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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propaganda”翻译成中文找到了对应的“宣传”这个词一样,“public Opinion”翻译成中文,也要找一个对应的词,于是就找到了“舆论”这个词。
英国17世纪的哲学家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曾提出“舆论法则”,与“神法”、“民法”相提并论。他提出,“人们判断行为的邪正时所常依据的那些法律,可以分为三种:一为神法(divine law)、二为民法(civil law)、三为舆论法(the law of opinion or reputation)。”(1)在这里,中文的“舆论”翻译,其实原文只有“opinion”,没有定语“public”这个很关键的词。但是洛克的论述中,已经显现出把舆论视为一种人民主权表现的思想。
最早直接提出“舆论”一词的是法国18世纪的启蒙学者卢梭(J。 Rousseau; 1812—1867),1762年他在《社会契约论》(图10…1)中首次将“公众”与“意见”组成一个概念,即“舆论”(法文Opinino Publique)。
图10…1 卢梭《社会契约论》法文原版封面
卢梭把“舆论”这个概念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叫“公意”(volonté générale,英文general will),一部分叫“众意”(英文will of all)。这种划分使得卢梭在理论上出现了一种无法克服的矛盾。他认为,“众意”是指原始的舆论——所有人的议论,“众意”中有多数的意:见和少数的意见,他从中抽出了多数人赞同的意见,把它叫作“公意”。一旦多数人的意见变成了“公意”,就具有高于“众意”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人人都要遵守,如果谁要不遵守,谁就是人民的敌人。他讲述的是一种非常理想化的社会状态。就此,卢梭认为:
“众意与公意之间总是有很大的差别;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但是,除掉这些个别意志间正负相抵消的部分而外,则剩下的总和仍然是公意。”“公意是抽象的,高于众意的集体意志。公意永远是公正的,它本身就是公理的标准。凡不正确的就说不上是公意。”“为了使社会公约不至于成为一纸空文,它就默契地包含着这样一种规定,——唯有这一规定才能使其他规定具有力量——即任何人拒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2)
然而,这种理论一旦落实到法国大革命中,就造成了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大量流血事件,结果专制主义当道,实行暴政。为什么呢?因为根据“众意”,大家推翻了王权,推翻以后,大多数人的意见变成了“公意”,转变为法律和衡量问题的原则。我们知道,社会是发展的、变化的,原来大家公认的东西很可能以后就不再是大家公认的了,但是掌权者以已经僵化了的“公意”的名义,把一批又一批的不同意他们观点的人送上断头台。“公意”变成了消灭异己的理由。后来,英国学者约翰·斯图亚特·密尔把这种现象概括为“多数人的暴虐”。
法国大革命初期斐扬派掌权,主张君主立宪。吉伦特派发动革命,推翻了斐扬派,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这个政权比较温和,容忍大资产阶级的利益。于是,雅各宾派又发动政变,推翻吉伦特派,把吉伦特派的领袖全都送上了断头台。雅各宾派代表小资产阶级的左翼,认为自己就是公意的代表,在该派内部,掌握实权的领导人罗伯斯庇尔呼喊“我就是人民”,认为另一个主要领袖丹东太温和,把他说成是人民的敌人而将他送上断头台。不到50天,仅巴黎一地就处死1376人。最后,罗伯斯庇尔众叛亲离,大家联合起来把他送上了断头台。所有的精英在自相残杀中都死掉了,新建立的督政府没有权威性,于是请出一个强权人物拿破仑,拿破仑随后就当上了法兰西第一帝国皇帝,共和国就这样变成了帝国。
法国大革命一轮一轮地杀人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就是卢梭的“众意”和“公意”之说。建议大家看一下朱学勤的《道德理想国的覆灭》(图10…2),这本书讲述了卢梭的“公意”和“众意”逻辑上好像能说得通,但落实到实际的社会活动中,就变成了扼杀少数人意见的理由。这是一个需要研究的话题。当时很多人不同意把路易十六杀掉,但是罗伯斯庇尔发言说:路易十六是少数,少数存在本身就是罪恶,所以就该把他杀掉。“公意”集中了多数人的意见,少数人的意见因此没有了存在的意义,而且持少数意见本身,就能成为被杀的理由。法国大革命是非常残酷的,为什么?原因之一在于,某一种理论(卢梭的公意、众意理论)推动了他们这么做,他们认为是正义的、合理的。
图10…2 朱学勤《道德理想国的覆灭》封面
一位作者就此写道:“如果没有法国大革命的政治实践,尤其是以雅各宾专政为高潮的对‘革命’的革命,也许卢梭的思想永远是闪烁着人类智慧的天才创见;可惜,卢梭在世时备受冷落,他的著作在他死后却成了大革命的‘圣经’。卢梭的公意思想一旦导入真实的政治实践,其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就很快演化成法国大革命的壮烈场景。”“卢梭的‘浪漫的集体主义’必然产生出专制导向。”(3)
卢梭只是在理论上提出了舆论,在《社会契约论》中有几个章节提到,没有把它作为一个核心概念来论证。把舆论作为一个核心概念来论证的、比较早的一个代表作,是沃尔特·李普曼(W。 Lippmann)1922年出版《Public Opinion》(图10…3)。在我国大陆,这本书有两个翻译的版本,一个是80年代林珊翻译的,叫《舆论学》,翻译看来有些差误。比较近的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的中译本《公众舆论》。这本书翻译为《舆论》即可,“舆”即公众,“论”即意见,“舆论”即公众的意见。“公众舆论”就是“公众的公众的意见”,同义反复。不管怎样,后面这一个版本比林珊老师翻译得更准确一点,林珊老师的翻译,是在70年代以前,那个时代没有外来的新信息,能翻译出来就很不错了。李普曼的这本书还是很有思想的,他作为一个新闻记者和一个实践派的学者,对舆论这种现象做了深刻的分析,书里讲到了很多观念,现在看来都是很有意义的。
图10…3 李普曼《舆论》英文版封面
中国古籍中的“舆论”一词最早出现在《三国志》里面。《魏·王朗传》中言:“设其傲狠,殊无如志,惧彼舆论之未畅者,并怀伊邑。”
“舆”原意是指抬轿子的人,古代抬轿子的人是比较低下的人群,这里就是指民众,一般老百姓。“论”就是观点、意见,“舆论”即民众的意见。中国古代的“舆论”是一种泛指的意见形态,与现代“舆论”的意思有一些差别,至少,我国古代的舆论概念里,人民主权的含义是完全没有的。
下面我给舆论下个定义,这个定义不是一句话,而是八句话,目的是通过这种方式,一步一步地理解舆论这种现象,以避免以后我们写东西的时候太随意地使用“舆论”这个概念。
例如,我曾处理过一个稿件,题目叫“网络舆论暴力……”,我首先问:你如何断定网上的意见是舆论?可能网上意见尖锐而集中,而且似乎人数很多,但是,它不一定是舆论,因为这种情形照样可以由很少的人在网上制造出来。就算有很多人发出了意见,这个“很多”是多少?全国两亿网民,经常上网的人数只占这两亿网民的5%;就算这个5%的网民发出的意见完全一致,能说他们的意见是舆论吗?什么叫舆论?舆论是在一定范围内占有一定比重的公众表达的相问意见,如果人数比例超过总体的三分之一,这种意见才能说是舆论。上网的人是匿名的,你搞不清他是谁,有多少人,你怎么能说网上的意见就是舆论呢?你只能说是这是“网上的一些人的意见”,不能说是网上的舆论。“舆论暴力”中的“暴力”,又是一个主观判断的概念,含义非常模糊。做学术研究,不能使用传媒的这类描述性语言,太不科学了。
舆论是公众关于现实社会以及社会中的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具有相对的一致性、强烈程度和持续性,对社会发展及有关事态的进程产生影响。其中混杂着理智和非理智的成分。
这个定义包含了舆论的八个要素,理解了舆论的八个要素,也就基本理解了舆论这个概念,下面我们逐一进行讲解。
二、舆论的八要素
1.舆论的主体:公众
有的时候,我们把党政机关发表的观点叫舆论,这是不对的。舆论的主体是自在的(不是有组织的),对外部社会有一定的共同知觉,或者对具体的社会现象和问题有相近看法的人群。这些人在发表意见的时候,不是被别人组织起来的,他们在舆论调查的分析报告中是集合的(我们在进行舆论调查的时候,他们被看成是一个集合体),但在现实社会中,一般情况下他们是分散的。如果大家一起去看球赛,从不同方面聚集到一个赛场了,大家发表的意见如果比较一致的话,在球场这个范围内,应该是一种舆论。把他们联系起来的,是在某一方面对外部事物的共同或相近的情绪、观点等等。
由相近或相同的认知而关联,具有社会参与的自主性,这是作为舆论主体的“公众”的两个主要标志。也就是说,第一个标志,他们有共同的或接近的观点,第二个标志是他们是自愿参与的,具有自主性。
由于公众面临的社会问题或现象有局部的,也有全局的,因而面对不同的舆论客体的公众群成员,经常是交叉的。各种社会团体、党派、学校、企业和政府机关等的宣传部门、接待部门和公关部门、传播代表(比如新闻发言人等)传播着本单位的关于方针政策的信息,组织社会活动,执行着一种与舆论群体性质相近的职能。他们发出的信息是组织的信息,会影响社会其他人,但是他们发出的信息不是舆论。
这种按照一定的规则有意识地组织起来的群体,与本来意义的自在的公众是有区别的。前者的成员分散在社会中的时候,可能是围绕各种不同问题发表意见的公众,但由法定社会组织成员形成的执行某种社会职能的群体,是对公众的模拟,可称为“模拟公众”(pseudo…public)(4)。“模拟公众”就是假公众,他们好像是公众,其实不是公众。这个问题为什么要翻来覆去说?因为在实际宣传中,一些单位的组织者或有组织的团体经常发出一些意见信息来冒充舆论,一些公众接受他们的宣传以后,误以为多数人对这个问题有这种认识,实际不是这么回事儿。还有一些学者写的文章,把官方的观点直接视为舆论,这是完全错误的。官方的观点不是舆论,当然,如果官方的观点被多数人接受了,也可能会变成舆论,至少在最初刚提出的时候绝不是舆论。比如说“科学发展观”,这不是哪个老百姓想出的词,是领导人提出来的,这个时候说科学发展观是舆论,恐怕还不行,得过一段时间,如果多数人真的接受了,经过调查证明了这一点,才可以说它已经成为舆论的一部分。
在这方面,我做了两本书,一本是1999年出版的《舆论学》,还有一本小册子《舆论——感觉周围的精神世界》(图10…4),2003年出版。
图10…4 陈力丹《舆论——感觉周围的精神世界》封面
2.舆论的客体:现实社会以及各种社会现象、问题
舆论的客体就是自然存在的公众讨论的话题,而且这个客体一般是“有争议”的,如果没有争议,大家就不用对这个客体发表意见了,那舆论也就不存在了。学术上一般地把“有争议”作为舆论客体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有道理的。
如果把范围扩大一些,公众对现实社会所表现出来的情绪、态度、观点,只要形成一定规模,表现出某些趋向,那么这种一般的“现实社会”本身,也应视为舆论客体。
为了说明舆论客体,我举一个香港回归前的典型舆论事件,这个舆论事件的客体曾经在香港引起轩然大波——大亚湾核电站。大家看这个地图(图10…5)——香港距离大亚湾近在咫尺。现在,在大亚湾这个地方要修建一个核电站。这本来是为香港提供电力的,是为香港谋利益的,当然对广东省也有好处。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前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现在乌克兰境内)发生了核泄露,死亡30万人,还有更多的受到核辐射的人,将来会怎样谁也说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