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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懒猫,可舍得起来了?”
我扭头看去。
叶朝之俊秀的脸上,是和往日一样温柔的笑容,也许是刚睡起的关系,脸色有点嫣红,和平时的稳重文雅相比,竟别有一番风流俊逸的味道,看得我心里一跳,差点心慌起来,连忙分辨道,“谁是小懒猫?”
“你啊。”叶朝之在我唇上轻轻一碰,然后笑道,“紫菀都进来两趟了,可有人还在睡,怎么都叫不醒,只好任由她睡下去咯。”
“呃……”
一想到自己和叶朝之赤裸着身子搂搂抱抱的样子,都被紫菀给全数看了去,我不禁涨红了脸,慌忙岔开话题,“那……那现在什么时候了?”
“快中午。”叶朝之道,“觉得饿?我让紫菀把午饭送来。”
“不……不必……”我连忙阻止。
虽然我很清楚,紫菀早就知道我和叶朝之已经是什么关系,可毕竟没被她当场看见过,如今……被那丫头都彻底看进眼里,虽然没什么,但想想,还是有点尴尬。
叶朝之并不知道我想的是这个,一双大掌在我腰上圈了圈,皱起眉,“这两年到底有没有好生爱惜自己?你看你,腰肢又细了,真是叫人不放心。”
我没有回答,只是将头倚在他胸前。
他的心跳声强劲有力,一下接一下,有规律的跳动着。
听了很久,我才舒口气,问道,“那些刺客,当真没有伤到你?”
叶朝之轻轻笑起来,“若说毫发无伤,那是骗你的。”我闻言大惊,连忙撑起身来看着他,“你伤到哪里了?”
“哦……那个呀……”叶朝之满眼顽皮的笑意,“肩膀上有块淤青,也算是挂了彩,不过现在大概都看不出来了。”
他一边说一边露出自己肩膀,从脖子到肩,上面全是红红紫紫的痕迹,都是昨晚在温泉的时候被我咬出来,那块什么淤青的,哪里还能找到半点踪迹?
偏生叶朝之还扬着一边眉,戏谑的看着我,像是在说,看你昨晚的“杰作”!
我一张脸顿时火辣辣的涨红起来,有点恼羞成怒,呸一声,“没正经!”,就翻过身去,懒得再理他。
叶朝之朗声大笑起来,伸手自背后将我抱住,下巴还搁在颈间磨蹭不休,柔声问,“要不要再多睡会
他下巴弄得我痒痒的,忍不住捂住脖子挣脱开去,“不要,都中午了。”
叶朝之却将我又搂回去。
我红着脸,双手撑在他胸膛上,想保持一定的距离,虽然也不过是徒劳的挣扎而已,“我可不要当唐明皇!”
“唐明皇?”叶朝之好奇的问。
“从此君王不早朝啊!”
我努力的想要挣脱,以避免真的变成“春晓苦短”的场面,两人正在纠缠不休,这时,传来轻轻的敲门声,紫菀推开门走了进来。
见到我和叶朝之手脚交缠的模样,小丫头没尖叫也没捂眼睛,镇定的很,好整以暇的开口,曼声吟道,“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她倒应景,怄得我哭笑不得。
这丫头!记性还真好,居然连我平时顺口开玩笑的话都记住了,如今还反过来调侃我?真是要造反了!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我愤愤不平的瞪着她,可惜紫菀根本就不怕,装作没看见的扭过头去,开口道,“小鹦鹉来了。”
“哦?”
我应了声。
紫菀要和往常一样替我更衣,却被叶朝之把衣物都接了过去。小丫头抿着嘴偷笑,很识趣的退了出去,快到门口的时候,又探出头来,“对了,招财进宝也来了!”
说完就一溜烟逃走了。
我斜眼瞅着房门。
“……这丫头做贼心虚哦!”我抬头看了看忍不住笑的叶朝之,“别告诉我她也有份参加。”
“那倒没有,她的罪名,顶多就是昨晚丢下你逃跑吧?”叶朝之一边笑道,一边替我穿上衣物。
“没义气!”我愤愤地骂道。
网友上传章节 第九十四章
更新时间:2008…8…6 3:09:38 本章字数:3361
其实没义气岂止紫菀一个?
一见到招财进宝,我二话不说就冲了上去,一把拽住他衣襟,恶狠狠的开口。
“你居然出卖我!”
招财进宝心虚,自然不敢和我大小声,陪着笑分辨道,“这怎么能算是出卖你呢?”
他把自己衣襟使劲从我手里拽出来,“叶相对你痴心一片,我是感其真心惊天动地……啊,不,是感天动地,才给了他一些指点,又没说你一定就在什么地方,能找到你,也都是叶相才智过人,说起来,叶相果然是文武双全德才兼备人中龙凤!贺兰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招财进宝腆着脸无耻的拍马屁,我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无非是想让叶朝之替他说情,免得等下挨K!
不过我才不吃他这套,瞪着眼正要冲上去KO他,身后,叶朝之将我一把抱住。
“好啦,贺兰会长也是一片好心,就别再生气了。”
拿人手软吃人嘴软,叶朝之果然和招财进宝一个鼻孔出气,再加上他八成是心软了,又觉得招财进宝挨骂挨得委屈,于是合起伙来欺负我势单力薄。
我忿忿不平的回头瞪了叶朝之一眼,“喂!你放手!这死人妖居然敢出卖我,一定要揍得他满脸桃花儿开我才甘心!”
招财进宝见叶朝之帮着他,笑得越加嚣张,那表情很有“来呀来呀你来揍我呀”的感觉。
叶朝之还是紧紧圈住我腰,大声道,“红衣。虽然贺兰会长是个人妖,但也不能当着人妖的面说他是人妖啊,这不是当着和尚骂贼秃吗?很伤别人自尊啊!”……我敢发誓!叶朝之是故意的!他绝对是故意的!
我都从来不知道。叶朝之居然这么损!腹黑地家伙!
他说这话的时候,面无表情外加口齿清楚声音洪亮。在场所有的人都听了个清清楚楚,赵一定力好,还算绷得住脸,可紫菀早就非常不给面子地狂笑起来,丝毫不顾及自己一贯的淑女形象。至于小鹦鹉,更是笑得抽筋,使劲捶着桌子,大笑不止。
招财进宝满脸无可奈何,哭笑不得,愤愤然表示严重抗议,“叶相,你这是过河拆桥!”
叶朝之也忍着笑,不置可否。
我早笑得瘫在叶朝之怀里。他一手将我身子搂住,一面正色对招财进宝道,“贺兰会长大恩。朝之终身难忘,改日定当重谢!”“不必!你不损我就成了!”招财进宝不满地嘀咕。
过了一会儿。大家都笑够了。才分别坐下来。
招财进宝用折扇搔搔头皮,开口道。“说起来,钱大老板,下个月皇泰有几个商人要过来,想谈谈合作的事情,要不要见见?”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直小心观察着我的脸色。
招财进宝知道我向来对皇泰有些成见。
毕竟当年我被抓到皇泰军营,先是差点被那个死鬼皇帝强暴,后来还被诬陷杀人要斩首祭旗,虽然逃过一劫,可怀着的孩子却没有保住,小产了,而归根结底,罪魁祸首除了轩辕流光,就是那个阴险又好色地殷赤明!现在的皇泰皇帝!
不过,虽然很讨厌殷赤明,可就事论事,皇泰的平民和我又没仇,如今人家送上门来让你发财,有生意怎么不做?
“皇泰?”我端起茶杯抿了口,“想合作什么?”
“自然是出海啊,他们也想分一杯羹嘛
“倒真是块香饽饽,谁都想咬一口。”我耸耸肩,“不过嘉麟把海上通商权抓得很紧,他们哪里那么容易插得进来?”
“所以就想见神通广大的钱大老板了嘛。”
“我考虑考虑再说。”
“也好。”
和招财进宝说话的时候,叶朝之一直安静的听着,这时才开口,“原来传说中富可敌国的钱万千钱大老板就是你?”
他惊讶的很,看来招财进宝并没把这件事告诉他。
我点头,“是啊,当时顺口胡诌的,现在倒成了化名了,早知道当初就想个好听点地名字。”
叶朝之盯着我,倒是很快就接受了这个事实,不过还有点困惑,问道,“可外面传言,钱大老板是个年纪并不大的少年。”
我、招财进宝、紫菀,同时举起手,指向一旁的小鹦鹉,异口同声道,“他!”
叶朝之明显黑线,沉默了一会儿,才又慢吞吞地开口,“还有传言,说钱大老板是个三十来岁的精壮汉子,武功高强…
我、招财进宝、紫菀还有小鹦鹉,又很整齐地举起手,同时指向赵一,“他!”
叶朝之脸上地黑线加深,隔了半晌,“那么……那个传说是钱大老板女儿的……”
“啊,那是说我了!”紫菀笑得满脸阳光灿烂,指着自己回答。至此,叶朝之再也无话好说,一手支额,哭笑不得地表情。
从此,叶朝之在杜若居住了下来。
既然已经消除了隔阂,我自然也把一切坦诚相告。
两年前如何逃生?以及这两年来到过什么地方,做过什么,都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叶朝之。
当然,也把醉红的事情告诉了他。
听完克制醉红毒性的法子,叶朝之伸手替我把脉。
细细的把了很久,眉头时而舒展,时而紧皱,最后舒一口气,伸手将我搂住。
“赵一的法子没错,你体内的毒都被压制下去了,只要以后小心点,发作的可能性并不大。”
我听了,却忍不住叹一口气。
“可能性不大,并不代表不会发作……”我从他怀里仰起头来看去,担忧的道,“朝之,我不想死,难道就真的没有法子,能彻底根除吗?”
扪心自问,我一直很怕死,但在与叶朝之重逢之前,也许是想通了,也许是看开了,还也许是因为心无牵挂,对自己的生死,竟无所谓起来,能活多久就活多久,若是熬不下去了,一个人静静的,等待死神来临,也未尝不可不一样了!
我身边有叶朝之,他正抱着我,胸膛还是那么宽厚而温暖,我贪恋的紧紧抱着。
与他重新在一起之后,也就是刹那间,我突然再次在意起自己的生死问题来!脑中只有一个念头,我不想死!我不能再自私的丢下朝之!
所以,我要找到根除醉红的方法!
天下一物克一物,我就不信醉红当真就无药可解!
也许是从我脸色猜出了心思,叶朝之伸手将我脸轻轻的扳过去,柔声道,“只要能克制住,就有时间寻找解毒的法子,而且,天下也有几味解百毒的灵药,只要寻到,未尝就不能解了醉红。”
我玩心突起,干脆双手挂在他脖子上,笑嘻嘻的反问,“解百毒的灵药?是不是天山雪莲?大还丹小还丹?九花玉露丸?”
这些都是我以前在武侠小说里看来的,叶朝之明显没有听说过,闻言一愣,“什么大还丹小还丹?还有九花玉露丸,是什么东西?”
“嗯……据说是治伤解毒的东西,你没有听说过?”我明知故问,意料之中的看见叶朝之摇摇头。
我越发得意起来,竖起根手指晃了晃,嚣张的很,“想不到博学多才的叶相也有不知道的事情!”
叶朝之没说什么,只是似笑非笑的看着我。
“来,求我吧!乖乖认输,我就告诉你那是什么!”我得寸进尺。
“认输?”叶朝之扬了扬眉。
我使劲点头,嬉皮笑脸,“是的!认输吧…………唔!”
话还没说完,叶朝之已经低头狠狠的堵住了我双唇,更毫不客气的长驱直入,尽情品尝了个遍,才放开我,在耳边暧昧的笑道,“现在认输的,是谁?”
我被他亲得浑身酸软,连气都喘不过来,双眸早就湿润了,哪里还有力气反驳他?只好不甘心的瞪了他一眼,却换来一阵清朗的笑声。
网友上传章节 第九十五章
更新时间:2008…8…6 3:09:42 本章字数:4206
记得借尸还魂之前,玩仙剑奇侠传四的时候,很喜欢那首好听的《仙剑问情》,更记得里面的一句歌词。
“如有你相伴,不羡鸳鸯不羡仙。”
如今和叶朝之在一起,真正是应了这句歌词。
每天,从清晨第一缕阳光射入窗棂开始,一睁眼,就能看见他俊秀的面庞,还有明亮的双眼,正目不转睛的看着我。
不知道为什么,叶朝之总是比我先醒,然后将我的头倚在他胸前,手臂横过我肩膀,紧紧抱住。
问他,他也总是笑笑,什么都不说,要不就忽然将我用力抱住,然后狠狠的亲下来。
而每当这时,我还能说什么呢?只觉得心里酸酸的,也用力的抱住他,肆意的回应着。
杜若居清静,适合隐居,不然我也不会在这里住了差不多两年,如今多了个叶朝之,爱人相伴,隐居的日子就变得跟神仙似的,快活无比。
转眼过了一个月,天气渐渐热了起来,好在杜若居位处幽谷,凉风习习,幽静清凉,倒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