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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陆小凤真是佩服老刀把子的勇气,就不说被云雁恨到骨子里,郝连将军发话要千刀万剐的高涛了,叶孤城也不过是死了一年,而在一年之前,叶孤城可还是剑法绝世的剑仙,幽灵山庄就敢收留三年前围攻白云城的南海群剑之一飞鱼岛主于还,还有西门吹雪追杀过的好几个人,另有其他被各大势力追杀的人,就更不要说了。
能够有魄力收留这些人的幽灵山庄主人,自然是有更大的谋划与野心,否则风险和获益如何能成正比?陆小凤又卷入了一个很大很大的麻烦,或许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危险和难以预料,但是他一步步走来,竟是一点没有出差错。
不愿参与天雷行动的人,基本都被灭了口,可见知道得太多的人,总是没什么好下场。陆小凤还在喝酒,他在想一个人,一个变数,既然是变数,他当然猜不透,但是预感告诉他,这或许是件好事。
陆小凤的预感没错,在第一批人乔装下山前,变数就出现了。陆小凤在路过沼泽地的时候被人给引了过去,没办法,他的好奇心实在太重了一点,叶凌风很轻易就用一点轻微的动静引走了陆小凤,然后简单粗暴地把所有的真相都塞到了陆小凤脑子里去。
“为什么上回看见我的时候,你不告诉我?”陆小凤更想问的,是为什么现在叶凌风一下子就变得这么坦诚了,坦诚到……他有点不敢相信。
木道人毕竟是陆小凤的朋友,陆小凤怀疑过很多人,却没有怀疑过他,只是听了叶凌风的话,却也能够串联得上。
叶凌风笑了几声,无端生出种阴森感来,“我不信你。”
陆小凤是谁?或许陆小凤在江湖上已经很有名气了,还解决了很多的麻烦,但是叶凌风困于此地十余年,他闯江湖的时候,可还没有陆小凤这个人,更别说前几日他还听了一回陆小凤和叶灵的好事……这也就是自愿主动的是叶灵,否则他早弄死陆小凤了。
陆小凤顿时哑然,忍不住道:“那现在又为何……叶家姐妹也都在你手上?”
“叶灵是我的女儿,我不会动她,至于那个也和你有瓜葛的叶雪,我也不会和一个小姑娘计较。”叶凌风是真的无心和叶雪算账,他恨的是老刀把子,如今大仇即刻可报,他懒得和个姑娘动手,又有叶灵求情,也就一并交与云雁关了起来而已。
稍微停顿了一下,叶凌风那已经完全看不出五官皮肤的脸上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来,“你已经可以去找她,哈哈,很快就不会有幽灵山庄了。”
老刀把子的本事,陆小凤已经瞧过了,而叶凌风,就算他现在还在老刀把子的眼皮底下活着,却也已经活得十分艰辛。叶凌风与老刀把子之争中,叶凌风是个彻头彻尾的输家,如今怎么就能这么斩钉截铁地说出这样的话来,陆小凤想着想着,也不禁面色微变,露出古怪的神色来,“小云雁?”
如果换了云雁来说,叶凌风的确可能交付信任,一是云雁为人刚正,二来,云雁虽然武功高强,却不是个单纯的江湖人,她还是皇帝钦命的苍云军统领,代表的是朝廷,是天子之意。不过问题来了,叶凌风怎么和云雁牵上线的?陆小凤倒是猜出了一点。
“不错。孤身潜入幽灵山庄,藏匿于沼泽之中,便是连我,也是隔了两日才察觉出有人。”叶凌风也是见识到了云雁姑娘的本事才现身的,自己现身,总比到时候被揪出来的好。
有叶凌风带路,又是领奇兵而来,陆小凤不得不说,由云雁处理幽灵山庄的事是再好不过了,至于江湖与朝廷的关系?若不是幽灵山庄收留高涛,云雁也未必能领兵前来,最多是以私人名义相助。这回天雷行动高涛还要对凤尾帮动手,也是十足嚣张了。
云雁能一路追踪而来,且未引起他人警惕,实在不易,连陆小凤都是此时才知道云雁居然在幽灵山庄待过那么久,当然,沼泽地这儿,总是少有人来,他和叶灵上回来这儿也是意外……等等,他和叶灵!
“云雁这几日一直在沼泽中行走?”
“她是个能人,这附近有什么风吹草动,也瞒不过她,直到前一日,她才离开去整军。”叶凌风脸色也不太好了,即使他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顾不得了。当日他是想,叶灵和陆小凤在一起,岂不正好让木道人的女儿叶雪难受?
叶灵是叶凌风和沈三娘的女儿,可当初叶凌风有多爱自己的妻儿,被木道人说透一切之后心里就堆积了多少阴郁,但是叶灵毕竟是他的女儿,他能瞧见陆小凤与叶灵的事,云雁姑娘自然也能看到,至少是能听到的。
陆小凤简直像是被谁拔了舌头一样,一句话也不想说了,他和云雁当然是朋友,很好的朋友。云雁虽然是个女人,却与江湖中任何女子都不同,至少在此之前,没有哪个女子满心想的都是戍边报国。从军之人多爽直,不拘小节,而云雁甚至跟着陆小凤进过歌馆之类的地方,陆小凤从未把云雁当作他那些红颜知己,即便如此,陆小凤在听闻云雁可能旁听了好一场亲热戏的时候,也觉得有点头大。
不好再去想那糟心的事,陆小凤又想起苍云要围攻幽灵山庄的计划来了,换了陆小凤自己,哪怕知道幕后黑手是木道人,也无法得到有力的证据,而云雁只要把人都抓了,易容面具一扯,哪个是哪个就清清楚楚了。
若无云雁,陆小凤肯定还要吃一番苦头,而若无陆小凤,云雁压根找不到幽灵山庄所在,更莫提后事。
江湖上盛赞的“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的武当长老,收留死人的幽灵山庄主人老刀把子,木道人怎么也不会想到,他谋划多年的基业,居然就此毁于一旦,直到苍云围住了整个山庄的时候,他也还想拼上一拼。
幽灵山庄之所以为人忌惮,便是因为其神秘,当神秘的外衣被剥去,这偌大的势力,也不过就见光而融了。
无论是哪个势力要收用幽灵山庄,木道人都会比现在冷静许多,因为若要收为己用,必然有所顾忌,然而来的是云雁,来的是代表朝廷的军队。围住了庄子,然后一把火烧过去,再来上百把弓弩,云雁也没有忘记再找几个高手来助阵,大内并不缺高手,而她的朋友里,楚留香是不杀人的,却有一个中原一点红愿意出手相助,曲无容的武功也是十分不错的。
单打独斗,苍云军中怕是只有云雁和南宫灵勉强能拿得出手,可这也不是比武。
“苍云之动,不为天开,不为雷动,不为霜停!”云雁举盾立于大开的正门之前,哪怕是最常胜的将军,都不敢说每一仗打下来绝无伤损,云雁自然也不能,但是有些事,“虽死无悔!”
幽灵山庄里的人既然甘为幽灵,不见天日,自然是想活的,贪生之人,对上舍生忘死的军队,气势无端就矮了一筹。而云雁的功夫,江湖上还没有人能说出个一二来,大唐至今,武学多有凋敝,对上木道人,云雁的压力还没有当初和狼牙军争斗时大。
木道人没有要和人拼命的想法,就是没了幽灵山庄,他的身份未暴露,就还有机会,至少他也还是那个受人尊崇的武当长老,所以不过交手十几招,木道人再看见败退于弓弩之下的“幽灵”时,就迅速卖个破绽,往外逃去。
故有兵法云围三阙一,云雁围庄时也留了一个缺口,有些人的仇要自己报,她就给人这个机会。
作者有话要说: 武侠小说里的朝廷真是苦逼……高涛犯的是叛国罪,结果还要西门吹雪去追杀,早该有人诛了他九族不是吗?追杀还没杀死……心塞。
☆、幽灵覆灭
剿灭幽灵山庄,这庄中之人,是不论死活的,云雁见走了木道人,关注点就变成了另一个人,她要活抓那人去郝连将军的北军那里,当着北军将士坟冢斩杀以祭英灵。
高涛恨凤尾帮驱逐于他,不给他留活路,可他没想过,自己出卖北军消息,绝了多少将士的活路。男儿当死于边野,马革裹尸,然而若无高涛此人,如何会有那么多的牺牲?
叱咤威扬军前掠,黑云压城吓敌魂。此时不一扬威名,震慑众人,还要等到什么时候,云雁仗着自己功力深厚,立于所开缺口之前,刀斩两人,轮到高涛时,却是猛然举盾相压,封锁了高涛的退路,把人捆了交与跟来的北军副将。
眼看报仇的机会就在眼前,天雷行动却没有了机会实施,高涛心中有多绝望可想而知。一个偷生了许多年的人,是绝不想死的,他高声嘶喊起来,“朝廷的人?你们是朝廷的人!为什么要管不该管的事!”
不必云雁回话,那王副将已经冷笑两声,拎着高涛的领子,把他手脚筋尽数挑断,“你且看看,我是谁?”
王副将的脸都要扭曲了,他咬牙切齿地说完这话,就大笑出声,“恩怨到头终有报!终有报啊!我北军千百将士的性命,我的弟弟……”
郝连将军与辽人一战,幸而是老将军生性警惕又经验丰富,即便如此,也有一队人马遭伏,损失殆尽,王副将的小弟便死于那一役。相似的经历,让云雁也有点感同身受,不过这时候可不是和高涛计较的好时机。
幽灵山庄收容的都是江湖所不容的人,单以六亲不认独孤美为例,就可知这些人临了事,也不过是大难临头各自飞,若有那挡了自己逃生路的,说不准要自相残杀一回。
云雁挑起眉,也低声笑了一下,“已死的人,怎么会在不该在的地方?”
谋叛者,为常赦所不原,而收留谋叛的人,自然也该当一死。幽灵山庄人人都知高涛身份作为,无人举报,便是同伙,还有那劳什子的天雷行动,高涛恨的是凤尾帮,他们就敢动凤尾帮,可当年追杀高涛最狠的却是朝廷,这群人还敢和北军对峙?
“死人在死人该待的地方,活人就不该干涉。”勾魂使者的声音冷如刀锋,他的确不像是个活人。
云雁举盾挡住他的剑,陌刀迅速划过一道血光,“不错,死人该在死人该待的地方!”
不再多话,云雁一盾撞过去,手中的陌刀也架住了勾魂使者的剑,只是片刻的事,林致一箭穿心,已是让勾魂使者死得透透的,只能去地府勾魂了。云雁武功再高,也只是一个人,绝不可能毫无错漏地杀死幽灵山庄诸多幽灵,然而她不是一个莽夫,而是苍云的统领,领军者,深谙配合之道,弓弩交加,巨盾护身,苍云虽有折损,却也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王副将还拎着高涛,已经在思索着换了北军出这么多人,是否能得了这个战果了。然而北军并没有云雁这样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人,北军士卒也没学过什么内功心法。
同袍在眼前死去,云雁是看惯了,可却无法不难过,但比起南宫灵来,就要好得多了,就连林致几人,上过几回战场,都比南宫灵要好得多。南宫灵不是心性软弱之人,死在他手上的人也不少,丐帮与人冲突时也有出过人命,他只是……只是从来没有像今日这样,觉得心里发堵。
擅使双剑的南宫灵攻击力是够高了,可比起身边穿玄甲举巨盾的其他人来说,防守起来就有点疏忽,有时有人突围,他能拦住人,自己却也险象环生。江湖出名的老前辈,当然有出名的本事,南宫灵还是太嫩了一点。
明明只是一起训练过,搭过几句话的人,怎么就甘愿为他挡住刀戈?哪怕身死也毫无畏惧?
同袍兄弟不是玩笑话,可无花还是南宫灵血缘上的哥哥,不也是想要杀他灭口?他仿佛是有点明白了,大沙漠上,云雁高喊出来的“苍云”二字。
“苍云所属,皆为同胞兄弟。”怕死就不会上战场,云雁知道,苍云的都是好儿郎,而南宫灵,同样是在苍云旗下立过誓的人,在军中,谈恩情不如论义气。云雁自己也记不清,在大唐的时候,有多少次她是为人所救,又从狼牙军手下抢回过多少同袍的性命了。
死有轻于鸿毛,有重于泰山,天下有苟且偷生之人,也有慷慨赴义之士。
操吴戈兮披犀甲,车错毂兮短兵接……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远……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
屈原一首《国殇》,唱尽多少将士英魂。
云雁的嗓子当然不如千歌馆的姑娘,但这两者是完全不能用来相比的,她低声唱起这样一首挽歌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应和起来。战死的苍云将士被同袍背起,背后的幽灵山庄已经被大火烧得只剩下灰烬,然而事情还没有结束,云雁要去收尾了。
木道人的剑是很快,但是能否快过白云城主叶孤城还是未知,云雁也从来不怕敌人的强大。而应对木道人这样的对手,人多反而碍手碍脚,沼泽地并不适合行军列阵。
冲天的火光化作浓浓烟尘,木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