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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汉娇颜-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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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忧微微一愣,哈哈大笑:“我还以为中原的女子都喜欢扭捏作态,想不到……”
  我摇摇手轻笑着打断他:“那个不叫扭捏,而是叫作矜持,是大家闺秀的象征来的。只可惜我是假小子,这些东西一向都学不来。”
  “那就不要学。假小子是吗?也很好啊。”毛忧忽然半眯起眼睛饶有兴趣的看着我。
  我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向后退了半步,勉强笑了一下:“不知道大当家来这里有什么事情?”
  “也没什么事情,不过是走到附近,恰巧看到你在练剑,便停下来看看。”毛忧的眼中突然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看了看我手中的剑道:“如果我手下的人,武功都能像你一样高强,那还有什么仗是打不赢的。”
  “大当家以为,一支军队战斗力的强弱的决定因素是士卒武功的高低?”
  “当然。如果一个人的武功高强,可以以一敌十,那么把这样的人集中起来,当然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了。”
  我摇摇头,浅笑道:“大当家错了。一个人的力量再强也敌不过一个团队的合作力量。上阵杀敌不是比武较量,讲究单打独斗;而是群体作战,讲究的是士卒之间的默契配合,不只是简单的两两相加那么简单。
  “一支战斗力强的军队一定要做到兵将相知。统帅要有能力让手下的士卒对他产生绝对的信任。兵凶战危,毕竟打仗是要死人的,一个人肯跟着你,就等于是把自己的性命交在你的手上。士卒对于统帅则要做到绝对的服从:击鼓则进,鼓声一响,就算是前面是刀山火海也要前进;鸣金则退,锣声*一响,哪怕前面有金山银海也要后退。否则就只是一盘散沙,不会有任何战力可言。”
  “如你所言,武功岂不是变得不重要了。如果只是一群老弱残兵,即使配合得再默契,又能有什么作为。”
  “武功当然也很重要,但并不是最重要的。”我轻轻一笑,“军队对于将军,就好像宝剑对于剑主。剑有双刃,即可伤敌,又可伤己。一把锋利的宝剑固然可以令剑主对敌时有更多取胜的把握,但是如果这把剑落不肯听话,同样也会使剑主陷于万劫不复的险境。”
  看到毛忧的眼神中有些迟疑,我上前一步笑道:“如果大当家还有疑虑,不如我们先来验证一下,看我说的有没有道理。”
  “这样也好。”毛忧点了点头,突然笑得有些狡猾,“也不必太麻烦,只要你能令后寨的那一队人听命于你,就算你说得有理。”
  我暗暗的叹了口气:地球人都知道,后寨的那一队人是出了名的散漫,从来不知道规矩为何物。毛忧交给我的这个任务,还真是“不太”麻烦。
  我心里虽然叹气,面上还是装出一幅自信满满的样子,向他拱拱手道:“一言为定。”
  他笑着摇摇头:“你真的这么有把握?”
  “当年孙武以《兵法》觐见吴王阖庐,吴王为了试验孙武的练兵之道,特地安排了宫中的姬妾和宫女让他训练,结果孙武一样可以把她们训练成令行禁止的士兵。难道大当家认为自己山寨中的人还不如那些养在深宫中的女子吗?”
  “孙武?”毛忧迷惑的看着我,问道,“孙武是什么人,听你这样说,他到是个人才,他现在在哪儿?”
  我愣,孙武练兵的故事在当初的现代都已经拍成动画片了,怎么他居然会不知道。转念一想,这也难怪。这个时代,还有出现纸张和印刷术。这里的每一部书都是靠人一个字一个字的刻在竹简或木简上的,极其耗费人力物力。所以在这里,书籍的流通量是很小的,读书绝对是有钱人的事业。更何况毛忧还是从西域迁徙过来的,不知道也很正常。
  想到这里我对他笑道:“孙武是我们中原的一位军事家,已经过世很久了。如果你对这个故事有兴趣,我倒是可以讲给你听。”
  见他点了点头,我侧身对着房门作了一个“请进”的手势,笑道:“既然如此,我们到屋里坐下慢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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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到毛忧派给我的那一对人时,我才明白他前一天听完故事后为什么会露出那种深不可测的诡异笑容。原来他对我并不比吴王阖庐对孙武厚道多少。吴王阖庐为了为难孙武,故意将自己的宠姬交给他训练。而我们这位毛大当家派给我的,则是整个山寨中出了名的“鬼见愁”和“滚刀肉”。而且这些人还都是旧相识,除了在一旁对我憨笑着以示亲近的张三外,其余几个正是当日在山下截击我和凤翔那些人。当然宋狗儿也在其中,而且他似乎还是这些人的首领。
  我寒着一张脸,冷眼看着眼前这些吊着膀子、撇着嘴自顾自聊得高兴,完全把我当透明人的家伙,心里开始有些犯难。以前我接触的几乎全都是正规的军队,即便是那些杂牌军,比起眼前这些貌似无赖的家伙来,也可以称的上是军纪严明了。
  眼光一转,刚好看到宋狗儿一脸不屑的神情,好像在说:别说你只是来借地方养伤的,就算你是二当家的相好,咱们也不会乖乖听你的话。
  我心中一动忽然计上心来,淡淡的对他道:“我想大当家应该已经告诉你们了,从今天开始,你们这一队人由我节制。为了方便操练,从现在开始,由宋狗儿担任你们的队长,直接听我指挥。我的要求只有一个,就是服从我的命令。”既然是要杀一儆百,自然要挑领头的开刀,何况他还曾经几次三番的羞辱凤翔。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一个很小气的女人,容不得别人对我心爱的人有半点的不尊重。
  “其实也没必要这么麻烦。”宋狗儿向前晃了两步,嚣张的笑道,“咱们这里本来做的就是拦路打劫、聚义分金的生意。如果在今天之内,你能单独下山做成一笔买卖,我们自然就会服你。否则的话,哼哼……”
  在一片哄笑声中,我冷然笑道:“这可是你说的,到时候可由不得你们反悔。”
  “谁要是说话不算,就不是人养的!”
  “没错!”
  我知道他们都是些粗豪汉子,虽然不服我这个女人的管理,但是说出的话却是一定会算的。虽然那个宋狗儿有些难缠,但是只要稳住大多数人,我也不怕他能耍出什么花样来。至于他们要的那笔“买卖”,我心中冷笑一声:大概他们还不知道,我的剑术决不弱于凤翔,这点事情对我来说只是小菜一碟而已。
  “既然如此,君子一言——”
  “快马一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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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锣这个字应该是在宋朝才出现的,秦末说鸣金收兵的“金”实际上是指一种叫做“錞于”的打击乐器。但是为了行文方便寒江不知死活的用了“锣”,大家原谅吧。
  然后寒江作可怜巴巴状——手里有女频PK票的朋友,能不能赏我一张呢。
  

第四十九章 猎物
更新时间2008…2…6 0:48:00  字数:2654

 换了套男装,我逸逸然向外走去,准备开始我前世今生的第一次打劫行动。
  走出山寨,我才发现自己好像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我一心只想着以我的身手来劫道简直是小菜一碟,却忘了打劫可不是一个人的事业,不是有人劫就行了,还需要有人被劫。可是我对这里的地形根本没有概念,要到那里去找那个可以被我劫的人呢?
  由于天气寒冷,地上的积雪还没有溶化,树林中到处都是清一色的银白。想起自己天生就没有“方向感”这种法宝傍身,我不敢四处乱走,只能顺着别人在雪地上踩出来小路边走边伸着脖子向四周张望,巴望着老天开眼,地上能突然冒出个人来让我劫。
  心中越来越焦躁,突然有人在身后拍了我一下。我吓得一跳,脚下打滑,整个人向被踩得光滑硬实的雪地上一头栽下去。眼看着地面在眼前骤然放大,常年摔跤的经验让我脑海里条件反射似的蹦出了一个字——疼!
  还没等我的头和地面亲密接触,胳膊突然被一双大手拉住,身后传来一个有些尴尬的声音:“是俺。别怕,是俺。”
  我稳住了身子,回身有些吃惊的看着张三:“你怎么来了?他们不是说要我一个人下山做一次‘买卖’吗?”
  “嘿嘿,你初来乍到的,让你一个人,只怕你连在哪里有人可以劫都不知道。更何况凤兄弟还嘱咐过俺,他说你一向都不太认路,让俺多照应着点儿,免得你迷了路连寨子也回不去了。”
  好人呐!我激动的看着张三——想不到这世界上还有这么好的人,我刚开始发愁要到哪里去找人来劫,他就自动送上门来帮我带路。苍天呐,你终于也睁开眼眷顾我一回了!
  可是——要是被那些人发现张三来帮我,我岂不是失信于人,以后再也没可能降服这些人了。
  想到这一点,我毅然对他摇了摇头:“多谢张大哥关怀,不过你还是先回去吧。既然我已经答应了他们不要别人来帮我,自然不能失信于人。”
  “这点你不用担心,是他们自己要我来的。”看着我吃惊的表情,张三有些得意的说道,“俺跟他们说,看你刚才那么有把握的样子,该不会是想使诈吧。要是咱们一帮大男人被一个小女子给耍了,那还有什么脸面在这里呆下去,结果他们就让我来看着你了。哈哈哈哈……”
  我一时间愣在了当场——想不到他平日里粗人一个,居然也会有使诈的时候。不过也正因为他平时的“粗”,这次才会让他们都没想到,原来他也是会骗人的。
  我笑咪咪的看着张三:“那我们要到哪里去找那个倒霉鬼呢?”
  张三大手一招:“跟我来吧,俺知道一个地方,经常会有人经过。”
  山林里的景物本来就都差不多,现在又加上积雪,更是让我觉得所有走过的地方都看不出半点区别来。如果现在只有我一个人,迷路是肯定的了。想到这里,我不由得加快了脚步,紧紧跟上张三的步伐。
  大约向西走了一顿饭的时间,面前出现了一条不算宽的路来,我这才发现我们已经离山寨很远了。张三突然停住了脚步,指着横在我们面前的路回头对我说道:“这条是通往关中咸阳的捷径,途中还会经过几个大的城镇,很多人为了节省脚程都会选择走这里。我们只要在这里等就成了,运气好的话还能赶回去用午膳。”
  在路边的树林里埋伏了一盏茶的功夫,一对夫妻带着一个几岁大的孩子在我们面前走过。张三用胳膊肘碰了碰我,示意现在可以下手。我却无奈的对他摇了摇头——这个不能劫,会给小孩子的心里留下阴影的。
  不多久,几个衣衫褴褛的人又走了过去。这个也不能劫,看他们的样子,只怕是连饭都没的吃了,还能劫到些什么?
  在他们后面经过的是男女老少一大群人,估计着有三十几人,怎么看都像是全村人集体搬家。这个当然依然不能劫——人数差距大成这样还出去打劫,根本就是去送死。
  我等——
  眼看着午饭时间已过,张三无奈的从怀里摸出一个布包打开,里面是两个已经变冷的馒头。
  “先垫垫肚子吧。”张三拿了一个递给我,“你别心急,现在世道很乱,大家都是成帮结伙的赶路。在等等吧,总会有人落单的。”
  我笑着对他点点头——不怕他不来,希望在人间嘛。
  我等——
  事实证明,愿望和实际永远是背道而驰的。几乎所有路过的人都是十几人甚至几十人做伴赶路。日头开始渐渐西垂,路过的人也越来越少。一阵凛冽的寒风吹过,我突然觉得肚子里空空的。蹲守了大半天,中午吃的那个馒头早就消化干净了,张三想必也已经饿了。
  我有些歉疚的看着张三——如果一开始我肯出手截住那对夫妇,现在我们早就已经回到山寨了,他也不用饿着肚子陪我在这里吹冷风。
  张三温和的看着我摇摇头,道:“俺虽然是个粗人,也知道什么叫‘盗亦有道’。咱们还有时间,只要天还没黑,今天就不算过了。”
  张三的语气中没有半点责怪我的意思,让我的心中越发不安起来。这时我才明白,打劫这种工作,不是武功高强暗就可以胜任了,还要能恨得下心肠,而我所欠缺的恰恰正是这一点。如果这个毛病再不改的话,不论是在这里还是在战场,我都会受制于人。这,就是为什么张良可以在这里混得风生水起,而我却落得伤痕累累的原因。
  既然如此,我暗自下定决心:不论下一个出现的人是什么样子,我都要狠下心来出手。
  随着阵阵的马蹄声,一辆马车向我们埋伏的地方疾驰而来。我心中松了口气,能坐上马车的人一定是非富则贵,大概也不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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