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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祝同人)蝶梦文才-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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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她身上发生了太多异事,记起上辈子这样的古怪事件一点没能让我吃惊,只是她之后一直假装没想起来,才让我格外在意。
  最近我一直纠结的疑问就是:伊儿上辈子喜欢过我没有?
  回忆往事,都是我追着她、逼着她,直到她无路可退,可是如果不喜欢我,又怎会不顾体面赶来王家?如果不在意我,又怎会不顾一切救我性命?如果不心疼我,又怎会耗尽所有功力助我习武?
  但是如果喜欢,为何如今又不和我相认?
  “郎主,小娘子不在屋里。”
  “嗯。”
  她不在,我反倒松了一口气,会不会伊儿也如我一般不知道如何面对?我想过要好好问问她,把压在心头十几年的疑惑弄个清楚明白,可是走进她的院子,又摆起了父亲的架子。她的房间清雅之间透着富贵,这也是我看惯了的风格,但因为是她住着,便透着莫名地喜欢。
  她喜欢绣花,案头箩筐里的绣花绷子上,正是窗前台子上的那瓶菊花的图案,很像很逼真,右上角的句子长短不一,读起来却格外有律韵,他记忆中有类似的一首,也叫《醉花阴》,也一样透着愁苦,却比不得这首沉重,压在他心头,喘息都重了几分。
  薄雾浓云愁永昼,素锦蜀丝绣。案上一枝秋,减却风流,暗香还依旧。
  由来辜负君心久,纵是相逢后。把借口抛残,忍泪相瞒,月冷人空瘦。
  她总是这样喜欢自己折磨自己,就算真做错了,我也舍不得怪她,一想到她忍泪装欢,自己反倒先酸楚得不行。
  穿过回廊来到屋后,她的屋后有个小院儿,比起屋前的花圃,此处更显幽静,只是背阴有些寒凉,伊儿在桂花树下的藤蓝里躺着。听见我的脚步声也不睁眼,我也不戳穿她,不过看着她渐渐长开的面容,想着她就是伊儿,她都记起来了,只要我开口,她一定会留在我身边,既使终身不嫁,既使心里还有马文才。一时间这个念头就像蔓草一样疯长,事实上我真的差点吻上她的唇,可最终我控制住了自己,她终究是我的亲生女儿,是我宠溺疼惜着长大的女儿。
  在她额头吻了一记,她也‘醒’了过来,亲昵地将头搁到我的腿上道:“阿爹,秋天又要过去了。”
  “是啊,年光易逝,阿爹又老了一岁。”
  比起同龄人,我算是年轻的,可是看向伊儿年少稚嫩的外表,怎么也无法不介意。
  “阿爹一点都不老,去街上溜达一圈儿,肯定会有姑娘示爱的。”
  “如果伊儿不是阿爹的女儿,会喜欢阿爹吗?”
  我知道这样的问话已经越礼了,可是我无法控制自己不去弄个清楚,所幸身旁并无其他人,视线锁住她的双眸,不想错过任何情绪,答案我很满意,她说‘当然喜欢,阿爹的眉眼含笑、风流多情,没有女子不喜欢’,不过更加令我释怀的是她的神情,眼底一闪而逝的欢喜无需言语来形容。
  和伊儿走到这个份儿上,其实许不许来世都已经无所谓了,这一世是伊儿负了我,可我当初也没有坚持,像所有经历过情伤的人一样娶妻生子,安稳一世,相比较,我到底没有马文才那份冒天下之大不韪的魄力。
  作者有话要说:
  《醉花阴》
  薄雾浓云愁永昼,素锦蜀丝绣。案上一枝秋,减却风流,暗香还依旧。
  由来辜负君心久,彼此相逢后。把借口抛残,忍泪相瞒,月冷人空瘦。
  
  第73章 前世兄妹
  
  自那之后,彼此默契地不再提起,安安稳稳地过着今生,伊儿虽没有放下愧疚,却知道他默许了她去爱别人,就算明知道欠了他的,暂时也不用还了。
  记忆里曾经承诺过若能再他一面,必定告诉他自己是喜欢他的,可如今细想,当年的王凝之于她而言相当于一个不是备胎的备胎。之所以这样说,因为他不是她愿意就能嫁的,可他却总是在她伤心失望的时候守候在身边,温暖她冷掉的心,与其说喜欢,还不如说是感动、愧疚多些。
  一直觉得古代的生活再忙也是有限,节奏其实是很慢的,但马文才可不这么认同,遇上一个不管正事的上司,他压力很大,想要忙里偷个闲却是不易。这不刚忙完重阳节的传统仪式,时间一晃接近年关,他又被各处往来的帖子淹没,军营府衙两头跑,忙得可谓脚不沾地。没等歇一歇,就听到岳母生产的消息,赶紧过去帮忙,想必这小公子一生出来,各处的贺礼又该到了,这年节里真是没时间休息了。
  果然,王凝之命中没有别的女儿,这回谢氏又生了一位小公子,当然生了男孩乃是喜事,家乡的贺礼还来不及送达,江州当地的士人土豪们先登门贺喜了。洗三那日,因着天气冷,并未抱到室外去,只有相熟的几位夫人在跟前,其余人只得在戏楼里吃酒看歌舞。
  那酒正是入秋时伊儿大量采购的葡萄酿制的,以前她不敢暴露太多,这离开父母近三年,很多事情都有了借口和说法。不过也正是她的‘勤劳’令家中的年礼别具特色,此时的葡萄酒仍是个稀罕物,而她家则‘奢侈’到不只有葡萄酒,还使用‘夜光杯’。
  这‘夜光杯’并非传统意义上的那种,而是工匠们根据杜家‘仙逝’的女儿留下的手札研发出来的薄胎瓷,薄似蝉翼,轻若浮云,莹如夜光,比之白瓷的皎洁清新多出一番灵动飘逸。谢道韫不是俗气的人,却也有喜爱俗物的时候,这套杯子送来的时候,难得她露出爱不释手的神情,最终这套杯子成了把玩件,没有沾染酒气。说起来她这个丈夫也没有什么不好,除了气度行事不像个风流名士,这爱好什么的倒也还风雅,例如酷爱书法、侍弄茶花,还有一个喜好便是收集各种茶具,家中的玉茗阁里收着各种款式花色的茶器,她不免也跟着沾染了些喜爱。这套茶具对着灯光时晶莹剔透,比之白玉杯还更甚一筹,当得‘夜光’两字,于是就有了‘夜光杯’这个叫法。
  “难得先生喜欢,文才叫人多制一些。”
  王凝之当时气结,这马文才对着他叫‘岳父’,对着道韫却叫‘先生’,这是故意的故意的还是故意的……
  不过后来,这茶具的确是送了不少过来,否则也不会拿来待客了,一时间贵族中引发了一股薄胎瓷热潮,顺流而下直到建康不说,更是逆流而上去到蜀地。
  这些都是后话,王凝之却是多年之后再一次见到杜家大哥,当年他对自己照顾良多,自己却在伊儿去后再未联系过他。
  “多年不见,凝之也不见老,这是服了仙丹?”
  “哈哈,子清也是风采依旧啊!岭南家中一切可好?”
  杜子清蓄了一副美髯,王凝之看着很是羡慕,这些年他随着年纪增长,同龄人无不是一副长髯,唯他因为伊儿不喜欢,一直还坚持将下巴上收拾得干干净净,只留着上唇一点短须,一如当年,不过也因此看着更显年轻一些,用现代的话来讲,他算得上中年美大叔一枚。
  “一切都还顺遂,家中添了不少小人儿,父亲更愿意陪母亲在家含饴弄孙。”
  “子乔怎么样?应该也是做父亲的人吧?”
  意外地见杜子清叹气,一脸的心疼和无奈,难道子乔出了什么意外,记得他身体不太好,全家都很紧张他。王凝之对那个孩子是很喜欢的,天真直率、单纯可爱,他可是当年第一个站出来支持他追求伊儿的杜家人。
  “子乔他……出家了,如今法号叫了缘。”
  “为何如此?老夫人愿意?”
  “子乔自小身子就弱,被家里宠出了脾气,知道伊儿从小吃斋念佛其实是替他以后,就一定要自己亲自持戒,后来竟干脆住到寺里去修行,天长日久再不肯回尘世了。”
  “你也莫伤心了,想必各人有各人的缘法,伊儿也很好,改日叫你见见就知道了,性子不如以前柔顺,不过这样不易吃亏。”
  “说得有理,我可是听说文才被制得死死的,那‘约法三章’早就传开了。”
  王凝之主动开口,杜子清也是松了口气,一直以来杜家都是想探望一下伊儿的,只是怕王家多心。
  王凝之说话算数,带伊儿去梅岭赏春便巧遇了杜子清,不过女眷并不会一直跟外男相处,所以只是见了个礼就避开了。但伊儿却是激动地难以平静,杜伊人的十七年人生真的很短暂,但如果她真的是杜伊人,她应该是很开心的,尽管家中并不怎么宠她,甚至有点忽略,可那是在广州,现代时她就是在广州出生长大的,看着那里从闭塞到通商、从贫穷到富足,她的心里叫一个暖意融融。
  看到杜子清须髯遮住小半张脸,她也惊觉岁月无情,梦里那个清俊秀美的杜家公子转眼已经是中年人了。杜子清眼中的伊儿却也是陌生中透着熟悉,尽管相貌不同,气韵上却有九分相似,喉头一荡,一声‘小妹’唤了出来,让本还有点陌生感的伊儿鼻头一酸,两行清泪夺眶而出。
  “莫哭,这种天气,哭完了脸上会痛。”
  杜子清上前用帕子替她拭泪,虽然不再是一家人,可小妹似乎是记得他的,那这份情意是不会断的。父亲的意思是怕马家和王家结亲后与杜家淡了情份甚至断了往来,所以虽然这些年不曾探视伊儿,今年听说他们订婚的消息,无论如何让他走一趟,正巧碰上王凝之有喜事,也不显得突兀,如今看来,再顺利没有了。
  “为什么叫我‘小妹’?为什么我见到你会想哭?”
  “大概前世我们是兄妹。”
  杜子清没提她和小妹很像的话,这‘前世是兄妹’的说法更显亲近,转瞬间就拉近了距离,也冲淡了伤感。
  “伊儿,这是岭南杜家的子清大哥。”
  “原来是杜家的大哥哥,难怪伊儿觉得亲切,每年给伊儿送好吃的。”
  “你呀,就记得吃。”
  伊儿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王凝之也默契地不提,宠溺地刮了一下她的小鼻子,提醒道:“子清虽年长你许多,但文才是要管他叫大哥的,以后你就随文才一样叫他大哥吧?”
  “阿爹,伊儿知道了。”
  “凝之,莫不如伊儿认我做义兄,何须随了文才来叫。”
  “也好,这见面礼可准备啦?”
  “哈哈,伊儿可喜欢这玉佩?”
  杜子清对于妹妹的某些喜好可是清楚的很,这翡翠毕竟不在交广境内,实在难得,成色好的更要看运气,好的工匠也少。
  “大哥,伊儿很喜欢。”
  “喜欢就收着,等伊儿将来出嫁,大哥再给你添妆。”
  伊儿其实想得不深远,只是很高兴杜家还能记着她,收下了杜子清的玉佩后,回到家里就开始寻思有什么特别的可以让杜子清带给杜家的每一个人。可是想来想去,只觉得自己好像没什么拿得手的礼物,绣品?杜伊人从前在家里不知绣过多少,最后还是马文才拿主意,给她挑了几样东西。
  送杜子清离开以后,她自梦后的一段心事总算搁下了,安安稳稳地帮着打理家务,前一阵子她心里烦乱,劳累他里里外外忙得可怜。
  
  第74章 又有情敌
  
  “阿娘,在做什么?”
  “你阿爹的佛珠,我想着让人找相似的料子补上就好,谁知新料与旧料色泽有差,看着不大舒服。”
  这佛珠她很熟,当年他从她腕上抢走的,之后就一直戴着,什么时候坏掉的?
  “既是有差别,何不差得更大些?阿娘上回串瑾瑜花钿不是还剩些珠子?”
  谢道韫坐在一旁看女儿将这串珠子拆散,配上三颗瑾瑜珠子,且左右各添了一粒银珠,熟练地打了个盘长结,结尾上也这样换了几粒珠了下来。
  “这珠子拆下来有些可惜。”
  “倒是可以做个步摇。”
  这丫头,不过几下一摆弄就做了个步摇,骨架子全靠绳结编出来,木珠、银珠和瑾瑜配上棕色的线绳,往金色的花簪下面一缀,很低调也很风雅,却不会太黯淡,正是她喜欢的风格。
  “你呀,心思都花在这上头了,正经学问粗浅的很。”
  唉,有个博学的娘亲真是压力很大,这不过一点小事,就被她上纲上线地教育了,父母总是喜欢让孩子按照自己觉得的正确方式生活,可实际上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既使是父子、母女,也不能完全走同样的路。
  “阿娘,女儿觉得人活一世,‘自在’二字,难道人人都得学富五车才好?过得去就行了,一一就喜欢做这些。”
  “你可真是长大了,以前可没见你顶嘴。”
  “孩子大了,就有自己的想法,别怪她了,我看这步摇不错,比那个花钿素雅,更适合你。”
  遇上王凝之,她满腹才华都没个出口,每次不用开始就败下阵来,尤其是对女儿的管教上,她与丈夫根本就是两个想法。
  “得了,我自恃辩才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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