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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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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来了,死人会歪头吐血么?
  “鼎鼎,快退!”以前打扫战场的时候,也会遇见想要浑水摸鱼装死的敌军,而无花不过是装得特别像罢了,云雁姑娘恨恨地骂了一句,“妈蛋居然诈尸!”
  楚留香:“……你居然说脏话?”
  比起这个难道不是诈尸的那位比较重要?云雁姑娘气势汹汹地比了个中指,连几句糙话都没说过,还算是在军中待过吗?比如说她总是能听见精擅医术的明夕姐十分温柔地骂安禄山干他大爷,一天三遍只多不少。
  鼎鼎和云雁的配合是十分好的,而且也习惯了战场上的“诈尸”,几乎立刻就又往无花心口踹了一脚,借力避让开来。无花的反应也十分的快,他无法忍住吐血这样的生理反应,却在被发现的那瞬间,攻向了同样靠近了他的南宫灵。
  接下来的变化也不过是转瞬之间的事,无花当然没能抓到南宫灵,云雁姑娘顺手把大明湖畔那张小石桌当作盾抛了出去,然后自己举着太初社稷挡在南宫灵前面开了个盾墙。刀盾在手,云雁姑娘就觉得自己无所畏惧了,尤其是无花大师还被石桌追着砸的时候。
  中原一点红看到这个情景一定很欣慰,他不过是被一下子拍下湖了,无花却还要费心挡住不断回旋攻击的石桌。
  少林功夫名震天下,无花更是其中佼佼者,他极迅捷地击出一拳,那石桌就砰地迸裂开来。云雁也没想过一招就能弄死无花,她揉身而上,似乎毫不介意把要害暴露在无花面前,甚至还微微一笑,“我说过,下一次我的刀会更快。”
  巨盾被抛出,而玄铁的盾,显然比石桌坚固得多,而紧接着,便是十分惊艳的一刀,尘起刀落。
  无花临死前也只能惊诧地瞪大了眼,他的拳头明明击中了云雁柔软的腹部。没错,临死前,这一回,妙绝天下的无花大师,是真的没命了,而且这样的死亡方法,一定是所有人都想不到的。像是无花这样的人,似乎死也要一身素白僧衣,含笑坐化,可死在战场上的人有几个死相好看的呢?云雁用的是上战场的武器,死在她手上的人……点个蜡烛。
  “咳咳,结束了。”云雁姑娘狠狠吐了口血,如果不是怕无花用那邪门的忍术跑了,她也不至于送上门去当诱饵,也就是她才能把无花的仇恨拉的那么稳了。
  楚留香苦笑起来,“是啊,结束了。你可还好?”
  “小伤。”云雁抹了抹嘴角,正看见赶来的黑珍珠,便笑了起来,“珍珠,我应下你的,做到了。”
  虽然杀了无花,但是在场的一个是无花昔年好友,一个更是无花嫡亲弟弟,无论无花做了什么,身死之时还是让人心生悲哀的,而黑珍珠不同。如果说之前楚留香认为自己没有资格裁决无花,那么黑珍珠显然是有资格的苦主,杀人抵命,无非如是。
  黑珍珠双目含泪,静静地立在原地。扎木合心慕秋灵素,但对黑珍珠这个掌上明珠却十分的好,她此刻看着无花的尸身,甚至恨不得拿鞭子狠狠抽上一顿,可是人死万事休。
  人死万事休,无论无花做过什么错事,现在都应该得到安眠。
  “南无阿弥多婆夜,哆他伽多夜……婆娑诃。”云雁其实也想起了大明湖畔无花奏的那首琴曲,坐在孤舟上的僧人清淡出尘,这本该是个很妙的人。
  往生罪孽,当归于轮回。
作者有话要说:  嗯,无花死了,没错,就是这样……

  ☆、离别在即

  云雁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开口诵了一遍往生咒,或许是为无花,又或许是为无花害死的人。实话说,她有点难过和失望,战场上有兵不厌诈,有背后捅人刀子的,却远远没有这样复杂的事情出现,人心险恶是一样,那些刀光剑影隐在笑谈中……
  挚友知交四字,不是什么人都当得起的。之前听陆小凤说那些事,云雁也没有这样大的感触,陆小凤总是乐呵呵的,好像什么都不算大事。而楚留香和无花,云雁是眼见着这些事一点点发展的,难免心有余悸。
  楚留香心里莫非就不难过了?他很难过,但比想象中要好一些,无花诈死,使得他们的友谊似乎又消磨了一点,再多么深厚的情义,也经不起一次次的磨搓。而南宫灵或许是最无措的那个人,他甚至没有反应过来,无花是怎么死而复生,再死于云雁刀下。
  “轮到我了?”南宫灵说这话的时候对着的是云雁,楚留香不杀人,苍云云雁杀尽恶人,如今就轮到他这个弑父叛友的人了。
  他逃不过,也不想去逃,多少还能保留一点自己的尊严。
  云雁错愕地看了南宫灵一眼,“这样你还要为他复仇?”
  知道了无花并不是真心待他这个弟弟好,而是把他当作搅动江湖风云的工具,南宫灵也猜出,任慈与天枫十四郎的事存在蹊跷,那岂不就是意味着是他错杀了自己的养父?他想要堂堂正正与云雁一战,以死谢罪。
  既然是赎罪,云雁姑娘就不客气了,她挑起眼角,平添三分凌厉,然后单手抛出了……鼎鼎。
  被鼎鼎狠狠挠了两把的南宫灵简直惊呆了,难道要他葬身兽口吗?但是像鼎鼎这么一小只,那得咬他多少口?这简直太惨无人道了!他还不如去任慈墓前自绝经脉呢。
  鼎鼎只是用力在南宫灵胳膊上咬了一口,就觉得大仇得报了,吃了好几顿的素,终于等到今天!它还从南宫灵身上找到了一包肉条~
  “你不杀我?”南宫灵完全没有料到事情会是这样的发展,他的目光从云雁身上转向楚留香,然后落在撕咬着肉条的小狮子身上。
  云雁抱起小狮子鼎鼎,“你饿了它几顿,它咬你一下,就算抵了,至于其他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楚留香走过去,拍了拍南宫灵的肩膀,复又笑道:“我至少还剩下一个朋友。”
  南宫灵,仍是楚留香的朋友,而且还好好地活着,岂不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情?
  秋灵素最后提出的请求,便是饶过南宫灵一命。南宫灵真正动手杀了的人,也仅仅是任慈而已,可是任慈和秋灵素都不要南宫灵抵命。像是秋灵素那样看尽百般风景,最后停歇下来的女人,最重要的便是她的伴侣和孩子,任慈死了,南宫灵到底还是任慈和秋灵素的孩子。
  如果南宫灵没有流露出那一点茫然和愧疚,秋灵素可能也不会想起还是个孩子时的南宫灵,而爱终于战胜了恨。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或许需要理由,但是一个母亲爱自己的孩子却不需要任何的理由。
  “是我错了,是我错了!”南宫灵悔恨交加,英俊的面容上显露出真切的悲哀,哪怕是知道无花要杀他的时候,他也没有这么难过。他这么喃喃两遍,竟是转身就要走。
  楚留香担忧地开口:“你打算去哪儿?”
  “我……我去辞了帮主的位置,然后,去给我义父守孝。”不再是带着客套意味的任老帮主,而恢复了多年前,他带着无限敬慕崇拜地喊的那个称呼,南宫灵要去请罪,去秋灵素面前请罪,去任慈的墓前请罪。
  南宫灵看出楚留香作为朋友的关切,朗声笑道:“我还年轻,就是将来从头做起,也定将有所作为。”
  南宫灵的声音还是嘶哑的,装作豁达的模样也装得不像,可是他的眼睛里已经有了亮光,也褪去了之前的沉郁。云雁很清楚这种蜕变,在她初到大庆之时,也觉得似乎平生已尽,没有什么值得自己活下去了,可是幸而,她找到了自己的方向,或者说,她坚持了自己的方向。
  “到那个时候,你再请我们喝酒。”云雁难得调笑两句,她甩开手上血渍,眉眼轻扬,“你也该有钱赔我的鸽子了。”
  南宫灵不由苦笑,“要是你还记得的话。”
  “我记性很好。”云雁很认真地点点头,她无论是背阵图还是背兵书,总是背得最快的那一个,所以她肯定会记得的,“无论是喝酒还是鸽子。”
  楚留香看着南宫灵被这样严肃的回答噎着的表情,忍不住笑了起来,“你看,我们还是可以一起吃海龟,岂不是已经很好了。”
  “我能喝很烈的酒,那回是骗你的。”那个时候,双方可还都互相算计着呢,云雁才装作醉酒的模样,可是真要说起来,她的酒量不差,如何能让人小瞧了去?而这个时候,能一起喝几坛烈酒,不醉不归,以此忘忧,也是很好的主意。
  云雁没有喝南宫灵请的酒,现在却愿意请南宫灵喝酒,她要去买顶好的关外烈酒,味道是不如梨花白女儿红竹叶青来得绵密细腻,辛辣的口感也是别有一番风味的。
  “今晚此地,便有一约。”楚留香也要和南宫灵喝一次酒,为了送别。
  月挂中天,湖中波光粼粼,一起喝酒的不止是云雁、楚留香和南宫灵,连黑珍珠也缓了缓行程,坐在了云雁姑娘的旁边。酒是上好烈酒,楚留香还特意去百味楼带了下酒菜来,云雁很放得开地抱起一个酒坛,仰着头往下倾,连鼎鼎喝上几碗酒也是不会醉的。
  楚留香爱酒,却不会被美酒诱惑,因为他喜欢的是和朋友一起喝酒的氛围,清风朗月,美酒佳肴,不过他还是忍不住对云雁劝道:“你受了伤,少喝一点。”
  “小伤。”云雁板着脸强调道,她也不能说是酒鬼,只是在关外有烈酒取暖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如今不在关外,这种幸福感也丝毫没有散去。
  她抽了抽鼻子,又皱着眉拍了两下快把头埋入酒坛子里的鼎鼎,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一把拍上南宫灵的肩膀,伸手就要……扒人家衣服。
  “比起我来……这样的伤口草草包扎也会好吗?”云雁很轻易地把南宫灵的上衣扯开了一半。
  几乎所有人都要惊呆了,虽然江湖中人不拘小节,男子敞开胸膛也不是特别稀奇的事,可一个女孩子去扒人家衣服……楚留香终于又记起云雁姑娘那天一脸平淡地说扒了衣服就知道的事,到底是重重地叹了口气,把手盖在了眼前。
  相比起来,被扒了的南宫灵反倒淡定一点,他脸上流露出些许尴尬,伸手扯了扯上身的绷带,“皮肉伤而已。”
  的确是皮肉伤,三刀六洞,每一道刀伤都深得很,仍旧未能止血,南宫灵还敢这样和人拼酒,日后肯定要休养好一段时间。楚留香见多识广,光从伤口上,就看出南宫灵到底出了什么事——这深可见骨的三刀,正是南宫灵自己刺下的。
  无论犯了什么错,能熬过三刀六洞这一刑罚的人就可以被宽恕,南宫灵辞去帮主之位的时候没有丝毫隐瞒,他杀了任慈的真相,现今每个丐帮长老都是知道的,然后南宫灵拔出随身匕首,利落地往自己身上刺了三刀。
  染血的绷带被揭了下来,狰狞的伤口看得人心惊。云雁皱着眉含了一口酒,猛地喷在南宫灵身上,在南宫灵要呼痛前冷冷地一挑眉,拿出随身带着的干净布条重新帮着南宫灵包扎起来。
  这事她做得纯熟,无论是帮别人,还是为自己,伤口包扎不好,说不定就要把命丢了。
  黑珍珠看了半天,帮她擦了手上的血,“你做这个倒是熟练得很。”
  “熟能生巧。”云雁微微一笑,继续说道:“珍珠忘了我是从哪来的?”
  从哪来的?从雁门关,从战场上,黑珍珠沉默良久,云雁是雁门关的云雁,她没有哪一刻比现在更清楚,正是那里才养出了云雁这样的姑娘。黑珍珠看着面前的人,轻声问道:“你接下来,要去哪里?要不要……”
  要不要和我去戈壁瞧瞧,那里险峻也不输雁门,也有烈酒狂风。
  “我要去京城啦。”云雁姑娘打断了黑珍珠的邀请,十分洒脱地摆了摆手。
  南宫灵愧疚起来,他迟疑了片刻,“是为了那只信鸽?”
  云雁难得给他好脸色,笑得格外灿烂——至少对一个习惯冷着脸的姑娘来说是很灿烂了,“差不多该回去,重扬我苍云威名了。好在我身手尚未生疏,否则日后上了战场真是要丢人。”
  松快了这么久,散心也该散够了,远在京城的天子大概也在心里对苍云云雁有了个定位,把这样一个人仅仅当个武功高强的近卫,或许真的是可惜了。最重要的是,皇上对云雁姑娘不间断的信还是很满意的。
  “我发现……”
  我发现我仍是深爱着大唐,但是我很喜欢很喜欢安宁的大庆,也不容许别人再破坏这如画江山,百姓安乐。
  云雁上一封信就是这样写的,“我维护的不仅是苍云百年荣光,更重要的是——如今的每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  南宫灵这样的,也没有无花那么坏,就是有点蠢……还是好好活着赎罪吧。

  ☆、此军可成

  “你一定是个好将军。”黑珍珠敬了云雁一杯酒,然后真诚地微笑,“多谢,还有保重。”
  她不会忘记是谁帮她挡过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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