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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家务没特意分工。我洗衣、擦擦桌子什么的,打扫方面他比我干的多。早饭晚饭由我做。有的女人干特别多家务,有的男人什么都不管。应当是谁有能力,谁强壮一点,谁在哪个方面有特长就去干。他没跟我特意谈过两人怎么分工,是很自然的东西。他也不是不干家务。男女都该为家奉献,他也是这个态度。
夫妻两人根据各自的能力能者多劳已经成为很多城市年轻夫妻的家务劳动分工模式。一位城市女青年说:
谁在家谁做,都在家时两人一起干,我洗衣他擦地,他挺勤快的。他做饭,我刷锅,我不爱做饭,他做的好吃。我觉得挺满意的。我们俩无所谓家务劳动分工,能者多劳。谁在家就多干点。
男性做重活、女性做轻活是另一种分担家务的方式。一位城市女性说:
买菜做饭我做得比较多,因为我不坐班。家里有复杂问题,比如孩子有什么思想问题,一般由他来谈,因为他比较会谈。孩子根本不听我的。他也分担女同志做不了的事情,一些繁重的,修理各种东西。重活,修车,修钟表都是他。他还洗衣服。我对家务分工比较满意,他很照顾我,比如我有关节炎,洗不了衣服,他就洗。
有的夫妻之间甚至是男性干家务多些。一位城市女性说:
他做家务比我多,因为我工作比较忙。他的工作轻松。他比较体贴我。做饭、洗衣都是他做,我到现在不会用洗衣机。家务不是能分清的。不能一三五七我干,二四六他干,这是不可能的。但是要分担,我绝对不能同意一个人干。
这种情况不仅出现在城市生活中,传统观念更深厚的农村也有男性家务比女性做得还多的现象了。北京郊区农村一位在村办企业上班的农村女性说:
他干家务干得多,因为我上班不回家,他的班是干一天歇两天,所以他做得多。我有时也帮他做。
由于近年来保姆业的大发展,家务劳动分工的第三种模式是由雇工来做家务的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家务劳动分工中的性别区分已经从家内的性别平等问题变成了劳动力市场上的性别分隔问题了——保姆是一个标准的女性行业。存在的问题是全行业的问题:工资低廉,缺乏劳动保护,没有休息日,没有退休待遇,被各种劳动保障措施排除在外。保姆在职业声望排序中常常是“垫底”的,属于最不需要专业技能、不需要培训成本的粗工行业。一位城市女性说:
家务我俩谁也不做,雇人做。当初没雇人时,也是什么都不做。他很重事业,也很爱干净。我也一点不会做家务。他本来挺勤快的,一看我什么都不做,他也不做了。平常在外吃饭,偶尔在家吃饭,有时我做,有时他做。
在过去的几十年间,干部知识分子家庭雇人做家务的情况更为普遍;目前,由于。一位退休的老干部女性说:
他不管家务。也没什么家务。孩子送托儿所幼儿园。家务有保姆做。没感到兼顾工作与家庭的压力。没有感觉到那个问题,没有什么家务。我们大多数时间吃食堂。
男女平等的家务劳动分工模式是妇女解放的必由之路。波伏瓦曾经说过,几乎没有什么工作能比永远重复的家务劳动更像西西弗斯所受的折磨了:干净的东西变脏,脏的东西又被搞干净,周而复始,日复一日。家庭主妇在原地踏步中消耗自己:她没有任何进展,永远只是在维持现状。她永远不会感到在夺取积极的善,宁可说是在与消极的恶做无休止的斗争。女人在家里的工作并没有给她带来自主性,它对社会没有直接用途,既不能开拓未来,也不能生产产品。它只有在与超越自我的、在生产和活动中走向社会的生存者相联系时,才具有意义和尊严。她的工作远没有让她获得自由,而是让她依附于丈夫和孩子们。(波伏瓦,515…521)只有在工作和家庭两个领域的完全的男女平等的实现,才是我们追求的最终目标。
在以种族歧视著称于世的法西斯德国的主流观念中,也有在家务劳动分工上的性别歧视观念。在希特勒时代的德国,妇女被分配的角色严格地局限于全力以赴当好母亲,服务家庭。纳粹内务部长说:母亲应能全心全意地为她的孩子和家庭服务,妻子应能全心全意为丈夫服务。未婚女子赖以维持生活的,只能是与女性的体质和气质相关的行业。至于其他的行业,在雇佣时应全部交给男人。纳粹德国的一项政府法令曾将高等学校男女生的比例规定为10比1;在高级中学,女生仅占学生人数的三分之一。(米利特,247…249)也许有人会认为,法西斯是法西斯,男权制是男权制,二者没有关系。其实,种族歧视与性别歧视只差一步之遥,其思维模式是一样的,其实质也是相似的——都是把人分为等级的,高级的统治,低级的被统治。因此,不要以为说性别歧视的人有法西斯倾向是言过其实,性别歧视同种族歧视是一脉相承的,都属于应当认真检讨之列。
三、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社会生活和两性关系中的一个毒瘤,是男权制家庭关系的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表现。女性主义者指出:“人类是唯一一个这样的物种,它的一种性别持续地折磨另一种性别。”(French; 18)
男权制社会的意识形态不仅容忍男性暴力,而且鼓励它。这一意识形态认为,男性的攻击性是“天生的”,是源于基因或荷尔蒙的,因此是不能改变的。男性天生就是要虐待和统治女人的。但是,历史表明,男性并不是一直折磨女性的,两性关系在先民时代一度是比较平等的。男权制或许是为了克服女性统治的,但是,即使女性曾经统治过男性,她们也从未将这一统治制度化为母权制,从未试图限制男性的性和生育、心灵和工作。在那些女性拥有相当大的权力的历史时期,女性也从未联合起来反对过男性,从未对男性施加过暴力。这就说明,对他人施暴并不是人性中固有的特质,权力也并不一定总是与暴力联系在一起的。
丈夫打过妻子的比例在城市占到21。6%;在农村占到31。7%。但是经常打的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都保持在1%的低水平上。此外,女性打男性也有一两成。
家庭暴力的统计结果使我感到社会研究的魅力。在1994年,我在北京婚姻质量调查中得到过与上表全国妇女地位调查结果十分接近的发现:有21%的妻子挨过丈夫的打,经常打的占到约1%。但是当时的领导很难接受这个事实,据说还在新闻媒体的“打招呼”会上说:中国家庭暴力程度不可能如此之高,美国才25%,我们能有21%,岂不是要赶上美国了?我想知道:第一,中国的家庭暴力状况为什么不可能接近美国?第二,如果有人认为家庭暴力的这种程度是不可能的,那么他认为什么程度才是可能的?我们需要的是用数据来说话,而不是猜测,尽管猜测的动机也许是善良的。
在此次调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家庭暴力事件,从调查的印象看,农村的家庭暴力比城市要严重一些。一位农村中年男性说:
我打过一次媳妇,下手还比较重。那年春节,因为我和我哥有家务纠纷,好几天都没解决,她老唠叨我,我烦了,打了她两回,晚上一回,第二天早上一回。结婚这么多年就这一次。我媳妇不爱生气,当时生气,过会儿就没事了。回娘家是她唯一的反抗方式。后来我让朋友把她叫回来了。我打她用的是皮带,如果用拳头,一拳能把她打死。我在体校练过六个月。我打人时头脑是清醒的,不然容易打坏。我打了她很后悔,我一直认为男人不应该打女人,男人力气大,一打失手,真打坏了就不好了。但是我也没道歉。我不习惯道歉,不会道歉。
按照中国“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往往并不敢去寻求保护或找人讨个公道。一位老年农村妇女说:
他打过我。他当过兵,打人不打嘴巴子,拿手拧我胳膊,一拧把我胳膊拧到背后,疼好几天。有一次他打我一顿大棒子。我们打了半辈子,打完就完了。我打不过他,女人哪能打得过老爷们儿呢。我没上过派出所,去了挺难听的,回来还得跟他过。
一位农村女性这样讲到她的父母:
我爸料理家务没我妈行,但父亲脾气大,母亲还挨他打呢,说打一顿就打一顿,拿烟袋锅子往脑袋上打。
家庭暴力不仅针对妻子,还针对子女。一位农村老年妇女说:
我家原来住在城镇,8岁那年我父亲没了,我妈到农村给我找了个后爹。后爹有孩子,看不上我和我妹,就给我们气受。我后爹拿我当驴使唤,下地干活还要干家务。他让我冬天睡炕尾(冷),夏天睡炕头(热),我不干,他就打我,打得我抽风。18岁那年搞对象,那时候时兴要东西要钱,结果要来的钱都花在后爹女儿身上了。我没见到东西,我就不跟他结婚,我后爹就打我,我就喝了卤水了。后来医生给我救过来了。我到底也没跟这人结婚。
这位老年妇女还说:
我后爹也打我妈,那次他拿镐头在我妈身上打了一个洞,吓得我们直叫唤。我妈有气管炎,上不来气,我后爹也不给她买药,就那么干熬着。
家庭暴力的事件是一个不分城乡和社会阶层的现象。在城市家庭当中,家庭暴力的现象也大量存在,虽然从比例上看略低于农村(农村为三成,城市约两成)。一位城市老年女性说:
他动不动就抬手打人,有了我家老大他还打过我呢。他打我,我就臊着他,不理他。后来一抬杠(北京俚语:吵架)他就走,回厂子住去。过几天就又回来了。后来我就不跟他较真了。我们一说气话就说离婚,有一次把结婚证都撕了,但是没当过真,吵也没真的。跟他认真也没用。他打完人,没事了,又回来了,承认打人不对。我不认为打是亲,骂是爱。
一位城市的离婚女性讲述了前夫对自己和孩子施暴的情形,她说:
我的前夫打过我。说着话,他就抄凳子。他老拿孩子出气,我护着孩子有时候就挨两巴掌。他撇过一回凳子,撇到我腿上了。
在易性者的关系中,由于女变男的易性者完全是心理男性,有时男性度比一般生理男性还高,因此受男权制影响的角色扮演往往比生理男性更加“进入角色”,家庭暴力的程度更高。一位城市中年易性者(女变男)说:
我打过老婆,可以说算经常打。她一招我不高兴我就打她。她说话特别倔,我说什么她倔我,我就出拳,她一哭我就哄她,这时觉得她好可爱。每次打了她,我俩“黏度”都特别大,过后又平淡下来,接着又来一遍,又吵架,又打她,又亲热了。就这么周而复始。她哭的时候我哄她,那种怜爱的感觉很性感,有一种平常不好表达的感觉,挺有意思的。打她的时候担心要相互失去了,要离婚了。那种感情的起伏,两个人不停地说,说,说,要失去的又回来了。我哄她,亲她,吻她,女的楚楚可怜,男的承担责任,感觉很性感,又跟刚谈恋爱时那样黏黏糊糊的,缠缠绵绵的。她一直要我没给买的东西,这会儿会领着她去买来。老婆管着丈夫一直不让他抽烟喝酒,这会儿给他端上一杯酒,买上一盒烟。那感觉很好。老婆付出疼的代价,换来对初恋感觉的重温,可能还是值得的吧。要是真伤了心就完了。有的夫妻关系有距离,打一次就完了。有的夫妻老打打闹闹,老言归于好,就是没有真伤心。
当然,更大比例的家庭中从来没有发生过家庭暴力的情况。一位在完全没有家庭暴力的环境中长大的城市青年男性在被问到是否会对女性施暴时说:
我不被欺负就不错了。我能理解那些对女人施暴的男人,但是不会去学他们。有的女人太过分,品质不好,男人在忍无可忍的时候施暴也有可能,但是不应当往死里打,打一巴掌有的时候也避免不了。
除了家庭暴力之外,针对女性的暴力的种类还包括:强奸、性虐待、性骚扰等。
强奸中的一个特殊类型是约会强奸。根据美国的统计,10至20岁的女青年有25%在约会中遇到过暴力。(Nadeau; 73)
性虐待这一暴力侵害的特征包括:针对女性的暴力跨越了社会经济地位界限;性暴力犯罪报案率最低;针对女性的暴力犯罪起诉率最低;性暴力的受害者常常会受到责备;性暴力没有被严肃对待;性暴力与权力有关。
性骚扰主要发生在充满敌意的环境中,其形式包括以性易物,如老师给学生打好分数、雇主对雇员的提拔任用等等。性骚扰的形式中还包括同性性骚扰。
女性阴部环切术是一种以习俗面目出现的特殊暴力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