的军队,则当然也能接收;(三)如赤峰和多伦由政府占领,即使政府在战略上处于四边包围解放区的优势,中共已经同意政府可以进兵东北,政府既可以在东北调动,又可各方配合,使在以后的谈判中随时都可能发生危险。因此,要中共承认政府进军占领该二地是不可能的。目前立即停战,符合全中国人民的利益和世界的希望,是全国全世界人民都在等待的,中共也愿尽一切力量无保留地保其实现,现如仅赤峰、多伦两地之争而导致停战不能实现,中共则恕难负责。这实际上是马歇尔发出了最后通牒:如国民党仍坚持其无理要求,中共将收回其先前的承诺,反对美军帮助国民党向东北运兵。周恩来此举的意图,是想利用马歇尔急于向东北运兵的心理,让他向蒋介石施加压力,迫使国民党让步,以尽快实现停战。
  华北停战和向东北运兵是马歇尔调处国共停战的基本思路,如果国民党在多伦、赤峰问题上过多的坚持,肯定会影响整个华北停战。周恩来和张群相持不下,只有看马歇尔的态度如何了,如果马歇尔“不公正”,那只能使会谈再次陷入僵局。
  实际上,马歇尔对张群的建议是清楚的。在1 月6 日的会谈中,张群曾提出热河应与东北一样,可以作为政府调动军队的例外地区。马歇尔当即表示反对,认为中共不可能接受,并转而建议不要提热河全省,只提赤峰和多伦。当时他认为那里仍由苏军占领,国民党为接收主权可以派军队前往。张群被迫接受了马歇尔的建议,但马歇尔同时声明,他不能保证中共方面肯定会接受。在周恩来明确表示华北内战不止,就不同意国民党向东北运兵的情况下,马歇尔调来处去,结果竟毫无进展,这是他所难以接受的。他不能听任国共谈判这样僵持下去!于是,他于1 月9 日晚上直接向蒋介石提出了赤峰和多伦问题。由于马歇尔手中握有运兵和美援大权,蒋介石在权衡利弊之后,只好同意“发布停战令而不提赤峰和多伦”。这样,停战谈判的最后一个障碍终于被扫除了。
  1 月10日,周恩来和张群正式签署了(关于停止国内军事冲突及恢复交通的命令与声明)。该文件规定:(一)一切战斗行动,立即停止;(二)除另有规定者外,所有中国境内军事调动一律停止,惟对于复员、换防、给养、行政及地方安全必要之军事调动,乃属例外;(三)破坏与阻碍一切交通线之行动必须停止,所有阻碍该项交通线之障碍物,应即拆除;(四)为实行停战协定,应即在北平设一军事调处执行部,该执行部由委员三人组成之,一人代表中国国民政府,一人代表中国共产党,一人代表美国,所有必要训令及命令,应由三委员一致同意,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名义经军事调处执行部发布之。
  同日,毛泽东和蒋介石分别向各自的军队下达了停战令,要求最迟在1 月13日午夜前停止一切军事行动。
  毛泽东还号召说:“全党同志与全国人民密切合作,继续努力,为巩固国内和平,实现民主改革,建立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而奋斗。”
  随着停战协定的签署和停战令的发布,国共冲突终于在全国范围内(东北除外)逐渐平息下来,从而使东方的地平线上再次露出了和平的曙光。虽说和平只是昙花一现,但这毕竟为政协会议的召开创造了一个宽松的环境。
  37.政协会议的和平曙光
  停战协定的签订,为政协会议的如期召开铺平了道路。重庆国共谈判形势看好。就在停战协定签字的当天,即1946年1 月10日,举世瞩目的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的国民政府礼堂隆重开幕。
  出席会议的代表共38人,其中国民党8 人,共产党7 人,民主同盟9 人,青年党5 人,社会贤达9 人。中共代表为周恩来、董必武、王若飞、叶剑英、吴玉章、陆定一和邓颖超。
  会议首先由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致开幕词。随后,中共代表周恩来、青年党代表曾琦、民主同盟代表张澜、社会贤达代表邵从思相继在开幕式上致词。蒋介石在开幕词中表示,本会议召集的目的,是邀集各党派代表和社会贤达来共商国是;政府对于本会议的决定,只要有利于国家的建设,有稗于人民的幸福,有助于民主的推进,无不倾诚接纳。并声称政府决定实施以下事项:(一)人民之自由:人民享有身体、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自由,现行法令,依此原则分别予以废止或修正,司法与警察以外机关,不得拘捕、审讯及处罚人民;(二)政党之合法地位:各政党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并得在法律范围之内公开活动;(三)普选:各地积极推行地方自治,依法实行由下而上之普选;(四)释放政治犯:政治犯除汉奸及确有危害民国之行为者外,分别予以释放。
  周恩来代表中共在致词中指出: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和民主人士多年以来所期待的,经过政府及中共代表在抗战胜利后的会谈中加以确定了。这次会议主要的是各抗日党派的协商会议,为使会议的范围扩大和比较完备起见,更邀请无党无派的社会贤达参加。这样的政治协商会议,在中国的政治历史上还是创举。尤其当举国一致要求迅速结束训政,积极筹备宪政的过渡期中,这个会议更负有严重的历史任务。他认为,政治协商会议,就是要请各党代表及社会贤达,一起来订出如何实现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法的方案,就是要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实现各党派、无党无派代表人士合作的举国一致的政府。他表示,中共代表团“愿以极大的诚意和容忍,与各党代表及社会贤达,共商国是,努力合作”。在致词中,周恩来还对蒋介石代表政府所作的四项保证表示欢迎。他说:“人民权利和党派合作,更是目前急迫待决的问题,方才听到蒋主席关于保证人民权利四项的公布,我们表示欢迎这个公布,并愿为实现这四条权利而奋斗。”
  中共对政协会议是十分重视的。周恩来在12日大会报告和谈经过时,总结了四条经验教训。他指出:“第一点是要互相承认,不应互相敌视。既然商谈了,就是要政治解决,也就应该互相承认,不应敌视,尤其是商谈的双方代表,更要常常保持这种态度。第二点是要互相商量,不要独断。既然是政治解决,就是要互相协议,而不是一方面决定了,通知到别方面去做,这样是无法求得解决的。第三点是互相让步,不要独霸。既然政治解决,总是要于国家人民事业有利,既然于国家人民事业有利,那么两党之间、各方面之间,有什么不可以让步的?不错,立国的原则,像今天中国所需要的三民主义,民主国家制度,这些是不能让的,没有这种准绳与方针,就不能谈到合作,不过,在这种大前提下,许多具体问题应该力求互让。如同过去之所争执的军队问题、地方自治问题、人民权利问题,都应该在立国方针和制度之下,求得互让解决,不应要求独霸。第四点是要互相竞赛,不要互相抵消。我们觉得既是政治解决、求合作,那么两党也好,各方面也好,总有些意见不同,应该在工作上竟赛,在地方上努力,而不是说,你做好了,我不高兴,或者这一方面做好了,那一方面不高兴。因为好的事情,都应该欢迎,不管行之何方,出之何党。只有这样,中国的人民力量、民族精华,才能不互相抵消,才能有益于建国。”最后,周恩来强调:“以上四点,是从九年来,双方商谈中得来的痛苦经验与教训,虽似泛论,但很希望各位先生和全国人民了解,这是一种由衷之言,我们诚恳希望在这次政治协商会议上,能够认识到这方面。这是我要报告的主要部分。”
  国共两党谈判的历史已经很长了。自1936年以来,已九个寒暑。漫漫九年的国共谈判,周恩来除去苏联疗伤的一个极短时期外,几乎全部参加。由于长期处在国共谈判的第一线,他总结出来的这四点经验教训,人木三分,切中要害,且充分体现了中共希望谈判成功的愿望和诚意,从而紧紧地抓住了与会者的心。虽说会议由国民党主持,但周恩来那合情人理的话语,为会议的走向定下了一个务实的基调。对此,蒋介石的高级幕僚唐纵是感慨万千。在当天的日记中,他曾不无叹服地写道:“懂得宣传的人,必须懂得人民的心理,离开人民的心理而言宣传,必扦格而不能人。共产党是懂得宣传的,因为他们时常注意人们的心理,人民的要求。”
  唐纵的话,没有讲错。中国共产党及其杰出代表周恩来正是这样做的,所以他的讲话总是那么深人人心,得到人民的拥护。
  从1 月14日起,会议进入正题。大会的中心问题是政治民主化和军队国家化问题。其议题有五个:一是改组政府问题;二是施政纲领问题;三是军事问题;四是国民大会问题;五是宪法草案问题。会议由此分为相应的五个小组,各议题在全体大会提出后,再分别交由小组具体协商。周恩来除出席大会外,主要参加了军事组和宪法草案组的讨论。他对会议的每项议题都发表了重要意见。
  关于改组政府和施政纲领问题,董必武代表中共系统地阐述了10项主张:(一)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二)人民自由权利问题;(三)结束训政,扩大政府的民主基础;(四)筹备国大制定宪法;(五)实行地方自治,废除保甲制度;(六)改组军事委员会,分期整编全国军队;(七)制定善后复员计划;(八)改革财政经济;(九)改革文化教育;(十)维持国际和平,保护华侨利益。周恩来侧重谈了人民基本自由权利的保障问题,他说:“蒋主席在本会宣布的四项主张,我们非常拥护,全国人民迫切希望全部实现。有些事情当然要有步骤,但放人这件事立即可做。”说到这里,周恩来“感到很沉痛并表示遗憾”,他特别提到了张学良和杨虎城的人身自由问题。他说:“不愿来说过去历史,但是在道义上不能不说。九年前挽救国家民族一大危机的张扬两先生,他们做法虽然鲁莽了一点,做了一件政府认为不对的事情,但此事结果,却为民族产生了惊天动地的团结抗战,若没有他两人的赞成,也不会有民族复兴节那天的欢欣。不念旧恶,是中国人民的美德,要是张杨两先生释放了,西北与东北父老乃至全国人民,谁不欢欣,何必不做!给人民自由只有对国家有好处,望政府当机立断。”同时,他还表示:“我们负有一部分地方政权责任的方面,政府党与全国人民也可以提出向我们要求,我可负责声明,只要各方面有真凭实据来批评,错了的,我们一定认错,应改的一定改。”
  关于军事问题,周恩来代表中共提出了12项建议:(一)成立各方人士参加的委员会,公平合理地整编全国军队;(二)全国整编与大量裁兵的原则;(三)凡是抗日有功部队,应该一面承认,一面整编;(四)用文人主管军政,军政机关应隶属行政院;(五)改革军队制度与教育问题;(六)地方治安应由地方的保安队或自卫队负责维持;(七)军党分开;(八)现役军人不做行政官吏;(九)一般军费支出不能超过国家总预算的百分之二十五;(十)采取切实办法,彻底解散伪军;(十一)限期解除敌人武装,并遣送其回国;(十二)复员善后如需借外债,须经过改组后的政府批准,且外债支出应该用于建设和复员方面,绝不能用来养兵以进行内战。关于军队国家化与政治民主化的关系问题,周恩来强调,二者必须同时进行,不能认为先有军队国家化,然后才能政治民主化。至于军队国家化的标准,周恩来说,军队应不属于个人,不属于派系,不属于地方,而须属于整个国家,由代表国家的民主政权的机构来统率;而且,军队也应属于人民。军队是从人民来的,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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