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杨里对鲁建中深深鞠躬:“谢谢你。”
结束这次充满血腥味的探访,之璐强行拉着杨里去买了几件衣服,又在外面吃了晚饭,把杨里送回去后,再次出了门,去了超市买了一堆东西,艰难的把自己扔回出租车里,闭着眼睛开始打盹。
听着车子行走带来的呼啸风声,半睡半醒时想起杨里脸上坚毅的的神情,咬牙下定了决心,是的,那样一个小女孩都知道如何坚强,我也不能再这样颓废下去,还有那么多事情,等我去做。
'三'
在公司楼下遇到邓牧华急匆匆的从出租车里出来,一样是一脸的倦意,之璐正准备询问何故时她倒是先问了出来:“你看上去怎么比以前还糟?”
之璐揉了揉快要僵硬的脸,也问:“师姐,你又怎么了?”
“还能怎么样?”邓牧华欲言又止。
每天这个时候一楼的电梯口都是人满为患,两人对视一眼同时噤声。之璐认识的同事极少,对很多人可以做到视而不见;邓牧华好歹也是主编级别的人物,哪怕再累都要笑容满面的跟人招呼。东南文艺杂志是东南出版社旗下的四本期刊之一,水平和销量在同类文学期刊里属于中等,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杂志社人也不多,十个编辑,大部分都是三十五岁以上的中年人,之璐和邓牧华是其中最年轻的。以前二人关系颇好,渊源很深,现在再次遇到自然比关系比别人融洽。
虽然是主编,邓牧华其实并没有架子,按照她自己的说法,她能当上主编纯属意外,完全是捡到的便宜,这样的纯文学杂志,只要每期的导向和主题定下来,谁来做这个主编都一样。
中午吃饭的时候之璐跟她谈起前两天遇到的事情,没有提起具体细节,只说被害一事就让邓牧华倒吸了一口凉气,震撼的感慨了再出离愤怒的拍桌子:“残忍啊!原来以为这些案子只能发生在连续剧里,没想到我们身边都存在!而且真是蹊跷,真是让人想不通。”
“嗯。”
邓牧华深思了片刻,想通了什么了似的,拿手指戳她的额头,就像读大学那会批评她:“之璐,你虽然是一片好心,但我觉得这个事情背后不简单。你让那个孩子住校不就可以了吗?现在不是给自己找事是什么?这么些年下来,你喜欢多管闲事这个毛病怎么一直都改不掉,迟早有一天你会被这个毛病害死。”
之璐唯唯诺诺的点头:“也不完全是,小里很聪明懂事,添不了什么麻烦,不外是多一张嘴而已。”
“我是觉得这件事情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那个女孩的母亲绝不会无缘无故的招惹到这么狠毒的角色,”说着瞥到她的脸色,邓牧华知道说了也是白说,聪明的改了口,“哎,你也就是这个性子,估计一辈子都改不了。所以硕士才会改学新闻吧,非要做记者不可。”
的确如此。之璐说:“新闻学本来也是我高考第一志愿,不过差了几分,没考上,所以上研究生的时候补回来。”
“认准一条路走到黑,绝不回头,难怪嫁不出去,”说着邓牧华自嘲的一笑,“不说你了,我也是五十步笑一百步,晚上又要被逼着去相亲。”
邓牧华比之璐大了两岁,今年就要步入三十大关,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结婚,被家中父母长辈都快逼疯了,平时那么稳重的一个人,说起相亲就像个孩子一样沮丧。这几年来,她前后相亲不下五十次,各色人等都认识得差不多,经历也丰富多彩;之璐有次玩笑说她完全可以借助资源便利写写《相亲宝典》赚赚稿费,这个建议被邓牧华一个白眼送了回去,她说,我已经很郁闷了,再写书岂不是把郁闷放大百倍千倍?
餐厅里有液晶电视,正在播送本省的午间新闻,大幅报道最近在市里召开的一年一度的大型财富论坛的相关新闻。电视所在的方向虽然在之璐身后,她还是听到熟悉的名字飘过,眸子里暗光一现,下意识回了头,看到了再熟悉不过的身影时,思绪不受控制的飘远。
邓牧华见到她怔然且若有所思的模样,拿着勺子在她面前一晃,细白色的银光微微晃动,那光芒如此灼眼,之璐忍不住别开了目光,缓缓的把目光转回来,清明如斯。邓牧华顺着她的目光看了一眼电视,并无意外的“哦”一声,念着屏幕上的字:“安业集团董事长叶仲锷?原来是他,这么年轻英俊,真意外。”
“哦,”之璐愣愣的说,“你认识他?”
“你以为我两耳不闻窗外事?我有时也会翻翻财经新闻的。叶仲锷是什么人啊,都不知道你这两三年的记者是怎么干下来的,”邓牧华感慨,“有钱有权,年轻,长得又不错,真是现实版的天之骄子。不知道他结婚了没有,如果没结婚的话,恐怕本省一半女性都想方设法的想要嫁给他。”
刚进杂志社的时候邓牧华让她填个人信息,她踟蹰再三还是填下“未婚”两个字,邓牧华在旁边看着,拍拍她,语气如此悲悯的说,想不到啊,怎么都没想到曾经大名鼎鼎的文学院的院花也沦落到这个地步,跟我一样嫁不出去,可叹啊。
本想说什么话,顿一顿,那句话在喉咙打个结,终于吞回去了。之璐勉强让自己露出满不在乎的微笑来:“哦,我觉得这个新闻稿写的不够精炼,用词不准。”
邓牧华连连摇头:“你以为你还是记者啊。”
不觉怅然,的确不是了。不但做不了记者,连家都没了。电视里,一身深色西服的叶仲锷在正在回答记者的提问,他个子很高,肩膀宽挺,他历来都这样,什么衣服都能穿得好看。此刻他面带微笑,眉毛稍微上扬,声音一如继往的温润低沉。
想不到两个月后她听见他的声音,居然是在电视里。他跟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来着?是在民政局吧。他签完了字,把笔递给她;她没接,从包里拿出自己的笔,一笔一划的把自己的名字写上去,力透纸背。眼角余光看到他握着笔的手在空中停了一会,片刻后才收回去,这个时候他说,之璐,如果你的脾气不改,以后会吃亏的。
真是气苦。她没勇气看他,只是笑了笑,恭喜你了。
其实他们要离婚的消息传开后,她的父母,家中的长辈,甚至八十多岁眼睛半盲的奶奶都来劝她别再跟以前一样倔强下去,建议她低声下气的求求叶仲锷,两个人试着重新开始。怎么算,他们结婚还不到三年,三年之痒都不到,岂不是叫人扼腕,而且女人不像男人,离婚后再嫁就困难了。之璐自己也承认,她在学习工作上是倔,非常较真,但大事上她不糊涂;不是没想过求他,甚至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办法都想过,不过男人的心都不在了,再求又有什么用?什么都没了,自尊不能再丢了。
越想脑子越疼,在暖气太足的办公室昏昏沉沉的熬了一个下午,稿子还没有看完,她收拾了一下准备带回家看,刚刚站起来就到了鲁建中的电话,他言简意赅:“钟小姐,麻烦你来公安局一趟。”
杂志社在市中心,公安局却在另一个区,有一定距离,正常情况下花三十分钟能到。不巧的是,当天堵车情况严重,她足足花了一个半小时才赶到公安局,彼时天已然黑尽。之璐对公安局并不陌生,一名值班警察还是带着她上了楼,指着走廊尽头的房间说:“鲁副队长在里面。”
鲁建中还没有下班,在刑侦队办公室等她,之璐进屋的时候他正站在灯下在看一沓报告,他身材高大,几乎挡住了灯光,背光的缘故,深色的制服几乎变成全黑。看到她来,他严肃的神情稍微缓和,请她坐下后问她要不要喝水,之璐心里有事,哪里还喝得下水,直接问:“到底怎么样了?”
“法医的鉴定报告出来了,我想你有必要知道,”鲁建中把手里的报告放回桌子上,眉毛凝着,“直接死因是心脏上的伤口,切中动脉血管,一刀毙命,干净利落,许惠淑没有时间尖叫,所以没有邻居听到屋子里的动静;看起,是确认死亡之后,才被肢解的。”
之璐凝神听着,缓缓点头:“那就是说,许大姐死前并没有受太多苦?”
“你要这么理解也可以,”鲁建中看着她,简单的叙述着事情经过,“从凶器和伤口的痕迹来看,我们可以确定,有两个凶手,杀人的是一个,也是主导;分尸的是另外一个凶手,是从犯。四肢上的伤口破损很多,手法相当生涩,下手的时候有所犹豫,大概是被另一名凶手逼迫的。”
之璐大脑混乱:“两个凶手,怎么会?”
鲁建中表情相当严肃,四周的空气也随之凝固起来,“这件案子已经立案。我今天去找过李凡,调查了一下情况,人人都许惠淑善良温和,脾气很好,平时话也不多,只知道埋头做事,再苦再累都没有抱怨过,没人相信她会被人谋杀。”
说着他身子前倾了一点,灯光在眼睑下投下了淡淡的阴影。屋子很安静,制服摩擦带出了一点细微的声音,沙沙的,好像雨粒从瓦片上滚过去。
“疑点虽然多,但是也不是不能解释;善良的人会被谋杀,最有可能的解释,她参与到了什么事情里面,而且还是被动参与。我们了解情况的时候知道,她有时下班较晚,要八点后才能离开。这期间,她很有可能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涉及到了某些人的隐私和利益。因此被人杀人灭口。要知道,嘉禾路那带本就是是非之地。”
“说得极好,太对了,”之璐拍掌叫好,这席话颇有醍醐灌顶之感,“怎么想都只有这种解释能说通。”
鲁建中顿一顿:“钟小姐,方便的话,周末的时候,我想见见那个女孩,她应该会知道什么。”
“怎么可能,鲁警官,实话说,我觉得不可能,”之璐连连摆手,“小里如果知道什么事情,肯定会说的。”
“你没说错,但如果杨里并不明白母亲随口告诉她的那件事情的重要性呢?”鲁建中站起来,在屋子一圈一圈的走动:“她们母女相依为命,非常亲密,如果许惠淑看到了什么事情,回去应该会对杨里提到;而很多事情,我们看到了就只是看到了,不会深想,也却不会知道它对后来的影响。”
“恩,对的,”之璐沉思,越想越觉得有理,她被这番话彻底说服了,点点头说,“就好比我今天随便给一位路人递了一杯水,几年后竟然发现那个人竟然是国家主席。细节决定成败,有的时候,也决定了生死。”
鲁建中嘴角一弯,露出一点笑意:“钟小姐果然是编辑,这个例子很好,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之璐紧缩的眉头这才打开点,“那好,我回去问问小里,周末的时候我带她来公安局,你再问一问。”
说着瞄到墙上的时间,快到八点了。之璐站起来,随口问:“鲁警官,你还不下班?”他的确准备下班了,之璐就在公安局门口等他出来。他换上了随意的便服,加上留着短短平头,看上去比穿制服年轻了好几岁,反差之大,看得之璐一怔,嘴角漾出一个微笑:“都快认不出来了。”
虽然听这话没有一百次也有五十次,可从她嘴里说出来仿佛变了个味道。鲁建中忍不住多看她一眼,她个子高挑清瘦,松软的围巾在脖子上绕了一圈,再垂下来,几乎快到膝盖;她穿着厚厚的大衣,但依然能看出美好的身材。五官不掩疲惫,但眉眼无一不动人,她就那么云淡风轻的站在门口,缓缓转过头,对他微笑。他忽然觉得鼻酸。
两个人低低的聊天,案子太沉重,重得仿佛想暂时放下它;绕了个弯,路边灯下有人在买烤红薯,香得空气都是甜的。这一天之璐都没吃什么东西,此时才觉得饿,脚步不由得一滞。
鲁建中心口一动,对她说“等等”,几步奔过去买了红薯拿回来递给她:“下班了就来公安局了吧,没吃饭?”
之路怔了怔,想起了好几年前的一个晚上。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叶仲锷一个电话打到寝室,吼她,你不是说要来机场接我吗,人呢?
那时她上研一,空余时间多,平时没事就在网上写帖子或因不同观点与人论战,往往争论得血液沸腾,不亦乐乎,电话来的时候,她吓得魂都快散了,冲出寝室,打了车去机场,在出租车里给他打电话,小心翼翼的问,会开得怎么样?顺利么?他不说好与不好,就在电话那头“嘿嘿”冷笑,笑得之璐浑身冷了热热了冷,再也热不起来了。
见面后她低眉顺眼,乖乖去找他的行李献殷勤却死活没找到,诧异的时候他揽过她大步流星的朝候机厅出口走,同时说,行李我已经让司机带回去了。
之璐瞪眼,恨不得吃了他,气恼的说,既然有司机来接,那你怎么不一起回去,还让我来接你?你不是折腾我吗。
叶仲锷斜眼看她,毫不留情的反击,我在机场等你那么久,你忘记迟到了反而有理?
结果两人还是打车回了市区,一路上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