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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请她去,她从没去过的地方吃饭。经理带着她去听歌剧。经理是个绅士,从来没对她动手动脚,只是对她关心备至。
她的心轻易就背叛了她的爱情。她最后的反抗就是告诉经理,她有男朋友,不值得经理喜欢。
经理却说,年轻的时候,懂得什么是爱,什么是生活?只是瞎胡闹而已。
考虑再三,她还是决定选择年过三十,年薪几十万,未婚有车有房前途无量的经理。
爱情经历过就足够了。生活需要面包。
“海辉,我们分手吧。”她说得很坚决,不再犹豫。
“为什么?贝贝。”陈海辉傻瓜似的看着女朋友。他今天是找女朋友商量,能不能先搬出去一起住。毕业就扯证的。
“是我对不起你。我爱上了别人。”系花是个美人,在她人生中最美的时刻,就算流泪,也能哭得让人心醉……
系花说着就跑了出去,一位长得算不上多英俊,却充满气势的男人正在门口等她。看着她冲过来,就搂住了她,把她带出去……
陈海辉呆呆地看着眼前的哈根达斯。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他不知道,分手也可以吃哈根达斯的?他突然觉得,他就像个被命运愚弄的傻瓜。
☆、Chapter 64
趴玻璃窗,不小心围观了,小青年海归被美女怒甩的悲催经历,肉包子心中不禁产生了一种暗爽。
出来混得,欠下的债,你总是要还我的。
小子,原来你也有今天?十年后的你多么的狂霸拽,多么的不可一世,多么的能装b,公司里多少妹子前赴后继,想嫁给你当黄脸婆,十年前你也只不过是个被甩的苦逼小青年。
该,活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小包子刚要迈着豪迈的步伐,昂首挺胸的走开。就再次收到了成神系统的提示。
“叮,宿主触发了随机任务,安慰三号可攻略对象,帮他走出失恋的阴影。完成任务,宿主积分加30,正能量加5%,三号攻略对象好感度加20%。”
喂,你又玩这一套。又让我帮助敌人?告诉你,就算我心怀在宽广,脑子在长包也不要去安慰他。小肉包子在心里对着成神系统咆哮。
可是,自从被恶整成了q版小皇帝后,成神系统突然成熟了好多,现在也在跟她废话了。
“胖子又笨又蠢,看起来就没什么灵性,不可能做出这么好的企划案。而且,我们是做广告推广的。林小乐大大降低了我们公司的形象。”
——上辈子海归经理明知道企划案是她做的,还当着大家的面判她死刑。
只是因为,太子妃没选他,所以就在胖闺蜜身上泄愤而已。这样的人,人品多么的卑劣。
所以,遇到王子阳,发现他不是她想象中的那个样子。遇见“叫兽”知道他有笑面瘫,其实不是故意让她误会的。
那些曾经受到的伤害,过去真的可以让她过去了。
只是,面对这样糟糕的海归,林小乐觉得也让他就这么过去。我不招他,至少也别想让我主动帮助他!
就让海归伤心去吧!这么糟糕的人活该被妹子甩掉。
林小乐毫不犹豫地决定走人,反正随机任务可做可不做。放弃了就好了。对于现阶段财大气粗的林小乐来说,30积分根本就是毛毛雨。
只是还没走一步呢,她又再次收到了系统的提示。
“叮,宿主触发随机任务,现在马上走进去,坐在海归对面,奖励哈根达斯一份。”
“……”又来?天知道,虽然她现在体重99。5,多努力才能保持着美女不过百。
然后,偶尔被小豪哥带着出去撮一顿。虽然吃点肉,会感觉到很幸福。但是她真心不敢吃胡吃。就怕自己像气球一样鼓起来。
偶尔忍不住想搓一顿,来顿肉肉,减肥专家就会跳出来指正她。要她保持健康的饮食状态。
别说哈根达斯了,这一年她连过生日,也只是吃了鸡蛋大小的一块儿蛋糕,还不带奶油。
现在系统说要奖励她……哈根达斯?
喂喂,真的可以么?这算不算用食物引诱她犯罪?成神系统简直太过分了。
林小乐在心里向系统发出抗议的怒吼。眼睛却忍不住向着窗子里的冰激凌看去。
一看不要紧,她就惊呆了。英俊的小青年版海归经理居然在哭,大滴大滴的眼泪不断地流下来。哭得就像受了委屈的傻孩子。
林小乐从没想过,海归经理居然也有这样沮丧狼狈的一面?
好吧,为了冰激凌,她就真的当作是为了冰激凌了。
林小乐看了看哭得很伤心的青年版海归一眼,再看了两眼哈根达斯,终于还是忍不住走进冰激凌店。
前世的林小乐其实跟海归经理挺熟悉的。
海归经理追太子妃的时候,太子妃总是习惯性拉上胖灯泡闺蜜林小乐……海归经理对太子妃关怀备至,对胖灯泡闺蜜也会保持礼貌的态度……
那时候,别说哈根达斯了,其他各种好吃好玩的,有太子妃的就有胖闺蜜的……
如果不是太子提前回国,跟太子妃闪婚。林小乐毫不怀疑,海归经理会成为她的大姐夫。
现在这位年轻的大姐夫,被美女甩了,正在捂着脸哭涕……
看到他这狼狈的样子,林小乐完全能想到,变成精英版海归,被太子妃甩掉之后,不知道是不是也躲在小黑屋里,一边撕手绢,一边孩子气地哭鼻子……
想到这里,林小乐再次觉得坦然了。
她正能量已经超过100%,何必跟外表英俊能干,有颗软妹子般多愁伤感的心的海归经理计较?
说不定海归晚上睡觉的时候,会抱熊娃娃也说不定。
林小乐其实很想用力地拍拍他肩膀说,你还是不是男人了?
这世界女人多得是,不就是被甩了么?用得着哭成这样么?
可是林小乐实在没敢说,就算这位大哥这么能哭,这么少女心。可是,他到底是个180的大个子,手长脚长的。
这样的身高体重,把她从肉包子拍成馅饼,绝对是分分钟的事。
冰激凌,她主要目标还是完成冰激凌任务。
于是,林小乐按照系统的指示,走到哭得很伤心的海归身边,拿出一包纸巾塞给他。
到了此时,陈海辉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囧镜,连一个路过的穿着校服的中学生小妹都看不过去,还特意跑来安慰他?
陈海辉你怎么能这样呢?别把自己弄得跟傻瓜似的好么?不就是初恋失败么?
你可是校园里学妹们的偶像,喜欢你的人有的是,至于弄得这样么?
好心的小妹子,为了给他下台阶。皱着包子脸问,能不能请她吃冰激凌。
反正,前女友不吃的东西,他也没胃口去碰。现在一看见冰激凌他就觉得糟心。
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一句广告语,谁能当真呀?
挺贵的东西,不吃很浪费。
于是,陈海辉示意好心眼的包子脸小妹子,你吃吧。
包子脸小妹子很识相,坐在那里就开始安安静静地吃冰激凌。
即便是对着他那眼泪止不住,傻瓜似的脸,小妹子也吃得特别高兴。
慢慢的,陈海辉终于哭不下去了。他看着,小妹子盯着冰激凌眼睛都瞪圆了,带着一种虔诚地心情,用勺子盛了一勺冰激凌,塞进嘴里……她吃的时候,眼睛都迷了起来……好像在享受这个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脸上还带着一种幸福的感觉。似乎得到了这份冰激凌,她就得到了整个世界……
而陈海辉,他刚失去了自己的世界,自己的幸福……
眼前的冰激凌可以让他的心不那么疼么?
陈海辉终于忍不住拿起勺子,开始吃自己的那份冰激凌。
他和一个包子脸的小女孩一起吃哈根达斯。一切都显得有点像是开玩笑。
只是,当那种甜滋滋的味道滑过他的舌尖的时候,陈海辉的眼泪再次忍不住流出来。
很好吃……
有这么好吃的东西,他为什么要难过?
“失去了一个爱她的人,是她的损失。她现在选择一个可以带给她好生活的男人。可是,日子已久,她就会发现,他们的生活不合拍。她在他面前,永远抬不起头来。她是他圈养的金丝雀。这样富足的生活算是幸福么?她年轻貌美时,她的丈夫爱慕她。她年华老去时,如果她的丈夫爱别的年轻貌美,她连抗争的勇气都没有,因为她是被他养着的。”林小乐缓缓地说道。起码电视里,小说里经常出现这种狗血片段。
“没错,她活该。她选择那个什么狗屁经理,等着以后吃苦头吧!”陈海辉抹去眼泪,发泄似的咬牙切齿地说道。
林小乐瞪圆眼睛看着他,眼前这个很少女的海归可能永远不会知道,他在十年后也变成了狗屁经理,也想把大学刚毕业的漂亮妹子。结果还是被甩了。要说区别的话,就是十年后的他运气比较差而已。
“等着吧!我一定要努力,将来娶过比林贝贝更漂亮的更年轻的女朋友。我将来一定要娶一个美女老婆。”少女心海归吸着鼻子,任性地说。
“咳咳,其实,我觉得大哥你……还可以选择实际点目标比较好吧?例如很喜欢你,家事小能手,很会做饭,很适合当老婆的清秀型美女也不错?”
就比如上一世,她们公司里暗恋他好几年的会计姐姐。
那位姐姐真的很像是贤妻良母。每天中午都喜欢带着自己做的饭。即使是闻着会计姐姐热饭的味道,都觉得很香。
而且那位姐姐心地很好,对胖子也没有偏见。从来不搞两面派那套,做事又认真。据说姐姐经常被追求。可惜,姐姐偏偏喜欢这只少女心,梦想着娶个美女老婆的海归。
到了现在,作为会计姐姐粉的林小乐,终于忍不住对海归说了句实在话。
“你想呀,你娶个美女老婆,你还要捧着她,事实讨好她。万一美女性格不好的话,她就是太后,你就是小桂(辉)子。你为了她挣钱,辛辛苦苦地工作,回家别说一口热饭了。可能连杯凉茶都没得喝。光顾着美容化妆,逛街,买衣服了……(上辈子的太子妃大概就是这样过日子的。)
如果娶个贤妻良母型的老婆就不一样了。她会烧一手好菜,她能把你养得白里透红的。娶了她之后,你的吃穿住行完全不用担心,因为她完全都是家事一把罩。你加班了,她会给你炖上一锅美味的汤,给你补养身体。她虽然会唠叨,有时候,你听到她的话,有点小烦,在她身边的你却一定能获得幸福。”林小乐一脸认真地看着海归。
“我妈说,过日子是自己过得。谁过得幸福谁知道。买东西也是,不一定买最贵的,但是一定要挑最适合自己的。”
☆、Chapter 65
可不是日子是自己过得么?还不如抛去那些浮华美丽的东西,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那个人呢?
爱情到底是什么?林小乐自己都不太明白。
只是,对于太子妃来说,她真的很爱太子么?
林小乐觉得不是。比起太子,她似乎更喜欢海归经理。
作为胖灯泡闺蜜的林小乐,曾经以为自己很明白太子妃的心意。
她却闪电跟太子相恋,闪电结婚,闪电生子……
那之后,她就去了国外,至于幸福不幸福,就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林小乐在公司里,听到了太多太子的恋情史。太子妃也知道,却还是嫁了。
林小乐说完这些话,海归半天都没说出一句话。
林小乐也不想理海归了。冰激凌也吃了,奖励也拿到了,话也说过了。海归怎么想,哭不哭,就不是她的事了。
其实,海归会不会知耻而后勇,奋发图强,飘洋过海去镀金。回来后,变成金龟勾搭漂亮的妹子。林小乐是不怎么关心的。
林小乐打完招呼就离开了。
陈海辉从玻璃窗望去,刚好看见肉包子脸小妹跑到了,跟她穿同款阿迪达斯运动服的胖青年身边。
两人也不知道说了什么,肉包子笑得特别开心,像是捡了一块儿金元宝似的。
那个阿迪达斯胖子伸出手,没好气地拍了拍她的头。
四周的人都在看他们这对怪异的组合。
有的人,鄙视着胖子拐带未成年,他的眼神已经藏不住他的心意。
有的人,觉得肉包子小小年纪,这样子不太好。
然而,肉包子和那胖子两个肩并肩走在一起。谁也没顾及别人的眼神。
可不是么,生活是自己的事。为什么要在意别的想法?
他又为什么一定要找个美丽却善变的女朋友?就为了听别人夸一句,哥们,你朋友真漂亮?
这样能证明自己比别人强,比别人有本事么?这样做有意思么?
他就像个傻瓜拿着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钱,非要买一双名贵的鞋,结果出门走一圈,得到的不是别人羡慕的注视。而是绊到石头上崴了脚。那双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