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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府同人)[开封府]秋岚环佩-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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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莘岚来说,每天能有庞统陪着是很开心的,面对这样一个强悍又温柔的男子,勇猛威武却没有糙汉子的粗俗,位高权重却没有对他人的轻视,莘岚知道自己喜欢上了庞统。
  莘岚也知道庞统喜欢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两个人就这样互相喜欢着,虽然庞统经常过开封府而不入,开封府当家的几位竟是毫无意见,对莘岚和庞统的关系一点都不反对,还很关心。这样的日子就这样顺其自然的温馨的过着,莘岚觉得自己已经渐渐适应北宋这里,适应了这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
  莘岚在开封府的每天都过的甚是惬意,包拯他们也不干涉莘岚的自由,不是懒散的吃饭睡觉晒太阳,就是到处闲逛吃喝玩乐,好不容易能帮着公孙先生打理打理苗圃,还竟然把药苗当杂草给拔了不少,从来就没怎么关心过开封府的政事,觉得自己有点万恶的莘岚,其实很明白,那些都不是她莘岚该管的。
  一开始包拯升堂文案,莘岚还去看看热闹,随着老百姓们一起围观包拯问案,随着看到太多身负冤屈的老百姓告状,莘岚渐渐的讨厌了那个公堂,更别提当案件中牵扯到超重权贵后,莘岚就在也不愿去看了。
  莘岚讨厌那种无力感,包拯平的冤案越多,莘岚就越来越不想去看包拯审案,却越来越敬重尊敬包拯,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就话说的简单,又有几人能做到。
  如果百官为民都如包拯,那将天下清平百姓安居乐业,民富则国强,国强而民富,虽然历史上清流只官多有,西门豹、赵广汉、黄霸、包拯、海瑞、施不全、况钟、汤斌、徐有功等等,可古往今来上下五千年啊,投入这历史的浩瀚之中只是那沧海一粟,可以正式因为有了这星星点点,百姓才有了希望之光,才会让这些人在历史的长河中被一代又一代的人们所铭记,也许他们当时根本没想过要名留青史。
  揉揉头,最近包拯又接了个案子,苦主从四川千里进京状告益州知州宋祁,莘岚从庞统那里知道了宋祁竟然是个大诗人,那首有名的《鹧鸪天》就是他结合了李后主与李商隐的诗词所做。
  “画橼雕鞍狭路逢,一声肠断绣帘中。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金作屋,玉为笼,车如流水马如龙。
  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几万重。”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 不为江山与社稷

  莘岚知道了宋祁不仅是一个好诗人还是一个好官,是一个治理国家的能臣干吏,无论在朝在外,每有直言谠论,且多切实之见,对于大宋的财政,军事等方面多有建树,在文与欧阳修同修《唐书》,《新唐书》。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一个好人却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酒色财气四道墙;人人都在里边藏。宋祁为人奢糜享乐且极为好色,稍有姿色的良家少女一旦被他看上,他必定千方百计地将她纳为小妾。
  明明是道德败坏的丑闻,可在那个封建的年代,却被那些达官显贵才俊文豪认为是风流雅士,因为宋祁并没有强抢民女,而是正式的拿回家为妾,宋祁也确实是一个多情的种子。有一次他在锦江上赴宴,觉得有些寒冷,让仆人回家取件衣服,他的妻妾们每人拿了一件,结果仆人竟带来十几件。宋祁望着这一堆衣服,茫然无措,总是担心厚此薄彼,结果一件也没穿,忍着寒冷,哆嗦着回家去了。
  可是在老百姓来说,谁家的孩子被宋祁看上愿意的自然是喜得良缘,不愿意的也只能是民不与官斗,忍受了。
  强权的时代,百姓命如草芥,而宋祁不伤人命,不触法律,只是踩在了道德的边缘上。包拯刚正不阿,一本就参到了升上面前。最后也只能是无奈的收场了,毕竟宋祁没有触犯大宋律法。
  莘岚早就预见了这个结果,而且莘岚知道包拯不仅没有能参倒宋祁,反而被认为包拯羡嫉,为了个人名声太过苛刻。
  对此莘岚嗤之以鼻,这是因为阶级不同,在他们这些大官眼里宋祁有才干,对国家有功,不就是多娶了几个女人么,又没干什么为法乱纪的事情。在他们眼中老百姓不过就是蚁民是赤佬。哼,他们就不想想没有这些每天辛勤的人民,他们吃什么喝什么。
  莘岚不由自主的愤慨了,越想越生气,越想越可恶,忽然发现自己怎么愤青了?幸好她及时调整了心态,莘岚不想给自己找麻烦,也不想给任何人添麻烦,所以这些话这些想法她都不会和别人说起,甚至展昭,甚至庞统。
  这些话留在心里就好
  这一日,包拯进了皇宫,莘岚听说好像是商讨什么事情,连久不上朝的中州王都去了,当然这是从公孙先生那里听来的。本来又是平常的一天,今日没有和庞统相约,莘岚也懒得自己出府,拿着绣架联系小蛮教给她的女红,忽然之间莘岚心有所动,好似要有大事发生。是什么事情?愣愣的忽然想起,洪水。
  其实每年都有洪讯,历史上更是有几次大洪水,莘岚却忽然想起了于成龙,想起了治水有名的堵不如疏。
  莘岚在想,堵不如疏,但只疏不赌亦是片面,那么疏堵结合呢!想着想着莘岚就提笔写了起来,将自己的想法、策略、见解结合的写出,一刻不停的就拿去了公孙策的院子,请公孙策给看看。
  公孙策没有想到这个看似平凡的女孩子,竟能有如此见识,那一纸书真知灼见更有莘岚自己的见解。
  “莘岚,你是如何知道这些的?”公孙策带着疑问
  莘岚当然不能说那是在后世当中看小说和电视看来的了“莘岚在家也曾读过几本子集野史,尤其对洪涝相关的最为关注,所以今日莘岚才能有所感悟,而且这里所写的有很多是家父所教的。”
  “莘岚见识非凡”说着儒雅一笑“就是字没有练好”
  莘岚不由得老脸一红。
  “先放在我这里,等大人回府了,我就交给大人过目”公孙策还想再仔细研究一下
  包拯回府后,公孙策将莘岚的治水方案给包拯看了,包拯也被惊诧了。
  “公孙先生,这个你怎么看”包拯方向手中纸张,问公孙策。虽然包拯也看出这纸上东西的分量,可是包拯并不擅长于此。而公孙策却懂得很多,包拯秉着不懂就问的良好原则开口了。
  于是乎,莘岚被请到了包拯的书房,这还是她自住到开封后第一次进到这里,也是她第一次将自己置身事中。
  屋里包拯公孙策展昭团团的围住莘岚,听莘岚讲解这纸上文章。
  “既然大人和先生都觉得此法可善,莘岚斗胆还请大人早早将此禀告于圣上,也好让此法早日实施。”
  “这。。。”包拯有了一丢丢的为难,“只因此时还没到防洪防汛的时节,这份方案如果此时奏报上去,多半会石沉大海。而这份方案耗时耗力,乃是长远之法,如若常法必然是在汛期之前连基本的防护工程都不能完成。”包拯又说“莘岚姑娘不必着急,即使如此本府也定当尽力劝诫皇上”
  “不错,管家是有道明君,莘岚姑娘的心血必定不会付诸东流的”公孙策也鼓励着莘岚
  展也冲莘岚点了点头,其实他们也都知道,这水利工程本就不是包拯的本职,就算包拯揍对了上去,皇上点了头但到实行的时候,人选又是个大问题,包拯不可能跟着去治水啊。
  “包大人,借纸笔一用”
  “莘岚自便”包拯点了点头
  于是莘岚又抄录了一份,并将公孙策修改备注的地方一并抄了。
  写完之后对着展昭说“展大人,可否帮莘岚一个忙”
  “莘岚请说,展某一定尽力而为”
  “请展大人去趟中州王府,将这一份交给中州王”说着将抄录的那一份递给了展昭。
  展昭诧异的看着莘岚“你确定中州王会署理此事。”
  包拯和公孙策却是若有所思的看着莘岚。
  “展大哥只管放心的去,以我们的交情,这件事上他不会为难于你的。”莘岚说
  霎时,三人都明白了莘岚是何其的聪慧。展昭点了点头,没在说什么,带着莘岚交给他的方案去了中州王府。
  “莘岚都知道了?”包拯问
  “当然,中州王爱民如子,治理洪涝天灾是百姓的福祉,他中州王不会坐视不理的。”
  只有聪明人知道,有些话有时候不必说明,有些时候人不必太过聪明。
  朝堂之上正如莘岚所预见,中州王确实没有置之不理,但同时他也没有急功冒进,一时间众多大官小官都看不懂,就连此事的另一个参与者包拯也一反常态,没有步步紧逼。多少人对此暗中嗤之以鼻,道包拯也不过如此,竟是拍了中州王的马屁,他们都忘了比之自己对这位王爷的畏惧,包拯那真的算不上拍马屁。
  这一日,莘岚和庞统相约,两人又是出来约会逛街,莘岚拉着庞统去了赵氏老铺,赵氏老铺是一家金店,女孩子都爱些金银珠宝,莘岚自然不是那免俗之人,这汴京城里的金银铺子她和庞统可没少逛,庞统没少送她礼物,唯有这赵氏老铺的物件不仅上档次,还很有独特的风格。
  莘岚不由的佩服庞统对女孩子的细心,有时候莘岚在想庞统这样的天生温柔,可是他对女人的了解就不知是从多少女孩子那里学来的了。
  “莘岚姑娘,庞公子,二位今天想看点什么?”
  “拿些个链子过来给我看看”莘岚说
  莘岚对着面前这几盘子的金链子,嘴角一歪歪,每一个满意的
  “赵老板,有没有男人带的链子”莘岚问
  “有,有,莘岚姑娘稍等”说着赵老板让伙计将盘子换了男子的样式。
  莘岚看着盘子里那些个链子,不太满意,怎么看都不配庞统。
  对庞统说“我想给你选个礼物怎么就这么难呢”
  “算了吧,那就别买了”庞统好笑的看着莘岚。平时这种状况时有发生,莘岚如果看不上,她宁可不送也不将就的买给庞统。
  “不行,明天是你生辰,怎么能不送你生辰礼物呢”
  “你还记得?”庞统挑着眉好笑的问道,说不感动那是假的。
  莘岚在低头看着伙计有换过的盘子,正在和赵老板讨论样式做工的莘岚没有听到庞统的问话。
  “我说赵老板,你这东西怎么能这么,这么粗大夸张呢,就算是给男子的也不应都是一个风格的啊。”
  “莘岚姑娘,你有所不知,这男子佩戴劲链的多是写富家公子哥,要的也都是一个富贵显圣,那文人公子们多是爱玉的,您这要纯金的链子说真的没有什么太多的花样,也就这两三盘。还有最后一盘,您先看看。”
  第三盘上来,也多是些常见的样式,唯有其中一条,看上去样子雅致新鲜,特别的有个性。莘岚甚是喜欢。
  “庞统,你看,喜欢么?”莘岚拿着链子问庞统。
  庞统笑着点点头,莘岚不知道,从前只有庞统买东西送给女孩子,女子送他东西也没有个莘岚这样大张旗鼓的带着自己逛街现买的,感觉很新奇,却也不讨厌。他哪里知道,这男女朋友一起逛街买东西,在现代是多么天经地义的一件事情。
  “赵老板,就这条了”莘岚说
作者有话要说:  

  ☆、终章 爱你不舍离开你却要离开

  “哎呦,莘岚姑娘,这条今天是不行了,这个样式只有一条,这条已经被人订下了,您要是喜欢就稍等几日,为姑娘赶制条新的”赵老板为难的说,觉得有点对不住莘岚。
  “啊?”莘岚为难的放下了手中的链子,这一条莘岚是肯定不会要的,别人的东西再好她也不想要。“可是明天是他是生辰,这可怎么办。”
  “莘岚姑娘,要不您明个再来,今日我让他们连夜赶制,明天午前您再来取。”
  “这可就麻烦您了。”莘岚知道,要不是自己和赵老板的交情,这么赶的时间人家是根本就不会去做的,更别提连押金都不要。
  莘岚执意要将钱提前结清,甚至还多给了些。
  莘岚心满意足的和庞统走出了赵家老铺,“明日你生辰,一家人好好聚聚,咱们就别出来了,回头中午你自己过来取吧。其实这事也赖我,应该早作准备的,只是我这人太懒硬是给拖到了今日,总想着出门就能买到东西。”
  庞统无奈的说,“好”,突然间想要和她单独的过生辰,那一定很有意思,却无奈不能。庞统天不怕地不怕,却是个孝顺的儿子,有庞太师盯着自己,自己怎么脱得开呢。
  次日清楚,早起的莘岚心情愉快的晒着晨光叼着个馒头当早餐啃,站在院子里想了想,自己在开封已经很长时间了,当初说好的四十九日早已过去了,这段时间的相处,自己也顺理成章的留在了开封当米虫,可惜这些不是自己要的生活,开封府注定留不住莘岚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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