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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你的脸色怎么如此苍白?一定是生病了。”
我梨花带雨,一脸凄楚,一阵狂点头,“对呀!对呀!好心的书生……我去附近的山上采药,不小心扭伤腿了。能不能麻烦你送我去前头的兰若寺略做歇息?”
我抖了抖临时道具,一篮子刚刚随手扯的野草,顺势还打算撩起裤腿,露出光滑细腻的小腿魅惑一下人心,上面好歹还有上次断腿(树)留下的伤痕。
十分害羞的宁采臣显然被我“大胆”的举措吓得一惊,立马尴尬地别开眼,脸颊绯红,喏喏开口说话的声音都满是怯意。
“姑娘,我看你的腿伤很严重啊!”
明明都没看…………
“你的脸上也被刮伤了!最好去镇上找个大夫看看!”
哦。忘了这里是礼教森严的宋朝了,朱程理学,崇尚存天理灭人欲的时代……我忙撩下裤腿,哼,伦家才不是随随便便的女子咧!
宁采臣想要过来扶我,但又碍于圣贤书里学的“男女授受不亲”,正在踌躇犹豫,进退两难。
真是个心实的孩子,丢在现代,可以被警察叔叔列为重点保护对象——实在容易受骗!
看来还得再加一把火!
我沉痛地“一瘸一拐”站了起来,小小迈了一步……
只听见我夸张地“哎呦”大呼一声,然后华丽丽地摔倒在地……
天人交战的宁采臣总算是抛弃了他的朱老夫子,投奔伟大的雷锋怀抱,用实际行动证明他是善良的好男娃!
他扶起我重新坐回石块上,声若蚊蝇地说道:“小姐,你先坐在这里休息一下。”
然后解下背上的小书筐,内心纠结,挣扎万分,痛苦地取舍了一番,最后只拿了他新写好的账本塞在胸前衣襟里。接着就将他的其他行李藏在了林子里一株隐蔽的参天大树下。
咿呀?书生看来也爱财嘛~~你看,一找到他有凡人的特性,就不容易产生个人崇拜情节……
如此这般跑来跑去,弱不禁风的宁采臣面颊上竟然已经有了薄薄一层细汗!晨曦的暖暖融光照在他白净青涩的秀气脸上,像是打了一圈圣洁的光芒。
天啦撸!想我高中时代最水心的就是这种文质彬彬的白面书生型!瞬间星星眼,路人圈粉!
“我还是背你去镇上看大夫吧!小姐。现在实在是非常之时,并非书生要冒犯小姐,还希望小姐海涵。”宁采臣一本正经地解释道,甚至还做了个揖……
呃……太有礼貌了!
“不用了,真的不用了!你送我……”我忙罢手道。
文弱书生的呆,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解释成——认死理,倔得很。
宁采臣根本却不顾我的推辞,在我面前蹲下来,费劲地背起了我,站起来的时候还踉跄了一下。
= =那个,真不是我重,现在顶多几两肉,是宁采臣太弱了一点……
他本来就羸弱,像根孤零零的青翠竹子,衣服都撑不起来,现在却牢牢背着我,小心翼翼地一步步辛苦地向前挪着。
我不由得心生愧疚,后悔脑子一时短路,采用这样的方式来阻拦他。
他基本上走上一刻钟就必须得停下来歇歇,体力消耗得特别大。
而且,为了不显得尴尬,还尽量在没话找话和我聊天,试图分散我的“疼痛注意力”。
我在内心小角落掌掴自己一百次……
“姑娘,我家住兰溪,是来郭北镇收账的,我叫宁采臣。”
“哦~~~”他老老实实交代清楚自己的来历,想说明他不是个坏人吗?为了替他节省体力,我只嗯不接话茬,但他似乎无法体会到我想传达给他的善意,反而觉得我在“惴惴不安”,更详细地介绍起了兰溪风光……
呆萌书生——宁采臣,真是感动死我这颗早不不会砰砰跳的少女心了!
我脖子上的铃铛从衣襟口落出来,蹭到了他的脖子上。
安静的铃铛与我手上戴着的翠玉镯子撞了一下,突兀地发出“叮——”的一声,小小的惊了他一下。
“姑娘,我见你脖子上挂的铃铛很是……‘别致’啊~~~”宁采臣停顿了一下,斟酌了用词,试图与我换个会让我感兴趣的话题聊。
我闻言却一愣,经他这么一提,脑海中又浮现出那张永远笑意盈盈,盛气凌人的老妖怪脸。
“唔……算是收到的一份重要的礼物吧。”我瓮声瓮气答道。
下意识地伸手摸向颈脖间的紫金小铃铛,犹豫了一下,取出了里头塞着的棉花。微微有些心虚地想,也不知道里头的那只喝过老妖心血的蛊虫被闷死了没……
下一秒,铃铛里头的蛊虫不知发什么疯,使劲地欢腾跳跃,“铃铃铃~”响个不停,我的心也“咯噔”往下重重一坠,忙慌乱地牢牢握住铃铛,心里直犯嘀咕:老妖不会出啥事了吧?
铃铛不知怎么了,这样就安稳了下来。
我松手,又闹腾……面对着宁采臣微微诧异的探寻偏头,我表示满头黑线,我真不是把你当牛儿骑来着……而这个铃铛魔怔了,缺乏温暖和爱*抚,非得握着不可……
“我只见过兰溪的采莲姑娘将铃铛系在脚踝或是手腕处,从不曾见过有人将铃铛系在脖子上。到底是十里地有百样民俗,以前倒是狭隘了,今日受教了。”宁采臣喘了两口大气,才说完上面一大段长长的话,我的脸色却是由红转黑再转乌黑……
难怪我一直觉得这个铃铛戴着紧,还道是老妖怪抠门,舍不得几两银子将项圈做大些……原来!这不是系脖子上的啊?!他居然不提醒我?!法克!
我一生气,使劲拽了几下,呸!破烂东西!还取不下!我还真当起了紧箍咒下的孙大圣喇?!
咦?我的目光瞬间就被自己不知何时变得干干净净、重回白白嫩嫩、细腻有弹性的左手吸引了……注意力太容易分散了……
明明刚刚这只手上还有擦脸上伤痕时残留的血啊!我可是个心细如发的女子!休想糊弄我!呃?难道?我刚刚阴暗面发作,暗搓搓全沾口水擦在宁采臣破布衣服上喇?呸!小婊砸!你刚刚动过这样的心思是不是?狠狠地唾弃你!
很快,在我这种看似永无尽头不断循环的自我反省中,我们又停下来休息了……
趁他去接山泉水喝的空档,我愣愣出神了。
呆,原来是可以传染的。
我皱着眉,苦着脸,看着眼前一条笔直的通往郭北镇的康庄大道,犯了难。
本来,依据他步力,都得走上两个时辰的路程现在加上我这个大包袱,估计得走上一天。
我是泯灭良心施个延展术呢还是心慈手软施个最拿手的缩地术呢?唉,哈姆雷特式的人性拷问——做,还是不做?这是个问题!
“很傻很天真的宁采臣,我赖小鹤败给你了。”我无奈地笑笑,摇了摇头,念了个咒。
不一会儿,他气喘吁吁地回来了,用布衣长衫的下摆接着几个青色的野果子。
“我明明记着那边有处山泉,不知怎么到处都找不着了……”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显得很困窘。
……对不起!
我应该让你喝完水再施法……
“姑娘,我从林子里的果树上打了几个野果。你若是不嫌弃,先吃几个解解渴、充充饥。”他忙选了个最大,看上去最甜的果子,用手擦擦,然后略显拘谨地递给我。
“……我没有找到水……”
我毫不介意马上接过他手里的果子,大咬一口,露出灿烂的笑容,“真甜!你也吃吧~”
他不好意思地笑笑,也不坐在我旁边的石头上,就蹲在我旁边,认真吃起了他昨天下午到今天上午的第一顿饭。
他一身粗白布长衫早就破破烂烂了,颜色也是灰不溜秋,此刻肩膀上还沾了片翠绿的叶子,估摸是方才采野果时落下的。
宁采臣,你就是个温柔又体贴的呆头鹅!
如果这样单纯的人都得不到幸福,还有哪种人配?算了,让他安心地好人做到底送我到镇上医馆吧!到时候再怎么办,随机应变吧~~~毕竟我是如此机智的女子~~
我不动声色地往旁边挪挪,伸手将他肩上的绿叶拂去。
他不自在地抬头看了我一眼,目光却马上飘走,有些面白肌瘦的双颊飞上两朵可疑的淡淡绯红。
重新上路。
我建议他道:“我是不是很重?你若是累的话,可以放我下来走,反正离郭北镇也不远了。”
他摇了摇头,说:“小姐,你很轻。”
很快,一呆一傻来到了这个一如既往十分热闹的郭北镇……
作者有话要说: 小天使们留言关于剧情的猜测有一部分可以刺激我的灵感,开发脑洞~
有一部分由于聪慧地看透了我的意图,堪破剧情,三妖就只能派小角色出去打太极喇~
一个人暗搓搓寂寞码字到深夜,看看小天使们的留言还是很满足的~
☆、第三十九章 救小狼王
在郭北镇讨生活的人还是匆匆忙忙,各自忙着各自的事。
官兵拿着画像到处比对抓人赚赏金,卖符纸的,卖字画的,订棺材的……
我死死搂住宁采臣的脖子,故意将两边的头发放下来遮住他的脸……
不,现在还没到时候,没到他第二次来到郭北镇取帐银的时候。
宁采臣气喘吁吁背着我进入一家医馆,轻手轻脚地把我安放在一张太师椅上坐下,才对站在药柜之后一脸市侩的大夫如是说道:
“大夫,麻烦你看看这位姑娘的腿上和脸上的伤,上药抓药。我去那边的郭北客栈收了帐银,再过来与你结帐。”他一边从怀中掏出账本,传达给我一个安心的眼神。
我之前还纳闷,他刚刚怎么其他都不带,偏偏要带那本该死的账本,还说他财迷,实则是他害怕我孤身一人,没带钱财在身上无法抓药治伤。
药柜的大夫起初看我俩都是衣着破烂,面容憔悴,估计我们是穷苦人家,看不起病,鼻子孔看人,爱答不理。唯有此刻听说有钱赚,才笑呵呵地迎上来。
这个世风日下的世界啊……我真是很惆怅啊~宁采臣啊宁采臣~你这样珍稀的物种究竟是如何在如此险恶的社会下生存的啊?
唉~我一伸手扯住他的袖子,不想让他走。
我们大眼瞪小眼,瞪了半天,我又支支吾吾找不出理由,急得简直快哭出来!说好的急智呢?!
他蹲下身来直视着我,眼神真挚,语言诚恳,“我不会丢下你的,等我接了帐银再送你回家。”
嘤嘤嘤!我不是怕你丢下我啊!
我就是怕你走啊!
恰此时,药店里捣药的小药僮神色惊惶,举着一根木杵跑到了前面柜台来,结结巴巴,眼睛瞪得溜圆!
傻了吧这孩子?
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宁采臣转身离开,一拍扶手蹦了起来,动作迅猛,抢过小药僮手里的木杵,那一瞬间掂量了一下手感,对准呆书生的后脑勺一记闷棍,不轻不重,堪堪将呆书生敲晕,又不至于敲傻。
嗯,不错。
宁采臣白眼一翻,像张纸片旋了半圈,飘倒在地。
小药僮被我一刺激,倒是顺溜了,“啊啊啊!掌柜的!后院有头野狼在偷药材!野狼!偷药材!”
掌柜的被我的举动吓了一跳,目瞪口呆地望着我。
“大夫,你给他看看,别敲坏了,我没事。”我冷冷将木杵随手往柜台一扔。
“哦哦哦……好的好的……愣着干什么?想偷懒啊?还不把病人抬到后院去!”欺软怕硬的掌柜立马像扔烫手山芋一般将木杵扔给了小药僮。
小药僮急了,“不是!掌柜的,后面真有野狼!”
我把账本捡起来,揉揉他的脑袋,喃喃自语道:“实在对不住啊~宁采臣啊宁采臣,账本姥姥就先帮你收着了。”
“这个,姑娘,你看,药钱……”掌柜的估计以为我是拦路打劫的了,见我得利,自然腆着脸凑上前来想要分一杯羹。
唉!也难怪当今妖魔横行。大宋王朝后期已经是危如累卵,积重难返。世风日下,百姓也皆是逐利之人,连救死扶伤的医生难免恶俗。
若是活在这个朝代的日子,我有唯一一个能说得出口的优点,大概就是从不吃霸王餐,是一个合格的消费者。
我犹豫了一下,取下手上小青送我的翠玉镯子递给掌柜,这是小青送给我的第二份礼物,她说这是她的嫁妆,我一直很珍惜,可是世事总是难如人意的,如梦似泡影。
谁让我穷呢?
“嗳!掌柜的!真的!真的有狼!!!它额头上还有一撮白色的毛!不信你随我去看!它身上还有一道血淋淋的伤!”小药僮都气傻了!只欲争辩自己真的没撒谎了。
哦?我闻言却是来了兴趣,难道是一直混在我兰若寺,和我抢地盘的白毛狼王?不过它怎么受伤了?
“去去去!一头狼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我活了大半辈子,什么妖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