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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是由一个人来担负的,而是一个集团,即由几个领袖组成的长老议事会,
或称长老会议,亦称“宿地议事会”(Camp Council)。长老议事会的参加
者都是一些年龄大的男子。这些领袖的威望和作用是不一样的。长老议事会
讨论的事务是多方面的,例如管理部落间的交往,调解部落内的纠纷和冲突,
管理经济方面的事务、迁徒,组织节日、舞蹈、成丁礼。。,等等。实际上,
长老会议是领袖的集体化。
部落习俗、传统和规则的维护无论是领袖或长老会议,其中心任务是维
护全部落的习俗、规则和传统。
据人类学家考查,在澳洲黑人社会中破坏习俗和规则的,可分两类:第
① 同上书,第243—244 页。
一种是因私人事务而破坏习俗和规则。这多是侵犯了别人的利益,即侵犯了
私人的利益,如口角、争执、打架、夫妻反目,等等;第二种是社会性犯罪,
即违犯了集体的利益和原则,如杀人、用法术使人“中魔”,违背族外婚禁
例,破坏神圣的仪式、信仰等。
显然两者相比,前者比后者轻,因此在处置上是不一样的,第二种处罚
要比第一种重得多。第一种处罚采取类似惩罚性的决斗方式。通常是由长老
或酋长对肇事者做出处置的决定。肇事者要受到受害者或受害者的亲人投矛
的惩罚。矛是一根根地连续向他投去,他有权设法躲避,对刺来的矛,也有
权用盾抵挡。矛能否刺中他,要看他的躲闪和用盾抵挡的本领了。这样的处
罚,一般只受点轻伤。
但是处罚的第二种,那就迥然不同了,一般采取“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报复原则,犯罪严重者要处以死刑。执行死刑有两种方式:一是私刑处死,
即由受害者及其亲人将罪犯亲自杀死;二是由长老议事会或酋长判以死刑。
执行这种判决是公开的,由几个年轻力壮的人用矛将罪犯刺死。
除上述两种方式来处死重犯人外,还有时采用驱逐出部落的方式,这种
方式常常用来处罚那些违犯婚姻禁例的人。驱逐的方式也属重罚之列。违背
婚姻规则的人,自知法网难逃,多逃弃本部落而走他乡,在原始社会条件下,
如上文所讲,等待他的也是死路一条。
关于澳州黑人维护本部落社会秩序问题,哈威特在库尔奈部落中进行了
考查,提供了大量材料证实澳洲黑人在维护其社会习俗和规则方面是严格
的,在执法方面是铁面无私的,绝无阶级社会中那种徇私舞弊之事,因而部
落成员严格恪守其部落的习俗和规则,其恪守程度比阶级社会中的人们遵守
法度要严谨得多。
四、部落间的关系
在澳大利亚土人社会中,部落间的关系是一个严肃而又重大的问题。部
落间的关系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澳大利亚黑人社会的安全问题。部落间的关
系是复杂的,关于复杂的情况,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不止一次地提到过,但
总起来说,这种关系表现为和平友好和战争两个方面。大量的材料说明和平
友好的关系是主要方面,武装冲突是暂时的、次要的方面。这就驳斥了一些
资产阶级学者关于澳洲黑人好斗的谬论。
部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表现为各种各样的形式,主要有下列几种:第一,
共同利用自然财富,进行渔猎和采集食品。关于这种友好形式,人类学家列
举过许多具体而生动的例证。例如,在昆士兰东部的卡比和瓦卡两个部落的
领地内长有大量布亚树,布亚树长出的果实不仅硕大累累,且含有丰富营养
价值的淀粉,是食品中的姣姣者。每当布亚果收获季节,两个部落的居民便
从四面八方蜂涌而至以采集果实。部落的成员利用这样的机会联合举行各种
庆祝活动、宗教性仪式、舞蹈,以示友好。又如在澳大利亚的阿尔卑斯山区,
盛夏时有大批螟蛾藏身于岩石缝隙中。澳洲黑人很喜欢吃螟蛾,视为美食,
他们一般用浓烟将其熏死而食之。每到“收获”季节,居住在这里的恩加里
戈部落邀请邻近的部落来这里熏螟蛾,共享美味。多时,这里聚集各地的来
宾达500—700 人,共享美食的时候达三个月之久。在西澳大利亚产大量的含
羞草和槐树脂,每到收获季节,许多部落聚集到产地,众多的人群,经常举
行友好大会,庆祝丰收。
第二,相互参加社会性的庆祝活动和一些仪式。除上述庆祝丰收外,还
有最常见的是参加少年献身仪式的集会。举行这种集会,外来部落的来宾往
往很多,受到热情的接待,仪式也异常隆重。
所谓少年献身仪式,亦称“ 成人礼”,这是澳洲黑人把已长大成人的青
年男子列入成年人行列里的一种严格的手续,或者说通过这种仪式批准已成
人的青年男子进入成年男子行列中的一种手续,使他成为正式的猎人。在狩
猎业占重要地位的澳洲黑人社会中,狩猎者具备那些品质和技能,这是一个
重大的问题,必须通过一系列的考验和训练来确认他和培育他成为一个真正
的猎手,因此“成人礼”具有考验性和教育性。“成人礼”有下列程序:
要受考验的人,与妇女和儿童隔离,要和老人和男子接近;要他掌握狩
猎和使用武器的技能;用饮食禁忌和各种肉体上的考验来培养他的坚定、刻
苦、耐劳的品德,如打掉牙齿、拔头发、割包皮、破皮肤、薰烟,等等;培
养遵守纪律、服从年长者、恪守部落的习俗和道德;传授部落信仰和传说,
演习敬神仪式。
成人礼不是因某一两个青年单独进行的,而是因本部全体适龄青年集体
进行,它牵动着整个部落,因此往往邀请来宾很多,仪式尤为隆重。
第三,部落间相互通婚。
第四,部落间进行物物交换。
所有这些形式就构成了部落间友好、和平的关系。
部落间有时也发生冲突,以至武装冲突,即战争。战争的主因决不是某
些资产阶级学者所说的是人类好战的天性表现,而是原始社会的“血亲复仇”
规律的表现。根据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提供的资料,武装冲突大致可分为两
类:
第一,是因违犯习俗规定而发生的冲突,这主要发生在亲近的部落中,
如掠夺妇女,用巫术进行攻击,以致引起武装冲突。
第二种不是因违犯习俗规定而发生的冲突。这往往发生于两个距离甚
远、相互陌生的部落间。导致这种战争的因素也是因掠夺妇女和杀人,或怀
疑用巫术攻击。一般说来第一种多,第二种不常见。
澳洲黑人进行战争的方式大致有这样两种:
一是在晚上采取突然袭击方式,杀死仇敌,完成“血亲复仇”后即迅速
退走。二是在公开进行战斗时,把老人、妇女、儿童安置在林边,斗士手持
武器冲上去,发出可怕的喊声,每人找自己的仇敌厮杀,当敌方有两三个倒
下,长老们便宣布纠纷结束,停止战斗,恢复和平。
实际上,有些战争是敌对双方相互争吵而已。部落和部落间的战争比部
落内部胞族间的战争要少得多了,武装冲突多是在胞族间和氏族间发生。战
争期间调解是一项重要任务,且是危险的任务,调解的使节,往往派妇女去
充当,因为妇女很少有被杀死的可能。战争结束之后就转为像往初一样的和
平,真可谓“化干戈为玉帛”。
部落间的关系除战争和平之外,还表现为使节彼此往还,这多是在部落
间关系友好相处时。部落间经常派使节出使到友好的部落去,或去邀请对方
派使节来参加重大仪式活动,或传递信息,或去应邀参如对方的重大庆祝活
动或仪式。除了这些外,还有一些外交活动,如给本部落某人到外部落娶一
妇女,此即“婚姻外交”。又如派一男孩到外部落去“留学”,学习外部落
的语言、风俗和传统,这样在发生武装冲突时以便充当和平使者。
来往于部落间的使节多是一些专门搞外交的部落成员,但有些使节,尤
其在武装冲突时,是派妇女充当。使节和寻常人不同,有标记在身。标记往
往是身上的一些装饰品,以便通行无阻。澳洲黑人社会习俗中也有“不斩来
使”的规则,并严格执行。
使节的标记因出使任务而异。如使者出使任务是邀请对方参加科罗博里
舞,则使者饰以男子护胸,缠头巾和带小鼻棍;如使者是为召集队伍打仗,
则要手持投枪;如是召集队伍决斗,则手持盾牌。如使者出使任务邀请他部
落的使者参加成人礼,则他要手拿响板、飞去来器和盾牌;如是报丧,则使
者脸上从每只眼睛往下画白线条。但是,使节出使最通常的标志是使节杖。
第四节塔斯马尼亚人的原始社会
一、社会生产与生活方式
塔斯马尼亚人的来源不同于澳洲大陆的黑人问题,但从文化上和社会发
展阶段上看,他们却是雷同的。
塔斯马尼亚人,从其生产工具和其生产水平言,处于新石器时代时期。
生产工具几乎完全是石器制造的,既有打制的,亦有磨制的,通常是用石头
砸碎岩石,再从碎片中寻找锋利者使用,他们用石器把矛和狼牙棒刮平削尖。
以石制工具技艺言,已达到新石器时代初期水平。
从语言上看,塔斯马尼亚人尚无反映各种不同石器工具的名词,这说明
石器工具尚未分工,是通用的。实际上亦如此,例如用同样的石器剥出袋鼠
和其他动物的内脏,同时用来切肉和在树上砍挖凹槽,刮平或削尖矛和狼牙
棒,亦用此类石器,甚至妇女用同样的石器剃发、掘土和赭石。
塔斯马尼亚人的工具种类极少,仅有石斧、狼牙棒和矛。据研究塔斯马
尼亚历史的专家巴尔福考证,在塔斯马尼亚发现的石斧中,有些是从澳洲大
陆传入的。
塔斯马尼亚人没骨制工具,但有自然贝壳作饮料用的容器,这种贝壳上
无任何加工的痕迹。他们没有飞去来器,只有两头削尖并可旋转的矛枪。
塔斯马尼亚人的矛和狼牙棒既是狩猎工具,又是用于战斗的武器。他们
的社会经济主要部门是狩猎业和采集业,这雷同于澳洲大陆黑人的社会经济
状况。
采集业亦主要是由妇女进行。塔斯马尼亚气候适中,雨量充沛,植被繁
茂,可采集物很多,如蘑菇、野果、鸟蛋、块根、幼虫、海菜和软体动物,
等等。
他们分配的原则是,凡参加狩猎和采集的人都参加分配,利余部分分给
其他社会成员。显然,这是原始共产主义的分配制度。塔斯马尼亚人的生活
状况是和他们的社会生产状况和所处的新石器时代早期相适应的。
塔斯马尼亚人的生活用具同澳洲大陆黑人相比,显得十分贫乏,主要有
编织的筐子和袋囊,筐子类似澳洲大陆上的。此外还有一些用树皮、树叶和
海草编织的用具。
塔斯马尼亚人的居住条件和大陆黑人极相似,住宅通常是防风篱笆,也
有半球形或圆锥形的茅屋,一般用树干做柱架,再遮以树皮和树叶做屋顶和
墙壁。
他们食熟食,取火方法有钻木和火犁两种,但尽量保存火种,尤其是在
迁移时。其熟食只是在火上烤,或在灰烬里烧,根本不知道有煮、熬、炖等
制作熟食技术,但令人惊异的是他们竟然已会酿酒作饮料。
塔斯马尼亚人有传统的造船技术,所造的船不大,多用桉树的大树皮卷
成管状,再用草绳重叠捆扎而成。这类管子船一般三节,船身长约4。5 米,
可乘6 人。
塔斯马尼亚岛上气候较大陆上寒冷,但大多数塔斯马尼亚人一年四季不
穿衣服,只有老人和一些妇女穿。衣服多用袋鼠皮做成围裙和斗蓬。
二、社会组织
据人类学家和探险家估计,在1803 年英国殖民者入侵时,塔斯马尼亚人
约有20 个部落,人口至少有6000 人。部落由若干氏族构成,每个氏族在30
—50 人之间。一位探险家记载说,他看到一个氏族的宿营地,每一宿营地有
4 个茅屋,每屋有3—4 人,其氏族以母系计算。
他们实行族外婚制,严禁同一氏族内部通婚或有性行为,但有群婚残余,
如有一夫多妻或一夫两妻等现象,寡妇为整个群体的公妻。
部落为最高组织形式,部落和氏族首领的权力极其有限,部落或氏族成
员间如发生矛盾,多由当事者自行解决。
第二章
“未知南方大陆”的发现
及其沦为英国流犯殖民地
第一节西方殖民者寻找“未知南方大陆”
一、古代希腊关于“南方大陆”的推测
世界史上有两次所谓“新大陆”的发现:一次是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
另一次是荷兰航海家扬茨(Willen Jansz)发现澳洲大陆。澳洲大陆在南半
球,因此澳洲大陆的发现亦称“南方大陆地理大发现”。“南方大陆”一语
来自希腊语“Terra Australis”,英译为“Austral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