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又坐了一会儿,有人敲门,宁楚楚:“进来。”
范萱端着一杯咖啡,温柔地笑着走了进来,将咖啡放到宁楚楚面前的桌上。
“谢谢。”宁楚楚礼貌地说。
范萱倒是没有立即离开,反而是坐在她旁边的位置上说:“你就是楚楚吧?刚才介绍的时候我正好不在。”她虽然用的是问句,但是却极为肯定。
宁楚楚点了点头,冲她笑了笑,倒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一来呢是因为她和范萱不熟悉,二来呢她不知道该和她说聊什么话题。
“斯言和我是很好的朋友,你是她女朋友,加上我比你大,要是有事情的话可以叫我哦~”说完起身,对她说:“我出去工作了。”
宁楚楚看着范萱出了门,虽然不太喜欢范萱一副对待小孩子的态度对她,但还是不得不承认她很有礼貌,也考虑的很细致,虽然这样的细致与和气倒是与她十分性感的面容有些不相符。
宁楚楚虽然数理化这类学科成绩不是很好,但自认为记性不差,她只觉得范萱看起来有些眼熟,像是在哪里看到过一样,可是这一刻偏偏又想不起来。
傅斯言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回来的,看着宁楚楚发呆地坐在沙发上不知道在想什么,以为她是无聊,于是道:“要不要出去走走?z大附近的风景倒是不错。”
宁楚楚反应过来,笑着对他说:“不用了,这个时候我也差不多该回家了,你还是好好休息一下吧。”傅斯言眼底的青色虽然相比前段时间好了许多,但是他的皮肤偏白,所以青色依旧很明显,宁楚楚摸了摸他的眼睛,柔声说:“好好休息,创业虽然重要,身体更重要。”
傅斯言一副倦容,本来的就十分重的工作,加上还要给期末考试分出一点时间,的确是够累的,“我送你上车。”
“恩。”宁楚楚本来是准备拒绝,可是看傅斯言十分坚持也没多说。
这个时候夜色已经降临,在室内还没觉得,出来后才真的感觉到一天的时间已经过了大半。因为z大在附近的缘故,这一块的夜晚倒是热闹,不远处还有夜市,虽然这个时候还没有后世寸金寸土的繁华,但却有一份后世没有的东西,热闹、情感与年轻。
大学城外面的有一条美食城,虽然说是美食城,卖其他小玩意儿的也是不少,摆地摊的人大多年轻,看的出来还是学生。
上辈子因为遗憾,她看着在寒冬里摆着地摊赚零花钱的大学生倒是有些兴致,这时候2路公交车也渐渐驶来,打断了她的视线,颇有些意犹未尽,傅斯言看着她的神色,无奈的笑了,将自己脖子上面的黑色围巾解了下来,戴在了宁楚楚的脖子上,动作毫无温柔可言。
宁楚楚只觉得自己的脖子被摩擦的稍微有些疼痛,“唔……轻点。”本来还准备在说两句的宁楚楚架不住脖子上传来的温度,闭上了嘴,然后又着急地说:“公车要走了…”
“有了就走了,看你也没准备走。”等公车过去后,拉着她的手,过了马路,“看你眼睛都沾在那里了,来了就过去看看吧,再过几天,z大放假了,在想看到就得等明年了。”
“嗯,可是你不用回去吗?”宁楚楚虽然这么问,但是心里已经确定了傅斯言一定会陪她去,问句里免不了夹杂了几分开心。
“本来就说要陪你逛逛。”傅斯言的声音里免不了也带上了几分温暖。
宁楚楚将自己的半张脸都藏进他的围巾里面,鼻子里面似乎还能闻到淡淡的洗衣粉的味道,眼睛冲他笑的弯了起来。
今天晚上的星星很少,甚至有些暗淡,傅斯言摸了摸她的发顶,只觉得是她将今夜的星星悄悄偷走,然后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偷放在了自己的眼睛里面。
宁楚楚不知道傅斯言在想什么,路上的行人匆匆而过,傅斯言牵着她的手,紧着她,让她觉得很浪漫。
她想:这或许就是谈恋爱的感觉吧,甜甜的。
如果,能够一直保持这这样的感觉,好像放任自己的心去喜欢他,也不是不能够的。
美食城很热闹,远看着是十分有烟火气儿,虽然不大,但人却很多,宁楚楚叮嘱傅斯言:“不用牵着我,把自己的东西拿好了。”人越多的地方,越容易引起小偷的注意。
傅斯言闻言,没有将手放开,甚至抓的更紧,“正因为人多,所以越不能放开。”
两个人随便吃了点东西,这时候的小商贩都比后世的要实在,一碗粉两块钱装的碗还十分大,宁楚楚看了,也不管味道怎样,还没吃就觉得十分划算。
因为碗太大的缘故,傅斯言就点了一碗,宁楚楚本来准备再点一碗的,她有轻微的洁癖,和别人共用一个碗吃东西,还是有汤面类,她觉得心里还是有些稍微抵触,就算这个人是和她进行过口水交换的傅斯言。
口水交换是一回事儿,共用一碗面又是另外一回事儿了,最起码,在她的眼里是根本不能够相提并论的。
☆、第42章 入v一更
。傅斯言不知道,就在这短短的一分钟时间内,自己被女朋友嫌弃了和彻底,考虑到宁楚楚的口味,他甚至还特意叮嘱老板,“不要放辣椒,油也少放点。”
宁楚楚也不好说什么,周围的情侣不止他们一对,大多数都是和他们一样两个人一起吃一碗,你一口,我一口。
仿佛吃的不是面,而是那份缠绵。
老板的速度很快,还拿了两份筷子,两份汤勺,宁楚楚接在手里,看着摆在自己面前的面条,上面点缀着切成小段的碧色葱花,青色配上绿色,看起来十分爽口,也十分和她的口味。
可宁楚楚就是觉得有些别扭,拿着筷子只准备看傅斯言吃,不准备动手。
傅斯言本来是叫她先吃,但宁楚楚却推辞叫他先吃,傅斯言吃了一口,味道还不错。
宁楚楚看着傅斯言在小摊上吃面,无声地咧嘴笑,露出前面的两颗洁白的牙齿,小酒窝也若隐若现。
傅斯言停下筷子,不解地问她:“怎么了?”
宁楚楚捂住嘴,笑着摇头,她只是觉得他在她的心里第一次真真正正走下了她心里为他建造的一个神探,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普通到会带着她来吃路边摊的人。
他的吃相十分好看,薄唇上沾染上了一些汤汁,一股香菇的味道跑进宁楚楚的鼻子里,宁楚楚只觉得肚子真的饿了。傅斯言也许是顾及她,吃面吃的很整,没有咬断过。
宁楚楚想:应该没事吧,反正她也吃过他的口水,虽然是某人强迫他的。
想通后的宁楚楚也不在纠结,看着已经被傅斯言吃了三分之一的面条,咽了咽嘴里的口水,提醒某人:“傅斯言,你给我留点。”
傅斯言停下筷子,两个人下午到现在一直没吃饭,也没准备逗她,将碗稍微往她那边移动,方便她吃。
“吃吧,从下午到现在就没吃过饭,刚才和我一起去了奥博,我又被夜阑叫了过去。”
宁楚楚拿起筷子,夹了一根面条,小心翼翼地放进嘴里试了试。
恩,好像没有口水味儿,可以放心吃了。
她还算有良心,没有只顾自己,自己占一边,另一边留给傅斯言。因为是两个人一起吃一碗面条,所以吃面的时候两个人也会挨得十分近,几度鼻尖碰上了鼻尖,一顿普通的晚饭硬是吃出了旖旎来。
也幸好宁楚楚吃不了多少,肚子就饱了,还剩下一半给傅斯言吃,男生正值长身体的重要时期,刚好吃饱,没觉得撑。
两个人吃完饭后,又逛了一会儿,宁楚楚路过一个卖花的小商贩,停了下来。
小商贩看有生意,连忙道:“帅哥,给女朋友买盆花吧。”
傅斯言问她:“有喜欢的吗?”
“我看看。”宁楚楚蹲了下来,自己挑了起来,商贩给她介绍:“这是一帆风顺、这是大丽花、这是蝴蝶兰……”
花的种类很多,宁楚楚挑了半天,挑出了一盆粉色海棠,然后又看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蹲在她旁边的傅斯言,“你每天都对着电脑,电脑的辐射大,对身体不好。”
说完又对商贩说:“拿两盆仙人掌,在拿一盆芦荟。”
“仙人掌你待会拿回去,听说可以抗辐射,就算不能减少辐射伤害,养一盆绿色植物也能净化空气。”
傅斯言笑着,十分乐意地付钱。
倒是宁楚楚接过仙人掌的时候,不小心被仙人掌刺了一下,但感觉并不是很痛,也就没有小题大做告诉傅斯言,搬着自己的芦荟与海棠花,宁楚楚回了家。
因为芦荟和海棠商贩都没有给花盆,所以不是特别重,宁楚楚回来后将花养在了花盆里,放到了阳台上,为阳台增色不少,要是没有一旁的奄奄一息的兰花煞风景的话,恐怕效果会更好。
前段时间,因为打赌的原因,宁楚楚给窗台上的两盆兰花换了盆和土后,就没怎么管了,应该说是没时间管。
“诶,这两盆兰花就被我给害死了。”确定这两盆兰花救不活后,准备将花盆移出去,也许是搬动的时候按到了伤口,刚把被仙人掌刺到的地方疼了起来,宁楚楚忍着痛将花盆放了下来。
顺着光看,手指头上似乎有一截仙人掌的刺,一看吓了她一跳,“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啊!”
刺一直留在肉里,就会化脓,宁楚楚出去找宋姨要了根针,回到房间后小心翼翼的用针挑出来。
呲……好痛
痛的她眼泪都要流出来了,因为她的挑刺技术不是很好,伤口流了血,看的宁楚楚胆颤心惊,疼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站起来准备去拿碘酒消毒,路过被她放在地上的兰花花盆,血液顺着指尖滴了下来,刚好滴进了花盆里,打在兰花的根茎上。
等宁楚楚处理好自己的手,准备重新将放在卧室地面上的兰花弄出去的时候,突然瞪大了眼睛。
这兰花简直变了一个样,原本奄的垂败在一边的兰花奇迹般地立了起来,仿佛有了生机一般。
咦,似乎还在改变,像是注入了生长液一般。
原本在它根茎部的点点血液,似乎也在以肉眼能够看见的速度消失,宁楚楚紧盯着血液消失的那快地方,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呢喃道:“我没眼花吧,血竟然被它吸收了!”好像根本没有血液出现过一样。
宁楚楚看着自己的手指,确定伤口是真实存在,且刚才流过血,才敢肯定自己刚才自己的血滴入花盆内,是一个事实。
她的脑内顿时有了一个猜想,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宁楚楚找来一把水果刀,忍痛将自己的手指割出一个小小的口子,然后让血液滴在兰花的根茎上。
因为这次滴进去的血液比上次的要多,兰花的变化显然也更大,原本只是有了一丝生机的兰花,现在就是有了精气神,完全看不出来这株兰花就是刚回来看到的那棵。
宁楚楚又把自己的血液给还在阳台上放着的另一盆兰花滴了一点,看见了兰花的变化才敢确认,不是屋内的兰花成精了,而是她的血液简直就是万能的补药。
她忍不住想:我的血液对植物的作用这么逆天,那么对人呢?如果别人知道了这个!岂不是不堪设想。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她不就成了别人眼里的唐僧肉?
天呐,她简直不敢在想,心里却做了个决定,不能够将这件事情告诉任何人,还有像上辈子经常献血的事情是坚决不能够在做了。
一是,献了血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会被别人发现,然后被一些图谋不轨的人把她抓去做实验。
二是,她的身体本来就不好,献血每次抽取的血液量不是她可以承受的。
因为发现了这个问题,宁楚楚这一晚上都没有睡安稳,第二天天一亮就起了床。
拉开窗帘,然后走到阳台上去,天边刚露出来一点点鱼肚白,深吸一口气准备进屋的时候,看到昨天恢复了精神的兰花,向上挺立生长着,还没开花她似乎就能够问道一股清香,宁楚楚凑近了看。
“好像快开花了。”
春兰一般在一至三月内开花,这个时候就有开花的迹象倒是极为少见,但也不是没有,有些人为了加速春兰的成熟,改变它周围环境的温度,然后催熟的也有。
这吸收了她的血液的春兰竟然这么快就要开花了,“看来我的血液还真的是好东西,最起码比古代人拿了吊命的还要好。”
她的声音虽然有欣喜,但更多的却是担忧与害怕,担忧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秘密被别人发现,害怕被发现后她却没有足够的能力自保。
脱离了残酷的学习,宁楚楚决定放松自己,每天吃了睡,睡了吃。暑假就这样悄然地过了几天,宁楚楚觉得自己终于缓过来了,恢复好精神后,宁楚楚才开始干正经事情。
寒假的来临提醒着她,时间过得很快,离她们家出事儿的日子也越来越近。两年时间她既要学习,考上一个好大学,又要在课外时间分出一些时间去赚钱,以备不时之需。
两面都要抓紧,说真的很难。
她对经商赚钱这方面真的不通,上辈子了解的内容都是拍电影之类,虽然很赚钱,但是她却不想在那条路上再走。
就算有再多钱,脑袋里面掌握再多的资源、机会,她也不想与这个圈子有一点牵连。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就算知道未来流行歌曲的词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