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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史蒂夫。丹尼尔这步棋走得非常精明。想和媒体建立良好的关系,从凯蒂这样的记者着手最合适:她刚刚从前任德博拉·怀斯(DeborahWise)那里接过这份工作,入行不久,对硅谷商圈还心怀敬畏。就在不久前,德博拉为苹果公司撰写了一篇文章,尽管当时公司已经危机四伏,但她还是极尽吹捧之能事。《商业周刊》把它作为封面故事,下面配以醒目的标题—“苹果公司双剑客”。封面上的乔布斯和斯卡利站在一起,笑脸盈盈,背景是落日的余晖。德博拉想极力表现两人还是和谐的团队,但其实那时他们已经开始激烈的交锋了。这篇文章引起了极大的尴尬,特别是短短几个月后,斯卡利就把史蒂夫踢出了公司。
记者都喜欢乔布斯,这一点很容易理解。形容史蒂夫最合适的词莫过于“魅力过人”。当他想赢得一个人的心,不论是面对新入行的记者、有意拉入伙的管理人员、潜在的客户,还是前来谈生意的战略伙伴,史蒂夫都会表现得极其有魅力。那双电眼能把人瞬间迷倒,恐怕只有好莱坞明星才有这种本事。第一次见他的人会发现,史蒂夫会一直用目光交流,眼神锐利而执著,像在搜寻些什么。他会直呼你的名字而不加姓氏,说完一句话或重提一句话时,也会加上你的名字,显得亲切随意。这样万众瞩目的流行文化偶像能对你如此关注和认可,谁都会觉得受宠若惊。史蒂夫非常善于一对一的交流,硅谷里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人能与之媲美。没有人能做到他那样,能用饶有趣味又略带刺激的方式向普通大众介绍高科技,他的听众可以不是工程师,不是公司经理,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了解科技的乐趣。重点不是史蒂夫说话的内容,而是他说话的方式。他讲话带着独特的韵律和语调,彰显了一股激情,令人难以抗拒。这种语言天赋往往只有口才极佳的政治家或传道者才具备。约翰·F·肯尼迪是这样,比利·格雷厄姆(BillyGraham)也是如此。史蒂夫说话极富感染力。你见到他,刚听上两句,就会被彻底迷住,就算是一辈子围着他转也愿意。史蒂夫这招男女通吃。毫无疑问,他身上还有一些性感的特质。“他调起情来特别大胆,但不让人讨厌。”一位著名的女记者后来这样回忆道。当时这位女记者才20多岁,又是单身,由于采访关系,经常接触史蒂夫。“他的行为举止总有一点点越界。”
《商业周刊》新任科技记者凯蒂·哈夫纳,那年也20多岁,是貌美的单身女郎。那天她应邀来到迪尔克里克路,史蒂夫表现得非常殷勤,甚至约她一起出去吃午餐。当他们穿过NeXT公司的停车场时,看见那里停着一辆保时捷,是那种最低端的型号。
“这种保时捷是给牙医开的吧。”史蒂夫非常不屑地说道。几分钟后,他们来到了史蒂夫的车前。他的车也是一辆保时捷。“这种保时捷牙医可开不起。”走到这里,凯蒂还击了。
他们开车前往斯坦福校园,在中心的学生餐厅享用了一顿美妙的午餐。史蒂夫表现得如此机智迷人,凯蒂心中赞叹不已。而正当他们要离开时,凯蒂提起了最近刚刚见过约翰·斯卡利,对方还向自己谈起关于苹果公司新产品的创意。
史蒂夫听完,脸上殷勤的笑意很快隐去,毫不遮掩自己的愤怒之情。“你开什么玩笑?”史蒂夫脱口而出,“就是新产品砸在了头上,他都不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儿。
”
史蒂夫30岁时有一辆黑色保时捷,当时他忍不住开出去炫耀一番,好像一个少年得到了一辆改装的跑车一般。但根据老硅谷不成文的准则,昂贵的车就象征着性格上的瑕疵。亚瑟·罗克(ArthurRock)是史蒂夫之前的良师,他就不赞成买保时捷。亚瑟是旧金山名声显赫的风险投资家,他在很早就投资了苹果公司。亚瑟就是这个领域的传奇,他是精明的金融家,早在40年前就帮助创立了飞兆半导体公司(FairchildSemiconductor)。这家公司制造了第一个微芯片,把圣塔克拉拉谷变成了众所周知的硅谷。
与乔布斯一样,亚瑟·罗克也上过《时代》周刊的封面。亚瑟对要投资的企业家有自己的准则,那就是对象有成功的潜力。如果某家公司刚起步,主管就开起了昂贵的豪华车,那么对不起,交易终止。亚瑟愿意把钱放心地投给像鲍勃·诺伊斯这样的人。鲍勃早前是飞兆半导体公司的合伙创始人,后来又成为英特尔公司的合伙创始人。鲍勃的同事经常开玩笑说他开的是“世界上最老掉牙的汽车”,那是一辆20世纪40年代的福特汽车,零件都快散架了。这辆车实在太令人尴尬了,所以同事都要求鲍勃把车子藏在停车场的后面,这样就不会吓到来访的客人。这样的企业家正符合亚瑟·罗克的要求:即使很富有,也不乱花钱。
史蒂夫创立苹果公司之初,也怀有同样的节俭心态。不过,他的思维模式一直在变化。这一点从史蒂夫和另外5个创始人去奥斯汀、得克萨斯开教育通信会的经历就能看出来。这次会议是全国性的大会,主题是关于电脑在高等教育中的应用。苏珊·巴恩斯坚持要节约开支,买经济舱的机票。史蒂夫同意了。但他们坐上飞机时,史蒂夫对机舱服务很不满,不断地向倒霉的乘务员抱怨,仿佛这家航空公司是这些乘务员开的。“这么恶心的食物你也好意思拿上来?”史蒂夫说道。
后来,丹尼尔·莱文穿过机舱,一位多次遭到史蒂夫抱怨的机组人员搭讪道:“我们听说史蒂夫·乔布斯在飞机上,哪一位是他?”
丹尼尔指了指那位帅气但又可憎的乘客。
那个机组人员顿时流露出失望之情,说道:“那正是我们担心的。”史蒂夫·乔布斯从节俭的商人成了随意消费的审美家。难道硅谷也该改变一下了?现在,硅谷不再是技术专家一统天下、独领风骚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只是聚集了一群工程师,制造小电子元件,然后再卖给其他工程师。现在,硅谷为数百万普通人设计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所以这涉及造型和设计,也涉及效率和性能。如果想设计出电脑中的保时捷,设计出造型美观、工程设计完美的机器,为什么不能每天花几分钟在保时捷汽车上?为什么保时捷不能成为一种创新的灵感呢?史蒂夫想不明白,为什么大多数个人电脑丑陋不堪,机器像米黄色的盒子,造型设计也毫无美感可言。为什么电脑不能像立体声设备那样,通体黑色,泛着光泽,美观大方,功能完备。这根本不会抬高成本,因为哪怕是100美元的立体声设备,看上去也比2000美元的个人电脑舒服得多。史蒂夫希望他对美学的热情也能感染NeXT的其他几位创始人,所以这才有了1985年秋季的那次集体出行。他们一起飞往位于匹兹堡的卡内基梅隆大学,准备在那里待上几天。卡内基梅隆大学是全美顶尖的计算机科学研究中心,他们此行的主要目的也是拜访教授,为新公司招聘最优秀的毕业生,为他们正要开发的新电脑搜集创意。然而在这次旅行快要结束时,史蒂夫却安排了一次非同寻常的出游,他们驱车2小时来到宾夕法尼亚州的乡间,花了整整一天时间参观建筑学泰斗弗兰克·劳埃德·赖特(FrankLloydWright)的大作—流水山庄别墅。这座建筑是现代派的代表,由钢筋、混凝土、玻璃构成,悬于瀑布之上,气势恢弘。史蒂夫想让他们观赏这样一件既美观又实用的作品,思考什么才是真正的好设计。“自从我认识史蒂夫,就知道他一直很欣赏有品位、有格调的东西。”
巴德·特里布尔回忆道,“他追求品位的方式也很特别。他有意发现、结识一些懂艺术的人,这些人可以帮他提升审美能力。这一点上,他和那些名牌至上的消费者没什么两样。”NeXT需要商标,史蒂夫就到处打听,谁是商标设计这一行最顶尖的高手。就这样,他找到了保罗·兰德。当他对建筑感兴趣时,他问了很多对艺术有见地的人,让他们评出最优秀的建筑师。经过大家集思广益,这才挑中了弗兰克·劳埃德·赖特。特里布尔认为,史蒂夫这种策略是典型的德尔菲法。依靠这种方
法,史蒂夫克服不安,逐渐形成自己的风格。在他欣赏的一大群人中,找出最受欢迎的那个,相信那个人的品位,那就对了。这样能保证他的选择永远稳妥得当,而挑战经典,拒绝时尚,是他怎样也不愿意做的。
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便调查一下就能发现,不可撼动的偶像还是像弗兰克·劳埃德·赖特这样的人。一代巨星已经陨落,是非功过当盖棺定论。在各大院校的教科书中,他已经被奉为经典,这样的地位不可能再撼动。而像弗兰克·格里(FrankGehry)这样还健在的人物,争议尚存。他们思想激进,作品前卫,估计得再过10年,才有人真正意识到这些艺术的价值。如果问大家谁是最优秀的作曲家,最伟大的乐曲是哪一首,答案可能全是贝多芬和《第九交响曲》。选择贝多芬,没有任何一个人敢说你没品位。《第九交响曲》可能的确是西方文化中最伟大的乐曲,但一个独立思考的人,通常会选择更小众的作曲家作品,渴望发掘作品的美妙之处,因为这样更能显得自己品位不俗。
在艺术和审美方面,史蒂夫可没有自信独树一帜。他直觉敏锐,但毕竟没有受过专业培训,对自己的判断总是没有信心。他没有正式地研究过艺术、建筑或设计,自然也没有良好的技能和知识储备。但每每德尔菲法德尔菲法,依据系统的程序,采用匿名发表意见的方式,即团队成员之间不得互相讨论,不发生横向联系,只能与调查人员发生关系,反复地填写问卷,以集结问卷填写人的共识及搜集各方意见。
帮他找出合适的学习对象,他会积极地行动起来,彻底地恶补一番。集思广益,最后弗兰克·劳埃德·赖特胜出,史蒂夫便开始大量阅读关于这位伟人的书。“他尽可能地汲取信息,”巴德·特里布尔回忆道,“他一旦选定了目标,就像海绵一样。
”
1986年1月,在史蒂夫宣布成立新公司4个月后,苹果公司撤掉了对NeXT公司的指控。剑拔弩张的气氛刚刚缓和,苹果公司的管理层就发现讨伐公司的创始人—一个传奇人物,对自己的公共关系也没什么好处。这家公司已经有了完美的“创世纪”,那就不应该给“亚当”泼脏水。另外,这件事还带来了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结果。因为惹上了官司,NeXT公司一直占据头版头条,这个刚起步的小公司俨然成了苹果公司的重要竞争对手。对于NeXT公司的5位创始人和领袖史蒂夫来说,遭到前东家的控告和诋毁,让他们“紧紧地团结在了一起”,巴德·特里布尔这样评价道。总之,这一经历更让他们下定决心,一定要把NeXT公司做出名堂。官司刚刚结束,他们就开始紧锣密鼓打造新公司了。史蒂夫聘用优秀人才的行为几近狂热。他说,如果最后要录用1个人,那就得先面试100个人。他还总是大材小用,大家常常说起的例子就是亚历克斯。亚历克斯是个聪明、时尚的年轻人,最后进入了苹果公司的中层。亚历克斯是哈佛大学的本科毕业生,平时爱收藏艺术品。同事都觉得他很招人喜欢。后来,亚历克斯来到了NeXT。大家都猜测他会出任销售主管或者项目经理。结果,史蒂夫让他当了接待员。这样的职位有些侮辱人的感觉,但是亚历克斯为了进NeXT公司,还是接受了这个差事。“他们习惯聘请经验丰富的人做很不起眼的工作。”戴维·沃特海姆(DavidWertheimer)回忆道,他本人很早就被公司招来了。“因为史蒂夫是传奇人物,所以总能招到才华横溢的人当接待员。大家的看法就是,我们能让高级别的员工做低级别的工作。”
韦尔特海梅尔被录用前,必须接受公司里30个不同员工的面试。“基本上得把公司里的人都见个遍,他们都得对你竖起大拇指才行,感觉就像兄弟会一样,每个人都得爱你才行。所以,如果有人过五关斩六将,最后成功了,那就是‘精英中的精英’—他们都这么说。一开始,他们想招谁就招谁。总有天赋极高的人前赴后继地涌来,大家都想在史蒂夫身边工作,并且成为公司的一部分。”而且,如果接待员也要哈佛大学的学历才能胜任,那么工程师就必须是天才了。
史蒂夫可以在各路天才中任意挑选。这些应聘者都是有理想、有激情、有干劲的年轻人。在他们看来,NeXT是一个立志改变全世界的团队,谁不愿意成为其中的一员?而领头人已经证明可以改变世界,谁不愿意追随这样的人?史蒂夫的口号很有诱惑力:他们在为教育事业而生产计算机,他们将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工具,通过教育这一最强大的力量改变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