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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腐败的过程中,人们对权力腐败寄予足够的关注无疑是必然的。但不具有直接政治、行政权力的行业腐败,却表明了另外一种严重性,即权力腐败的原则和逻辑正在向整个社会渗透,这是一种不能忽视的现象。
由于权力腐败现象在向整个社会蔓延,导致了一系列我们必须予以关注的现象:
首先是腐败和非腐败的边界在模糊。这不仅在社会认知的层面上如此,甚至在法律层面上也如此。比如,前一段发生的医生收取“红包”是否属于商业贿赂的争论就是一例。北京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称,“红包”是指医患之间收送的礼金,收送“红包”是不正之风,也要认真进行治理,但与商业贿赂是不同性质的问题。而更多的媒体舆论则认为,医生收受“红包”绝不仅仅是行业不正之风,而是一种严重的受贿行为。因为公立医院应该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可以成为受贿罪的主体。更有媒体称,卫生管理部门的上述说法“是个危险信号”,按照这个逻辑,卫生局怎么可能有力打击医生收受甚至索取“红包”的行为。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则指出,国有医院普通医生利用处方权收取药商回扣的行为,属于“从事公务”,以受贿罪论处是没有任何疑义的。因为处方权是医院药品管理权的延伸,医生的处方行为对国有单位的药品采购、销售和民事责任承担有直接的影响,属于“从事公务”,其利用处方权收受药商的回扣,构成受贿罪。但在裁量决定刑罚时,完全可以综合考虑诸多情节,对其做出适当的裁决。这里所说的“诸多情节”,其实也佐证了界限模糊的存在。
由于腐败与非腐败之间界限的模糊,历来被抨击或被谴责的腐败似乎在社会中开始具有某种“正当性”。行业腐败与一般权力腐败的差异之一是受益者的众多,以及腐败手段似乎不像贪污受贿那样恶劣。这样就很容易使得行业腐败被社会所接受,尽管大多数情况下是无奈地接受。在这里,不要小看一些行业为行业腐败行为所作的辩护。当一些公司或管理当局用国际惯例为公交、地铁等行业职工及其家属免费乘车问题辩护的时候,当一些企业或管理当局辩称其职工免费或以优惠价格使用本行业产品是为了培养职工的企业认同感或荣誉感的时候,我们看到,原来不能上桌面的东西已经开始在桌面上羞羞答答地露脸。这个过程实际上也是腐败原则正当化的过程。去年曾发生一件趣事,广州地铁公司总经理解释为什么职工甚至其亲属可以免费乘车问题时,说这是“反恐”的需要,因为“地铁员工的力量毕竟有限,而地铁公司又希望每趟列车在碰到任何情况时都有人能够及时地指导救援,那么这些地铁职工家属就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地铁义务安全员的重要职责”。此事曾引起舆论广泛抨击。其实,仅仅看到这些理由荒谬的一面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些理由实际上起着强化腐败的正当性的作用。
腐败与非腐败边界的模糊,以及腐败的“正当性”的形成,既加快了腐败的扩散速度,也增加了反腐败的难度。最终的结果可能是一种腐败文化的形成。在这种腐败文化中,人们不得不接受和认同腐败,不得不习惯用腐败的观点看问题,用腐败的观点指导生活,最后导致社会生存基础彻底被瓦解。
腐败为何集中在垄断行业?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王建明认为,目前中国的贪污贿赂犯罪的行业特点越来越明显,大量的贪污贿赂犯罪集中发生在公共权力比较集中、资金比较密集、资源短缺、垄断程度高、市场竞争激烈等行业和部门。
应该说,油水越多的部门,对蠹虫越有吸引力,也往往是越能产生腐败的温床,垄断行业腐败多发即是这个道理。笔者认为,腐败多出现在垄断行业根在权力市场化。
权力市场化主要表现在两点。一种是直接利用权力进行寻租。以基础建设为例,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商业贿赂案件中,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的占了1/4。据悉,一些施工单位的行贿成本,竟然占了整个工程造价的10%。从审批、规划到招标、投标,从施工到采购,甚至质量监理和验收评估,哪一个环节都需要打点,否则贻害无穷。这些打点的钱跑到哪里去了?答案不言而喻,当然是某些官员的囊中。房地产商能敢不行贿吗?一级市场土地全部被垄断,房地产商的钱不送到位,连地皮都搞不到,遑论建房了。
另一种则是通过权力干预来施加影响。日前,《瞭望》新闻周刊载文称,当前,部门本位主义不断增强,主管部门与下属企事业逐渐演变为利益共同体,主管部门给予下属企事业以行政垄断或特许经营,而下属企事业则向主管部门输送经济利益。这种双赢的牟利方式,牺牲的是绝大多数国人的利益,获利的垄断业人员和垄断业的上峰。通常来说,垄断行业一方面凭依强大的行政垄断,排斥竞争,拒绝一切民营资本的介入,另一方面不遗余力利用行政权力抗衡一切反垄断的措施,比如“抵制《反垄断法》等于己不利的法律政策出台,或以本行业的特殊情况(如自然垄断、国家安全、为政府赚钱等)为由要求从相关法律政策中得到豁免,维持垄断。”
综观以上两条,腐败垄断化的背后正在于权力市场化。公众赋予的公权力,不是良性运作,不是为公众谋取福祉,而是成了寻租、求租的工具,成了维持特殊利益集团的工具。有学者认为,导致收入分配不公的两大原因:一是腐败,二是垄断。其实,腐败和垄断从来就是孪生兄弟,绝对的垄断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绝对的腐败往往根植于绝对的垄断。不打破垄断,腐败断难绝迹,而要想消弭腐败,必须从消除权力市场化开始。
22。7 关于行政改革问题
现代社会,由国家公务员组成的政府机关构成了科层制度的主干。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行政管理机构。在中国,国家公务员还被称为机关干部,是国家行政权力的化身。
中国官员的数量肯定是世界之最。机构的急剧膨胀,势必带来机关人员的日益增多。政府机构的不断膨胀,是引起财政赤字、推动通货膨胀的原因之一。
中国按照苏联行政管理体系即计划经济模式:按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原则,各级部门自上而下对口设立经济管理部门,采取行政命令管理方式,通过指令性计划、严格控制工商领域的产、供、销、人、财、物等环节,由政府直接管理国营企业。
苏联模式是典型的计划经济的产物,其特征表现为管得越死,分工越细,机构越多。凡是重要企业,都由中央各部门直接管理,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行政主管部门都有自己的直属企业。随着公有制经济成分的不断扩大,需要管理的摊子也不断扩大。政府机构便急剧膨胀起来,为了方便管理,企业干部由政府任命,也列入国家干部编制序列。
长期以来,干部队伍的主要来源,一是战争年代过来的干部;二是直接从工农大众中选拔出来的积极分子;三是军队转业干部;四是大学毕业生。
国家机构成了一个重要的就业单位。人们潮水一般涌入干部队伍,一旦进入了,这里就是永恒的归宿。为了能够容纳源源不断的人流,唯一的办法就是扩大机构。所以到后来,机构的扩大就不完全是管理的需要了,而成为接纳人员的需要。
干部阶层是由国家用财政养起来的,吃的是“皇粮”,加上中国能上不能下的人事制度,不管经济多么困难,财政如何吃紧,他们的工资都照拿不误。因此,当上了干部,就等于端上了“铁饭碗”。
长期以来,干部待遇是按等级分配的,比起整个社会的平均收入水平来说,干部待遇比较优厚,任何一个干部,只要他努力工作,争取上进,物质待遇就会随着职务的提升而不断增加。
到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干部,尤其是掌握有实权的干部,其身份和地位就更加令人炫目了。
权力是特殊的商品。用权力和社会做交易,百分之百赚钱,且无本万利。
不管经济怎么改革,只要政府还管经济,权力就永远是具有价值的财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部门对经济的支配权过大,从资源调配、投资趋向、生产计划,一直到产品的价格和销售,一切都必须经过行政部门批准;于是权力就成为交换社会财富最有分量的筹码。
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根本途径是政企分开,使政府集中精力搞好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由对企业的直接管理为主,过渡到间接调控为主,继续走给下面放权搞活的路,下放属于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是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
权力和利益的调整是政府改革中的核心问题。在政府的某些机构中,权力和利益是相辅相成的,有了权就有了钱,有大钱可以买通权。为什么现在关卡越来越多,因为从某些地方来看,一个层次就是一种权,也就是一笔钱。
政事不分,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上长期存在的一大弊端,也是造成干部队伍急剧膨胀,财政负担沉重的一个重要原因。
执政党的机构与政府的权力如何划分,是机构改革的一大难点。一谈到机构改革,我们往往片面地认为是对政府机构进行改革,而忽略了党的机构的改革。党政不分现象依旧,政府机构的权力边界难以确定,导致了政府机构改革收效甚微。
因此,在进行机构改革时,应该对执政党的机构与政府的权力关系加以明确的界定,通过法律的形式对党的领导地位和体制加以具体的规定。
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决定了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一是全面转变政府职能,在继续转变政府经济调节与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把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与公共服务职能放在更加优先 位置上;二是以精简、统一、效能为原则创新组织体系;三是按决策、执行、监管相协调的要求,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三定”(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是行政改革最重要的一步,“三定”的质量决定行政改革的质量。
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调整必然引发政府部门利益结构的调整,政府部门利益结构的调整必然引起部门利益的再分配,部门利益的再分配不可能实现部门间利益的绝对均衡。所以,最容易被人忽视也是最重要的改革力量,就是政府部门之间的“互动”。
行政体制改革就是不断适应新的社会经济条件,最大限度的追求公共性利益。所谓的公共利益,便是具有公共性的共同利益,而共同利益则是具有公共性的个体利益。政府部门利益属于共同利益,不一定完全等同于公共利益。需要一个科学、民主、公开、透明的决策过程,需要相关者的充分互动,才能将狭隘自私的利益过滤掉。
加大行政权力的内部约束力度,实现行政权中决策、执行、监督分开制约,按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推进,是政府改革的一个既定方向。
从一定意义上看,决策是利益的划分,执行是利益的实现。决策、执行、监督高度集中于一个部门,容易巩固“部门职责利益化”,容易造成部门之间的扯皮打架,容易使决策部门与执行部门彼此干扰。
在行政体制改革方面,我们似乎很难走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美国历史学家诺斯古德。帕金森通过长期调查研究,提出了著名的“帕金树定律”:一个不称职的官员,可能有三条出路。一是申请退职,把位置让过能干的人;二是让一位能干的人来协助自己工作;三是任用两个水平比自己更低的人当助手。在某些领导眼里,这第一条路是万万走不得的,因为那样会丧失许多权力和荣誉;第二条路也不能轻易去走,因为那个能干的人很可能超过自己,成为自己的对手;看来只有第三条路最适合。于是,两个平庸的助手分担了他的工作,他自己则高高在上发号施令。两个助手既然无能,也就只能上行下效,再找两个无能的助手。
“帕金树定律”至少给我们一个启示:一个不负责任的地方领导,一旦走到领导岗位,臃肿的机构就难以避免,整个行政管理系统就必然会形成恶性膨胀,陷入不用自拔的泥潭。
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了行政体制改革的问题。《建议》除了强调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重要