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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青萍-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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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书+网'你见过她吧,你们到底说了什么,跟她后来出事,有关系么?”

她的声音乍一听什么情绪都没有,镇定极了,叶仲锷知道这是她久经思考后才说出的话,声音不觉平淡下来:“你想知道?”

“是。”

“你既然想知道真相,我把能告诉你的都告诉你,”叶仲锷冷静的说,“许大姐的死跟我有关系,她知道了一些至关重要的消息,来警告我小心应付,然后被人发现乃至灭口,我当时没有想到对方手段那么狠毒,保护不力。这件事情上,我难辞其咎。”

之璐轻轻看他一眼,摇头之后又点头:“不关你的事情,大部分事情,总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救了小里的人,也是你?”

“我知道他们下一个目标是小里,就找人保护她。”

“可你在更早的时候就让人跟着我了,”之璐说,“那时候许大姐还没有出事。”

车子拐上另一条路,叶仲锷目光不移的看着后视镜,说:“能告诉你的时候,我会告诉你。”

“那这件事情,什么时候能彻底解决?”

“快了。”

之璐长长呼出一口气,她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清楚,叶仲锷不会骗她。她从挎包里拿出两串钥匙放到仪表台上,轻轻说:“恩,钥匙就在这里。”

叶仲锷直视前方,沉声说:“离婚的时候我跟你说得很清楚了,房子归你。我不在乎这一套房子,也不会让人认为,我对前妻无情无义。”

“它不是我的,”看到叶仲锷满脸风雨欲来,之璐觉得气氛压抑,特地用玩笑语气说,“我嫌麻烦,每年的物业费那么贵,我可能都负担不起;更何况,我考了博就会回学校,房子对我来说,意义确实不大。”

车速渐渐缓慢,叶仲锷说:“物业费我已经预付了,别拿这个搪塞我。你打算考博?”

之璐微微一笑:“是啊,打算考世界文学和比较文学。”

叶仲锷就在这个时候侧过了头,恰好看到她的美好的笑脸。波光粼粼的眼睛,苍白的脸颊被夕阳染红,仿佛有了血色;又因为瘦,笑起来的时候下巴尖尖的。美丽的让人惊叹。认识她开始,就知道她是一个心高气傲的女子,但她的心思,从来都不在容颜粉黛之间徘徊过,由于她不自知自己的美丽,因此也更加动人,让人难以割舍。

叶仲锷觉得前所未有的疲惫,一拍方向盘,声音诡异的有些沙哑:“钟之璐,几年情分,夫妻一场,你想装做什么都没发生过,撇的一干二净?”

倒是真想什么都没发生过,总比现在生不如死强。心口的疼痛逐渐满散到全身,之璐不敢看他,不敢说话,垂着眼睛,压下眼眶的酸涩。

叶仲锷猛然一脚踩了刹车,车子尚未完全停住,他的双臂就伸了过来,不差分毫的把她搂在怀里,之璐一愣,却听到他说:“之璐,你就那么不愿意要我的东西?我能给你的,除了感情,就只剩下钱了。可是你什么都不稀罕,从一开始都不稀罕。这几年,你要是稍微为我考虑一下,我们能走到这一步?”

他的怀抱温暖得不可思议,之璐咬着唇,喃喃说:“你说的对,你一向都是对的,是我太倔强,听不进去。”

叶仲锷一下子放开她,冷静得仿佛正在出席重要的会议:“我们之间还能不能挽回?我要一个答案。”

之璐沉默不语。如果她说好,那么复合之后的问题又怎么解决?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第一次的失败,她彻底失去了再为人妻的信心,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只要有爱就一定所向披靡,牢不可破的。说她懦弱也好,说她害怕再受伤害也好,她想,我现在连记者也不愿意做了,没有理想了,也没有了勇气。

“没有答案,就是拒绝。”叶仲锷重新发动汽车,声音在汽车的启动声中有些模糊和走样,“我一直都知道,你爱我永远没有我爱你那么多。不过我想,爱多爱少都没关系,只要你爱我就够了。我纵容你,我给你创造条件让你尽可能的施展才华,也许你能够在某一天知道我对你的好,把心多用在家里,用在我身上;可是你并没感觉到,你依旧我行我素,两三年了吧。我对你,彻底没办法了。”

随着他这句话,天边最后一缕红光消失了,路灯一盏一盏的亮了起来。叶仲锷仿佛才想起来,打开了车身内部的灯光,明亮得异乎寻常。

不知道来了哪里,周围的路一点也不认识。她又不想开口问他,目光失焦,呆呆看着外面,被动接受信息。这片地方空旷而且开阔,两旁都是大片的草地,路边停着十多辆运送砖瓦石块的超大型卡车,仿佛一只只巨兽,车子飞驰过去的时候,她瞄到一块巨大的广告牌,才知道,城西这四五平方公里的地方,都被某财大气粗的房地产集团把持。

她大脑的大部分地方已经死机,可小部分还在运转,能够让她乱七八糟的想一些事情,同时听到叶仲锷讲电话的声音。

“……正在新城区附近,是,我知道有车子一直跟踪我,两百米左右的距离。黑色桑塔纳,没有车牌号,看到了?马上过来。”

挂上电话,叶仲锷加大油门,车速陡然提高,他这个牌子的车本来就是以速度而著称,开起来只觉得在飞。

之璐震惊:“有人跟踪我们?你在跟谁讲话?”

叶仲锷目不斜视,严肃:“一群亡命之徒,跟着我们有一会了。我倒要看看他们玩什么花样。好了,不要再跟我说话。”

他脸上的神色告诉她此事非同小可;她不敢再问,回头看了看,大概是因为本来就是黑夜的关系,后面那辆桑塔隐隐约约,可想而知,他们也在全力拼速;正前方则是一个十字路口,他们走得是东西走向的那条路,平整光滑漆黑的柏油马路,三十米一盏路灯;南北走向的路也许并未修好,只有一两盏路灯。

虽然路灯的光芒虽然暗淡,但足以照亮一辆提醒巨大的卡车以罕见的快速从右侧逼近。不需要多年的驾车经验,也能看出这辆卡车就是冲着他们而来,以两车目前的速度推测,结果是可以预见的——会撞上,而且,惨烈。

那巨大的卡车使得之璐眼睛恐惧的睁大,她猛然侧头,叶仲锷一半的精神在留意后面的桑塔纳,另一半精神在开车,完全没有发现从右侧高速逼近的庞然大物——这才是他们最大的危险。

警告他已经来不及了。

之璐半站着,探身出去,使出浑身最大的力气,抓住方向盘朝左猛然一扳,然后双手往回一撤,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抱住了驾驶椅上的那个人。

一个人生命中的任何一秒都可能跟他自己及其他人的命运相连。

如果更早两秒钟把方向盘扳往左边,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但毕竟是差了两秒钟,虽然微不足道,那毕竟是时间。车速本来就快,忽然的拐弯使得车身一歪;巨大的惯性,车子在撞击下虽然偏离原有的行程,收效却不大。

庞然大物般的卡车到底是撞上来了,看在外人的眼底,简直是无法避免。沉重的冲击声发生的时候,右侧的车门几乎是在一个瞬间就变形走样,车窗的玻璃碎片、金属的残片,卡车车身上大块的油漆从车窗里飞了进来,全都雨点般的砸在她的背上。

起初之璐并不觉得疼,只觉得车身剧烈摇晃震动,并且还在往前滑行,耳边轰隆响动,声音缤纷而丰富;感觉到怀里的人要从她的怀抱里挣脱出来,她加大了力气拥抱着他。其实之璐的力气向来很小,中学大学时代考试体育,她的铅球永远只能混个达标水平,及格都勉强。可是最危急的时候,她双臂里涌出来了源源不绝的力量,不论他怎么试图推开她,就是死死的抱着他,纹丝不动,如同石膏塑像般纹丝不动。

疼痛传来的时候,车子因为撞到草地上的石块,终于停了下来。

轰鸣声渐渐远去,警车声由远及近。之璐再也没了力气,她坐到一个温暖的怀抱。背部和尖锐的疼痛让她浑身发抖,他额头上有血,脸上的泪,因此显得面目模糊。之璐觉得触目惊心,轻轻说:“你受伤了?”

叶仲锷想抱她,害怕碰到她肩上背上的伤,小心翼翼捧着她的脸,嘴唇贴在她冰凉的额头:“不是我的血……是你的……”

之璐虚弱的点头,放心的开始微笑:“你没事,就,好了。”

哪怕世界在这一刻全部毁灭都没有关系,只要怀里的那个人还在,就可以了。虽然安全了,可她还是不肯松手,仿佛他是在海啸中幸存下来的游人所抱着的最后一块木板,又仿佛是在冰雪荒原中快要冻死的迷途旅人的拐杖。

这些想法都是她彻底的昏过去前想到的。车子撞上来的时候,它们还没有出现在她的脑海里,完全没有成型,那个瞬间,她只知道一件事,他是她的所有,是她在这漫长人生里惟一的希望和支撑。

'二十'

半夜的时候,之璐从昏迷中醒过来,首先就闻到消毒水味。四下黑暗,她疲倦,动了动身子,疼痛从背上传来,忍不住轻轻“啊”了一声。灯应声而亮,有点灼人,她下意识眯其眼睛,再缓缓睁大,终于看清楚另一双狭长的眼睛。熟悉的面孔趋近,眼睛也离得近了,可以看到里面的暗光,忧心,还有,货真价实的猩红血丝。她向左侧躺,而他坐在床边的沙发上,抓着她的双手,死死的看着她,仿佛一眨眼她就会消失。

随后叶仲锷坐到的床沿,小心翼翼的俯身下来,双臂环住住她,避免碰到她背上的伤口,额头抵上她的。之璐把头往上挪了挪,看到他眼睛里异样的光芒一闪,眼泪一滴滴落她的脸上。

之璐花了几秒钟来确认现状,迟疑的说:“仲锷,你在哭么?”她身上痛,但脑子还相当好使。这么些年来,她从来都不知道他也有眼泪。在她的印象里,他几乎是无所不能的,什么都能得到,什么事情都能做好,怎么还会哭?

叶仲锷抬起头,手抚摸上她的脸颊,停在上面,喃喃说:“之璐,之璐,你出事了,让我怎么办?答应我,这辈子都别再做这种傻事了,答应我,象爱惜我一样爱惜自己,绝不以身试险,听到没有?答应我。”

勉强笑了笑,她说:“不是没出事么?我活得好好的。”

“答应我,”叶仲锷吻她的额头和一侧的脸颊,坚持着问下去,“之璐,答应我。”

之璐觉得眼眶发热,轻轻说:“好。”

两人维持着这样的姿势很久,麻醉药的功效还有残留,之璐不知不觉地再次睡了过去。闻着他身体的味道,睡得罕见的好,连梦都没有。

她睡着的时候,长长的睫毛微微上翘,弯成月牙的形状,在白皙光滑的皮肤上投下阴影。她表情平和,有一股被压抑的生机在她的脸上流露。

是的,被压抑的生机,她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从来都不是;她生机勃勃,说到自己喜欢的东西,眉飞色舞。而她现在这样,痛楚,消瘦,压抑,都是自己带来的。结婚前,他郑重的告诉自己和双方的父母,要给她最好的生活,可到底没能做到。

叶仲锷一个人坐在黑夜里,不停的反思。第一次在大学见到她,清澈透明的大学生,个子高挑修长,说话时表情生动活泼,笑容总是停留在嘴角,修养很好,有一半的时间礼貌的看着对方的脸,直接看到人眼睛里去。因为时间紧,他留了名片给她。

那个时候的叶仲锷是有名的证券交易所的副总经理,加上在美国两年时间,身价自然不凡,父亲虽然没调到本省省委,但也是临近省省会的市长;他并不是花花公子,可物质条件和外部条件决定了他身边向来不缺女人,他也跟不少女人交往过,可就是没有一个人像面前这个小了自己七岁的女孩一样,第一眼就让他觉得心脏猛然一跳。那种感觉,已经若干年未曾出现过了。

毫无疑问,钟之璐的确是相当美丽的,平心而论,他被她吸引,跟她的美丽没有直接的关系;而是她说话,动作,神态落落大方,展现出了一种独特少见的人文素养,这是他不曾在任何人身上看到过的。

而且还特别认真可爱。她显然做过大量的准备工作,对金融学方面的常识有较深的了解,但偶尔也会出错,把几个名词张冠李戴;他纠正她的错误,她很不好意思的微笑,有点歉意,有点害羞,还有难得一见的腼腆,那些瞬间可爱极了。她最后付钱的举动让他吃了一惊,她没有玩笑的成分,目光真挚坦诚,实事求是,她说出的话就是她心底深处的想法,她的确就是那么想的。这样的人,整个人都是纯粹的,颇像上个世纪上半叶的“一身诗意千寻瀑”的知识女性,精神气质高贵典雅,不容侵犯。他原以为,这样的女性若干年前就彻底消失了。

叶仲锷跟好友童展去酒吧喝酒,他愉快的承认,不过最初的几次见面,他就被她迷住了。而问题是,他请她吃了一次饭后,他打过几次电话给她,约她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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