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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有一条无形的鸿沟横亘在两人面前。
李寻欢忽然有些茫然无措。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终于码完了,好困,滚去睡觉~
☆、真相
当薄云一行人达到那家客栈的后院时,薄云差点被李寻欢那副落拓的样子惊到。
多日不见,这个江湖上有名的浪子整个人形销骨立,瘦了不知道几圈,眼睛里全是血丝,乱蓬蓬的头发,许久不搭理导致胡子拉碴长满下巴,如果这不是自己的二哥,薄云还以为他是哪里来的乞丐。
看见薄云和阿飞过来,李寻欢的久无光彩的眼睛亮了亮,整个人的精神为之一震,阿飞也走上前,李寻欢拍了拍他的肩膀,欣慰地笑道:“你无事就好。”
阿飞的对敌经验太浅,若不能一击必杀,就很可能遭人暗算,所以他生怕阿飞在试图救他的过程中,被那些浸淫江湖多年的老家伙给骗了。
阿飞一时也有些激动,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不过是和李寻欢有过几次交集,为什么会对这个人有如此深厚的友情。但见到李寻欢现在的样子,他也很担心:“大哥,你……”
李寻欢苦笑了一声,没有说什么。
薄云看了一眼李寻欢身后紧闭的房门,叹了口气:“她在里面?”
李寻欢点了点头。
“她不肯见你?”
李寻欢唯有苦笑。
“她不愿见你,你还留在此,并且……”薄云上下扫了两眼邋遢的小李探花,微微挑眉:“这是为何?”
“小乐,”李寻欢闭了闭眼,似要掩盖他内心太过悲凉的情绪,道,“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薄云有点茫然:“告诉你什么?”
“诗音的头发,全白了。”
薄云的眼睛在那一瞬间睁大,仿佛也觉得不可置信,但她立即意识到了什么,很快掩藏好自己的情绪。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边,那暗暗朝自己使眼色、并且颇有几分得意神情的小家伙,一时间有些哭笑不得,只得上前一步,拉了拉自己二哥的衣袖:“因此她才不愿意见你么?随我来吧,二哥。”
薄云拉着李寻欢,走到那扇紧闭的房门前,她回头,犹豫了片刻,问道:“那本奇书的事情,姐姐告诉你了?”
李寻欢颌首:“它如今正在我这里。”
“如此,”薄云微微点头,若有所思,她轻轻敲了敲房门,唤了一声“姐姐”,随即缓缓推开那扇紧闭的门,对自家二哥道,“你也没有想过,姐姐的头发居然会白吧?她受了很多苦,这一次,你莫要再把她推给别人了。”
顿了顿,薄云又对房中那坐在屏风后的女子,轻轻说道:“姐姐,小狗蛋为什么这么做,你清楚的吧?”
原本正在伏案书写着什么的女子,抬起了头,迟疑片刻,终于松口:“你进来吧。”女子起身,从屏风后缓步走出,宽大的衣袍更显得她身形纤细,只是那一头散开的银白长发,令人只觉触目惊心。
这么些日子,李寻欢是第二次看见,没有第一次那么震惊,却更加令他心痛如绞,不由自主的上前几步,双手颤抖地捧起她银白如雪的发丝,近乎虔诚,此时此刻,他的悔恨之前,哪怕是个孩子也能从他的面貌中看出。
“寻欢。”一声落泪的低泣,林诗音扑进了面前男人的怀中,轻盈得如同一只蝴蝶,男人的身形晃了晃,随即伸出双手,如同抱着易碎的稀世珍宝一般,小心翼翼地回搂住她。
薄云立在房门前,看到这一幕,淡淡笑了笑,原本打算退出去,想了想,还是补充了一句:“打搅一下。二哥,当年有些事情,如果姐姐不想说,随后你且来问我便是。”
说完这一句,她便退出门去,将这二人世界留给了他们,这两个人,本是天生一对,真正是自己瞎折腾,才折腾出一个十年不见。听她家小外甥的口气,若不是他,薄云今天恐怕还看不到这一幕。
“你是说,姐姐和他见面后,第一件事居然是聊《怜花宝鉴》?”薄云愕然地看着孙驼子,得到他的肯定,她几乎是无力地摊到桌上,长叹一声:“姐姐你真是太不会抓住男人的心了……”
“好在有我,”若谷在一旁得意非凡,“若不是我,他们聊完那件事之后,几乎无话可说,表舅差点没拓荒而逃,这要是真的逃了,下次再见,可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所以你暗算你娘,给姐姐的饮食里下了‘明镜里’?好狡诈的小子,居然连自己的亲娘都暗算。”薄云轻戳了一下自家外甥,但语气却是轻快的,最后还叮嘱,“表舅?这个称呼不错,以后继续这样叫二哥,怎样?”
“明镜里”是《怜花宝鉴》中记载的一种帮助易容的药物,可以使人须发皆白,年轻人变成一个老头子。此药无解,但七日之后会自动消解,对人体并无害处。
一想到自己二哥看见姐姐头发都变白时,那种吃惊悲痛到死的场景,薄云就暗爽。
“唉,没有我的帮助哪里行啊?有的时候女人就是要惨一点,才能获得男人的怜惜啊,”若谷摇头晃脑,还没十岁的小孩子,说起这些来居然头头是道,末了还补充,“况且,我这也只是再现,再现而已。”
再现什么?
十年前的林诗音,确实有一段时间,须发皆白。
逃婚和追杀的变故,塞外的风霜,独自怀孕生子的辛苦,对那人无尽的思念,令林诗音在最初出走的那一年里心力交瘁,竟然头发渐渐变白,一个月的时间,居然全都白了,靠着《怜花宝鉴》和薄云寻来的珍贵药物,她足足养了三年,才重新回复乌黑的长发。
“小乐,你为他起个名字吧。”薄云记得,刚刚生完孩子的林诗音,脸色苍白,寒冬天里依然汗湿重衫,疲惫得像是立即要离开,银白的长发更是刺眼无比。薄云想,如果不是那个男人的辜负,她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听着姐姐的话,薄云手里抱着还在哇哇大哭的婴儿,不知怎么的,眼里浮现出一些怀念,她露出一个久违的恶作剧笑容,轻笑道:“狗蛋,就叫狗蛋好了。”
*
十年之前,薄云曾经确实是恨过李寻欢的。
从李园的婚礼现场出来,薄云立即带着林诗音上了事先备好的一辆马车,未防止节外生枝,她连流血的伤口都没有处理,快速出了保定城,一路向西奔去。
为了造成伤口很严重的错觉,薄云事先服了一种令血液凝固困难的药物,因此她的伤口虽然不深,但失血严重,脸色苍白,虽然她不停地告诉林诗音,她没有事,可是林诗音还是着急不已,连自己的嫁衣都撕下来为她止血。
但是突然间,马车停了。
一阵凛冽的杀气从四面八方袭来,车外赶车的雇佣马夫突然拔出一把刀,朝车内刺来。“姐姐,躲开!”薄云一声厉喝,迅速从背后拔箭射穿那人的咽喉,血溅当场,与此同时,马车的四面八方忽然响起此起彼伏的笑声。
女人的笑声,中气十足,一点不温柔、不动听,也不可爱,反而放肆而蛮横。
“大欢喜女菩萨的人,”一听这样的笑声,薄云拔出了腰间佩剑,递给林诗音,神情平静的告诉她,“我的老仇家了,没料到她们钻了这个空子来杀我。姐姐,你待在马车里,我很快回来。”
林诗音的武功并不好,也从来没有杀过人,就算她身上有伤,也必须杀了这群胖得要死、又很不好对付的老女人。
不然,她带姐姐的这次逃婚,就失败了。
一阵秋风吹过,落叶带着半干的暗红血迹,在风中打着旋儿落下。偌大的树林里,除了鲜血,就是尸体,那些胖得都能摊在地上的女人,个个睁大眼睛、死不瞑目地瞪着树冠之上的天空,那一支支羽箭就是结果掉她们性命的死亡之箭。
林诗音抱着自己的妹妹,她的半边嫁衣都已经被鲜血然后,却不是来自她的血。
“姐姐,答应我,绝对不要回去,”她的妹妹抚上她的脸,轻轻喘息着,鲜血还在不断从伤口中汩汩冒出,苍白的脸上神情认真而绝决,“我们姐妹俩,总有一个要幸福,你一定只能嫁给自己喜欢的人!”
如果不是那本随身携带的《怜花宝鉴》,林诗音真的以为自己会失去她唯一的妹妹。
这是她在世上最亲最亲的人了。即便要为此违反和那个人的约定,她也不得不求助和使用《怜花宝鉴》。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姐姐原来瞒着所有人,独自保管了一件这么重要的东西。”夜色下的茶室,薄云为对面的李寻欢沏了一杯茶,将当年的事情娓娓道来。
她抚摸了一下自己的脸上花纹,轻轻道:“二哥,我告诉过你没有,这个蛊,也是那人留给我的。”
十五岁的少女,初次为了意气之争,行走江湖,却不料招人用毒物暗算,当掉了身上最后一样值钱的东西,被一辆骡车一路拉回了李园。
大夫说,再晚半个时辰,毒素就要侵入心肺,药石无医了。
“我不甘心,我好不甘心,明明我的箭法那么好,为什么会被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暗算?”薄云捏着茶杯,看着水中的茶梗立起,她低低道:“然后那天,我遇到了那个人。”
明明身体虚弱,她却偏偏要半夜三更去屋顶吹冷风,拿命不当命。
她不明白,为什么二哥可以在江湖上有这么大的名气,她第一次出门却只获得这么一个可笑的结局:“我不甘心,真的不甘心。”女孩低低的呢喃,竟然引来了一个含着笑意的声音回复:“那要不要我帮你?”
月光之下,那人仿佛乘月而来,忽然而至,衣袖翻飞,飘飘仿佛要仙去。直到今日,薄云依然记得自己初见那人的震撼,亦正亦邪的气质,妖孽一般的笑容,让人印象深刻,而那俊美的容颜反而不重要了,见过他的人,只记得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却对他的五官记忆不清了。
“你可以帮我?”十五岁的薄云呆呆地反问。
“果然是个有趣的小姑娘,”那人掩袖轻笑,道,“看着你的八字和我夫人还有那么点缘分,我且送你一样好东西,你乐不乐意要?”
薄云其实没有听得很明白,她呆愣愣地点点头,心里实际上在想,这么好看的人,居然已经有妻子了啊。
那人从袖中掏出一物,在她的眉心轻轻弹了弹,薄云只觉得额头一凉,有什么活物似的东西进入了身体,她一惊,听得头上那人笑着告诉她:“小姑娘,这是好东西,不过得到了,也会付出一点代价。当然,你若不愿意要它,也是可以的。”
说完这句话,那人就消失了。
他种在她身上的,就是万蛊之蛊,其宿主可百毒不侵、强身健体,不仅有助内力修炼,连宿主的鲜血都是解毒的宝贝。
唯有娇美的容颜,是必须付出的代价。
薄云一直不知道,那人最后说的“她不要也可以”到底是什么意思,因为多年以来,她走遍大江南北想寻找这人,或者寻恢复容貌的办法,都一无所获。
直到她看到自己姐姐身上那本《怜花宝鉴》,还有随后追踪姐妹俩而来的孙驼子,他将此书的主人授意把此书的医者卷留给薄云的消息告诉她。
这个时候,她才知道,给她种蛊的人,竟然是大名鼎鼎的千面公子,王怜花。
“我学医静不下心来,姐姐为了我,也为了你的病,便潜心研究医者卷的医术,但她总对你存有愧疚,认为自己占了你的东西,”薄云为对面的男人又沏了一杯茶,淡淡道,“可是我不这么认为,我只觉得你负了姐姐,一想到便恨你入骨。”
她抬眸,清澈的眼睛直视着李寻欢,但眼中复杂的神色令人读不懂,她轻轻道:“于是我第一次翻开《怜花宝鉴》,特地为你去配了一种药,然后折返回去,让你服下。”
李寻欢忽然觉得头部有些隐隐作痛,一些被遗忘的记忆片段模糊闪现,他皱着眉道:“为何我记不清你曾经回去过?”
“因为这种药,叫黄粱一梦。”
黄粱一梦,乃催眠摄心之辅助药物,服用者神志不清,任人摆布,且清醒后对此段记忆完全没有印象——如李寻欢这样能记得起一些片段的,已是凤毛麟角。
听了薄云的叙述,李寻欢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他愣愣道:“然后呢?”
“然后、然后……”薄云从椅子上突然起身,躲到了一根柱子后,只露出两只眼睛,小声道:“大欢喜女菩萨在中原的弟子,还有那么几个没被我干掉,我去找了她们。”
李寻欢的脸色一时间变得十分精彩。
“这群女人肥得要死,偏偏要弄采阳补阴那一套,最喜欢长得好看的男人,所以……我……”薄云这回彻底躲到了柱子后,遮住她羞愧的神色,“我那时气不过,就和她们如此商量,存心要恶心你一番,不过、不过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