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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却哭得更厉害了,又因为嘴里本来还有东西,一下子呛进了气管,一边哭,一边大声地咳嗽起来。
我咳得脸都发烫了,气都要喘不过来。叶思远吓坏了,他凑到我面前,问我:“陈桔,陈桔,你怎么了?要不要紧?”
我断断续续地说:“帮……咳咳咳……帮我……咳咳咳……拍拍……咳咳!!”
然后,叶思远就抬起了他的左脚,绕过我的身子,轻轻地拍着我的后背。
他的脚很灵活,韧带也很柔软,左脚拍着我的背,肩膀还能凑到我的肩膀处来。
他一边拍,一边说:“没事了,没事了,陈桔,你要不要喝杯水?”
我咳得累了,在他脚的拍动下,渐渐地平复下来,这时我才发现,我的脑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搁在叶思远的肩膀上了。
他身上好香,我抬起头来,看着他的脸,他白皙细腻的皮肤,清隽雅致的五官,我陷在了他那一汪深如潭水般的眼神里。
我冷静下来,去洗脸台洗了把脸,漱了口,走回来,就看到叶思远已经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了。
我看着还剩下许多的饭菜,说:“我要继续吃饭,我从不浪费粮食,你呢?”
他张了张口,说:“我不吃了。”
我说:“叶思远,我爸爸胆囊开刀住院的时候,我和我后妈一起服侍他,给他端屎端尿,还给他塞开塞露。”
他看着我,没说话。
“我家美阿姨,哦,就是我后妈,她腿骨折的时候,我帮她洗澡,还帮她洗屁股擦背。”
他眨了眨眼睛。
我又说:“我弟弟陈诺,他阑尾开刀的时候,也全是我贴身照顾他。”
叶思远似乎明白了我要说什么。
我笑了,我说:“是个人都会生病,都会受伤,生病受伤了以后,平时能做的事这会儿都不能做了,这都是正常的。又不是永久性的事儿,找别人帮忙照顾,那是天经地义,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听着我的话,叶思远那眼神儿,真看得我心疼。
我继续说:“所以啊,叶思远,我喂你吃饭吧,你这么大个个子,吃这么点哪儿能饱啊,也就一个星期的事,医生不是说了么,到下个礼拜,你就能自个儿吃饭了。”
他犹豫,纠结,思想斗争了许久许久,终于轻轻地点了点头。
于是,我端起他的饭盒,拿起他的勺子,一口一口地喂他吃饭,间或地,我自己也吃几口,很快的,我们就把我买的那些饭菜,全都吃光了。
正文 5、我和你们不一样
吃完饭,我收拾了桌子,整理了垃圾,看看时间,已经6点多了,我该回寝室化妆去了。
我说:“叶思远,我得走啦,晚上还要出去打工。”
他皱了皱眉头,问:“打工?”
我点头,想也没想就撒了个谎:“对,做家教。”
他笑起来,说:“你还挺勤快。”
我说:“那是,我是最勤劳的小蜜蜂呀。”
他突然说:“你……你的手臂,好些了么?”
我一愣,立刻掳起衣袖给他看,我涂了红药水,还在伤口上歪歪斜斜地贴了两个创可贴。
“我很听你话的,已经一点儿也不疼啦。”
他笑了,笑得很舒展,真是好看啊!我在心里美美地想。
正要走,叶思远的室友回来了,一个是身材中等的眼镜男,一个是瘦瘦矮矮的痞子男。
两个男生看到我,都是一愣,那个痞子男,我能清楚地看出他眼里的**。
叶思远给我们介绍:“这是广告专业的大一学妹,陈桔,这两位是我室友,这是刘一峰,这是冯啸海。”
我绽开最淑女的微笑,说:“你们好,我该走了,叶思远,我明天再过来,拜拜。”
听到我后半句话,两个男人的嘴都张大了。
我笑眯眯地离开了叶思远的寝室,很好奇痞子男冯啸海会问叶思远什么。
果然,我还没走出三步远,就听到门里面的冯啸海大声地喊:“啊啊啊————叶思远,你从哪里认识来那么漂亮的妹妹啊啊啊啊!!!”
眼镜男刘一峰说:“叶思远,你小子深藏不露啊!”
我没听到叶思远的声音,但我能想象他的表情,他一定只是淡淡地笑一笑,什么都不打算说。
我才和他认识没多久,就好像已经很了解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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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在Olive跳舞,我特别投入,特别热情奔放。
婉心看得都傻了,她问我:“小桔,你怎么啦?中彩票啦?”
我跳了一场,发了一身汗,说:“没,今天心情特别好!”
她笑了,说:“小妞儿,别告诉我说你谈恋爱啦。”
“没有的事儿,我要谈了,还不告诉你。”我凑过去,在婉心脸上亲一口,“还没哪个男人能入我的法眼呢。”
“你要求太高啦。”婉心摇着手指头笑,“快去换套衣服吧,待会儿再来一场,要保持这水准啊。”
“这是必须的!”我说着,心里却浮起了叶思远的身影。
我在想,我和他,般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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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周四、周五,我都在下午下课后跑叶思远寝室,待两、三个小时。我喂他吃饭,还帮他洗衣服、收拾桌子、打扫卫生。他不像一开始那么抗拒了,虽然还是有些别扭,但好在我脸皮厚嘴巴甜,他也被我说的没了办法。
我在阳台上晾衣服的时候,他会靠在阳台门的门框边,安静地看着我。他的阳台上有一个落地的晾衣架,只到人的胸口高,我知道,这是叶思远专用的。
我们会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几乎都是我在说,他只是安静地听,有时回我两句,大部分时候,他都只是温柔地冲我笑。
这几天他的脚不方便用电脑,正好便宜了我,我可以用他的电脑做会儿作业,每当这时候,叶思远就坐在我身边,静静地看着我作图,或是写文案。我叫他帮我指点指点,他也只是笑着摇摇头。
偶尔能碰上他室友,他们都是揶揄地朝我看,我也不说什么。
周五上午我没课,我甚至缠着叶思远去陪他上了两堂课。
我说:“你不方便记笔记,我帮你记呗。”
他说:“我能记的,用嘴叼着笔写,就是速度会比脚慢一点,记笔记足够了。”
我说:“我不管啦,没亲眼所见,我不信,谁知道你是不是逞强,还是用右脚写呢。”
他说:“我没那么傻,我还想我的脚快点儿好呢。”
但是他拗不过我,我真的陪着他去了。
他班里的同学看到我,都是一脸的惊讶,一是因为我是叶思远带去的女孩,二是因为,我非常漂亮。
有一个女生对我表现得特别不友好,她说:“同学,你是哪个班的,这是我们设计的课,你不能串班儿来上啊。”
我说:“叶思远脚受伤了,我来帮他记笔记的,思远,是不?”
我叫他思远,叫得又甜又亲密,他愣愣地看了我一眼,说:“朱梅,她是我朋友,上课不捣乱,就让她坐一堂吧,下不为例了。”
朱梅听到我叫他“思远”,脸色已经很差了,又听到叶思远帮我说话,气得脸都扭曲了,她说:“叶思远,你记笔记不方便,可以找同班同学帮忙,我们都很乐意帮你的,你这样带外班的人进来上课,老师发现了不高兴怎么办,以为你是来堂上谈恋爱呢。”
我立刻装起特委屈的小脸,说:“朱梅姐,你别这样说思远,是我的错,我下回不敢了。”
叶思远班里的男生们立刻就暴走了,纷纷说:“咳!有什么事啊,叶思远这几天上课都用嘴记笔记的,的确是不方便嘛,他女朋友来帮个忙也是正常。”
有人说:“朱梅,你是班长啊,别那么小气。”
朱梅快气疯了,只得咬牙坐回了座位。
我乐得偷笑,因为他们说我是叶思远的女朋友,叶思远倒是没说什么,脸上也没特别的表情,他看看我,说:“叫你别来,来了就添乱。”
我笑,说:“我不添乱,我会很乖,上课了,你把本子给我吧,我帮你记。”
“不用了,我自己记。”
“那等会儿怎么和你们班长交差呀?真以为咱俩是来谈恋爱的呢!”
“他们胡说八道,你也当真,别吵了,老师都来了。”
我不再说话,抬头看讲台上的老师,这是一堂服装学概论课,老师做了PPT教案,还有板书,很多内容需要摘抄下来。叶思远用嘴叼起笔,拿笔尖翻开课本和笔记本,然后用自己的下巴按压了一下,使得书本不容易翻页。接着,他用右边肩膀下的残肢压着本子,开始写字。
我这才发现,为什么叶思远的身材看起来还是那么好,那是因为他还有完整的肩膀,两边都留着一点残肢,虽然隔着长袖,我看不出还剩多少,但是看起来,这些剩下不多的残肢,还是能帮上他忙。
我坐在叶思远右边,他这样子写字,几乎是背对着我的,我小声地说:“你能转过来么,我都看不到你脸了。”
他停下了动作,真的换了个角度,向我这边转了过来,拿左边肩膀下的残肢压着笔记本开始写字,我干脆趴在桌子上看着他,他嘴里叼着笔,一边看讲台,一边写,一边还抬头看我一眼。
他的眼神那么纯净,清透得没有一点杂质,我盯着他的眼睛,他被我看得有些别扭,匆匆垂下了眼睑,我又只能看见他完美漂亮的眼窝,还有那两副纤密的长睫毛。
可是没多久,他又会抬起眼皮,看我一眼。我知道,他忍不住。
课堂上只有老师讲解的声音,还有同学们“刷刷刷”的笔记声,我看着叶思远的脸,那么安静,突然觉得这时刻真是美妙,要我一直坐在这儿,陪着他坐下去,我都愿意。
叶思远写字的姿势并不好看,他吃饭的姿势,用脚、用嘴做事的姿势,都不会好看。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一点也不觉得奇怪,不觉得害怕,不觉得他和我们有什么不一样。这几天下来,他在我面前,无论做什么,无论用什么方式做,我都觉得特别自然,非得说有一点额外感觉的话,那应该就是——心疼。
过了大概十分钟,叶思远放下笔,左右撇了撇嘴,动动脸颊,还耸了耸肩膀,我知道,他累了。
我拿出一张白纸,在上面写:叶思远,我帮你记呗。
然后移过去给他看,他看了看,又看看我,终于点了点头。
我欢天喜地地拿过了他的本子和笔,一看上面的字,哎呦我的妈!!怎么会那么漂亮啊!!这哪是他用嘴叼着写出来的字啊,分明就是一本钢笔字临摹练习本嘛!
我苦着脸看他,又在先前那张白纸上写:我的字很丑的,会不会破坏了你的本子?
他看了一笑,露出好看的牙和浅酒窝,然后摇摇头,这时候老师又在黑板上写板书了,叶思远看看黑板,冲着我用下巴点点本子,我知道,他是要我抄下来。
好吧,丢脸就丢脸了,我开始抄板书,我一边抄,一边往边上看一眼叶思远,没想到他也正在看我,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这真是不像我了,我想,在Olive跳舞,断断续续地都三个多月了,见惯了多少男人呀,怎么面对着这个男人,我居然懂得害羞了。
10多分钟后,我仍在孜孜不倦地抄板书和幻灯片上的内容,叶思远用右边肩膀碰碰我,我扭头看他,他很小声地说:“我自己来吧。”
我在白纸上写:你嫌我写得难看了?
他摇头,一笑,小声说:“我休息好了,我来吧,你也累了。”
我听了真窝心,就把本子和笔都推还给他了,他低头咬起笔,又开始写起来。
这一次我没光顾着看他脸了,我凑过去看他写字,我想看看,那么漂亮的字他是怎么一个一个写出来的。
他发现我在看他,嘴里也不能说话,就凑过头来,在白纸上写:一直练习书法来着。
我恍然大悟,继续趴回桌上,看他的脸,看他写字的样子。
他的笔记本上,留下了我的笔迹,那一排排小小的,娟秀的字迹,夹在他刚劲清雅的笔迹中,看起来很醒目,却一点儿也不突兀。
课间休息,我们俩终于能聊天。
我翻着他的笔记本,说:“你用嘴写都能那么漂亮,干啥还要用脚啊?”
他说:“用脚更舒坦,写久了不会累,用嘴写离本子太近,眼睛很累,嘴也痛,肩膀也酸。”
“那用脚呢?”
“用脚写就像你们用手写一样习惯了啊,你看没看到前面那张矮桌子。”
我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