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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的数学方法来解决社会问题。
“冯·诺依曼是位聪明的数学家,他对其他科学分支做出了巨大贡献,基于他坚信这么一点:在人类相互作用的背后,一定存在着某种公平原则。”一位评论家这样写道,“从而,他的工作在将数学转变为研究社会理论的关键工具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二节 效能和策略
绝大多数人认为,冯·诺依曼于1928年发表的一篇学术文章标志着博弈论的诞生。但博弈论的根源更为广远,毕竟从人类之初便有了博弈游戏,且睿智的思想家们一直在思考如何更为有效地进行游戏。但是,直到20世纪,博弈论才作为数学的分支以现代的形式出现,与另外两个颇为简单的思想相融合——效用和策略,前者是对你想得到的东西的度量;后者讨论如何得到你想要的。
效用主要是对价值或者选择的一种度量。这种思想有着悠久且错综复杂的历史,与被称之为功利主义的哲学理念密不可分。一位英国的社会哲学家和法律学者,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对此思想做出了更为著名的阐述。边沁于1780年对效用做了如下诠释:“这是任何物体都拥有的属性,它趋向产生利益、优势、愉悦、善良或者幸福……或者……避免危害、痛苦、邪恶或者不快的发生”。因此对于边沁而言,效用粗略地等同于幸福或愉悦——在“效用最大化”的过程中,个体将致力于寻求增加欢乐,减少痛苦。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效用最大化意味着“最大人数的最多幸福”。边沁的功利学说融合了亚当·斯密的一位好友,大卫·休谟(David Hume)的某些哲学观点。英国的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作为边沁的一个颇具影响力的后继者,把这种效用的思想融入了他的经济理念。
在经济学里,效用的作用取决于对其量化的表达。举个例子,快乐是不易量化的,但是,(正如边沁所说明的)可以把获取快乐的途径作为对效用的一种衡量。比如,财富就是一种途径,而它要比快乐容易量化得多。因此,在经济学里,通常的做法是通过金钱来衡量一个人的自身利益,这是一个比较不同事物价值的方便的交换媒介。但是,在生活中的很多方面,金钱并不能代表一切(除非你只是为了出版读物来赚钱),这样一来,找到一种普遍的定义,可以有效地以数学方式描述“效用”就显得很有必要了。
丹尼尔·伯努利(Daniel Bernoulli),这位瑞士数学家(他是那个时代著名的伯努利家族中的一员)于1738年,早于边沁很久便给出了一个著名的量化“效用”的数学方法。在解决他表弟尼古拉斯(Nicholas)提出的关于赌博的一个数学悖论的过程中,丹尼尔意识到“效用”并非简单地等同于数量大小。比如,给你一定数量的金钱,它的效用取决于在此之前你已经拥有金钱的数量,就100万美元的彩票大奖对比尔·盖茨的效用与对我的效用相比,要小得多。丹尼尔·伯努利提出了一种计算“效用”如何随着金钱的增加而减少的方法。
显然,效用,这个人人都想最大化的东西有时变得非常复杂。但在许多通常情况下,“效用”简单明了。打篮球时,效用是获得最多的得分。国际象棋比赛时,效用是将死对手的王牌局里,效用是赢得那个放赌注的盘子里所有的钱。很多时候,难的不是如何定义“效用”,而是如何选择一个好的战略来使其最大化。寻找最佳战略,这正是博弈论的目的所在。
真正意义上尝试用数学来解决这个问题的人是英国人詹姆斯·瓦得格拉夫(James Waldegrave),他在1713年开始了这方面的工作。当时,他正在研究一种名叫“le Her”的两人纸牌游戏,他描述了一种寻找最佳策略的方法,使用的正是今天广为人知的“最小最大化原理”(有时也叫做“极小化极大原理”)。可惜的是,他当时并没有得到人们的多少关注,他的工作也因此并没有对之后博弈论的发展产生影响。很多其他的数学家也曾涉足这一今天被称为“博弈论”的数学领域,但并无一致的方法,也并未产生清晰可循的影响。直到20世纪,才开始有真正严密的研究探寻博弈论策略背后的数学原理。最早的工作是由一位德国数学家恩斯特·策梅洛(Ernst Zermelo)完成的,他在1913年发表了一篇讨论国际象棋游戏的文章,被认为是数学意义上博弈论的开端。文章中他只是选用了国际象棋游戏来阐释更普遍的一种两人博弈中的策略,在这种博弈中,两个局中人所采取的每一步行动都没有随机的成分在里面。顺便提一句,这个特征十分重要,扑克牌游戏不仅涉及策略,也受发牌运气好坏的影响。如果不幸抓到一手坏牌,很有可能使用再高明的决策也无法取胜。然而,在国际象棋游戏中,每一步怎么走完全由当局的两位选手决定,不存在洗牌、掷色子、抛硬币或者转幸运盘之类的运气成分。策梅洛将自身研究局限于纯粹策略的游戏,不考虑涵带任何复杂的随机因素。
他的这篇关于国际象棋游戏的论文显然使一些读者感到了困惑,因为文章里很多结论比较模糊,甚至有些地方存在矛盾。但是,他似乎试图说明这么一个结论:如果白棋成功地建立优势排列——一种“获胜的构造”——那么就可能以比各种可能的排列更少的步数结束比赛(在这里,优势排列是获得一种能保证白棋获胜的局势,不管黑棋怎么走白棋都会赢,当然也要假设白棋不会走坏棋)。
利用集合论的原理(冯·诺依曼的数学专长之一),策梅洛证明了这个命题。在他的最初证明中,有些内容需要他本人和其他一些数学家之后艰辛工作的支持。但是,因为证明的意义在于它说明了可以用数学来分析这类策略博弈的重要特征,而关于国际象棋游戏中的具体策略那部分与前者相比就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
正如所证明的,国际象棋游戏是个很好的例证选择,因为它是“二人零和博弈”这种重要的策略博弈的一个完美的例子。在这种博弈中,只要一人赢了,不管赢的是什么,另一个人的结果就是输,对决双方的利益是相反的,所以称为“二人零和博弈”(国际象棋游戏也是一种“完全信息”游戏,这就是说任何时候,棋局的局势、所有的当局者的决定都是透明的,比如玩扑克牌的时候,出的牌都是翻开的)。
不过,策梅洛并没有确切讨论国际象棋中的最佳策略是怎样的,甚至都没有涉及是否一定存在这种最佳策略。最早推动这个方向发展的是杰出的法国数学家E。波莱尔(Emile Borel),他于20世纪20年代初证明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二人零和博弈中存在最佳战略,但是对于能否证明在普遍情况下都存在最佳策略这个问题,他仍抱有疑虑。
这正是冯·诺依曼所做的工作。他说明了,在二人零和博弈中,总有一种办法找到最佳可能策略,这个策略能够使一个人的收益达到最大(或者说损失最小),而不用管这个得失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战略只与博弈规则和对手的选择有关。这就是冯·诺依曼最初于1926年12月提交“哥根廷数学学会”,之后于1928年在其本人的论文中充分阐述的最小最大化原理,此篇文章名为“Zur Therorie der Gesellshaftsspiele”(客厅游戏理论),为他日后在经济学上的重大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节 博弈进入经济学
在1928年的论文里,冯·诺依曼只是进行严格的数学研究,讨论的是战略博弈论的理论,并没有想到要与经济相联系。只是在几年以后,在经济学家奥斯卡·摩根斯特恩(Oskar Morgenstern)的协助下,他才开始把博弈论与经济学结合起来。
摩根斯特恩1902年出生于德国,1929年至1938年期间在维也纳大学教授经济学。在1928年,也就是冯·诺依曼发表关于最小最大化原理的同一年,摩根斯特恩出版了一本书,讨论了经济预测的问题。他涉及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预言对所预测对象的影响”。摩根斯特恩知道这是社会科学独有的问题,当然也包括经济学。当化学家预测试管里分子的反应时,分子对此并无察觉,不论化学家的预测正确与否,分子还是按照本来规律反应。但是,在社会科学里,人类与那些分子相比显示出更为多的独立性。尤其是,当人们知道有人在预测他们的行为后,很有可能故意逆其道而行之,就是不让预言实现。更有可能的情况是,有些人会研究这些预测,并使预言朝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他们会破坏这些预测实现的条件,这样结果就有了很大的随机成分了(顺便提及一下,在《基地三部曲》中,塞尔登计划要保密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一旦有人了解其中的内容,这个计划就没有任何作用了)。
摩根斯特恩是通过“福尔摩斯历险记”中的一段剧本——“最后一案”来解说这个问题的:在从伦敦去往纽约的途中,福尔摩斯一直试图逃避莫里亚蒂教授,但是在深思熟虑这方面,福尔摩斯并不比莫里亚蒂教授占明显优势。莫里亚蒂很可能猜到了福尔摩斯在想什么,但是福尔摩斯跟着也可能会预料到莫里亚蒂教授已经洞察了他的想法,然后这样继续下去:我知道他已经知道了我了解了他的打算,这样无限循环下去,或者至少让人厌烦地重复下去。这样一来,摩根斯特恩总结认为,这种情况,需要靠策略来取胜。他在1935年发表了一篇论文,通过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教授的问题解释了理想情况下未来预知的悖论。
正是在这个时候,在摩根斯特恩做了一场关于这个问题的报告后,一个名叫爱德华·切赫(Edward Cech)的数学家与他进行了探讨,并告诉他冯·诺依曼1928年发表的关于“客厅里的博弈游戏”的论文与他的思想颇为相似。听到这些,摩根斯特恩欣喜若狂,想找个机会拜会冯·诺依曼,并探讨冯·诺依曼的那篇文章和他自己在经济学方面的见解之间的关系。
1938年,这个机会到来了,摩根斯特恩接受一个长达3年的到普林斯顿大学授课的职位(冯·诺依曼当时正在附近的高等研究院工作)。据摩根斯特恩本人说:“我想去普林斯顿的主要原因是,到了那里,我就有机会认识冯·诺依曼了”。摩根斯特恩的最后一案的故事重新点燃了冯·诺依曼对博弈论的兴趣热情。于是,摩根斯特恩立即着手写论文讨论博弈论与经济学的关系。冯·诺依曼审阅了初稿并提出了很多意见,最终,冯作为合著者参与到论文的写作中来,论文不断地得到了补充。到1940年的时候,这篇论文已经涵盖了很多十分重要的内容,但两人仍然对其不断完善,最后以一本书——《博弈论与经济行为》的形式,于1944年由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不过,后来的历史研究者认为冯·诺依曼一人独自完成了这本书中的大部分内容)。
这本书立即被誉为“博弈论中的圣经”,在坚信“博弈论”的人眼中,它在经济学中的地位与牛顿定律在物理学中的地位等同,是牛顿化的亚当·斯密,为描述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对整体经济的影响提供了严格的数学工具。书中,两个作者这样写道:“我们希望建立一种合适的策略博弈理论,它能使经济行为中的典型问题与理论中的数学概念严格地等同起来。”他们断言,“这样建立起来的博弈论是用来发展经济行为理论的合适有力工具”。两位作者随后通过一本长达600多页,配以丰富的公式和图表的书,发展完善了理论。书的前几章可读性尤强,作者以丰富的开场白阐述了自己的目标与工作的内容,说服那些不太相信博弈论的经济学家,其所从事的领域将需要一场大的变革。
冯·诺依曼和摩根斯特恩注意到:很多经济学家已经开始使用数学,但是相对于其他科学,尤其是物理这样的科学,数学在经济学中的使用是远非成功的。书的开头以物理为模型,说明了数学如何能把模糊的知识变得精确而实用,这正是经济学所不具备的。在经济学中,基本思想都被描述得如此模糊,这也就注定了之前把数学应用到这个领域的尝试只能以失败告终。两位作者这么写道,“经济学问题总是描述得很不清晰,以至于一开始就显得数学处理无能为力,因为它不知道问题究竟是什么”。经济学所需要的是一种理论,它能使精确且具有实际意义的度量成为可能,博弈论正是为此而生。
冯·诺依曼和摩根斯特恩十分谦虚谨慎,他们强调,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