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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啸西风同人)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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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起来,不愿意做事物滴人民!
  看着那只前身后倾,身体躬起来,随时会发出进攻的狼,李文秀快哭了。
  有部讲非洲土著的电影《上帝也疯狂》里面有演过土狼的特性,土狼只吃比自己看起来矮的,同为狼类,不知道草原上的大灰狼会不会也是这种特性啊,啊喂,喜洋洋,在哪里啊,快来救驾啊!
  李文秀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将手里的篮子放下,慢慢蹲下,从靴子里抽出防身用的匕首。
  记忆中李文秀的父母也是有这种小型兵器,是一对金银柄的小剑,非常锋利,这把匕首,是马家骏给自己的,说是他不在家的时候家里若是来了人可做防身工具,李文秀来到这里却是一次也没有用过。
  望着狼那双锋利嗜血的眼睛,李文秀觉得腿有些哆嗦,握着匕首的掌心也不住出汗。
  动物都有一种天性,孤狼似乎能感觉到李文秀并不如外表上那般羸弱,非常谨慎,围着李文秀移动了一圈,仿佛在观察李文秀哪个地方是她的盲点,李文秀紧紧地锁住狼,眼睛都有些酸疼,想要流泪,她告诉自己不能流露胆怯,不能害怕,它只是一个畜生,只是一个低等生物。
  孤狼率先发起进攻,它飞扑对着李文秀的喉咙咬了过来,李文秀侧身躲过,在地上打了个滚,然后左手撑住地面,右手反手握着匕首,狼见一击不中,再次发起进攻,这一次她对准了李文秀的脸,锋利的爪子张开,似乎要将李文秀整个人撕碎在掌下。
  狼的速度特别快,就差一点,李文秀就中招了,狼狈的躲过,在地上结结实实滚了三圈,嘴里是青草混着泥土味,“呸!”
  她冲着草地吐了一口口水,NND,大不了拼了,竟然害得老娘如此狼狈,老娘也不是吃素的!
  李文秀身形并不如恶狼这么高大结实,但是身材娇小,练功之后动作敏捷,动作迅速,加上人类的思维远不是狼这种动物可以比拟的,这一次李文秀左手撑起地面,重重地踹了口气,左脚蹬地,接着力道向狼冲去。
  “啊——”
  狼躲闪不及,匕首狠狠地刺进它的右后腿。
  这是一只已经成年的狼,骨头和肌肉都非常结实,恶劣的环境下,孤狼自有一套生存方式,李文秀本来以为受伤的孤狼会就此离开,没有想到李文秀的举动恰恰让孤狼以为她在挑衅它,剧痛之下,狼发怒了!
  血肉模糊之下,竟然反身张口对着李文秀的肩膀咬去,李文秀察觉时已慢一步,胳膊被狼狠狠咬伤一口,“嘶——”随着布料的撕拉声,浓郁的鲜血味扑鼻而来,胳膊一阵酥麻。
  狼尖锐的牙齿下,李文秀桃红色的袖子布料迎风招展,空气里弥漫着血腥味,分不清是狼的还是李文秀的。
  狼咬了李文秀的左手,左手已经没有力气拿匕首了,李文秀两手握着匕首,一脚飞踢,由下至上铲上狼,狼飞快地躲开,李文秀脚下动作太大,铲起了地上的碎草和泥土,挡住了狼的视线,狼要伸脖子嚎叫,李文秀一咬牙,闭着眼睛向狼滚去。
  不成功便成仁!
  她双手握着匕首柄端,冲着身后狠狠一扎,狼锋利的利齿咬在李文秀右肩膀处。
  李文秀的匕首不松动,一个劲儿在狼身上乱搅,浓郁的血腥味让她几乎忍不住吐出来,渐渐地肩膀上的牙齿开始松动,慢慢地失去了力气。
  李文秀踉跄地起身,肩膀上的狼重重地摔在地上,已经没了呼吸。
  别是胳膊废了,李文秀右胳膊一点感觉都没有,好像受伤的不是自己,只是胳膊两处伤口不停的流血,血腥味很容易引来狼群,李文秀用匕首撕开衣服,将受伤的胳膊和肩膀简单的包扎,踢了灰狼两脚,确定是死透了,将狼的流血处也包上,走了几步,拾起倒在地上的野菜篮子,将狼背起来抗在肩头,一步一步朝着家的方向走去。
  此时天已经慢慢变黑,左等右等等不到李文秀回家的马家骏已经急了,可是他不敢走,怕和李文秀走散了,理智告诉他最好的办法是在帐篷里等李文秀回家,但是情感却先一步,当他发觉的时候,他已经掀开帐篷帘子走了出来。
  练武之人的敏锐,他闻到一股血腥味由远至近的飘来,顺着味道的方向,他看到一个瘦小的影子,提着灯笼忙上前查看,果然是早上出门未归的李文秀。
  “你——”还来不及说出口的指责又咽了回去,此时李文秀小脸煞白,衣衫褴褛,一身血腥让人触目惊心,身后拖着一只死去多时却巨大无比的狼。
  虚弱地对马家骏笑了笑,李文秀张了张嘴,似乎要说些什么。
  她很想对他说,这一路她都是背着它来的,不会留下气味,只是看到帐篷的火光时实在累得走不动才将狼放下的。
  她还想说,看到你我真高兴。
  但是她什么也没有说出口,因为她已经晕过去了。
  

  ☆、受伤所带来的福利

 李文秀醒来的时候以为自己在做梦。
  
  一个根正苗红的大帅哥一脸憔悴的趴在自己床头,很颓废有木有,很口水有木有!
  
  “醒了?”帅哥虽然一脸憔悴,脸上有着胡须渣渣,但是帅气丝毫没有损害,反而非常有男人味道。
  
  帅哥好温柔啊,各种温柔地在对着自己笑啊。
  
  李文秀傻乎乎地笑起来。
  
  慢着,这帅哥为什么有点眼熟呢?
  
  看起来,好像是……
  
  “马家骏!!”
  
  李文秀眼睛瞪得就像是铜铃一般。
  
  内心的草泥马在咆哮,这货一定不是马家骏,这货一定不是马家骏,不自觉的手就摸向脖子,确定她可爱的脑袋依然结结实实的待在脖子上,松了一口气,这个世界玄幻了,连自己都能穿越,脑袋离开身体说不定也是可以活的。
  
  “现在感觉怎么样?”
  
  看到李文秀苏醒,马家骏的表情明显的松了一口气。
  
  “嗯,除了头有些晕,其余的倒是没什么。”李文秀很老实地说道。
  
  和马家骏在一起这么久,已经让李文秀忘记撒娇是什么了,她只是很老实地说出自己的感受,一场生死让李文秀终于明白,自己不是原著的李文秀,也永远做不成李文秀。
  
  她不想管那些高昌宝藏,也不想管汉人和哈萨克族人的矛盾,只希望自己能活下来。
  
  “你失血过多,又睡了这么长时间,头感到晕是很正常的事情。”出乎意料的马家骏竟然给李文秀解释了起来。
  
  “哦。”李文秀现在没心情从这里装萝莉,刚经历一场生死,李文秀觉得自己瞬间长大了。
  
  “我去给你端点吃的,你先填一下肚子,一会儿把药喝了。”马家骏甩下一句话,转身大步离开。
  
  李文秀受伤了,就不能干活了,醒来前几日她还惶恐不安,因为马家骏的那个脾气实在是古怪,自己不干活,马家骏一定会翻脸,说不定还会将自己丢出去自生自灭,可是让她没想到的是,出乎意料的,马家骏竟然什么都没有说,不仅如此,那些原本属于李文秀力所能及范围的马家骏也统统的揽了过去,显然他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李文秀彻底的休息。
  
  “那个,那个计爷爷,你你不用这样的……”李文秀很惶恐,其实她这人吧,就是有点轻微的抖M,被虐习惯了,你偶然让她翻身做主人吧,她还真不习惯。
  
  马家骏冷冷扫了李文秀一眼,似乎在考量李文秀的话有几分真心,停了一会儿,男人顶着菊花面具生硬地说道:“你折腾来折腾去是不是想要偷懒,赶紧好,好了干活!”
  
  被马家骏这么不阴不阳地说着,李文秀竟然感觉浑身说不出的舒畅,仿佛本来就应该这样,她迅速滚回自己的床上,然后睡觉,这才是马家骏嘛,使劲儿奴役自己,压榨自己的马家骏,温柔好长辈什么的,是不适合他的。
  
  李文秀自然是不知道,她拖着狼浑身是血一步步来到马家骏面前给了这个年轻人怎样的震撼,说实话,马家骏是真的不喜欢李文秀,因为李文秀太不像是一个孩子,更不像是两个大侠的孩子,做人没有一点骨气,圆滑,狡黠,他知道这个小女孩在故意讨好他,她对他的好,是建立在他能保护她的基础上。
  
  马家骏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孩子,若李文秀是个男孩,马家骏一定会当即将他杀了,以绝后患。
  
  可是,这是一个女孩子,一个手无寸铁的女孩子,一个父母双亡的女孩子,马家骏动了恻隐之心,留了下来,未曾想到,一留竟然是这么久。
  
  其实中途相处无数次,马家骏都想要将李文秀杀死,在南疆,杀死一个汉人小姑娘实在是太简单了,她没有父母,没有朋友,唯一的那个傻小子,自己骗骗他就糊弄过去了,况且,这个人看到了自己的真面目。
  
  可是为什么没有动手?
  
  马家骏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也许是因为自己每次回帐篷,都能吃到花心思烹制的热菜热饭,也许是对方小心翼翼讨好自己的笑容,也许是对方明明害怕恐惧却依然故作冷静坚强的表情。
  
  不得不说,李文秀这个小姑娘,虽然奸诈,狡猾,但是却给了他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一种家的味道。
  
  安静的平和的,家的味道,甚至很多时候,在李文秀营造的温馨气氛中,马家骏都会忘记被师父追杀的恐惧。
  
  若不是李文秀一身血晕倒在自己面前,马家骏可能永远不会知晓,在很久很久以前,自己就已经把这个小姑娘当做了自己的亲人,当做了自家人。
  
  甚至是在寂寞孤独的南疆唯一的温暖。
  
  他不想再失去,这样永远过下去,真的也非常非常好。
  
  当李文秀身体彻底康复痊愈活蹦乱跳的时候,马家骏做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决定,就是不能在任李文秀这么玩下去了,他开始认真监督李文秀练功。
  
  严厉的马家骏是非常吓人的,李文秀曾经试图偷懒,没有想到马家骏更觉,带着老人面具的马家骏将李文秀提溜到一块巨石旁边,一巴掌将巨石劈成了碎渣渣,李文秀当即风中凌乱。
  
  她果然是个抖M;必须要抽打着,才能前进。
  
  从那以后,李文秀练功就老实了,马家骏让她干什么她干什么,绝对不偷懒,原著给了李文秀一个非常适合练武的筋骨,李文秀在严师指导下可谓是进步神速。
  
  马家骏的手非常灵活,李文秀打来的那只狼非常巨大,马家骏将狼肉和狼皮分离,洗干净,狼肉做成了肉干,腊肉,狼皮则给李文秀做成御寒的夹袄,拿到夹袄的李文秀受宠若惊,脚下一踉跄差点给马家骏跪下。
  
  这是正宗的皮草啊,在现代一定贵的要死,一定贵得会进监狱的!不过想是这样想,李文秀又不是圣母,不会给自己的身体过不去,还是非常开心的穿上了夹袄。
  
  日子一天天过去,也许是错觉,李文秀觉得有了这件狼皮夹袄,南疆的冬天不再寒冷。
  
  冬日很快过去,春天到来,远迁的哈萨克居民渐渐回来,李文秀再次见到了苏普。

  ☆、秒杀BOSS的中二少年

  李文秀严重怀疑,苏普少年是吃了生长类激素,只是秋冬未见,苏普竟然比自己壮了半个。
  反观自己,该长得地方没有长,该来的东西没有来,胸部扁平,躺下蒙着头根本分不清是前胸还是后背,都是一个平的。
  原著可没有针对女主的胸围进行描写,李文秀觉得,自己有必要担心一下,莫非原著女主走的是玉女路线,要知道玉女一般都跟贫乳是挂钩的!
  苏普是个实在人,死心眼儿,他认为的朋友那就是一辈子的朋友了,就像是昔年原著,李文秀和苏普说真的相处时间没有那么长,可是过了许多年,就算是身边有了美娇娘的苏普也没有忘记少年时代的好朋友。
  拆官配是不厚道的,李文秀可没打算和眼前的苏普发生点什么关系圆了原著女主的梦,李文秀觉得,其实就算是没有阿曼,没有李文秀善良的隐退,原著的李文秀和苏普也走不到一块去,因为压力实在是太大了。
  就算是勉强结合,他们也不会受到祝福。
  恋爱是两个人的事情,结婚是两家人的事情,更何况,李文秀和苏普在一起,会是两个民族之间的事情。
  这种根深蒂固的民族仇恨,出现一两个罗密欧和朱丽叶,根本就无法撼动。
  马家骏不喜欢李文秀和苏普来往,他觉得麻烦,若苏普是个汉人,那他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可是苏普是哈萨克人,马家骏可没有李文秀这个从几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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