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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车夫的讲解,我对这个地方也是有了一定的了解。要知道,这个城池是我随意选择的,虽说走到哪里都一样,但是对这里有一些了解,总是要好些。
车夫还向我推荐了黎城城外的一个山谷,那里这个时节百花齐放,美不胜收,很多人都喜欢去那里游玩。
车夫还在可惜,那个山谷在黎城和下一个城池凤城的路上,所以现在去不了,还是很可惜的。不过倒是强烈建议我去,说那里去了,保证被美景征服。
我被说的也有了一些兴趣,等从黎城离开的时候,我就去凤城好了,顺便看看那个百花齐放的花海有多么美丽。
快到中午的时候,我们的马车终于到了黎城的城门口。进城之后,车夫将我送到听雪客栈,然后就向我告辞了。
“公子,我就送您到这里了。”我将讲好的车资给了车夫,车夫笑容更加灿烂了。
“你不在这里吃饭吗?都到中午了,你现在是要回去吗?”
“我现在不回去,而是在黎城等待乘客,本来我做车夫就是要到处跑。至于午饭,我带了干粮,就不在这里吃了。”
看来车夫是想节俭一点,不愿意多花钱。也是做车夫收入也不算高,还有一大家子养活,自然不能浪费。
“车夫大叔,我坐你的车和你认识也是一种缘分,你一路也很照顾我,为我讲了那么多有趣的事,现在分别,我请你吃顿午餐,你不会拒绝吧?”我留下了车夫,和车夫一起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才让车夫离去。
我只是用这种方法,报答这一路车夫,对我讲的各种消息,和这里的信息罢了。不然我可不会留车夫一起吃饭呢。
黎城,是个很热闹的城市,在这里很大一片土地,都是天下盟的地盘,所以很繁华,也比较平静。毕竟没谁在这里明目张胆的做坏事,这不是得罪天下盟吗。说天下盟是玄灵大陆的第一顶级势力也不为过,所以在这里江湖人士,不会太嚣张。
我在客栈休息了一下,下午就出门去逛去了,说实话,除了刘家村旁边的那个小城池,我还真没有在外面好好逛过。
之前的城池,我一晃就过了,连城池里面有什么都没注意,更别说很多我根本就是直接绕过的了。
所以我对这里还是比较期待的,高高兴兴的就出去逛街去了。不论哪个年龄段的女人,都是喜欢逛街的,更别说我这个现代来的,被关久了的,简直像是恨不得自己多长几双手,好多提些东西。
虽说这里的集市没有现代的热闹,没有现代的多,但是我还是逛得很高兴。像个普通女孩子那样高兴满足。
提着一大堆战利品,回到了客栈,吃过饭,洗过澡我就早早的睡了。下午买的东西,我整理好了,一些放在包裹里,一些放进空间。
第二天我一大早就起来了,解决好早饭,我就去了布庄。自己的换洗衣服太少了,就三套,该做一些了。而且自己的衣服,都是出来的时候,做的男装,所以我还需要做几套女装。
自己又不可能永远穿男装,自然要准备好女装了。当然一些首饰还有胭脂还是少不了的。毕竟自己是女孩子,爱美是天性,爱打扮也没什么。
我来到鑫源布庄,看起来这里还不错,我就决定在这里做衣服了。
我走进布庄,马上有人来招呼我,“公子,你要买布还是做衣服?”
看见前面的人,看起来不像伙计,可能是老板娘吧。“我要做几套衣服,几套男装,几套女装,料子选好一些的,各种颜色的都做一件。”
“哟,恕我眼拙,没看出来是位小姐。请这位姑娘和我来到内堂,我来给你量尺寸。”
我和老板娘来到了内堂,量好了尺寸,交好了定金,因为自己多付了加工费,所以老板娘承诺尽快给我做好,三天后就可以取了。
因为我不会在这个城里待太久,所以大概拿到衣服之后,我就会离开吧。所以趁这几天时间,我要去买些女儿家用的胭脂,首饰等等。
我去了不少首饰铺子,发现很多都不是很好看,难道是我的眼光太高了吗?我以前看电视,看见那些演员,演古装的时候,首饰都是很漂亮的。怎么现在这里,这么不如人意呢!
我空间倒是有不少首饰,不过那些太珍贵了,戴出来,我表现出来就是个普通人,很容易招惹麻烦的。不然我就在空间拿就是了,何必买呢?
好吧,便宜的东西,就不要计较那么多了。选了几个看得顺眼的,又不是很贵的,付了帐,就离开了首饰铺子。
胭脂我就没买了,实在是我无法忍受,将那些粗制的胭脂,抹在脸上。和现代的化妆品,差多了好吗。见识过这个世界的胭脂之后,我就对自己说,反正自己的皮肤还是很好的,就不用用胭脂了。
谁知道,那胭脂,抹在脸上,是毁容,还是毁容呢?
☆、第九十章 花海起舞
等自己以后有空了,自己做胭脂吧,自己懂医,又知道一些现代的小配方,做出来,绝对甩这里的胭脂一条街。
回到客栈,将东西收拾好。因为逛街的收货,我的包裹,从一个小包裹,变成了一个大包裹,这还是我放了一些在空间的结果。看来自己的逛街的战斗力,不减当年啊。
不过自己以后要节制一些了,毕竟买太多东西,不说自己用不用得上,就说买的东西和自己提的东西,明显体积不符,时间久了总会有聪明人发现的。要是察觉一些就不好了,所以我以后就只买要用的,其余的就少买了。
几天后,到了和布庄老板娘约定的拿衣服的时间,我再次来到了鑫源布庄,老板娘见到我,看我穿着男装,也就从善如流的称呼我为公子,“公子,你定做的衣服都做好了,你来看看符不符合心意。”
我看了看这些衣服,料子都很好,秀的花纹也不错,做工精致,我很满意。而且这些衣服都是时下最流行的,看起来男装飘逸,女装美丽。我爽快的付了后面的尾款,带着衣服回到了客栈。
我将衣服叠好,大部分放进了空间,留下几件在包裹里。自己在黎城呆了几天,够久了,该是起身离开了。再说了,我还惦记着那个很漂亮的山谷呢,要是去晚了,花开过了怎么办啊。
我这次没打算雇马车,我打算一路上游山玩水,走着去了花谷,在下一个小镇再雇车。免得自己玩的不尽兴。反正也不远,也累不着我,还可以看看沿途的风景呢。
第二天一大早,退了房,吃过早饭,我就离开了客栈。我离开了黎城,朝着凤城的方向,沿着道路走去。
当然要是有人一直盯着我,就会发现,我的包裹,又变成之前的小包裹了。至于其他的东西去了哪里,那就不言而喻了。
花谷就在离道路不远的地方,沿着路走就能看见,所以我很淡定的在路上走着,不怕自己走过了。笑话,以我的神识,要是还找不到那么明显的花谷,那我就可以找块豆腐撞死了。
因为本来也不远,所以我半个时辰就到了花谷,来到了山谷,一眼望去,全是五彩缤纷的花朵。香味迎面而来,而我看了这里第一眼,就被迷住了,一朵花虽美,但是不足以震撼,但是一山谷的花,那就是一大奇景了。
一眼无际的花海,仿若人间仙境,蜜蜂起舞,一个个忙碌而又欢快的精灵,在花丛间穿梭往来,处处充满了一种奔放、自由令人沉醉神往的勃勃生机!一阵阵的幽香环绕着你的身周,挑逗你的味蕾,直至沁人心脾!
而花间那色彩缤纷的蝴蝶,就更加衬托出这里如人间仙境,美不胜收。
山谷中的花朵一望无际,白的洁白无瑕,白得透明,百如水晶。红的热情似火,热烈奔放。紫的高贵典雅。粉的娇羞迷人,如少女般美丽。黄的耀眼,独特的美。
花的香味四处留影,淡雅的幽香,没有那一份浓烈。清香的味头儿,没有那腻人的醉。几里外,这股味儿却已融遍全身,把所有的痛都抛到九霄云外,让人摆脱束缚,潇洒一回、回忆一回、清醒一回。去闻一闻,轻轻松松地享受它独特的味儿,独特的美。那使你沉迷,使你平静,使你单纯,使你美丽。
我看着这幅美景,忍不住如蝴蝶般,翩翩起舞。虽说现在我身着男装,但是这飘逸的男装,穿着跳舞,看着也是别有一番风味的。看起来如花海中的精灵,又如谪仙,让人忍不住向往,又不愿意破坏这幅美景。
还好现在还早,没什么人,我也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跳舞,不然被人看见了,一定会迷恋上自己的。我在花海中跳了一阵舞蹈,感觉自己全身都轻松不少,感觉什么束缚一下子就打破了,整个人轻松无比。
我不知道的是,我被这里的景色吸引,有感而舞,融入了这个花海之中,不知不觉就顿悟了,不仅困扰我的心境提升了,连修为都提升到了金丹后期。这是顿悟的好处,一般人一辈子都遇不上,而我因为一只舞蹈,达到了这个状态,不得不说,运气很好。
等我停下舞蹈,感觉到自己体内充盈的灵气,和提高的修为,顿时明白自己得到了什么。虽说有些遗憾,自己怎么不在那个状态多保持一会儿,不过自己也知道,那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奇遇,能遇上就不错了,哪里还能要求更多呢。
不过这次我得到的好处确实不少,至少修炼到元婴期,我不用担心心境不够的问题了。看来这个花谷是来对了,不仅看到了美景,还获得了天大的好处。自己出来游历的决定是正确的,要是不出来,一直在家打坐修炼,也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突破啊。
看来一味的修炼也不是好事啊,虽然自己急着提高修为好回家,但我也知道那是急不得的事情,所以时常出来走走也不错,毕竟心境不是打坐就能提升的。而心境不提升,那么不仅修为不得寸进,强行修炼还会有走火入魔的危险。
所以这次出来真是个英名的决定。看着这里这么多花,我想着自己之前想着的做胭脂的事情,这里不就有很多很好的材料吗?何不用这里的花,做一些胭脂来自己用呢?
想到这里,自己说做就做,开始采集一些鲜花,不同的花分开来,我打算做不同颜色和不同味道的胭脂,到时候轮换着用。
我从空间拿出篮子来,就开始**了。采满了,我就换一个篮子,直到采了几十个篮子,天色渐晚了,我才停下来。
想着之后可能再也不会来这里了,看着满山谷的鲜花,我还是有些舍不得的。不过我每种鲜花都移植了一些进了空间,到时候自己想看的话,进空间就好了,我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
我在天黑之前来到了花谷不远的一个小镇,住进了客栈,我要了洗澡水和晚饭。吃完洗完之后,我就开始制作起胭脂来。
☆、第九十一章 初遇熊霸天
胭脂倒是不难制作,我很快就制作了几十盒,直到所有的鲜花都消耗完了,我才停下来。看着眼前的一堆胭脂,我可是很有成就感的,这些胭脂比外面卖的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我在胭脂里加了不少对皮肤好的药材,精心调制。这样自己用的,要自己制作才放心,不然我可不会将乱七八糟的往自己脸上抹。
制作完了胭脂,我将所有的胭脂都收进了空间,留了一盒放在包裹里。弄好之后,就上床睡觉了。
第二天我在小镇上,雇了一辆马车,朝着凤城方向驶去。在这一路上人比之前少了不少,看来这里离凤城还远,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所以一般没大事的,都不会在两个城之间,的荒芜地带停留的。
我雇的马车行走了半天,到了中午,因为附近都没有可以吃饭的地方,所以只能吃干粮。
我在马车里拿出两个鸡腿,早上打包的,吃起来,就当做午饭了。吃完鸡腿,我喝了点水,又从空间拿出一盒洗过的草莓,当做饭后水果,吃了起来。
吃完草莓,我收拾了一下,洗干净手,擦干净嘴,就在马车里打起瞌睡来。毕竟周围的景色都差不多,虽说刚开始觉得好看,但是看久了也腻了。
再加上还要坐很久的马车,才能到达下一个城池,所以我只能在车里打瞌睡,打发时间了。
我打了一会儿瞌睡,发现马车停了下来。这里是一个树林边,旁边是几座山,茂密的树林,这里还真是一个匪徒伏击商队或者行人的好地方。
早就听说这一带有匪徒出没,也不知道是我运气不好,还是匪徒的运气不好,居然让我碰上了。
看着马车停下来,匪徒就冲着马车嚷嚷:“把钱财都留下,马车也留下,我们只劫财,不伤认命。不过你们要是不老实,那么就别怪我刀剑无眼了。”
看着这么多匪徒,我皱了皱眉毛,自己不想杀那么多人,不过看这个样子,也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