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界的淫欲、绝望与狂梦,交相撞击出邪恶结晶成的颗颗血红钻石.
最光灿、最挑逗人心的血钻,当然连结四部小说的幅辏点,宛如莎士比亚和玛
丹娜混血儿、同时身为创作者与摇滚巨星的吸血鬼黎斯特!他的狂妄意志与一无止
境的好奇心,推动所有故事的肇发、变化和终结。
黎斯特,众多吸血儿小说里最调皮、最纯真、最奔放不驯的主角兼『作者』。
在夜访吸血鬼,由於路易斯阴郁的观点主导全书的故事轴线,读者可能会情不自禁
地认定黎斯特是个外形俊丽、姿态优雅造作、心灵僵固( 甚至愚蠢) 的虐待狂吸血
鬼。没错,这位号称『最天谴小魔鬼』(The Damnedest Brat)的淘气吸血鬼诚然任
性纵欲、我行我素、尽其所能地遂行各种诡诞异端的肉欲实验,也颇为残酷非倩,
热好各式各样的SM(Sadomasochism) 游戏花招,但是他绝不愚蠢 何以路易斯的叙
述观点和其他叁部小说的落差这麽巨大?根据莱丝本人宣称,这种矛盾来自於不同
心灵的互异切面,她喜爱这些角色的歧异与对立,由是,它们 会淬击出艳光昭昭
的情爱雕塑。 主笔黎斯特的生命( 无论是人类或邪魔) 的最重要质素是』不顾一
切的意志『(Sheer will)。冲动之下,他可以将生母卡布瑞(Gabrelle)转变为不朽
的爱侣、也可以实验十足地创造年仅六岁大的娃娃吸血鬼,登上旧金山的摇滚舞台
接受千万乐迷的热辣激情,书写『自传』即( 吸血鬼黎斯特) 和『纪实小说』( 即
天谴者的女王) 和黑魔术师互换内体享受重新身为人类的滋味,这位恋母童,男女
皆爱的贪婪恶魔,唯一弱点就是他所挚爱的两位男吸血鬼: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小提
琴家、虚无愤世的尼古拉斯(Nicolas) ,以及令他又爱怜又恼怒的对手,路易斯。
当初莱丝刚起草本书时,设定路易斯是『厌世、文雅,言谈举止仿佛十九世纪
末颓废时期的王尔德』;然而随着情节的删改与流变,她所定稿的路易斯是『绝望
地寻觅不可得救赎的犬儒式存在主义者,绿眼黑发幅则出受伤的美感,饮丑解渴型
的自毁艺术家』。他同时是最『人性』也最狂暴的吸血鬼,不似其他冷静自抑的高
明魔物,路易斯就像是嗑药上饮的堕落贵族,一旦陷入血欲的网罗,必定将猎物吸
到精血不剩一滴为止。他在夜访吸血鬼的第一人称告解,曾比较过人类的作爱和吸
血式的性爱悸动!认为前者不过是後者的模拟(Parody),真正剧烈的怏感还是来自
於同性倩欲(homoerotic)暗示强烈的吸血爱欲。贯串全书的,未尝不可视为某个爱
欲边陲份子试图建构身份定位的历程;从人面时期的兄弟爱,对死去弟弟 体的爱
抚,到吸血鬼时期的主人/ 爱奴(Master/Slave)经验,对黎斯特的倾慕与反抗,和
克劳蒂亚之间近乎父女恋的暖昧关系,构成本书的经纬骨干与情境肌里。
克劳蒂亚这泣玲珑可爱到令人屏息以视的小女孩吸血鬼,原型来自莱丝的小女
儿米雪莉(Michele) ,六岁就因为血癌死亡。莱丝之所以会开始撰写吸血鬼小说,
几乎完全是企图在想像世界角度拥有米雪莉的缘故。於是,黎斯特的意志与路易斯
的饥渴合力塑造克劳蒂亚,法国洋娃娃造型的吸血花苞,恰似鲜嫩幼条永远被定格
於透明琥珀脂,残忍异常却精致绝伦的命运意象。然而,克劳蒂亚的心智不可能永
驻於六岁,形体与精神的杆格以血意森森的悲剧样态开展。在本书中,克劳蒂亚和
路易斯的亲人/ 恋人双重属性,直接反映到现实生命的米雪莉和安莱丝;克劳蒂亚
的破坏也反映了莱丝心灵的动荡。最後,恍若文艺复兴时期的天使,少年吸血儿阿
曼德(Armand)登场,解放克劳蒂亚畸零痛苦的存在方式,也顺理成章地成为本书的
大反派(arch…villian)。
在吸血鬼黎斯特一书,对於阿曼德的身世有详尽介绍他是俄罗斯农村出生
的男孩,被贫苦父母出卖给威尼斯的男妓院。在他抗拒接客,几乎濒死的情况下,
自从罗马时代就存在的吸血鬼主人(Vampire Master),马瑞斯(Marius)出面买下他,
夜夜授予阿曼德心荡神驰的致命血吻。由於他们彼此互爱过深,马瑞斯在阿曼德未
成年时便赐予他『永世暗夜』,但是他们旋踵又因故分离。阿曼德在身心剧变的情
形深受伤害,从此成为冷静无情、心机深沈的吸血鬼。
在夜访吸血鬼一书,阿曼德迷恋纯真无邪、对事物及知识充满热烈欲求的路易
斯,不动声色地设计克劳蒂亚的死亡,并嫁祸黎斯特。虽然他得到路易斯,但在长
久冷漠的相处以及意识到路易斯彻底的无倩!他感伤地离开路易斯。在此书结束时,
阿曼德的爆发与痛苦是相当引人震撼的篇章。他是个永远的少年,似乎只能不断游
移在孩童与成年人之间,水远找不到确定的身分符码。莱丝认为阿曼德和路易斯是
错误的搭配,因为彼此都需要主宰!也都误以为对方可以扮演领导、驾驭的角色。
一直到谴者的女王,阿曼德和本书的访问者丹尼尔遇上之後,他 找到真正能够彼
此支配的爱人同志。 在吸血鬼小说的历史谱系,自从诗人拜伦的私人医生约翰波
坚杜利(John Polidori) 以他和拜伦之间的爱欲过往为材料,写出Vampire 一书,
正式开启英文吸血鬼小说的创作。在此书,深浓的男同性恋情欲(male homoerotic)
气味,反映出吸血鬼松动异性变机制的革命气质;到了十九世纪中叶之後,爱尔兰
作者雪利登拉芬奴(Sheridan Le Fanu)的卡蜜拉(Carmilla),更是织美勾勒女同性
恋(Lesblan) 如同镶丝黑鞭的玫瑰花刺,以吸血缭牙的姿态穿刺柔嫩的少女颈项;
一八九七年出版的德古拉(Dracula) ,以歌德体小说(Gothic Fiction)的姿态挑战
维多利亚时期的枯燥礼教,蔚为吸血鬼小说的跨世纪作品。布蓝史铎克(Brain Stoker)
以集体潜意识的神话诗学,磅砖地建构罗马王子德古拉的淫恶行迳。到了二十世纪
之後,吸血儿小说的类型意发多样化,着力开发爱欲/ 死欲辩证的作品,以一九七
O年代为起点,诞生安莱丝这种不但吸引黑色文类读者,也攻陷主流市场的作者。
简而言之,整套『吸血鬼纪事』讲究的是对固着伦理关系与神话的反叛以及颠
覆。横生於四部小说的吸血鬼宇宙,纵横六千年,在在充斥着离经叛道德乱伦关系,
从母子恋( 黎斯特和卡布瑞) ,母女恋( 天遣者的女王里出现的吸血鬼始祖玛赫特
对和她後代洁曦) ,父子恋( 黎斯特和他追寻的父性形象,灵异调查机构泰拉玛斯
卡的总裁大卫) ,姐妹爱( 玛赫特对双生姐妹玛凯的永挚不渝) 。恋童辟与恋 辟
亦在此得以充份的彰显;至於更邪门的肉体置换( 黎斯特和大卫共享一具身体) ,
隐约透露出法国窃贼作家惹内(Jean Genet)的风格。
除了乱伦,在宗教层面实践倒错的仪式,亦是本作品系列的特质之一。例如路
易斯的弟弟,保罗的圣徒执迷,黎斯特在扮演摇滚巨星时,激灼如耶稣基督和戴?
尼索斯(Dionysus)混血儿般地呐喊:『这是我的鲜血,这是我的肉躯!』邀请信徒
分 他,享用他,宛如天主教圣餐式的狂乱版本。此外,在作品中还提及多种神话,
如埃及法老王? 赛瑞斯(Osirir),爱尔兰黑色神秘督以德教(Druidism),中古世纪
的撒旦狂热(Satanic Fanaticism),种种色欲与肢解激情,揉杂出一双因欲望而潮
湿迷离的瞳孔,随时冒出朵朵热烫血玫瑰!
篇头诗:悲剧性的兔子
作者:史丹·莱丝
悲剧性的兔子 那是一副绘画
厚实的绿耳朵像是玉米卷
黑色的额头朝向星辰
这副画作就挂在我的墙壁上,孤独地
如同兔子会有的
以及不会有的。红嫩的双颊,
全都是艺术性的结果,颤抖的鼻子
难以打破的积习呀!
你也可能化身为一只悲剧性的兔子;红绿相间的
背部,蓝色是你幼小的男性胸腔。
然而 如果你当真被刺激成如此这般
务必留意真实的肉身,它
将会把你从你悲剧性的马背上摔下来
并且如同鬼魂般地击碎你悲剧的色彩
击碎大理石;你的伤口将会愈合
如许地迅速,水流
也不禁嫉妒,
绘於白纸上的兔子
其魅力基於天然野生的品种
而它们玉米卷般的耳朵变成号角。
所以 留心呀 如果你觉得悲剧性生命是美好的--
身陷於兔子的陷阱
所有的色彩看上去像是阳光的剑刃,
而剪刀就如同活生生的上帝。
天遣者的女王:前言
我是吸血鬼黎斯特。记得我吗?就是那个金发灰眸,写了一本自传,摇身变成
摇滚乐巨星,渴望现身并享受喝采的贪婪吸血鬼。你当然记得。我企图在这个光灿
夺目、让真实邪魔毫无容身馀地的绚丽世纪,化身为邪恶的象徵。我甚至觉得自己
这样做,还算成就一些美德哩--存装扮过的舞台上,『扮装』为恶魔!
在前一本书里,当我们结束时,我正迈向美妙的前景:我们--我和我的人类
乐团即将以旧金山为起点,展开一连串的、『活生生的』现场演唱会。音乐专辑十
分卖座,我的自传更是恰如其分地,同时在阴阳两界掀起波澜。
接着,却发生了完全在意料之外的变局。唔,至少『我』并未料想到。待会儿,
当我离开你时,不妨说我正挣扎於要命的生死夹缝。
只不过,现在一切都结束可。我熬过来了--显而易见,如果我翘辫子,就无
法在此和你谈心,不是吗?然後,全宇宙的灰烬都各自归位;而理性信仰被割裂出
的隙缝现已封印妥当。或者说,至少已经合上了。
我比以往更加忧伤,也更恶劣;同时,意识却也更敏锐。我还无以计数地功人
大增--虽然体内的那个人类前所未有地贴近皮肤表面,呼之欲出。我变成某个伤
恸饥渴的家夥,对於困住我的不朽身躯感到爱憎交织。
至於血欲?加简直是难以遏抑。虽然就生理需求而言,我已经不再需要饮血维
生。然而我对於所有会走动的生物的强烈欲念告诉我,这可难说得很!
你知道的,这已经不再只是对血液的渴求,虽说血液是所有生命欲望的官能化
身。但是,最蛊惑的感受就在於吸血那一刻的缠绵:吸饮、杀戮、华美的心脏交媾
舞蹈。当猎物软化溃倒时,我觉得自己仿佛饱满起来。我所咀嚼下的死亡,在我迷
醉恍惚的瞬间,好像燃烧得和生命等量齐观。
然而,那只是自欺罢了。死亡从未及得上生命,这也就是我不断地劫掠生命的
理由。如今,『救赎』和我已经分道扬镳、天人两隔。我明白得愈清楚,情况愈糟
糕。
当然,我还是可以伪装成人类。我们都行,无论再古老的吸血鬼都有这能耐。
衣领竖起,帽沿压低,墨镜架上眼眶,双手插进口袋里--诡计屡试不爽!现在,
我喜欢以质料纤细的皮外套和紧身牛仔裤来打点自己,再加上一双适合步行的纯黑
皮靴。只是某些时候,我会打扮得嚣张些,吻合我居住的当地南方人士喜好。
如果有人类靠得太近,一阵精神感应的嘈杂波动就从我身上散逸出来。你所儿
到的,是完全正常的『人类』。微笑闪现,獠牙轻易地掩藏起来。於是,人类就继
续走她/ 他的阳关道。
有时候,我会甩开所有的保护措施,迳自以原貌外出。狂乱的长发、被着一件
让我想起古老时光的呢绒风衣、右手戴上一两个翡翠戒指。我疾行过这个可爱、颓
废的南方城市中心,穿过熙攘人群,或者沿着海岸缓缓踱步,品尝温热的南方微风,
欣赏和月色一般洁白的沙滩。
没有人会多看我一秒。我们周遭已经环绕太多神秘莫测的事物--恐怖、胁迫、
秘辛!它们会冷不妨地揪住你,然後又无可避免地丧失魔力,把你扔回伧俗无趣的
琨世。每个人只怕都心照不宣:王子早已溜掉,而睡美人大概早就死翘翘了!
对於那些和我一起生存下来的吸血鬼伴侣们,一切照旧。他们和我分享这个炽
热又鲜嫩的宇宙角落:北美洲大陆的东南角,绚丽的都会,迈阿密。对於嗜血的不
死者而一言,这里真是再棒不过的狩猎场--如果真有这样的场所。
有他们陪伴,真是大好了。这是很必要的,真的。我老早就向往这样的魔窟,
包含智者、坚忍的生存者、太古前辈,还有奔放纯真的雏儿。
只是,变回这个匿名的不死者身份,真是让我心痛。尤其,我又是如此贪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