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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应尽快制定《地方制度法》,对地方与中央的关系,地方的权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组成、任期、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地位、组成、任期、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等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制度的有关事项等,作出专门规定。
垂直管理:当初的历史选择
垂直管理,近期中国社会的一个热门词汇。
与以往某些自弹自唱的行政体制改革的不同,垂直管理不仅仅受到中央的青睐,部门的热切回应,也受到民众的欢迎追捧。
前段时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等机构进行的民调显示,在4531名志愿受访者中,认为中央政府应该加强垂直管理的人高达85。9%,其中一半以上的人认为
审计、环保、统计等部门应该实行垂直管理。
就我国行政管理体制而言,长期以来,大多数领域都实行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双重领导”,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主管部门负责业务,而地方政府管“人、财、物”。 在这种体制下,地方政府凭借手中的人权、财权、物权,在管理中居于主导支配地位。
现在一些系统的垂直管理,就是通过人事权、财务权的上收,使其下级部门摆脱地方政府的干预。形象地说,就是将职能部门的乌纱帽和钱袋子从地方政府手里转到上级主管部门手里。
近10年来,相对于“块块”管理,“条条”管理有加强的趋势。“迄今垂直管理的‘条’大概有13个。”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杨凤春说。而几乎所有重要的监管和执法部门,都在酝酿和热议要脱离地方政府序列。
垂直之风越刮越强劲,这究竟是因哪一片青萍而起?
缘于宏观调控的体制变革
改革开放20多年的进程,基本上是中央不断下放权力,激发地方政府发展活力,调动地方发展主动性的过程,这也是
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秘诀。但随着地方经济主动权的增加,地方力量不断做大,在一些地方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地方保护主义。地区分割、各自为政,出现中间梗阻,中央政策被消解,中央权威遇到了挑战。
加强宏观调控能力,破除地方保护,是垂直管理最直接的目标。早期的垂直管理,就是在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出现的。
当年中国经济发展的又一大问题,就是地方保护主义形成的地方贸易保护壁垒,导致假冒伪劣商品猖獗,劣币驱逐良币。在此情况下,市场执法监管部门的垂直成为必然之选。 现在看来,工商、质监的垂直,无疑对于消除行政区域间的贸易壁垒,形成全国统一市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有人认为,相对于经济管理领域的部门垂直进程的加速度,权力监督领域的垂直步伐缓慢。比如纪检监察这样的强势监督机关,在实践和理论上已经充分论证了垂直必要性,但却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这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中央对垂直管理还是十分审慎的。
垂直管理,有历史和现实的选择,曾居功至伟,但并非历史和现实的必然,不可无条件地复制。
抗地方干扰的一剂猛药
在进入新世纪后,垂直出现了新趋势,从传统的市场监管部门向新热点监管部门扩展,并且日益广泛深入。而大的背景,就是中央地方之间的利益博弈更加激烈,矛盾冲突更加频繁,中梗阻现象愈发突出。
在始于2003年下半年的新一轮宏观调控中,土地无疑重演了当年金融的角色。地方政府在失去对银行的支配权后,赖以主动推动经济增长并能够独立支配的只有土地这一项核心资源了。而卖地生财的路径选择,又令中国经济面临失衡、耕地底线面临失守的严重威胁。在这一新的历史时期,土地部门便从比较单一的管理部门向国家宏观调控部门转变。
为何对垂直管理情有独钟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地方政府获取更多的政策权力是必然的。但另一方面,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严重滞后,腐败日趋严重,政府和官员在“办公”的同时,利用公权力和国有资产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也成为普遍现象。地方政府和官员自由处置空间越来越大。一些官员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随心所欲地肢解、歪曲国家法律和上级政府的政策,破坏国家法治的统一和严肃,使不同层级政府间的正常关系受到干扰,甚至出现了某种程度的上级管不了下级、政府管不了官员的现象。对这样一些现象和问题,中央政府采取垂直管理的方式加以解决,加大对各下级政府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应当说是客观认识目前政府间关系并力图加以改进的愿望的体现。
但是,在目前的政治体制下,上级政府要想实现这样的意图,并不是轻而易举就可以做到的。由于缺乏公众监督的机制,上级政府对有可能出问题的下级政府的监督和校正,所能依靠的力量是非常有限的,最直接、最彻底、也是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事无巨细地“亲自”监督。这样的监督事实上已经超出了上级政府的人才、资源、精力和智慧的范围,成本巨大。在中央政府看来,垂直管理不过是一种直接管理或监督的方式而已,并期待这样的管理和监督能够取得最好的效果。
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实施全面监督的冲动,还缘于目前弥漫于全社会的诚信缺失。在中国政治生态中,言与行时常分离,可说不可做、可做不可说,成为政治和官场的“规则”,事实上形成了一种体制性的政府诚信缺失。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唯恐下级政府上下其手而将自己引入歧途的上级政府,除非是眼见耳听,否则是很难判断下级政府的表面文章。因此,对上级政府而言,即使是出于放心,他们也会要求实行亲历亲为式的监督,也就是垂直管理。
还应当看到,中央集权体制下,从公众的角度而言,任何政府和官员的胡作非为都会被民众认为是政府的,因此本质上都会影响到上级政府自身的形象,上级政府最终需要承担恶名。因此,从改善政府与民众关系的角度出发,如何让下级政府尽可能少地出问题,以舒缓政府与民众的紧张关系是上级政府最为关心的。显然,要想让政府及其官员保持良好的行为,上级政府最好的方式就是:或是选用自己信得过的人,或是自己亲厉亲为——以角色替代的方式实现上级政府内部人排他性的作业。仅从垂直管理不断扩大这一事实看,不同层级政府间的相互信任,已经降低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了。
垂直管理不应成为改革重点
垂直管理的设定权在中央政府。中央政府试图通过这种管理方式加以解决的问题,是否恰好是地方政府也想解决的问题,就是一个值得认真对待的问题:如果一致,或可期待一种皆大欢喜局面的出现;反之,在两者无论立场还是利益显然都不一致的情况下,垂直管理究竟能够起到什么作用、甚至能否得到真正的实施,可能会变得非常复杂。
垂直管理到底能解决什么问题,是与问题的来源和类型联系在一起的。概略地说,目前中国政府管理所遇到的难题,有单纯管理问题、技术问题,但总体而言更多的是体制问题,而不是单纯行政技术问题所能涵盖的。可见,已有的一些管理措施之所以不奏效,问题并非出在管理手段本身,而是由于体制和机制的内在缺陷所致。对垂直管理问题而言,在专业性强、业务单一,或与国家主权、国家权威关联密切、适用于条条管理的领域,强调或改进垂直管理的方法、技术,是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而在其它领域,尤其是在一些更具有一般性、社会性、地方性等特性的领域,本身可能并不具备垂直管理必备的一些特性,是不适合垂直管理的。至于那些仅仅是为了提高监督和控制的力度,而实行垂直管理的考虑,那么很有可能在解决了一些旧问题的同时,又会制造一些新的、也许是更为棘手的问题。
从表面看,垂直管理尽管强化了上级政府的直接管理能力,一举解决了下级政府的过度自由处置问题,但这些被派驻或分布在地方的上级政府的部门,随着时间的流逝,与一般地方政府部门究竟有多大的差别?如果说,垂直管理之前的下级政府部门会滥用权力,那么仅仅把部门的顶头上司换一下,就能够解决滥权问题?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这基本上是一个试图用管理技术方法来掩盖和替换体制、机制改进问题的方案,不仅难以奏效,而且会混淆视听,使人盲目乐观。
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就是,目前实施的垂直管理体制,把变动的重点几乎完全置于权力的切割和转移上,而少在体制、机制、环境和内涵逻辑方面做文章,也可以说,垂直管理所变革的只是权力所属关系而已,而对障碍和困扰政府的真正问题则基本没有触动。坦率地说,在一个多层级的、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多重嵌套的政府结构中,所谓的上下级关系是高度可变的,因此一些困扰中央政府以至于不得不采取垂直管理方式试图解决的一些难题,其实也是困扰高层级政府的难题,因此,采取权力归属上收的方式解决问题,无异于开启了各级政府随意变动所属政府间关系的大门,显然这会给一些不当的政府行为提供方便。因此,这不应当成为改革的重点。
在中央政府的政策水平没有得到根本性提高的情况下,通过中央政府垂直管理方式而实质性地推行全国统一政策,在有些情况下,可能反而不利于事务的处理。这样的垂直管理不仅是多余的,更是负面的。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在于,中国是一个超大、超复杂的政治体,而又实行高度统一的中央集权体制,全国一盘棋,统一政策、统一步骤。但通常的情况是,中央政府制定的政策需要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细化和具体执行,因此地方政府实际上是部分地参与了中央政府的政策制定,分享了中央政府的权力。中央政府之所以把政策制定权部分地让渡给地方政府,是由于仅凭自身的知识和智慧,是无法制定出既覆盖全国、同时又具备细致的、可操作的政策文件来的。因此,在中央政府政策制定水平还不足以达到既宏观又微观、既原则又具体的水平的情况下,发挥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政策制定完善的补充作用,对中国政府政策制定和执行水平的提高,是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的。从这个角度出发,凡是有助于地方政府参与中央政府政策制定和完善过程的管理方法,就是好方法;反之,那些或明或暗地排斥和阻碍地方政府进入中央政府政策制定过程的方法,肯定是不利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的,因此不是一个解决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好方法。
当下,各权力部门实施垂直管理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越来越多的职能部门已经或正在努力争取挤进垂直管理的行列。
当前正在争取垂直管理的部门还有:监察、公安、检察、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而在去年上海社保基金案被披露后,有关学者也呼吁高层对省级以下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垂直管理。记者还注意到,哪个领域问题突出,哪一项工作推进遇阻,就有人提出对该领域实行垂直管理。比如,前不久,某县的文物保护工作推动不力,人们马上开始热议文物保护部门也该实行垂直管理。垂直管理已经被视同抗地方干扰的灵丹妙药,也从另一个侧面宣告了某些行业部门在面对地方政府干扰时的无能为力甚至束手无策。
按照垂直管理设计、推行者的良好意愿,将权力部门进行垂直管理后,就可以有效解决地方保护主义的泛滥,使有法不依、滥用职权的状况得到改善甚至杜绝。
垂直管理真能顺利取得预想的效果吗?
难破地方保护迷局
从垂直管理部门的运作效果来看,首先并没有有效地破除有着深刻的社会和制度背景的地方保护主义。
垂直管理部门难拒地方“勾兑”。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地方政府会想尽一些办法来完成。比如,为完成经济考核指标、增加GDP,有的地方往往重招商轻审核,从而导致污染企业来了,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也来了;地方政府往往还会为这些企业的进入大开绿灯,会主动为这些企业协调与实行垂直管理的监管执法部门的关系。
利益制约难破地方保护。尽管实行垂直管理的执法部门其人、财、物都不由当地政府管辖,但毕竟是在人家的“一亩三分地”上,与当地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可能在执法中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超脱。即使实行了垂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