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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共舞:天价老公求上位-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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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潇潇毫不犹豫地告诉他,“照抓不误!”
  不过转机很快就来了,齐晋鸣急忙忙地赶到,金志成看到齐晋鸣,简直像看到了救星一样。
  陆震宇眉头紧锁,他很不想承认雷绍骞的分析是对的,可事实证明,他就是对了!
  雷绍骞这几天就发现魏楠的不对劲,魏楠第一次见过陆震宇之后,就把自己的感觉告诉了雷绍骞,这一天会出现,其实早在雷绍骞意料之中。
  金志成勾结的人是齐晋鸣,齐晋鸣交际上所花的每一笔钱都是金志成给的,可齐晋鸣又怕金志成太滑,反咬自己一口,这才想方设法希望齐雪能够留住雷绍骞。
  而且雷绍骞比金志成的势力大得多,攀上了雷绍骞,他以后想平步青云就更轻松了。
  陆潇潇没想到自己第一次办案就来了个大满贯,一举抓下黎初晨和金志成,还帮父亲破获了一起重大经济案件。
  黎初晨疯了,金志成傻了,齐晋鸣悔得肠子要青了,却于事无补。
  魏楠保住了爱情,留住了忠诚,陆震宇对雷绍骞有了个重新的认识。
  也许,并不是每个混过黑道的人都那么的不靠谱,不可信。
  金志成数罪并罚,这辈子想要从监狱里再出来,恐怕是难了,齐晋鸣的官运到了头,至于黎初晨,她彻底疯了,孩子也因为她情绪太激动流掉了。
  刘美娜和黎天像丧家之犬一样,黎天一病不起,刘美娜受不了跟这样的黎天待在一起,公司没了,女儿疯了,家破人亡说得就是他们。
  刘美娜的父亲刘越到底是心疼女儿的,将刘美娜接回去,又派个人专门照顾黎天,好歹夫妻一场,就算缘分尽了,也别做得太绝。
  黎晚晴去医院看过黎天一次,没有惊动任何人,包括黎天。她的内心从未有过的平静,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开心。
  到底是自己的父亲,就算她再恨他,她的骨子里也流淌着他的血,难不成还能将自己这身血放光?
  K。I公司因为资金运转困难,也是度日如年,刘越岁数大了,本以为可以颐养天年,女儿女婿还有外孙女又出了这档子事儿,索性将公司盘掉,还够他们一家人维持生活。
  黎晚晴让郑凯去跟刘越详谈,最后以一个极低的价格,成功收购了K。I公司,LK公司的名声*间声名大噪。
  将曾经看不起自己的对手一个个征服,这应该是一个块感暴增的过程,可黎晚晴的心情始终平淡得没有什么起伏。
  她的报复计划无疑是成功的,让有罪的人得到应有的下场,现在她如愿了,那么她呢?是不是也快走到尽头了?
  如果之前没有跟雷绍骞在一起,她自然无所畏惧,可现在……她跟他已经有了感情,虽然她从来不说,可心里不否认这种感情的存在。
  雷绍骞最近很郁闷,结束了手里乱七八糟的事情,他的造人计划已经被他偷偷提上日程,可是他很卖力了,黎晚晴却一点动静没有。
  雷绍骞也问过维克托,女人在什么情况下受孕几率高,维克托说在身心放松且愉悦的情况下。
  现在,一切都按部就班,尘埃落定,也算是各得其所,黎晚晴为什么还是像背负了千斤重担一样,闷闷不乐呢。
  “晚晴,我们该谈谈了。”雷绍骞不喜欢转弯抹角,他将那个日记本和项链放在她面前,黎晚晴淡淡地扫了一眼后,平静地开口,“你都知道了。”
  “嗯。”雷绍骞点头承认,“虽然我还是不怎么相信。”
  黎晚晴轻轻一笑,“确实,如果我是你,我也不信还有重生这种事。”
  雷绍骞握住她的手,黎晚晴的小手冰凉得吓人,雷绍骞清楚每当她心事重时,手心脚心就会冰冰凉。
  “你在害怕。”雷绍骞肯定地开口,黎晚晴很不想承认,她想从他的掌心里抽出的自己的手,雷绍骞却握得更紧,“你不能逃,迟早要面对。”
  “面对什么?”黎晚晴这几天神经一直绷得很紧,她怕自己一觉之后再也醒不过来,重生后的生命,珍贵得跟偷来似的,她不知道老天会不会一个不高兴,将她侥幸偏得的重生机会,再次被剥夺。
  她怕自己会不会又变成一具冰凉的尸体,再也没有苏醒的可能。
  活着的人,却天天被死亡的阴影笼罩,不是因为她怕死,而是这种预见生死却不知何时才是终点的煎熬,让人身心煎熬。
  “我的求婚不是假的。”雷绍骞从衣兜里翻出一个蓝丝绒的盒子,里面放着一枚璀璨夺目的钻戒,他自嘲道:“这个是真的。”
  黎晚晴突然笑了,“绍骞,如果我告诉你,我怕死的原因是因为舍不得你,你会不会很感动?”
  雷绍骞正给她佩戴戒指的动作一顿,迟疑只是瞬间,下一秒他将钻戒坚定地、义无反顾地套在她的无名指上。
  “我会感激你在我身边的每一天。”雷绍骞神情严肃地凝望着黎晚晴,她的眉她的眼,她及腰的长发,还有她小巧的身段,每一处都是他的最爱。
  倏然,黎晚晴突然狠狠地给雷绍骞一个熊抱,在雷绍骞的印象里,她一直是安静又内敛的女人,就算表达自己的喜爱心情,也是静悄悄的。
  像这样激烈的情绪,黎晚晴还是第一次。
  “我们要个孩子吧。”黎晚晴泪眼婆娑,“我不想这一遭再离开后,我什么都没留下,好歹证明我存在过……”
  雷绍骞再也不想控制自己的感情,他用吻封住了她所有的不安和委屈,将她冰冷的身心全部容纳在自己的羽翼下,给她温暖,让她心安,告诉她不要害怕灵魂没有归宿,他一直都在。
  就算……那一天真的到来,他也会陪她到最后,不会让她带着委屈和遗憾。
  可是雷绍骞更相信有他做她的守护神,她会长命百岁的!
  老天可怜她,在她遇人不淑时,结束了短暂的生命,获得一次翻牌的机会,可以重头再来,现在她遇见了他,他们彼此相爱,老天还有什么理由再让她离开呢?
  如果说前世的死亡是幸福的解脱,那么这一世她找到了幸福,老天你应该可以放心了吧……
  六年后。
  “妈咪,你快来看看,巴巴又偷吃人家的香芋派了!好讨厌……”
  黎晚晴刚给儿子收拾完玩具房,又听到女儿委屈地哭诉,“蕾蕾乖,妈妈抱。”
  雷默看着妹妹哭得稀里哗啦的样子,十分鄙视,“爱哭鬼。”
  “雷默,怎么可以这么说你妹妹!你是哥哥,哥哥知道么!”黎晚晴这边哄着女儿,那边又忙着教育儿子,简直也是拼了……
  雷绍骞倚在门框上,看着忙成一团的黎晚晴,心中的满足之感,真是没办法用言语表达。他们在一起六年多,这六年里,他们有了一对可爱的龙凤胎宝宝,儿子雷默,女儿雷蕾。
  黎晚晴今年二十五岁,按照日记本里写到的,她上一世离开时是二十三岁,所以黎晚晴这次经历二十三岁时,雷绍骞几乎推掉了全部的工作,一心陪在她的身边。
  她怕,其实他比她还要怕。
  好在二十三岁平安度过,没病没灾,无风无浪,雷绍骞觉得那个压得他们俩都要喘不过气的精神枷锁,终于可以卸下来了。
  然后他们一起充实地度过每一天,迎来了她的二十四岁,二十五岁……
  陆潇潇和魏楠在黎晚晴二十三岁那年结婚,潇潇说这叫“冲喜”,黎晚晴但笑不语,心中却被感动胀满。
  李严跟云莺去了美国,雷绍骞在美国的事务正好需要人去搭理,李严跟他跟得久,各个方面雷绍骞都放心。
  最主要是云莺可以不用再在S市,对大家来说都是好的。
  一切都步入了正轨,黎晚晴现在每天晚上睡觉之前,都会在书房里写上一篇日记,然后才去休息。
  她说,她要把自己这一生变成一本书,每天书写一点,到老了如果她先离开,他可以不会那么孤单,因为她的一生,他可以随时阅读。
  雷绍骞起先也想陪她浪漫浪漫,坚持每天都写点什么,可男人的惰性啊!你们懂的……
  于是乎,雷绍骞将每天拍录下来,一按开机键,一切尽在镜头里。
  陆潇潇说他们俩真够酸的,都老夫老妻了还玩这种小清新,黎晚晴和雷绍骞却只是相顾一笑,没有亲身经历过,不会明白平平淡淡的厮守才是真正的幸福。
  黎晚晴二十六岁生日这天,雷绍骞起得很早,他亲自下厨为黎晚晴做了一顿爱心早餐,黎晚晴醒后,看到一桌子的精致早点,难以置信这都是雷绍骞做的。
  雷默已经知道要保护妹妹了,陆潇潇的孩子也会牙牙学语喊妈妈了,而她也迎来了跟雷绍骞在一起的第七个年头。
  “晚晴,我爱你。”雷绍骞给黎晚晴摆好碗筷后,十分自然地说了这么一句,一点征兆都没有,搞得黎晚晴十分措手不及。
  他们在一起七年,他从来没有说过这句话,虽然黎晚晴一向把这种事看得很淡,可亲耳听到,还是感觉不错。
  女人啊,不管岁数多大,骨子里还是无法拒绝浪漫和感动。
  “不错,以后每天来一次。”
  黎晚晴故作淡定地喝着牛奶,雷绍骞却笑了,“七年之痒说一次,下个七年,我继续爱你。”
  黎晚晴笑得明媚,“下下个,下下下个七年,你都让我痒?”
  雷绍骞揉乱她的发顶,*溺道:“好,痒我一辈子。”
  黎晚晴故意歪曲他的意思,叹气道:“我找了个小白脸啊!给他生孩子,还得养他一辈子!啊……我这是什么命啊!”
  晚晴晚晴,晚时见晴。
  黎晚晴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名字蕴含了这么博大精深的寓意,生命也好,生活也罢,糟糕的一段总会过去,一切都会更好的。
  忘了说了,雷绍骞同学,我也爱你……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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