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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归南这厢着急火燎的往都城赶,期望在路上碰到姜菀,而没想到姜菀那厢却慢悠悠的还在湘殃镇的大街上晃悠,根本没去都城。
姜菀坐在一家还未开门的当铺门口,手肘撑在膝盖上手掌抵着下巴看着人来人往的大街出神。
“姑娘是要当东西吗?”一个男性声音在背后响起。
姜菀转身回头向后看,一个穿着藏青色袍子留着小胡子的中年男子边推着门板边看着她。
“姑娘?”
姜菀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点头:“嗯,是的。”
“那姑娘您进来稍等片刻。”
没过一会,中年男子在柜台后唤着姜菀:“姑娘这边来。”
“请问姑娘是当什么?”
姜菀从包袱里掏出了一对耳坠,摊在手心上给中年男子看。那是一对很精致的铂金红宝石耳坠,红宝石大概有食指指甲盖那么大,呈水滴状,周围镶着一圈南非碎钻,因角度不同,光线折射不同,和红宝石一呼应,时而是淡淡的粉色,时而是璀璨的白色。
中年男子瞄了一眼递了个白瓷盘出来,姜菀把耳坠放进白瓷盘后,中年男子挪到跟前,掏出个放大镜细细的看着那对耳坠。
姜菀看着他的举动忐忑不已,她也和大多数女孩一样喜欢这些亮晶晶的饰品,但是这对耳坠她却不知道具体价值,因为是姜家怕她丢姜家的脸而给她置办的,还是他父亲买的,价值不得而知,但肯定不是假货。姜菀忐忑的并不是这对耳坠的真假问题,而是不知道秋瑾国有没有钻石这个东西,能不能当出钱来。
中年男子拿着放大镜把耳坠翻来覆去看了有差不多15分钟,姜菀也在这时间里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姑娘您这是耳坠?”中年男子抬头看着姜菀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姜菀点头“嗯。”
“可是…没有耳针呀?如何戴?”
“因为我没扎耳洞,家父就托人把耳针换成这个样式的,可以夹在耳垂上的。”姜菀边解释边拿出一只耳坠演示戴给中年男子看。
中年男子摸着胡子点了点头“原来如此。”
“如果是您想换成耳针,可以从这里拆开换成耳针就成。”姜菀指着耳坠的一个连接处补充道。
中年男子继续点点头没吱声,看着白瓷盘里的耳坠。
姜菀看着他一副琢磨犹豫的样子,摸不清什么情况,心里越发没底。大叔您倒是发话呀?到底能给我多少钱?
大概2 3分钟的样子,中年男子抬头目光炯炯的看着姜菀道:“姑娘,这应该是成套首饰里面的一对耳坠吧?”
姜菀低下头也没想太久,从包袱掏出一枚戒指,抬头看了眼中年男子,把戒指放进白瓷盘。
戒指的确是和耳坠一套的,样式也和耳坠一样,除了红宝石是椭圆形的。
中年男子拿起放大镜对着戒指又是一顿看,不过没看多久就抬头问姜菀:“姑娘您是要活当还是死当?”
“有区别吗?”
“活当就是咱定个日子到时候您赎回去,死当就是永不赎回去了。”
“哦,死当。”
“姑娘准备当多少?”
“您看值多少?”姜菀不懂,选择了个很保守的回答。
中年男子伸手朝她比了个数字。
姜菀看着他“?”
他看着姜菀“……”
……无声
继续无声……
姜菀一脸黑线,古人,您一定要这么含蓄吗?就比了个数字七,那到底是七两?还是七十两?还是七百两啊?是银子呢?还是黄金呀?
姜菀皱着眉头无奈道:“您…能说具体的数吗?”
“七百两白银。”
姜菀惊了下,看了眼白瓷盘里的饰品,心里算着七百两白银可以干嘛。
在秋瑾国货币的换算是一百个铜子换一个铜币,一百个铜币换一两白银,一千两白银换十两黄金,白银里有一两和五两的,白银元宝有十两和五十两、一百两的,而黄金有一两的黄金豆、十两的黄金元宝,一百两的黄金砖块,都是这些沉甸甸的东西肯定不好带,所以秋瑾国还有面值一百两、五百两和一千俩的钱票,区别就是钱票上写的是白银还是黄金了,钱票可以到钱庄去兑换沉甸甸白花花金灿灿的金银。
就在姜菀心算的当头,中年男子又出了个价:“八百两白银。”
姜菀瞄了眼中年男子,哇!八百两啊!五十两是普通五口之家一年的生活费,那八百两可以买套房子,买几块田地,再开间铺子都还有剩余多的。
中年男子看姜菀还是不出声,以为姜菀还是嫌少,有点着急了:“姑娘,您这套首饰确实样式特别,原料稀少罕见,我家世代开当铺,在全国各地也都有店铺,我也是从小摸着各种稀世珍宝长大的,开价给您八百两白银绝对不会亏了您,您就算到都城去当最高也是能开到我给您的这个价。”
亏不亏姜菀不知道,毕竟现代的货币和这个国家的货币她根本不知道怎么换算,反正在这里能当出八百两白银她已经很知足了。
一锤定音:“好,八百两,成交。”
姜菀要了五百两和两张一百两的白银钱票,剩下的一百两换成了五个十两的银元宝和一些碎银。
银货两讫,姜菀怀揣着巨资和当票走到店门口,准备跨出去,中年男子叫住了她:“姑娘,如果您手里还有珍品,请务必来本店。”
姜菀朝他笑了笑,没接话茬,跨出店门走了。
姜菀想着中年男子的话,不知他是有意套她呢?还是真的只是单纯的问一声?因为她身上确实还有两样东西,就是和当掉的耳坠戒指是一套的项链和手链。也不是说她不舍得这两样当出去,毕竟对秋瑾国的物价啊货币啊还是个模糊的概念,所以拿了耳坠去探探路,没想到探出个小富婆出来。
得好好思量这笔巨资该怎么花才能又合理又能升值。
不知道是不是身上钱太多,产生了一些诡异的心理作用,姜菀总觉得有人跟着她,弄得她也不敢往偏僻的地方去,一直在人特别多的大街上瞎逛,进了一家糕饼店买了些点心,又去了一家成衣店买了几身衣服,晃荡晃荡的进了一家装修蛮豪华的客栈,付清了三天的房钱,吩咐了小二把饭菜端上楼,还交代了整个下午不要来打扰。
小二走后,姜菀把门窗都检查一遍锁好,匆匆的吃了两口饭,把其中一包点心打开,吃掉一半,空出来的位置把银元宝和一些碎银放进去,按原样再包好,夹在另外没开封的两包中间,然后捆好。
接着去换了今天买的男装,头发绑成马尾随便卷了个髻带上发冠,把钱票放在贴身穿的里衣里,右边挂上佩件,左边挂上装了几个碎银子铜子的荷包,整装完毕,张开手臂转了一圈,嗯!衣袂飘飘,风度潇洒,不错!姜菀兴致勃勃的去照铜镜,看着镜中的脸忍不住吐槽:“呸~长得好娘。”
铜镜默默的流泪,你本来就是女的,能不娘嘛!
姜菀提着点心打开门,头伸出去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后,出门关门一气呵成,轻手轻脚的往楼梯口走去。目不斜视的穿过了大堂走到大街上,姜菀才偷偷的吐了口气。
又在街上晃了会,姜菀回到了之前入住的那家客栈那,进了斜对面的茶楼,要了个二楼靠窗的位置,一下午就看着对面客栈的动向。
看着看着思绪也不经飘远。
有这多钱,我干嘛呢?买几块地收租?或是开个商店?那卖啥呢?嘿~开家窑姐楼?哎呀~不行,我没有这方面的工作经验。要不去都城找雁归南让他帮找点事做?嗯~还是算了,他都让我去做丫环了,女子在外抛头露面的事他多半不让干。那去都城落脚?繁华大都市离皇帝又近,难立足,算了,PASS吧。唉~该做什么呢?……
想着看着耗着,耗着看着想着,一个下午也就这么过去了。
看了一下午,姜菀也没发现客栈有什么可疑人物,也没什么奇怪的动静,果然是自己多心了。在茶楼结了帐,慢悠悠的回到客栈,以男子的身份又开了一间房间。
作者有话要说:
☆、四
第二天早上,姜菀以女子的打扮跟店小二要了早餐要了热水,收拾利索后,又穿着男装出门了。
姜菀想着在现代有啥事都找警察叔叔,在这个时代不知道找衙门当差可不可以,唉,死马当活马医吧。
还真就医好了,找到了房伢子,也就是古代的房中介,看了一天房子姜菀也没个中意的,主要是这个时代的房子都太大,又有院子又好几间房,独门独院,一个人住她害怕,晚上还黑灯瞎火的。唉~古代怎么就没有公寓楼呢?
古代要是有公寓楼那能叫古代嘛?
姜菀漫无目的的在大街上晃悠,看了三天房子,看得她都眼花了,要么跟人一起七、八户挤个大杂院,要么就自己独门独院,这两选择让一个单身女子住哪都不安全,总不能一辈子着男装吧?啊~天要亡我吗?咕噜噜噜~她低头看了眼肚子,先让我吃饱再亡我吧!
姜菀随便找了家饭馆,一进门就愣住了,整个饭馆就一桌人,还不像是客人,穿着打扮像是掌柜,厨子,店小二。
“这是还没到饭点吗?”姜菀疑惑的问出声。
就见一个应该是掌柜的人站了起来,朝姜菀边走来边回她:“这位公子,抱歉,今天小店不营业,请您去别家吧。”
姜菀点了点头:“哦。”走了出去,下意识的回头看了眼,看见门边贴了张纸,写了四个大字“出售本店”
原来这家饭馆要卖掉啊!
嗯~卖掉?姜菀灵光一现,有了主意。
上前去把纸张揭了下来又进去了。
“掌柜,您这个店卖掉了吗?”边说边举起了纸。
一桌人都看着她,掌柜发话了:“还没有。”
“那您把这店卖给我吧?”看了眼桌子,上面有一本子和一些碎银,估计是在遣散员工:“人您也甭遣走了,我都要了。”
“公子,您是真的要买下这家店吗?”
“嗯。您开价吧。”
“我这家店卖的是地契。”
“地契?”
“我不是湘殃镇人,当初也是买的地契,现在年纪大了,要回到原来的家乡养老。”
“哦,行,地契就地契,您说价吧。”
“店面和后院一共四百平,不瞒您说我明天就启程了,着急出手,卖您120两白银。”
“后院是干嘛的?”
“是厨房和我们住的地方,我带您去看看。”
姜菀随着掌柜穿过大堂去了后院,一出去入眼的是个很宽敞的大院子,右手边是墙,墙跟那还有一口水井,对面是一排房间,有一间敞着门看见里面摆设是厨房,剩下的都关着门应该是住的房间,左手边墙上有个拱门,过去一看是个小院落,有三间房,是掌柜一家住的,前前后后看了一圈,姜菀非常中意这家店,首先地址就不错,虽然不是座落在最繁华的那条街上,但是是进出湘殃镇必须经过的一条街,而且店面后院的格局也不错,姜菀也没多说什么,很爽快的付了钱拿了地契。
现在店里有三个工人,一个厨子一个负责洗碗洗菜的一个跑堂的。
“你们才三个人忙得过来吗?”
一个年纪三十左右大汉说话了:“还行,我动作快炒菜很利索的。”
“呃,我还不知道你们叫什么?在店里都负责做什么的?哦对了,我叫姜菀。”
“我叫覃魁,是厨子。”指着他边上的女人“这是我媳妇玉丹,洗碗洗菜打杂的。”又指着对面的一小伙“这是小周,跑堂的。”
姜菀跟他们了解了下情况,暗自琢磨了会说道:“今天就这样吧,对这个店我有新的打算,明天我再给你们分配任务。”
姜菀买了纸笔回到客栈,进了房间后就没再出来,一直写写画画到深夜。
第二天一大早姜菀顶着俩大黑眼圈出来,吃了早饭就直奔新买的饭馆而去。
三人看着姜菀从怀里掏出一堆纸,上面有的是字有的是画,三人互相看了眼,都不知道这个新东家葫芦里卖的啥药,也没吱声,一头雾水的表情让姜菀误会了他们的意思,挠了挠头:“我很久没拿毛笔写字了,凑合着看吧。”
是真的很久了,自从外婆去世后,姜菀就没再拿过毛笔。
姜菀的外婆来自书香世家,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教导姜菀母亲也是一样没落下,3岁那年姜菀母亲过逝后,姜菀就搬去和外公外婆一起生活,从此也开始了琴棋书画的日子,直到11岁那年外婆去世,不怎么喜欢的棋和书就慢慢放下了, 14岁那年外公也走了,才回到父亲那里。
跟外公外婆生活的十一年是姜菀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虽然外婆教的东西很多也很难,但是外婆很温柔,总说“我家小囡囡好乖。”外公总会做很多好吃的,摸着姜菀的头说“小囡囡要多吃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